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大兴安岭火灾的牺牲品---庄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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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学义---1983年大兴安岭火灾的牺牲品 五岳盟主/编辑         “只要五星红旗还在蓝天飘扬,法律将宣告我无罪!”;这是庄学义作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图强林业局局长、图强林业局总工程师,1965年支边大学生,在1987年由漠河县(与西林吉林业局政企合一)酿成的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案中,被当作玩忽职守犯进行审判的法庭上的一段慷慨陈词。也是庄学义身陷冤狱,仍对党、对祖国、对人民无限热爱、忠贞和信仰的悲壮宣言。二十多年来,一直被众多大兴安岭人传为佳话,凝聚着众多大兴安岭人的心愿、信念和期盼。他走过艰难、漫长的伸冤道路,终于在全国人大领导同志的过问下,于2004年4月26日,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无罪。

 吃尽寒窗之苦    志在支边报国 

    庄学义于1942年出生在鱼米之乡江苏北部的一个普通家民家庭。他周岁丧父、家境贫寒,孩时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庄学义的哥哥和姐姐在建国前就参加了八路军和革命工作。在家庭的熏陶下,庄学义学习刻苦,思想进步。1965年,庄学义以全年级唯一的一名“三好学生”、“优秀共表团员”的殊荣,圆满地完成了林业大学的学业,报名投身到冰天雪地的大兴安岭参加开发建设。1971年,庄学义又将生活在鱼米之乡的爱人和孩子一同带到大兴安岭来安家落户。为报效国家,庄学义决心将世代投身于大兴安岭的开发建设。经过20多年的实际检验,庄学义从来没有丝毫的动摇。

    在高寒禁区里,在原始森林中,庄学义和开发大兴安岭的人们一起,餐风饮露,趴冰卧雪,用全部身心去拥抱祖国、开创未来。庄学义曾先后参加过三个林业局的开发建设,当过工人、队长、科长、技术员、工程师、总工程师,一步一个脚印地努力工作,1983年他走上了图强林业局长局长的领导岗位,并成长为完全由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高级知识分子。庄学义有“高寒地区冷车启动”等三项科技成果,他是系统工程在林业应用的课题组组长,也是黑龙江省系统工程学会理事。庄学义在任图强林业局长期间,图强林业局连年无森林火灾,七项经济技术指标名列全国林业行业之首,被林业部授予“企业整顿先进企业”、“护林防火先进林业局”等先进称号,图强林业局是大兴安岭的一面旗帜。庄学义被大兴安岭地委列为第一批后备干部。

 

火海出生入死    恶人乘火打劫

 

    1987年5月7日晚,由漠河县酿成的特大森林火灾,在漠河形成1000°C以上的高压热流,铁路、公路、河流,甚至500米宽的防火隔离带都有挡不住,以超过正常火灾火速1000倍以上的超高速(15米/秒),突然席卷距漠河县城仅4.5公里的图强林业局育英林场。晚8点45分,两股火头从育英林场的南北两个方向又扑向图强林业局局址。在漠河县未给图强任何特大火情通报的情况下,这一突如其来、从天而降的灭顶之灾,给猝不及防的育英林场和图强林业局造成了及其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再审判决查明,“1987年5月7日晚7时50分左右,庄学义接到从铁路转来大兴安岭林管局局长两点指示:(1)图强派消防车全力支持西林吉;(2)图强倒出空房子,准备接收西林吉灾民。原审被告人庄学义主动带人前去查看火情,并直奔火情十分严重的育英林场。亲自安排育英地区防火总指挥曾凡金广播组织群众疏散,并亲临现场指挥。随后又去调度室亲自通知图强林业局做好防火准备,并走出调度室继续观察火情后,再次给图强打电话,让组织人员马上疏散群众。当庄意识到图强林业局危险时,即返回图强林业局也是其履行职责的行为,并未违背有关规定,因为图强林业局比育英林场更重要。庄让带小孩的妇女乘坐自已的车疏散,并在公路上亲自组织疏散人员和车辆。晚9时20分左右,庄学义回到图强林业局。当其发现人员疏散工作还没有实施,即安排抢险工作,并亲自组织群众疏散,也说明其在认真履行职责,并无不履行职责的行为。”

    在育英林场,庄学义亲自组织一批群众上车疏散。在几百名育英群众即将被大火吞噬的千钓一发之时,庄学义组织人员冒生命危险将阻挡疏散群众车队去路的坏车果断地推进水沟。抢救出数百名育英群众的性命和十几辆汽车。当他自已最后冲出火海时,险些车毁灭人亡。在布署林场打防火隔离带途中,庄学义和解放军首长两次穿越火头,险些葬身火海。小车司机刘宝和、朱建华经常眼含热泪向人们诉说庄学义在火海里出生入死的情景。

    然而,大火既能迅速毁灭人的生命和财产,也能为恶人乘火打劫提供一个绝好时机。大火次日,在改革承包中,欲发不义之财,向庄学义索要价码没能得逞,又向庄学义行贿被其拒收、向法院起诉庄学义被法院驳回的人;因乱砍滥伐,酿成特大毁林案件,对此,庄学义责令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办。那个有文革造反经历的人,公然向庄学义叫板:“以前没告倒你,这把火我一定把你整进去!”郫鄙的目的决定了郫鄙的手段。不久,一封盗用图强林业局全体死者家属之名,给庄学义捏造罪责的诬告信上书了中央,被批转查处。不知是无意失察,还是另有隐情,终于让趁火打劫者以郫鄙的手段达到了郫鄙的目的。

 

一纸失察错判    酿成火海奇冤

 

    1987年8月10日,庄学义被莫明其妙地认定,去西林吉方向查看火情到育英林场时,未就地极枳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反而乘车急返图强,放弃领导,严重失职,被开除党籍,撤消林业局局长职务,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接着,庄学义又被有关部门无中生有地向漠河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一个妇女领着一个小孩给庄学义跪下求庄学义救她们。而庄学义见死不救,且叫她们趴到坑里去”。还汇报说“庄学义不让育英林场场长在育英林场指挥扑火抢险,让他到庄学义自已家里帮忙抢东西”。致使漠河县人大撤消了庄学义的人民代表资格,随之将庄学义逮捕。尽管在法庭上,庄学义和辩护律师以大量鲜活的事实,有理有据的辩护,律师的精湛辩词和庄学义发自肺腑的陈词,激起了一千多名旁听者的多次阵阵掌声,但法庭还是令人失望地同样以放弃领导,严重失职为由判处了庄学义三年有期徒刑。一纸失察错判,铸成了震撼兴安的火海奇冤,激起了大兴安岭人的强烈反响。

    罪犯应该是罪有应得。但法院对庄学义的判决,社会舆论却大相竞庭。曾有几名至上百名党员、干部、群众多次联名上书,要求撤消对庄学义的不合理判决。还有的人要求上街游行抗议判决的不公。一位记者在大街小巷随机采访了16人,其中有的是处级干部,有的是平民百姓,都说:“庄学义有功无罪”。众多大兴安岭人都为此感到十分蹊跷和惊奇。

    一是为什么图强被漠河烧来的大火侵袭,且始终奋战在火场的图强林业局局长庄学义,竟成了震惊世界,牵动全国人民心的特大森林火灾中玩忽职守的首犯?

    二是为什么三次险些被烧死、七天后才见到老婆孩子的图强林业局长庄学义,在认真履行职责之后,竟成了玩忽职守分子?

    三是为什么庄学义奋不顾身救出即将被大火吞噬的几百名育英林场的职工群众和车辆,又果断决择,大大减少了图强和毗邻阿木尔林业局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反而被以玩忽职守罪判以重刑?

    四是庄学义在育英林场就给图强打电话,让组织群众往大河套疏散。可是40分钟后,当庄学义回到图强时,图强疏散群众的工作还是没实施,造成一个边缘居民区就烧死47人之多,仅商梦春一家就烧死9口人的惨剧。这一贻误时间40分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十分明显、铁证如山的严重失职事实,为什么一直无人问津!?

    五是庄学义亲临并指挥了育英林场的火灾,再去亲临和指挥林业局更大的火场,被指责为乘车急返图强,放弃领导,严重失职。如果庄学义留在已经被烧毁、又较为安全的育英林场,不回图强指挥全局,岂不又会被指责:庄学义作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一局之长,玩忽了厂长负责制规定的“厂长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负全面责任”的职守了吗?再如庄学义不去育英林场,办案人还会指责他作为林业局长和防火总指挥,没有亲临首先被烧的育英林场火场,同样是严重失职。可见庄学义作为毫无政治背景的支边知识分子,不管怎么做,都注定逃脱不了“替罪羊”的厄运。为什么连火情都没有的图强林业局局长庄学义,就应该为漠河县酿成的大兴安岭特大火灾作出如此巨大的“奉献”和“牺牲”呢?为什么让一个支边大学生去完成如此沉重的“支边任务”呢?

    正义是人们的心理感受。公众舆论是案件正义标准的最好说明,得不到人民群众认可的判决,必然是错误的甚至是妄法判决。一起判决竟与公众舆论相距甚远,是非常令人可怕又非常令人寒心的。

 

自已蹲监坐狱    殊连亲人无辜

 

    党的政策一贯是一人犯罪,不得殊连无辜。庄学义被判刑后,首先受到殊连的当然是他的亲人了,1990年2月25日,庄学义的老伴被莫须有地认定“陪庄学义保外就医,擅离职守……”被开除党籍,从那时起他的老伴就长期下岗,成为新中国下岗第一人,被迫于1995年提前10年在企业退休,工资低薄。庄学义的孩子因为他在正常保外就医中被恶意追捕五年之久,而居无定所,高中辍学无业,直至34岁的大令才得已成婚……。在庄学义蒙冤的期间,很多正直的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党章和宪法赋予的权利,以多种形式为庄学义伸张正义。仅据文汇报披露:“上级部门不断收到几十名群众和党员的联名信,要求撤消对庄学义的不合理判决。”但在那个时候,在政策来的晚的山沟里,个别全身闪烁光环,想整谁就一定整倒谁,想保谁就一定保住谁的权势人物,轻而易举地给一些人扣上了“搞非组织活动”,“为庄学义鸣冤叫屈”“干扰庄学义案的审判”的大帽子,有的被责令检查,有的被留党察看,有的被降职降薪,有的被撤消职务,有的被调离重要岗位,有些人从此失去了政治前程。

 

心装五星红旗    苦苦伸冤不止

 

    一审判决后,有的人在记者招待会上给自已壮胆,说什么“庄学义的玩忽职守案是铁案。”也有人说“庄学义就是告到联合国也告不赢。”而庄学义心里无愧天地宽,他始终坚信党和国家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政策,他始终坚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方针,他始终坚信“只要五星红旗还在蓝天飘扬,法律将宣告我无罪!”,他始终坚持生命不息申诉不止。

    在大律师张思之、池英花等众多好心的大力支持、帮助和鼓励下,庄学义在贫病交加中,不停地向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申诉,向有关领导申诉,向人民法院申诉,有的申诉有去无回,有的申诉被劝说:“这么大的案子你想想还能平反吗?”有的申诉被反复告知“排队呢,你等着吧!”庄学义申诉多少年,他就在期盼中等待了多少年,庄学义的申诉和大兴安岭人的反响,逐渐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重视和关注。20多年来,尽管大兴安岭地区和大兴安岭林管局的领导班子换过了多少届,但那一届领导人都知道庄学义的冤情,每年都会议论三、两次。

 

国家人大领导关注    人间正道是沧桑

 

    2000年6月,大兴安岭天高气爽,松涛吐绿。全国人大的领导同志来到大兴安岭林区视察,并实地听到了有关庄学义的案情反映,明确指出,要搞实事求是,不搞实事求是那还叫共产党吗……。2001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对庄学义的玩忽职守案立案复查。2004年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给庄学义下达了再审刑事判决书,查明并认定庄学义在大火中认真履行职责,并无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决定撤消原判决裁定,宣告庄学义无罪,并移交大兴安岭地委、行署为计学义落实政策。

    但是,庄学义至今仍未得到恢复工职和工资待遇,仍未得到经济补偿。庄学义早已过了花甲之年,现在,他还在为早日彻底落实政策的道路上继续努力奔波。

    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依法治国的大政方略,民主与法治的进程,使庄学义20年前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成为现实。历尽磨难,仰望五星红旗在蓝天高高飘扬,庄学义的心里最大的感概是:仰望五星红旗在蓝天高高飘扬,庄学义心里最大的感受是:冤假错案,祸国殃民。对其主要责任者必须依纪依法,严惩不殆。仰望五星红旗在蓝天高高飘扬,庄学义最大的心愿是:希望地方党组织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对于立志支边报国的知识分子应给予更多的关爱,在风平浪静时如此,在大风大浪时更要如此。
“对庄学义的审判,就是对大兴安岭人的审判”

    说这话的是当时的大兴安岭地委宣传部长、诗人陈士果。大约是1994年,我费尽周折去采访大兴安岭“5·6” 大火其中另一位引人注目的人物:大火发生时任漠河县委书记的王招英,当时中国最年轻的女县委书记,党的十三大代表,后被撤职。

  1987年9月,因写作《长征——一个前所未闻的故事》而为中国人知晓的美国著名作家、记者索尔兹伯里专程来到大兴安岭采访。其后他写了《巨大黑龙灾难》一书,书中对王招英是这样评价的:“她是一位头脑清醒,遇事果断且有同情心的人,她为制止大火,挽救这个城镇(西林吉)和它的人民,做了作为一个人所能做到的一切。”他说:“假如我的衣袋里有一枚勋章,我要把它别在她灰色的上衣上。”

  当时关于大兴安岭“5·6”大火的话题还是比较敏感的,王招英也拒绝所有的采访。我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三次去大兴安岭,终于采访到了王招英。采访时,王招英和我说起了庄学义的遭遇。我从漠河(西林吉)返回哈尔滨的途中,去了图强寻找庄学义。所有的人讳莫如深,我留下遗憾离开了图强林业局。在加格达奇停留时,我与好友陈士果说起了庄学义的事,他当即带我去了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局,调出了当时审判庄学义的录像资料带。我看到了在法庭上的庄学义不卑不亢、慷慨陈词的风采。在四周都是厚厚帷幕的播放间里,当时的气氛十分沉重。看完之后,陈士果以诗人天性的激情说:“对庄学义的审判,就是对大兴安岭人的审判,时间会还原历史的一切真实。”

  1998年,我采访大律师张思之时,又聊起了庄学义的案子,思之老说:“庄学义的案子一定会翻过来的。”

  后来,一直有个愿望,在大兴安岭“5·6”大火20周年的时候去写一部书。在1996年我就离开了黑龙江。但我一直关注着20周年时关于大兴安岭“5·6”大火的报道,遗憾的是,寥寥的几篇文章,不痛不痒的一些话,恰与纪念唐山大地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正是有庄学义等一代人的奉献,才有了大兴安岭的今天。但在那场大火中一切都被扭曲了。由此,陈士果的话是一个大兴安岭人发自肺腑的话。

  如今,陈士果英年早逝,王招英调回老家浙江,庄学义还在等待一个公正……

  一片青山,一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