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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32:42

坚决反对江苏省立法规定教师、校长6年必须流动换岗

坚决反对江苏省立法规定教师、校长6年必须流动换岗
   ——中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正面临教育水平全面大滑坡的现实巨大危险
  
   徐建新(江西省德兴市一中)
  
  看了新华网的《江苏省拟规定教师6年必须流动换岗 今起征求意见》文章,非常震惊,心中忧虑重重。我坚决反对江苏省立法规定,不管是校长还是普通老师,在同一所学校任职都不能超过6年。如果这个建议成为法律,结果必定是江苏乃至中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水平全面大滑坡。
  
  江苏省这个立法建议,不管是校长还是普通老师,在同一所学校任职都不能超过6年,问题太大。古人说:“安居乐业”,教师不安居怎么能够乐业?教师面对大量增加的各种生活难题怎么办?这个办法将极大地打击教师的积极性。教师的积极性大受打击,义务教育还能够办好?另外,如此流动,校长、教师都难于甚至很难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传统或者说教学传统,这样,只会是在另一个方面降低公办学校的办学水平。还有,如果没有做到不同学校教师收入的平衡,如此流动,结果不过是逼迫教师、校长向校长、教育局长行贿而已。
  
  如果把教师、校长流动换岗的规定在执行中变为就近流动,教师遇到的各种困难相对较少,对教师的积极性打击较小,但在若有校长或局长想要逼迫教师、校长对他们进行贿赂,被执行为远距离流动怎么办?
  
  由于中国教师的职业道德是相当高的,所以,如果这些规定成为法律,江苏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水平是缓慢下降的,但择校热确实遏制了,当然,最可能的情况是社会先看到明显的优点,但而后就是问题逐步暴露,而后带来更大的灾难性后果。而且,由于择校热确实遏制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水平缓慢下降后果一时看不到,国内全面实行,结果就是全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水平全面大滑坡。十年乃至十几年后,人们发现,花费了纳税人大量资金、曾经占尽优势的中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绝大多数已经不值得一提,中国义务教育的名校基本上已经全部是民办学校。由于中国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是中国义务教育的主力,江苏乃至中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水平全面大滑坡对中国的义务教育无疑是一场大灾难。
  
  当然,我认为,由于这个意见的明显后果,这个意见是不会成为法律的。我依旧认为:教育要由教育家来办,校长应该长期任职。当然,不称职的校长是不能够长期任职的。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包括教育官员们居然提出了降低中国义务教育水平甚至大幅度降低的办法来解决择校热,原因恐怕是把择校和“择校热”都当成洪水猛兽了,另外,不知道是不是择校主要是有权或有钱的人更多获得优质义务教育资源,所以要一起消灭。在我看来,原因是对择校和导致择校热问题的原因、效果被错误理解了。
  
  择校实际上不是问题,但择校热或者说择校成风是问题甚至是大问题。择校表明了学生家长对优质教育的追求,正是因为这种社会性的追求所以要办好义务教育,对优质教育的追求是办好义务教育的最重要的社会动力和压力。择校不是问题,因为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自由选择一般是有利于教育效果的。从教育上说,要尽可能满足学生、学生家长的自由选择是因为与学生自由选择相关的兴趣对学习很重要,连爱因斯坦都说:“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学校要办出特色需要选材,也就是需要学生和学校的自由选择,而学校办出特色是对教育有利的;还有,部分学生和部分教师存在相互适应的问题,教师有自己的一套教学方法、管理班级方法有的宽松有的严格等,不一定适合每一个学生,一般来说,孩子越小,自主适应能力就越低。所以,学生家长或者学生必须有自由选择权,但只要承认学生家长、学生有自由选择权,择校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另外,择校压力也是公办学校公平竞争、逼迫公办学校提高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社会压力。各种因素,例如地方ZF、教育局投入太少,投入不均,投入的效率不高或者任命人员错误,地方ZF、教育局瞎指挥,学校领导办学等的错误都能够导致公办学校出问题,如果不能够择校,学生和学生家长不能够以用脚投票的方式表明对公办学校的不满,使得学校学生减少并产生实际压力,以目前的政治体制和教育体制,就几乎没办法逼迫办学有问题的地方ZF、教育局或者公办学校改正错误,办好教育。
  
  所以,“公办学校不择校”,教育部的这个目标从教育上说,如果是ZF、学校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学生家长几乎没有择校,那就是良好的结果;但很明显,这话的目标是禁止择校,是错误的目标。消除择校,也就是完全没有择校,学生和家长完全没有自由选择,压根不应该是ZF和法律的目标。
  
  所以,如果某个地方,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择校处于有利于学生学习的状态,那就是有利于教育的,或者择校情况处于方方面面都觉得还不错或者都可以接受的状态,那么,择校问题没有必要以规定所有教师、校长定期流动的方式去给当地义务教育进行一次巨大的瞎折腾。
  
  看来看去,我看不出江苏省的每个市、县,择校都已经到了学生、家长择校非常热,择校热已经达到不利于义务教育或社会发展,是义务教育重大问题,只有立法解决的程度。
  
  所以,以立法的方式去乱折腾江苏省的每一个市县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尤其没有必要。
  
  择校热导致家长强烈不满的原因,在于带给许多家长、学生麻烦、痛苦、加重学习负担、付出巨大成本等等的坏处,但择校热不仅仅是带给许多家长、学生麻烦、痛苦、付出巨大成本等等的坏处,它也有一个无奈的优点,就是让义务教育学校得到了更多资金,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发展。择校热还表明当地义务教育出现了重大问题,或许能够督促问题的解决。
  
  再者,从现实说,择校不可能被根除,或者说义务教育资源不可能是完全均衡的。以中国的现状,大城市的情况也会自动产生强校。择校原因一是择同学、二是择教师,三是择其它的硬件条件等。择其它的硬件条件问题ZF能够解决,择教师问题也可能解决(可能付出不值得的巨大代价),但学生和家长的择同学问题,在一些地方社区无法解决,一些地方社区就是知识分子集中的社区,或者受过高等教育的白领与富人等集中的社区,相应地是优秀学生以及家庭环境好的学生集中的社区,父母关心子女教育并能够与教师、学校反馈沟通,就近入学的原则决定了不可能流动学生。这些地方社区的学校怎么样都是强校,都是学生家长愿意选择的学校。
  
  从经济学的角度说,择校热表明市场对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定价相当高,但义务教育所承担的起点公正责任却决定了它免费或者接近于免费。解决办法一是价高者得,也就是实行学券制的类似制度,学生家长多缴纳的资金全部用于本学校的教育,优点在于义务教育能够得到更多资源,在资金上激励校长、教师、学校办好教育,但这个办法的问题是现在的政治体制和教育体制支撑不了,不利于起点公正,还需要很难得的共识。发达地区,大城市这样做,直接结果也有可能导致ZF投入的义务教育经费慢慢减少的结果,全国都这样做,全国各地至少贫困地区肯定都会出现ZF投入的义务教育经费减少的结果。
  
  民众都能够接受,政治上也没有问题的办法是增加ZF的教育经费投入,全面废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实际择校费,修改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必须收就近入学的学生,保证学生的受教育权,强校空余的学习机会通过实际恢复的小升初考试成绩为标准决定,学生自愿参加,成绩仅仅作为择校依据,不对就近入学造成任何影响,学校教师应该惩罚学生的不良行为,把屡教不改的坏学生从普通的义务教育学校开除并送进不良少年管教所或特殊学校去。实行强校和弱校联合,合理分配优质高中的招生名额,在教师收入均衡的前提下,进行教师、校长的合理流动。
  
  这样,达到一种就近入学、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自由选择原则相平衡的情况,义务教育达到一种相对最不坏的状况。
  
  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市场对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定价更高,但却因为提供起点公正性质被ZF限定为相对低价或者免费,一定会导致争夺,这种争夺就一定导致学生和家长多付出各种努力,导致效率下降,教育上,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学习负担必定加重只是其中之一,其它的争夺办法(负担加重部分)我就不说了。所以,需要考试,引导学生和学生家长将必定加重的负担也就是学生和学生家长更多的努力,转为努力学习,基本上是对学生未来有利的方向也就是对教育有利的方向,弥补效率上的损失。即还需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让优秀教师教育优秀学生,弥补效率上的损失。所以,还需要在考试、录取办法上下功夫,尽量让学生和学生家长必定加重的负担也就是学生和学生家长更多的努力,转为对学生未来有利的方向也就是对教育有利的方向,弥补效率上的损失。所以,我主张不但小升初要考试,还要增加博览群书科目。
  
  另外一点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在教育市场上,优秀学生的聪明才智、好学、良好的学习习惯等,是有价值的。减负不是减少学生的合理负担,是减少不合理负担,是为了让教育更加有成效。
  
  所以,小升初禁止考试完全错误。另外,重复一遍:学校要办出特色需要选材,也就是需要学生和学校的自由选择,而学校办出特色是对教育有利的;考试是选材的一种相对最不坏方式。
  
  因此,我强烈反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任何竞赛成绩、奖励或者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我认为应当改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免试。任何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对就近入学的学生进行选拔,不得要求就近入学的学生以任何竞赛成绩、奖励或者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
  
  另外,看了《2010年北京小升初政策“五一”前发布》文章,里面说:“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往捐资助学款按比例返还各校,有鼓励‘择校’之嫌,现在统一集中使用,不返还相关学校,将有效抑制学校择生、收费。”心中一惊,捐资助学款按比例返还各校,确实有让名校强者愈强的效果,但好歹还是用在学校教育上,捐资助学款通通由教委统一集中使用,结果必定是官吏们把它花费掉甚至浪费掉,资金用在义务教育上的部分越来越少,这个结果必定是导致中国义务教育水平的降低。
  
  北京市教委这个办法,在自己获得利益上真的很高明,很能利用民众、媒体包括官员对教育均衡要求并引导到出台让自己获利的政策上去,但在教育上真的很胡闹。现在,我想谁都清楚为什么教育主管部门绝不恢复小升初考试的原因了,我怀疑,如果恢复小升初考试,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禁止收取择校费以及实际的择校费,首先反对的恐怕不是学校,而是北京市教委和区教委。在我看来,原因可能还包括另外一个,就连首都北京市这样的地方,ZF都不想全面承担义务教育的经费。
  
  我依旧主张:小升初可以分两步:第一步是在小学毕业的年级开展全市的奥数或华数比赛以及其它有益竞赛,可以由初中联合举办也可以由教育部门举办,保留奥数或华数竞赛作为少数学生的数学特长发展,初中可提前录取获奖者;由于奥数或华数比赛的实质,是对学生的智力要求相当高,相当于智力技巧比赛,而且是把后面要学习的知识提前学习,或者等于用难度很大的小学数学的技巧解决数学问题,而这些数学问题,用后面学到的数学知识解决起来是非常容易的。因此奥数或华数比赛对选拔优秀学生很有效,但一旦把中上程度学生普遍拖进去就违反教育规律,必须限制使用。因此,我不赞成强校用奥赛题联合考试并招生,更不赞成一些大城市现存的几乎每一个强校大都用奥赛题来进行鉴别选拔,因为强校这样做导致家长和学生担心失去机会,参加多次考试甚至每一个考试都参加,承担的成本更高,更加麻烦。应当鼓励初中学校办出特色,所以初中提前录取有文体特长学生的办法依旧保留。第二步是公布强校的空余学习机会数量,学生自愿并交费参加恢复的小升初考试,考语文、数学、英语、博览群书科目。
  
  小升初考试增加博览群书考试的目的在于让所有孩子多读书,这对优秀生、中等生都是有利的,哪怕是对成绩不好的学生也是有利的。我认为:在义务教育完成后,哪怕是成绩差的学生,基本要求都是:必须掌握最基本的知识,能够看懂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安全规范、操作规程等;总不能让他们进入职业学校或者直接工作后,达到这些基本要求都再由职业学校或工作单位来进行补课。
  
  为了鼓励义务教育学校办出特色,促进小学和初中研究性学习的开展,应当让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情况成为教师推荐学生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虽然我坚决主张恢复小升初考试,学生自愿参加,但我反对小升初统考,不赞成质量检测考试变成小升初统考,首要原因是所有学生参加的小升初统考,很容易出问题,不懂得教育的官员、家长,往往不看学校学生生源的情况下(尤其是在不知道小学生的择校情况以及相应影响的情况下),只盯着学校统考成绩,容易出各种问题,不利于教师发挥个性进行教学,不利于学校办出特色。其次的原因是,小升初就近入学必须免试。
  
  这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确定学区,全面废除择校费和实际的择校费,恢复小升初考试,再加上文章中提到的其它办法,就能够逐步解决择校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确定学区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个办法,既符合教育规律,又能够让名校的生源平衡化,这样,名校的一部分教师因为不再有额外的特别高的收入,学生来源又相对平衡,就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自愿进行流动了。
  
  另外,《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公办学校应当接收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跨施教区组织招生。”,我看不出有什么作用,因为义务教育阶段绝大多数人是会由于家长需要照顾孩子、孩子上学、放学路上时间耗费、安全问题等原因就近入学的,不得不择校的人中,有钱或者有权的人总是有办法的,但无钱又无权,偏偏因为孩子与教师相互不适合或者需要发展特长的学生应该换学校或者说择校却被死死管住,不利于对那些孩子的教育。
  
  我担忧的是:一旦根除择校,公办学校搞好教育就少了最重要的社会压力之一。这是对义务教育质量是不利的。我的另一个担忧是:择校热问题是长期以来逐步形成的,包括长期以来有问题的政策如义务教育投入不均、地方ZF的错误如投入太少、没有卡住教师入口、教育局的错误等问题形成的,在民众的不满和呼吁下,教育行政部门不采取真正有效的办法,反而却拼命折腾学校和教师。我赞成的是教师和校长的自愿流动以及其它类型的合理流动,坚决反对让校长和教师都变成被教育行政机关随便乱折腾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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