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国垒:一公务员考生政审期间被网上追逃(中国青年报 20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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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还是陷害?
一公务员考生政审期间被网上追逃
本报记者 田国垒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4-1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史进利在翻姚新南发给他的短信。本报记者 田国垒摄

史进利在参加体检前收到一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短信称要和他谈谈“关于这次考试的事情”。本报记者 田国垒摄
史进利,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的一名大学生村官,2010年1月20日,在江西省公务员招考中,以笔试成绩第一入围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的民警职位。然而,正当他满怀信心准备面试时,一张由一个陌生人从江西九江邮寄来的汇款单把他推入了一个“涉嫌诈骗”的困局,甚至一度被九江市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与史进利素不相识、声称叫姚新南的人寄汇款单的时间正是在史进利参加公务员招考的笔试和面试期间。姚新南到九江公安机关报案称被史进利诈骗钱财,使得史进利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的时间,正好也是史进利接受政审的时间。    史进利称,这绝对不是一种巧合,是经过精心策划和准备之后实施的巨大阴谋,“目的就是使我政审不过关然后取而代之”。    神秘汇款单     史进利出身贫寒,父母都是山东省汶上县的农民,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是种田。史进利靠助学贷款完成了4年大学学业,生活费主要是靠辍学打工的堂妹支持。    因为家里“没钱又没人”,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史进利靠自己的努力通过了2009年山东省大学生村官统一招考。同年8月,他被济宁市委组织部选派到济宁市汶上县郭仓乡西杨庄村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    史进利称,“我本来就是农村人,所以当时是抱着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心态工作的”,但由于缺乏农村工作的实际经验和基层工作的复杂,史进利在西杨庄村只能做一些宣传、调研等工作,再加上大学生村官“没有编制,缺乏稳定保障”,工作一段时间后,史进利开始留心各地的公务员、教师招考,希望给自己找个更稳定的工作。    2009年11月,史进利在江西人事考试网看到了2010年度江西省公务员招考简章,他高兴地发现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招考的一个民警职位与他的自身条件非常相符。    中国青年报记者通过江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到,此次江西省公务员招考中吉安市公安局招录一个民警职位,这个职位代码为2400100033002的民警职位的专业要求为“美术类”,而史进利在山东建筑大学读的正是美术专业。    史进利报考职位的笔试地点安排在江西省九江市,笔试时间是2009年12月26日和27日。笔试前一天,史进利和报考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某职位的高中密友路笃川乘火车从山东到了九江,并在考点九江一中旁边的一家小旅馆住了下来。    史进利报考职位的笔试科目有“警察基础知识、行测和申论”。两天考试后,史进利自感比较顺利,于2009年12月27日当天同路笃川一起乘火车返回山东。    2010年1月20日,史进利在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查询到了自己的笔试成绩在所报考的职位的考生中名列第一。    4月1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通过江西人事考试网也查询到,在该网公布的《江西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中,史进利成绩名列第一,和他一同进入面试的还有吴建朋、杨海两名考生。    4月8日,史进利的父亲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史进利查到自己笔试考了第一时非常高兴,我们全家人也都非常高兴。那天中午我们家还买了酒菜庆祝,我和进利还有他哥哥三个人喝了一瓶白酒。”    殊不知,当史进利一家正沉浸在笔试成绩第一的喜悦中时,一场足以影响史进利前途的灾难即将袭来。    2月1日,正在郭仓乡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史进利突然收到一张汇款单。    中国青年报记者拿到的这张编号为 10101512450017的汇款单的复印件显示,收款人姓名为“史进利”,收款人地址也是史进利工作的地点“山东汶上县郭仓乡政府”,汇款金额为“5000元”,汇款日期为 2010年1月24日。    史进利称,从收款人地址和姓名上看,这张汇款单肯定是寄给他的,但他感到困惑的是,自己并不认识汇款人“姚新南”。    “一个和我素不相识的人为什么要给我寄钱呢?”史进利当时就产生了疑问。    该汇款单显示的汇款人地址为“九江市火车站旁”,“有谁寄钱会写这么模糊的地址呢?”这更加深了史进利的怀疑。    但在送汇款单的邮局工作人员的一再催促下,史进利还是签收了这张汇款单。    神秘汇款人     史进利的父母称,史进利收到汇款单不久便打电话往家里询问,“家里是否有九江的亲戚朋友,是否认识姚新南这个人?”史进利的父母几乎问遍了史家和娘家所有人,都没有打听到有人与姚新南相识。    由于汇款单上名叫姚新南的人留下了一个“13698022566”的电话号码,史进利便用自己的手机给这个号码打电话,电话要么是无人接听,要么就是处于接通状态但始终没有人说话。史进利用其他人的手机、座机反复拨打13698022566这个电话号码,但始终无法取得通话。    经记者查询,汇款单上出现的这个手机号码归属地为江西九江。    拿着这张由陌生人寄来的汇款单,史进利越想越感觉不对劲儿。收到汇款单的当天下午4点多钟,他便到汶上县郭仓乡派出所找到所长杨修臣说明情况,并将汇款单交给了杨。    4月8日,杨修臣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证实,2月1日下午史进利确实到派出所说了汇款单的情况,并将汇款单交给了他。    参加笔试的地点是九江,汇款单邮寄的地址也是九江。这让史进利开始怀疑这张汇款单与自己参加的公务员招考有关。毫无头绪的时候,史进利甚至猜测这张汇款单是不是他报考的公安部门在故意考验自己的诚实度,他甚至上网发帖询问和向考过公安部门公务员的人打听,公安机关招考是否有这一环节。    后来,史进利在通信部门打印自己号码的通话记录时发现,汇款单上出现的13698022566号码曾在2月1日之前给他的手机上打过电话。据史进利回忆,他在与13698022566号码通话时,对方操着一口南方口音的方言,他听不太懂,只记得通话中对方曾说过“货款”什么的话,因为是陌生号码,史进利当时以为对方打错了,并未在意。    史进利报考职位的面试时间安排在3月20日,地点在江西吉安。面试的前一天晚上9点多,史进利的手机突然接到13698022566号码的来电。“只身一人在外地参加面试,出于安全考虑”,史进利没有接听,但他以短信的方式与这个号码进行沟通。    4月8日,记者在史进利的手机上看到了这个号码给史进利发送的5条信息。(史进利手机发件箱已删除,短信交流内容用省略号代替)    依次为:    ……    “九江的”    ……    “我打钱过去这么久了,黑木耳还没寄过来?”    ……    “你少装了,把钱还我。”    ……    “我已经报了警,你就等着吧,你躲不了的,你这个大骗子。”    ……    “你就等着吧。”    这次的短信交流让史进利感到“既奇怪又担心”。    面试后的次日便是体能测试,在3月21日史进利参加体能测试前,一个15879662503的陌生号码反复打到史进利的手机上,史进利同样没有接听。不一会儿,这个号码又发短信到史进利的手机上。    “你好,你接个电话,有事和你商量。”    “我在参加考试,不方便接电话。”史进利回复道。    “我不怎么会打字,请你接个电话,关于这次考试的。”15879662503的号码这样回复。    因参加体能测试,史进利没有再回复这个短信。    经记者查询,15879662503的号码归属地为江西吉安。    “他们是谁,怎么会知道我的电话号码?还明确知道我的工作单位?他们怎么对我的信息了解得这么多?而且还说与这次考试相关?”当时,史进利脑海中充满了一连串的疑问。    从公务员考生变成网上在逃人员    由于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填写政审材料都要在同一个时间段内完成,史进利这次在吉安停留了近10天。面试成绩公布后,史进利依然名列第一,以超过第二名将近20分的成绩顺利进入体检等环节。    记者通过江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到的《吉安市2010年度考录公务员公安机关入闱面试考生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显示,面试后,史进利的总成绩依旧位列第一,为255.58分,体能测试“合格”;笔试的第三名杨海的总成绩上升为第二名,为235.7分,但体能测试为“缺考”;吴建朋总成绩位列第三,为225.92分,体能测试“合格”。    3月25日,顺利通过体检后,史进利当晚就坐火车从吉安回山东兖州。在列车临近到达兖州的时候,约下午3点,史进利突然接到一名自称是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分局刑警的电话,这名刑警在电话中告知史进利:“有个叫姚新南的报案说你诈骗,我们已经联系了你们当地的公安部门,现在请你过九江来说明一下情况。”    “突然听见说我涉嫌诈骗我一下子就懵了,我拼命向那位警官解释说钱我没有去邮局取,而且汇款单也已经交给当地派出所了,想让九江那边和我们这边的派出所联系。”史进利说。    但电话那头的回复是:“我们不管这个,只要你过来说明情况。”    史进利慌忙称:“我手机快没电了,回家后再和你联系。”便挂断了电话。    下了火车,史进利从兖州车站直奔郭仓乡派出所找所长杨修臣。“当时杨所长说他们已经接到九江那边的电话了,而且说我已经被九江市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史进利回忆说。    由于接到汇款单的下午便将事情告诉了杨修臣,史进利请求杨修臣能否以派出所的名义向九江警方解释情况。杨修臣给的答复是“会继续研究”。    “幸亏杨所长了解情况,不然我肯定已经被抓起来了。”史进利说。    从派出所出来,史进利说他是“一路狂奔”回到白石乡李庄村的家,“刚回来那两三天害怕极了,心里直发毛,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儿,就怕什么时候警察来把我逮起来。”    此时,史进利全家也都陷入恐慌中。史进利在火车上接到九江方面的电话后,就立即将事情告诉了父母和哥哥。    “害怕啊,吓死了快,我们家虽穷但没干过违法的事儿,连玉米棒子都没有拿过人家的,一下子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了,能不害怕吗?”史进利的母亲说。    史进利的哥哥史胜利也说:“当时感觉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办,束手无策。”    “幸亏钱没有取,把汇款单交给派出所了,不然长一身的嘴我们也说不清了。”史进利的父亲说。    惊魂未定,史进利开始为自己公务员的政审环节担忧,因为他缓过劲儿来时才发现自己被举报涉嫌诈骗和被九江市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的时间,正是他接受政审的时间。    在吉安填写政审材料时,史进利就注意到政审材料中有“是否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一项。他这才发现,自己眼下的遭遇与政审中关键的一环紧密相关。    史进利称:“到这个时候我才幡然醒悟,这就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骗局,可能就是和我有竞争关系的人在策划栽赃陷害,使我不能通过这次审查,把我取而代之。”    史进利称由于面试时有很多考生,他当时未注意到和他报考同一职位并通过笔试的吴建朋、杨海两名考生。在怀疑有人因想与自己竞争职位而设计阴谋后,史进利也曾试图通过网络查找其他两名考生的信息,但没有查到。    4月11日,记者拨打姚新南13698022566的电话,电话已被转入“来电短信提醒”业务,无法接通。记者同时也拨打了在体检前发给史进利短信称“与这次考试相关的事商量”的15879662503号码,号码可以拨通但始终无人接听。    本报山东济宁4月11日电    http://zqb.cyol.com/content/2010-04/12/content_31776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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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新南涉嫌诬告陷害被批捕
“这个事情多亏了网络”
本报记者 田国垒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4-1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不知所措的史进利本想通过信访来澄清自己。“对我家来说,信访途径代价太高了,我每月一千多元钱的工资连路费都不够,而且逐步走程序的话时间也是问题,可能事情解决了政审的期限也过了。”史进利说。
情急之下他想到了向网络求助。
史进利将自己收到神秘汇款单和莫名其妙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的经历写成文字。3月27日,他让自己的村官同事以“我是飘飞”的网名在天涯论坛上发表了名为《我是一名被全国通缉的大学生村官(冒死揭露2010江西省公务员考试中的骗局)》的帖子。帖子中史进利将自己的真实姓名、真实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都写了进去。截至4月10日下午,这则帖子的点击量超过了8万次。
“我实在是感觉被逼得没有办法了,才将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发到了网上,希望以此引起九江方面的重视,形成舆论压力,使我的问题得以解决。”4月8日,史进利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帖子上网后,很多网友纷纷将此帖转载,有网友将该帖转贴到山东本地的大众网济宁论坛上,目前点击量已超过20万次。
“这个事情多亏了网络,很多网上的人都说‘你们要是没钱,我给你们钱,一定要把这个官司打到底’。”年过五旬的史进利的父亲是个地道的农民,但这段时间经常让儿子帮他上网看网友留言。
网络确实发挥了作用。
有网友将此帖转到九江论坛著名的“段郎说警事”栏目,经记者核实,该栏目的实名版主正是九江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段兴焱。段兴焱关注到了此事,并于3月30日在“段郎说警事”栏目以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区分局刑警大队的名义发表了《关于网上被追逃的大学生村官一案的情况通报(第一号)》(以下简称“第一号通报”)。
“第一号通报”通报了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区分局刑警大队的初步调查情况。
通报称:2010年3月15日9时许,姚某(指姚新南,下同)到我局长虹派出所报案称其被人诈骗,诈骗金额为5000元,因涉案金额较大,长虹派出所民警将姚某带至我队,由我队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询问。据姚某反映,他本人是从事黑木耳收购生意的,2009年12月26日,他在九江市区乘车时结识一名自称“史某”(指史进利,下同)的山东籍青年男子,该男子得知姚某从事黑木耳收购生意时称其老家山东的黑木耳收购价比姚某在九江等地方的收购价低很多,姚某随即有意委托该男子在山东替其收购黑木耳。经双方商议,2010年1月24日,姚某在九江火车站旁一邮政储蓄银行将5000元人民币汇往该男子提供的地址“山东汶上县郭仓乡政府史某收”。然而,款汇出后该男子不仅未按约定替姚某收购黑木耳,反而在姚某打电话询问时装作不认识,再后来拒不接听姚的电话。姚某认为该男子对其进行诈骗,并向我队提供了相关证据。因其是在我队辖区内的邮政储蓄银行汇的款,所以向我队报案。
4月8日,史进利对中国青年报记者称,在九江参加笔试期间,他从未乘坐过车,也没有遇到姚新南与他商谈黑木耳生意。
4月10日,与史进利同行去九江参加笔试的考生路笃川向记者证实,他和史进利从山东到九江后是步行去找的旅馆,而且旅馆就在考点九江一中旁边。由于两人是高中同学又同在外地考试,他们形影不离,在九江期间没有乘坐过公共汽车,更没有遇到过商谈黑木耳生意的人。
“第一号通报”还写道:接到报案后,我队首先对报案人姚某的身份进行了核实,制作了报案笔录,对案件开展初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于2010年3月19日立为诈骗案侦查,根据姚某提供的史某信息并经其指认,依照法律程序将犯罪嫌疑人史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立案后,办案人员先后与郭仓乡人民政府和郭仓派出所取得联系,证实史某的身份是一名乡村干部,目前正参加公务员考试。3月25日,办案人员最终与本案嫌疑人史某取得了电话联系,告知其涉嫌诈骗,敦促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接受调查。电话中史某答应过后几天到我队接受调查,怕其不放心,民警还建议其可以在当地派出所民警陪同下一起到我队配合调查并与其工作所在地郭仓派出所进行了联络,但到目前为止,史某仍未到我处接受调查。鉴于以上原因,本案真实情况尚不明朗,有待进一步查证,目前公安机关正抓紧进行侦查,同时希望案件相关当事人尽快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争取早日还案件以真实面目。
3月31日,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区分局刑警大队两名干警到汶上县郭仓乡找到史进利了解情况,并做了详细的调查笔录。史进利称,九江警方重点询问了他2009年12月26日的行踪。
史进利对记者说:“在经过拍照、提取指纹后,九江警方当天下午就把我在网上在逃的信息撤了下来。”
作为印证,段兴焱4月2日在“段郎说警事”以庐山分局刑侦大队名义发布了“第二号通报”,通报称:“3月30日,我队派出警力赴山东开展调查,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史某本人的积极配合下,现已查实史某诈骗事实不成立,解除其作案嫌疑,并当即撤销了对其网上追逃。”
虽然史进利被排除了涉嫌诈骗的嫌疑,但此事发生、发展的过程仍耐人寻味。网友“九江土著”在“段郎说警事”栏目发帖称,还有3个问题仍待解决调查:一、史某考公务员政审如果没能通过,该如何处理?二、姚某的诬告行为如何处理?三、姚某背后有无其他受益人?姚某的行为一定有通晓人事、公安的人出谋划策,一定要追查到底、彻查清楚。
史进利也有类似的疑问,他认为“姚新南应该不是普通人,对人事、警察、政审等环节都很了解”,而目前他最担心“自己的政审是否会受到影响”。
据史进利称,前来汶上县办案的九江刑警黄涛曾告诉他,政审应该不会受到影响,“庐山分局领导非常重视,已经致函吉安市公安局政治部说明情况”。
4月9日下午,段兴焱在“段郎说警事”以庐山分局刑侦大队名义发布了“第三号通报”,通报称,“根据我队询问被害人史某的有关情况和调查证实,姚某涉嫌诬告陷害罪,我队于2010年4月1日对姚某刑事拘留,经进一步侦查收集证据,姚某已于4月9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报山东济宁4月11日电
http://zqb.cyol.com/content/2010-04/12/content_31776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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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态度
网上追逃撤销后政审不应受影响
本报记者 来扬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4-1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完全不受影响。”在谈到史进利是否会因曾被网上追逃而影响政审时,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易延友的回答十分干脆。
在这位刑事诉讼法专家看来,史进利虽被误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但当地公安机关在查实案情后,解除了史进利涉嫌诈骗的作案嫌疑,并撤销了对其网上追逃。这样一来,史进利在政审环节中遇到的“是否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一项,就不应再受该案的影响。用人单位在政审时不能仅凭是否被网上追逃就作出是否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判断,“严格地说,要看报考人员是否被起诉和定罪”。
至于公安机关如此就把史进利列为网上追逃人员是否太轻率的问题,易延友认为,九江的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根据报案人的陈述及其提供的汇款单等证据后,对案件进行立案,联系犯罪嫌疑人敦促其自首,并采取网上追逃等侦查手段,“从现有的材料看,这些程序都没有什么问题”。
易延友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对“网上追逃”这一侦查手段作出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采取该手段,依据的是公安部的规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通缉令、悬赏通告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媒体发布。”
易延友告诉记者,网上追逃这一说法是近年来才开始使用的,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这一说法。在他看来,网上追逃和网上通缉是同一个意思,如果未经通缉,公安机关是不能发布网上追逃的。
本报北京4月11日电
http://zqb.cyol.com/content/2010-04/12/content_31776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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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
必须查明真相
刘万永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4-1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这是一个离奇的故事:山东考生史进利参加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民警职位的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第一。面试和政审期间,一个陌生人从江西九江汇来5000元,并报案称史进利涉嫌诈骗。随后,史被当地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这件事的背景是,史进利填写政审材料时,有一项为“是否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倘若史进利被认定有诈骗嫌疑,或者认定时间长于政审时间,史进利的公安梦必定破碎。
要感谢互联网,事件引起了九江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段兴焱的关注,在公安机关认真负责的调查后,史进利的冤情得以洗脱,汇款人、报案人姚新南涉嫌诬告陷害罪被批捕。
但是,诸多疑点显示,此案值得深究。有证据显示,史进利与姚新南并不认识,但姚新南却准确知道史进利的工作地点。姚新南向警方陈述“两人在九江市区乘车时结识,继而商讨代为收购黑木耳,史进利提供其地址”的说法显然难以成立,试问,有谁能轻易给在公共汽车上认识的人汇款合伙做生意?
如果这一疑问成立,接下来的问题就让人感到恐怖了:姚新南是如何知道史进利的行踪的,比如,2009年12月25日,史进利到九江准备考试,姚某称第二天两人乘车时相识。
再如,史进利考试期间接到陌生短信称要他接“关于这次考试的”电话,这是否说明,另外有人知道史进利的考试信息?
谁掌握史进利的考试信息,有是谁泄漏了这些信息,相信公安机关会很快查清。
果真如史进利怀疑的诬告陷害的“目的就是使我政审不过关然后取而代之”,我们呼吁九江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此案,查清姚新南背后有无其他受益人?姚某的行为是否有通晓人事、公安的人出谋划策?
查清真相,不仅仅关系到一名青年的前途命运,更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想想看,九江公安接到报案后将史进利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如此依法办案却险些成为阴谋得逞的重要一环,是可忍,孰不可忍?
http://zqb.cyol.com/content/2010-04/12/content_31776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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