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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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语呢喃编辑
俗语看天下
淳 亮
新加坡官员把城市比作一条市民们同舟共济的船,认为保持和谐安宁最重要,诚哉斯言。
如果把城市比作一条船,一条小船上载着几种人在海上漂,要想克服困难安全到达彼岸,大家必须有基本的信任与合作。船上的人当中,一种是官员,可有人提出:俗话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可见“无官不贪”,信不过;另一种是商人,也有人提出:俗话说“无商不奸”,也信不过;再一种是“80后”,有人提出:你们正是俗话说的“小皇帝”,自私的一代,如何靠得住?还有一种是……总之,按通常“一竹篙打死一船人”的“俗话”说来,没有人是可信任的,别说“和谐安宁”,就是同船共渡也难;别说合力办亚运,就是平日也少不了争端。
专家们说这是一种病——“习惯性敏感”。早晨出门,发现街道比往日干净,说,肯定是评文明城市的检查团要来了!晚上迟了点回家,觉得街道有点冷清,就嘀咕:又出了“扑头党”吧?男同事升迁,哼哼!送了钱吧?女的升了,哈哈,潜规则哦……这种敏感心态用于同船的人身上,相信再好的船长也要烦得“一个头两个大”。王蒙曾指出,“荒谬的语言有时更有诱惑力”。
就说“无商不奸”吧,本来无诚信不成买卖,商品经济尤其是一种信用经济,中国也不例外,而古典的中国商人更以诚信著称,无论是徽商、晋商或粤商,都有足够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但俗话中怎么就有“无商不奸”的论定呢?有内地的商界老行尊出来考究,说这是“无商不尖”之误。当年的粮商卖粮,为了吸引顾客,总是在升斗装满拨平之后,再堆上一个小尖,以示优惠;卖肉的是在足秤之后添上一块猪头肉或下水之类的“搭头”;卖布的是“足尺加三”;茶楼是“卖大包”,如此种种,统称“无商不尖”,作为一种经营手法的概括。但不知何时“尖”变了一个同音字“奸”,意思就大不一样了。倒让那些真正的奸商可以振振有词地耍奸,老实商人则在道德审判上“陪杀场”。
再如“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从这句话看来,清官也不清。其实这原本是清朝的一种货币现象。当时官制一两银抵二千铜钱,百姓向官府交税多是用铜钱,官员交给藩库则是银子,而银子重铸为上交的大银锭又会有所损耗,为此朝廷允许存在“耗羡”,各州府根据实际自定比例。当时认为定到三分就算“贪官”,只定二分以下耗羡者则属于“清官”——这就是“清知府”的由来。而作为知府一级,经手税收并处理大量铜钱,市场上缺乏铜,若把二千铜钱拿去铸成铜器,其市价可值三两多银子,知情者认为每二千钱可取得一两二钱五厘白银的差价收入,这差价就成为各知府“合法收入”。按三年任期内的税收总量提取银铜差价,“十万”的大约数字就出来了。这句话的原意也许是:即使坚守二分“耗羡”的清规,三年任期也可有十万收入(据说当时取三分耗羡者达百分之五十以上)。笔者无法核准或评价古人这种收入是否合法合理,这很明显与单靠提高“耗羡”比例或另生名目“刮地皮”不是一回事,“十万雪花银”是有所计算的具体数,而不是形容其贪形容其多的虚数。但“十万雪花银”的说法哗然而传,传过数百年,则变成俗话,变成舆论了。
然而,仅以道德裁判某种职业或行业,并不能解决社会问题,若形成“无……不……”的简单化的判断和敏感心理,足以激化社会矛盾,妨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冷静处理。当考虑新加坡的经验时,或许不但不可以再用“半部论语治天下”,当然更不可以凭“一套俗语看天下”了。不是靠群言汹汹,而是靠立法严谨,执法严格,法制健全,才真正令贪官难逃,奸商难当,才有社会信任,和谐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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