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學、魯學與稷下之風流-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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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學、魯學與稷下之風流


  春秋末年至戰國時期,適應“時君世主,好惡殊方”的政治形勢,諸子“蜂出並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漢書·藝文志》),形成了百家爭鳴的局面。齊學與魯學之間,包羅眾多學派,互相爭鳴,互相影響,互相交融,至齊國稷下學宮,一個新的文化系統,齊學化的魯學便開始形成了。這是我國思想史上各種思想通過對立鬥爭而趨向融合統一的典型一例。

  一、齊學和魯學的淵源及差別

  在學術思想和學風方面,齊學、魯學之分,源於西周,起自春秋,烈于戰國,沿及漢代。漢代,《詩》有今文魯、齊、韓三家;《論語》有魯論、齊論;《春秋》三傳中谷梁本魯學,公羊乃齊學。漢代的今古文之爭實際是齊學同魯學之爭。前漢重今文,齊學;後漢重古文,魯學。追溯二學淵源,可至齊魯建國。

  周初,周公封于魯,建立魯國並創立魯學,傳至孔子而集其大成;姜太公封于齊,建立齊國並創立齊學,傳至管仲形成齊學系統。《管子》一書,雖非管仲所作,但卻反映了管仲代表的齊學思想。

  齊魯之學之所以形成不同的發展系統和思想模式,是由於齊魯兩國在政治、經濟、地理環境和民俗上的差異造成的齊魯之學的不同內容和特點所致。

  1. 從地理環境和民俗看,齊國南有泰山,東有琅琊,西有清河,北有渤海。“膏壤千里,其民闊達多匿智。”(《史記·齊世家》)“齊帶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采布帛魚鹽。臨淄亦海岱之間一都會也。其俗寬緩闊達,而足智,好議論,地重,難動搖,怯於眾鬥,勇於持刺,故多劫人者,大國之風也。”(《史記·貨殖列傳》)而魯國在泰山之陽,地處丘陵地帶,從地域上說比較封閉,不像齊國那樣依山傍海。《史記·貨殖列傳》說:“鄒、魯濱洙泗,猶有周公遺風,俗好儒,備於禮,故其民齪齪。頗有桑麻之業,無林澤之饒。地小人眾,儉嗇,畏罪遠邪。及其衰,好賈趨利,甚于周人。”

  2. 從經濟條件看,齊國沿海,商品經濟比較發達,農耕,魚鹽,通輸,農工商並重,多種經營。《漢書·地理志》說,齊國建國初期“太公以齊地負海潟鹵,少五穀而人民寡,乃勸女工之業,通魚鹽之利,而人物輻湊。後十四世,桓公用管仲,設輕重以富國,合諸侯成伯功,身在倍臣而取三歸,故其俗彌侈,織作冰紈綺繡純麗之物,號為冠帶衣履天下。”到戰國時期,齊國商品經濟得到長足發展,都城臨淄成為聞名遐邇的大商業都會,如蘇秦描繪說:“臨淄之中七萬戶……臨淄甚富而實,其民無不吹竽鼓瑟,彈琴擊築,鬥雞走狗,六博蹋鞠者。臨淄之途,車轂擊,人肩摩,連衽成帷,舉袂成幕,揮汗成雨,家殷人足,志高氣揚。……齊之強,天下莫能當。”(《史記·蘇秦列傳》)這是一個商業大國的局面。由齊國這種經濟的多樣性,帶來了學術思想的繁榮,為思想的多樣化準備了條件,造成沿海文化的類型。而魯國則只重視農業,商品經濟很不發達,採取一種重農抑商的政策。《史記·魯世家》雲:“魯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魯,三年而後報政周公。周公曰:‘何遲也?’伯禽曰:‘變其俗,革其禮,喪三年然後除之,故遲。’”魯國提倡重視農業,而不重視商業,“君子務治而小人務力,動不違時,財不過用”(《國語·魯語》上)。這裏的“務力”和“動不違時”都是農業方面的事務。這種單一的農業經濟就限制了思想的活躍,因此使魯學的學術思想也是單一的,儒家思想占絕對統治地位,不容許其他思想的存在,造成封閉的大陸文化的類型,不像沿海文化那樣開放和民主。

  3. 從兩國統治階級的成份來看,齊國從建國初期就重視工商業,所以在奴隸社會,統治階級是工商奴隸主,他們在思想方面有較多的民主性,這很類似于古希臘的工商奴隸主。後來,由他們中的一部分轉化成的地主階級,也就成為商業封建主,他們仍沿襲齊國老傳統,堅持多種經濟,允許學術思想自由發展。許多科學家如醫學家扁鵲、天文學家甘德等,科學著作如《考工記》、《素問》等,出在齊國而不是其他國家,正是由於這個原因。而魯國在奴隸社會時期,其統治階級就是農業奴隸主,由他們中的一部分轉化成的地主階級,成為農業封建主。農業封建主的目光比較狹小,受封閉的農業經濟的嚴重束縛,遠不如商業封建主那樣開放。

  4. 從政治傾向看,齊國重視霸道和法術。齊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依靠的主要就是霸道和法術。後來的管(仲)晏(嬰)之法的很多內容也都是談霸道和法術。當然齊國也重視禮治,只是以法治為主,把法治和禮治結合起來了。而魯國則重王道、禮義,本禮樂,行禮治,以堯舜周公為典型,保存宗法制度,所以魯國的宗法關係非常牢固。

  由於以上原因,便造成了齊學、魯學不同的學術內容和特點。

  從內容看,在單一農業經濟基礎上產生的魯學,以儒家思想為宗,排他性特別強,比較守舊。而在多種經濟基礎上產生的齊學,其學術思想的內容也是多樣化的。因此它能先後容納了道家、法家、墨家、陰陽家、儒家、縱橫家、農家、兵家,乃至方技、術士、方士等等的思想,使齊學的思想相當豐富,使齊國的思想界相當活躍。一所容納數百千人的包羅各家在內的稷下學宮,出在齊國是有其歷史必然性的。難怪有人說:“戰國學術,多出於齊”。

        從特點看,齊學主變,主合時,有革新精神,對各家學說兼收並蓄。《管子·正世》篇說:“不慕古,不留今,與時變,與俗化”,這表現出齊學崇尚變革的精神。魯學主常,主合古,傾向於保守,凡事都力主維持現狀。《論語·先進》載:“魯人為長府。閔子騫曰:‘仍舊貫,如之何?何必改作?’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孔子贊同的“仍舊貫”三個字是反對“改作”的。在魯齊夾穀之會上,孔子曾責備齊景公不恪守周禮。這些都表現出魯學不肯變革的保守精神。

  由於齊學與魯學在內容、特點等方面的不同,在相互交流發展中就難免引起矛盾鬥爭。齊學與魯學的公開對戰不少,舉其要者,有:

  1. 魯學的孔子和齊學的晏嬰之間的矛盾鬥爭:

  景公問政孔子,孔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景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豈得而食諸!”他日又複問孔子,孔子曰:“政在節財。”景公悅,將欲以尼溪田封孔子。晏嬰進曰:“夫儒者滑稽而不可軌法;居傲自順,不可以為下;崇喪遂哀,破產厚葬,不可以為俗;遊說乞貸,不可以為國。自大賢之息,周室既衰,禮樂缺有間。今孔子盛容飾,繁登降之禮,趨詳之節,累世不能殫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君欲用之以移齊俗,非所以先細民也。”後景公敬見孔子,不問其禮。異日,景公止孔子曰:“奉子以季氏,吾不能。”以季孟之間待之。齊大夫欲害孔子,孔子聞之,景公曰:“吾老矣,弗能用也。”孔子遂行,返于魯(《史記·孔子世家》)。

   

        2.魯學的孟子對齊學的貶斥:

  齊宣王問曰:“齊桓、晉文之事可得而聞乎?”孟子對曰:“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無傳焉,臣未之聞也。無以,則王乎?”(《孟子·梁惠王》上)

        公孫醜問曰:“夫子當路于齊,管仲、晏子之功,可複許乎?”孟子曰:“子誠齊人也,知管仲、晏子而已矣。……”(《孟子·公孫醜》上)

   

  孟子看不起齊學,他還說過“此非君子之言也,齊東野人之語也。”(《孟子·萬章》上)這是魯學對齊學的挑戰。

  3.魯學的孟子與齊學的淳於髡的爭論:

  淳於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授之以手者,權也。”曰:“今天下溺也,夫子之不援,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孟子·離婁》上)

   另外,《孟子·告子》下也有他們的爭論,淳于髡主齊學,這裏齊學對魯學取進攻姿態。

        直至漢朝,這種爭論仍然存在。這主要是魯學的谷梁傳和齊學的公羊傳的爭論。《漢書·儒林傳》說:

  宣帝即位,聞衛太子好谷梁春秋,以問丞相韋賢,長信少府夏侯勝,及侍中樂陵侯史高。皆魯人也,言:“谷梁本魯學,公羊氏乃齊學也,宜興谷梁。”自元康中始講,至甘露元年,積十余載,學者皆明習。乃召五經名儒太子太傅肖望之等大議殿中,平公羊、谷梁同異,各以經處是非。

  就這樣,齊魯之學的鬥爭延續了數百年之久,到戰國時期,由於形勢的變化,卻在齊國稷下學宮的論戰中,二學開始了奇妙的融合。

  二、齊、魯之學在稷下學宮的融合

  從上文看,齊魯之學的鬥爭是長期而激烈的。孔子曾經抱著改造齊國學風的願望到齊國去勸說齊景公,希望“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至於道”(《論語·雍也》)。但是,卻因遭到晏嬰的堅決抵制而告失敗。之後,孟子出於同樣目的到了齊國,力勸齊宣王行仁義之政,幾乎成功。但由於當時齊國齊學仍然很盛,淳于髡、田駢等齊人在稷下學宮中的勢力很大,孟子的願望實現不了,故說:“久于齊,非吾志也。”(《孟子·公孫醜》下)但是,孟子在齊國時間很長,而且與稷下先生宋鈃、淳於髡等進行過爭論。在爭論中,他不但沒有說服對方,反而受到齊學的許多影響,使自己的思想出現一些與齊學相通的東西。如他說:“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恒心,無恆產者無恒心。苟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孟子·滕文公》上)這與《管子》的思想一致。《管子》說:“民富則易治也,貧則難治也。民富則安鄉重家,敬上畏罪,故易治;民貧則危鄉輕家,陵上犯禁,故難治。”(《治國》)孟子還說:“今也制民之產,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哉?”(《孟子·梁惠王》上)《管子》中也說:“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牧民》)這是孟子受管仲學派的影響,還是管仲學派受孟子的影響,難下定論,但可以看出,齊學和魯學已經開始互相影響了。

  在齊國有很大影響的儒家人物是荀子,他雖不是魯國人,但其思想本系魯學系統的。荀子在稷下學宮中成為祭酒,多次執稷下學宮之牛耳。他曾拜齊學大師淳于髡為師,故其思想中逐漸吸收採納了不少齊學中的東西,使魯學齊學化了。如他講儒家的仁義,也講齊學中才有的利、法、刑,主張法後王,強調富國強兵。可以說,《荀子》一書是齊學魯學融合的產物,這一融合是在稷下學宮中完成的。

  除了《荀子》以外,在《管子》這部書中,齊學與魯學也有機地融為一個統一的整體。我們稍微涉及一下《管子》一書的內容,就可更清楚地看到這一點。

  《管子》講仁,講義。“仁從中出,義從外作。仁,故不以天下為利,義,故不以天下為名。仁,故不代王;義,故七十而致政”。(《戒》)“孝悌者,仁之祖也。”(同上)“君子之所慎者四,一曰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國柄。……故大德至仁,則操國得眾。”(《立政》)“明王之務,在於強本事,去無用。……事有本,而仁義其要也。”(《五輔》)“身仁行義,服忠用信,則王。……親之以仁,養之以義。”(《幼官》)

  《管子》講正名。如“有名則治,無名則亂,治者以其名。……故先王貴名。”(《樞言》)“名正分明,則民不惑於道。”(《君臣》上)“物固有形,形固有名,此言不得過實,實不得延名。姑形以形,以形務名,督言正名。”(《心術》上)

        《管子》講禮義。如“國有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禮不逾節,義不自進,廉不蔽惡,恥不從枉。”(《牧民》)“禮義者,人君之神也。”(《侈靡》)“成功立事,必順於禮義。故不禮不勝天下,不義不勝人。”(《七法》)“事君有義,使下有禮。”(《四稱》)“禮者,因人之情,緣義之理,而為之節文者也。故禮者謂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諭義之意也。”(《心術》上) 

  仁義,正名,禮義這些原本都是屬於魯學中的主要思想,而《管子》這部書則予以合理地吸收,使魯學齊學化。

  《管子》中更有大量齊學的東西:

  《管子》講法。如“法制不議,則民不相私。刑殺毋赦,則民不偷於為善。”(《法禁》)“凡牧民者,欲民之可禦也。欲民之可禦,則法不可不審。法者,將立朝廷者也”。(《權修》)“法者,天下之儀也,所以決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縣命也。故明王慎之。不為親戚故貴易其法,吏不敢以長官威嚴危其命,民不以珠玉重寶犯其禁。故主上視法嚴于親戚,吏之舉令敬于師長,民之承教重於神寶。”(《禁藏》)

  《管子》講陰陽五行。如“陰陽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時者,陰陽之大經也。”(《四時》)“五聲既調,然後作立五行,以正天時,五官以正人位。……日至,睹甲子木行禦,……睹丙子火行禦,……睹戊子土行禦,……睹庚子金行禦,……睹壬子水行禦。”(《五行》)

        《管子》講鬼神。如“順民之經,在明鬼神,祗山川,敬宗廟,恭祖舊。……不明鬼神,則陋民不悟;不祗山川,則威令不聞。”(《牧民》)“上恃龜筮,好用巫醫,則鬼神驟崇。”(《權修》)

        法,陰陽五行,鬼神,這些都是齊學中的傳統思想。稷下齊法家注重法,鄒衍注重陰陽五行,齊國是太公封地,太公思想上承黃帝,後來的齊國君主也繼統于“高祖黃帝”(《陳侯因咨敦》銘文),黃帝“監于萬國,萬國和,而鬼神山川封禪與為多焉”(《史記·五帝本紀》),祀鬼神也就成為齊學中的一個傳統。

  就這樣,《管子》和《荀子》把齊學和魯學融合起來。《管子》是以齊學為本,魯學為末;而《荀子》是以魯學為本,齊學為末。但都熔齊學、魯學於一爐。這是既不同于齊學,又不同于魯學的一種新的思想模式。這種新的思想模式之所以會在稷下學宮中形成,有其必然的原因:

  1. 政治上統一趨勢的要求。

  孔子和孟子都曾經想改變齊國的學風,但在那“道術將為天下裂”(《莊子·天下》篇)的時代,學術思想只能適應“天下大亂,賢聖不明”(《莊子·天下》篇)的局面,所以他們的希望只能成為泡影。而到了戰國中後期,政治上統一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了,“書同名,車同軌”(《管子·君臣》上)的大局已定,學術思想上的統一也就成為思想家們注重的課題。齊國統治者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又在稷下設館,招來眾多知識份子,讓他們在這裏相互辯論,相互吸取,這樣就為這種思想上的融合和統一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條件。

  2. 齊國統治階級是商業封建主,他們的思想比較活躍。齊威王、齊宣王都是開明之君,特別能夠吸取不同意見。尤其齊威王,他能夠廣開言路,接受鄒忌的規諫,提出“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上書諫寡人者,受中賞;能謗議於市朝,聞寡人之耳者,受下賞。”(《戰國策·齊策》)為滿足稱霸和統一中國的欲望,齊威王能夠悉心求治,願聞諫刺。君王能如此豁達大度,思想的活躍就可想而知了。齊襄王時,能夠不囿於門戶之見,讓儒家人物荀子主持稷下學宮,更為思想的交流提供了有利的條件,也為各種思想的相互吸收和融合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3.齊國受傳統思想的影響要少些,容易接受外來思想,不像魯國那樣封閉,處處拘守于周禮。《淮南子·齊俗訓》說:

  昔太公望、周公受封,而相見。太公問周公曰:“何以治魯?”周公曰:“尊尊親親。”太公曰:“魯從此弱矣。”周公問太公曰:“何以治齊?”太公曰:“舉賢而上功。”

  魯國尊尊親親是行禮治,用常道保持社會秩序的安寧。而齊國則舉賢尚功,用人唯賢,不必問門第資格,後來的管仲又提出了“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史記·管晏列傳》)的主張,“謀於實,故能權與立,不可敵也”(《史記·管晏列傳》)。這種尚權變的精神一直是齊國的傳統,因此像淳於髡那樣社會地位很低的“贅婿”也可受到重用,可以將自己的學術思想貢獻給社會,為齊學魯學的交融貢獻自己的力量。

  荀子和稷下齊法家的思想都是齊學、魯學互相交融的結果。但荀子和稷下齊法家都未顧及為封建統治的合理性作出論證,所以他們的思想並未受到後代封建統治者的重視。封建統治者重視的是鄒衍的齊學化的魯學。鄒衍在齊學、魯學交融的基礎上,把齊學中所容納的各種有益於統治的理論內容融進了魯學即儒學的內容中,從而形成了一種更為適應中央集權政治的思想模式,這就是鄒衍的齊學化的魯學。這種齊學化的魯學將齊學中的陰陽五行思想吸收到魯學中以後所形成的新的思想模式,很容易為封建專制君主的登上歷史舞臺作出論證。而且每一朝代的更替都可以從這種思想模式中找到根據,如秦漢王朝的統治者都說自己是代表金木水火土五德中的某一德而登上統治寶座的,從而把自己的統治當成天經地義,當成一種不可抗拒的歷史必然性。從漢代以後,代代封建皇帝頒佈的聖旨開頭都要寫上“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就是利用這種齊學化的魯學的典型事例。齊化的魯學把人君神聖化,加之齊學中的法家思想也可以利用,就很容易為整個封建王朝服務。事實上,漢代董仲舒所提出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這種儒術,也是齊學化的儒術,董仲舒的思想就是齊學化的魯學。惟此,齊化的魯學才保持了二千多年的統治地位,曆久而不衰。從這一角度來看,齊學、魯學的融合及稷下學宮的出現,確是歷史的必然,而不是思想家們憑空創造出來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