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就宪法五十二条申请释宪案 司法院决议不受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4:07:30
针对2006年底民进党立院党团向大法官会议提出的“总统刑事豁免权”释宪案,司法院25日表示,司法院大法官举行第1298次会议中,就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等八十四人,就宪法第五十二条总统刑事豁免权的保障范围及申请暂时处分暨申请解释案,决议不受理。司法院也针对疑有司法高层就此案向总统府或行政院泄漏大法官心证一事,提出澄清。
中时电子报消息,绿营立委的释宪申请书强调,“避免妨碍宪法赋予总统之职权、地位与功能”应作最广义解释,不仅应包括现实上或客观上自由之强制处分,也包括各种造成总统行使职权之事实上干扰或妨碍,如传唤、讯问、限制出境、搜索、扣押等。同时申请书说,总统如是基于职务上之行为,“不受刑事上之诉究”应解释为“实体上永久豁免”,即使非因职务上之行为,仍应采“程序上之暂时豁免”,因而民进党主张申请暂时性处分,亦即暂停司法审理。不过,针对此申请,大法官正式决议不受理。
司法院指出,根据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五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必须是立委就其“行使职权”,有适用宪法疑义时才申请释宪,而就民进党籍立法委员柯建铭等八十四人所提申请理由,并看不出总统刑事豁免权和立委行使职权有何关连,申请人不适格,因此无法受理,且本件释宪申请,已决议不予受理,连带申请的暂时处分,亦即“暂停司法审理”也予以驳回。
另外,对于法院组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特侦组侦办总统贪渎案件是否违反总统刑事豁免权的部份,大法官也认为,此虽涉及立委行使职权,原则上自须先提出修正案,俾使其回复合宪状态才对。
台湾总统府公共事务室25日表示,总统府副秘书长卓荣泰上午11时30分将代表陈水扁,到司法院递送针对宪法五十二条适用疑义,提出解释宪法申请书,外界认为,陈水扁提释宪就是想拖延国务机要费的审判时间。陈水扁开创亲自申请释宪的先例,此做法有公然向台湾司法宣战意味浓厚。有分析认为,由陈水扁本人提释宪,而他又是被告吴淑珍的关系人,实在太难看。
民进党团24日表示,将由陈水扁亲自提请释宪,要求暂停国务费案的审判,而行政院长苏贞昌当天也指示法务部研究国务机要费案申请释宪的可能性,外界质疑由法务部申请释宪的正当性。苏贞昌25日上午出席一研讨会时受访指出,申请释宪有一定的程序,行政院会遵照宪法程序进行。
而法界人士则指出,无论法部、行政院,甚至总统提出释宪申请都不可能造成审判的影响,这样的作法并无意义,政院的指示,只是造成检察系统本身的矛盾,伤害好不容易形成的独立检察雏型,对台湾造成什么样的伤害?未来会见诸历史。
分析人士认为,从早先的“抹红”检察官张熙怀,就总统是否应终身豁免提请大法官解释,以及“总统享有机密特权”等胡说八道的见解拖延,让一审一直停留在程序争议上,吴淑珍则交由台大医院不断发布她身体如何不适,反正就是不再上法庭啦。接着是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捍拒出庭作证,等到法院祭出将六件外交机密开放为阅卷,则又准备要就总统机密特权申请大法官解释,而且这回阿扁亲自出马。种种伎俩无非是要在时间上拖住国务机要费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