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人上当的化妆品名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0:03:42
诱人上当的化妆品名字
李金金
  一款叫做“特效美白霜”的化妆品声称能够美白,使用以后会使皮肤发红发热,逐渐脱皮,在一周之后她的皮肤果真变白、变嫩了,可是这种白嫩也要付出“代价”:皮肤虽然白了,可是却禁不住阳光的照射,只要太阳一晒,没过几天皮肤就又变成原样了。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化妆品命名,此次国家药监局所推出的《化妆品命名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化妆品名称禁用的8种内容:即一些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比如全面、最、第一、特级、顶级、超凡、换肤等;医学名人的姓名(像张仲景、华佗等);医疗术语;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及地方方言;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及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都将被严令禁止。   “特效美白祛斑霜,高效保湿祛皱养颜蜜……”,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词语被频频用在了各类化妆品的名称上,不但冗长而且夸张。如今这些化妆品名称即将被“瘦身”。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对化妆品的名称进行了明确限制,还明确了化妆品命名的原则和禁用内容。其中,国家药监局在规定中要求像一些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比如全面、最、第一、特级、顶级、超凡、换肤等词语不得出现在化妆品的命名当中。
    记者走访了一些化妆品专卖店,并随机采访了几位购买化妆品的女性消费者,她们告诉记者,自己购买化妆品已经有几年的历史了,所购买化妆品的名称中都含有“护肤、美白”的字样,其中有些美白产品涂抹之后虽然有些美白效果,但没过多久,就会“褪色”恢复原状,即使按照说明书上的用法长期坚持使用,仍旧没有获得厂家宣称的“白皙”效果。
    在采访中一位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以前曾经买过某品牌一款叫做“特效美白霜”的化妆品,这种化妆品声称能够美白,使用以后会使皮肤发红发热,逐渐脱皮,在一周之后她的皮肤果真变白、变嫩了,可是这种白嫩也要付出“代价”:皮肤虽然白了,可是却禁不住阳光的照射,只要太阳一晒,没过几天皮肤就又变成原样了。
    既然有过吃亏上当的经历,很多人为何还要继续购买这些诱人上当的化妆品呢?一位消费者道出了其中的缘由,“如果化妆品宣称有特殊的疗效,那我的第一感觉肯定是想试试看,尽管我也不会完全相信他们所说的那种神奇疗效,可是如果不买回来亲自试一下,总是觉得对不起自己,就算是给自己的一种心理安慰吧。”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协会秘书长陈少军告诉《北京科技报》,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一些商家才会在化妆品的名称上夸下海口,使用各种极致性形容词,比如用特效、最、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词类来迷惑消费者,并让消费者上当受骗。更有甚者,一些化妆品还会带来副作用,比如有的化妆品为了达到自己宣称的瞬间效果,就在里面添加了雌激素等各种激素,这样的化妆品短期使用对皮肤会有一些嫩白效果,但是长期反复使用将造成皮肤及全身性的损害,并使皮肤对激素产生依赖,停用后还会在短时间内出现炎症反应。
    2009年,深圳药监局曾经查扣了一家企业生产的一套叫做“全能美白祛斑霜”的化妆品,抽样检测显示,这套化妆品汞超标逾两万倍。而汞是一种有毒重金属,属于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不允许人为添加。目前我们国家对化妆品中汞的含量也有明确限定,限量为1毫克/千克。科学研究发现,化妆品中汞的含量超过这个限量就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而使用汞含量严重超标的祛斑类化妆品,除了会对皮肤产生直接危害外,还会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人体,进而损害人的肝脏、肾脏,以及神经、造血、生殖系统,并有可能导致不孕不育。
    陈少军表示,此次国家药监局的明文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监督化妆品命名的作用,一些绝对化的词语,由于有了相应的参考指标,比较容易限制。但是中国文字很丰富,对于一些有很多同义词的词语,完全禁用就比较困难,比如禁用“绚烂”,厂家还可以用“灿烂”等其他表述。所以,化妆品的禁用语数据库以后还需要不断进行补充修正。
    北京军区总医院激光美容中心主治医师樊昕表示,规范化妆品的命名,最主要的还是要在源头——化妆品名称的报批上严格把关。如果审批部门能够好好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名称不予以批准生产,那么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不规范化妆品在市场上的流通。
    樊昕告诉记者,对企业而言,化妆品夸大宣传问题主要出在销售环节,企业的销售部门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就会进行炒作性介绍和宣传。要对其进行有效监管,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规范化妆品市场。
    法律规范的完善对于化妆品名称的规范也是至关重要的。陈少军告诉记者,美国的法律对虚假广告监管十分严格,并有一些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如果消费者发现某个企业的化妆品作用效果与广告很不一致,就可以向厂家提出索赔。只要企业的虚假宣传被司法部门证实,消费者一般可以获得几十万美元的赔偿,这也是美国消费者为何喜欢诉诸于法律手段的原因。因此,美国的化妆品厂商十分注重自己的“言行”,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  
    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说,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消费者在发现化妆品不符合厂家的宣传时,由于维权繁琐,打官司成本比较高,一般不会对企业进行诉讼和索赔。这样导致企业的违法成本很低,使得很多化妆品厂商可以漫无边际地夸夸其谈,而不会去考虑实际后果。
    “要想更好地规范化妆品的名称,就必须有强有力的处罚措施,以使一些化妆品厂商在进行产品介绍和推广时不敢信口开河。”陈少军表示。
    当然,消费者的观念转变也是一个重要方面。陈少军说,中国的消费者比较看重化妆品的包装,包装越好,语言越生动,对其吸引力就越大,这也是现在很多化妆品厂商为何都把大量精力用在产品包装上的重要原因。
    “在美国,一些高档化妆品的包装常常非常简陋,宣传语也并不生动,然而它们却拥有相当大的消费群体。这是因为美国的消费者所看重的商品并不是它的包装噱头,而是其品牌信誉,这是消费者成熟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