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主缺失带来的副职尴尬-不做愤青 - 新浪BLOG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5:35:28

  写这个话题是因为长期有感于在中国政府一把手难做(千万不要误会,我从未作过),尤其当副职与你理念不同时;而做副手同样是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尤其当你遇到一个你不认同的正职。为什么会如此尴尬呢?

  众所周知,一个部门,一个机构,一个政权,除了作为掌舵者的一把手之外,尚需几个副职分担管理职责,保证组织的有效运行。从现代组织学来看,副职理所应当对正职负责,同时接受正职的授权,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现代企业中,我们经常会收到这样的电子邮件——×××自即日起升任副总裁,负责×××工作,向我汇报工作。一封简单的邮件即明确了工作职位和职责,又明确了上下隶属关系。这正是人事运作中一个常见的例子,即正职任命副职,组成或重组管理团队,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也正是这种任命模式,保证了管理团队是一个目标明确,协调一致的集体,方能显现最大的管理绩效。

  在西方社会的政府部门也往往如此,例如美国的国务卿有权任命负责相关领域的助理国务卿。当然总统无权任命副总统,因其由民选与总统捆绑产生。但副总统属于后备元首兼参院领袖,并无实际行政权利,因此不属此列。

  而我国政府则不同,作为正职,你无权直接任命或选择你的副手。以国家级部委为例,所有副职均由中组部任命(所谓党管干部)。副职与正职共同组成党组,一般由正职任党组书记,成员各有分工,形成管理团队(当然也有个别例外,如现在的科技部和卫生部)。这就存在一个问题,正职无法选择与自己施政理念一致的助手,常常出现一个机构两个声音,作为正职的痛苦可想而知;所有的副职都是像美国副总统一样的备用一把手,时时觊觎攀升,造成团队中的勾心斗角,既而引发整个组织中的党同伐异。

  可为什么又不得不如此呢?假使正职有权任命副职而不需请示上级主管,则相信大多数人都会找认同自己的人,至少不会是和自己作对的人。此时倘正职是一个以权谋私的贪官巨恶,则相应的机构必成为铁板一块,成为正职与副职共同大行舞弊的乐园。这也正是我们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讲所任命的副职带有监督的性质在里面。说白了就是要掺沙子,不让你铁板一块,用牺牲管理效率的方式杜绝腐败的发生。当然这种方式有否起到积极的作用还有待商榷。

  那么在西方社会为什么不怕上述现象的发生呢,原因很简单,就是民主制度的约束机制。总统根据自己的施政纲领任命内阁成员,内阁成员根据自己负责工作的施政理念选择副手。每个阁员不但要对总统负责,还要接受立法机构的质询与监督。因此他们选择副手的唯一出发点就是这个人能否帮助他共同推动组织的协调运行,能否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或者说施政目标。

  这样一比较结果就比较清楚了,我们的官员与其冠冕堂皇地说对人民负责,到不如说是对自己的乌纱负责,对乌纱负责就是对有权决定你政治前途的人负责。当然我们也有严密的组织考核程序,可这看似严密的程序并不能取代更加民主,更加有效的民意代表监督。因此任其自主选择副手的确不太令人放心,目前的副手任命机制以及由此带来的副手尴尬正是两难之下不得已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