“两会”和“四大领导班子”的提法不科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54:28
“两会”和“四大领导班子”的提法不科学
吴敏
自改革开放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行政层次,每年年初都要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议(乡镇一级没有政协组织,不召开政协会议),这是国家政治生活正常化的标志之一。在此之前的20多年时间里,国家政治生活不正常,人大和政协会议的召开不定期,连全国人大也不是每年都开会。比如,在第二届全国人大任期内,1961年就没有召开过会议;第三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只召开过一次会议,连第二次会议都没有召开;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直到11年以后才召开,中断了整整11年,而且,第四届全国人大也只召开过第一次会议,连续两年没有开会,第四年就被第五届全国人大取代了。
当人大、政协每年开会的时候,各类各级媒体都要集中报导,以营造轰轰烈烈的宣传舆论热潮。这种报导有许多惯用概念、提法和方式,其中最重要提法的就是“两会”。大家都这样写、这样说,早已习以为常了。但鄙人仔细推敲,觉得“两会”的提法实际上很不科学,确有认真讨论之必要。
所谓“两会”,一个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一个是政协的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组织形式;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界知名人士实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组织形式。人大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制定法律法规,二是对全国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和决定,三是选举产生各级国家政权机关;政协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界知名人士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显然,这两种会议的性质和任务根本不相同,由此决定的它们的地位和作用也根本不可同日而语,根本不属于同一个层次、同一个重量级。前者是国家政权机关最重要、最重大的活动,所体现的是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国家的政体(即国家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所决定的是关系国计民生、国家运行和安危之重大问题,而后者只不过是一种政治组织即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召开的会议,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界知名人士对执政党和国家政权机关进行社会监督(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民主监督属于同一性质)的一种方式,其地位和作用明显地在前者之下。
我国宪法在“总纲”的第二条(也是宪法整体结构的第二条)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宪法第三章关于国家机构总共79条的规定里,关于人民代表大会的规定就有32条,占40.6%。而关于政协的规定,只有“序言”里的一句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总共不过102个字。在宪法正文的四章篇幅里,根本没有提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个名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关于人大、政协的规定内容有如此巨大之差别,清楚地表明了此二者地位和作用的根本不一样,根本不属于同一个层次、同一个重量级。因此,将人大、政协分别召开的会议并称“两会”,说得轻一些是“不科学”,说得重一些那就是“违宪”。
也许有人会说:“人大、政协都是召开会议,都是全国性的会议,会议的时间又重叠在一起,会前会后只差一天,并称‘两会’有什么不可以呢?”那么,请读者诸君想一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名称都是“院”,二者的空间距离只有几站路,都处于北京的中心区域,都是国家一级的机构设置,难道可以将它们并称为“两院”吗?
将人大、政协召开的会议并称“两会”,客观效果是矮化、弱化了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使人大、政协成了“党权高于一切”和“以党治国”(邓小平语)状态下的两个“政治花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实际上发挥不了多少作用,只不过是一种冠冕堂皇的程序和仪式而已。当然,造成这种状况决不是因为新闻媒体使用了“两会”这个提法,新闻媒体使用这个提法只不过是对客观现实的一种反映罢了。但是,新闻媒体普遍地、高密度地使用“两会”这个提法,使这个提法达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程度,加剧了人们将人大、政协并列起来的思维意识和认知习惯,是否也有强化此种客观现实之嫌呢?
此外,不少人将人大、政协等同于西方国家的“两院”,即众议院、参议院或上议院、下议院,这实在是一种天大的误解。西方国家的“两院”都属于国家政权机关,都承担着国家的立法职能;我国的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不仅仅是立法机关,而政协只是一种政治组织,根本不具有国家政权机关的性质,同西方国家的“两院”风马牛不相及。怎么能将它们等同起来呢?
还需提到的是,有很多地方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称为“四大领导班子”,这也很不科学。党委具有政治领导职能,人大是宪法规定的本行政区域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为人大执行机关的政府掌握行政权,它们当然可以俗称为“领导班子”。但是,政协只是一种统一战线组织,既不具有政治领导职能,也不属于国家政权机关的范畴,宪法没有赋予它任何国家权力,它怎么能是一个“领导班子”呢?它能“领导”什么呢?它依靠什么来领导呢?
上述议论仅为千虑之一得,很可能会使很多高档次的人士不高兴,也很可能是鄙人的无知妄说,敬盼方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