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日本战争赔款 :: 维舟试望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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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日本战争赔款 时间:2006-04-24

二战后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这一有争议的举动国人最普遍的看法是:中国人以德报怨,过于宽厚,我的高中历史老师甚至将此列为毛泽东、周恩来的战略失误,是他所“不能原谅的”。这一看法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即我们本来是可以得到一笔巨额赔款的。然而问题恰恰在于:我们能得到这笔钱吗?

一、如何得到这笔钱?

1945年日本战败后,一共支付了22.3亿美元战争赔款,其中数额最大的是菲律宾和印尼,各8亿。中国、美国、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都宣布放弃日本的战争赔款。这一处理对日本来说是异常宽大的,而美国的外交说服工作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1917年美国介入欧洲战争后不久,Wilson总统就提出14点建议(包括战胜国不要求割地赔款、民族自决),这一理想主义的政治主张,在当时引起两种对立的看法:欧洲现实主义的政治家对这个“自命为耶稣第二,来到地球改变人们信仰”的家伙深为反感,而另一些人则予以高度推崇——蒋廷黻曾说,他当时对此“每一字都信以为真”。

美国是一战后对德国战争赔款态度最为超然的大国,同时却坚持向同盟国政府收回战争债务。法国人对这一点极为厌恶,一度引起两国外交关系恶化。美国当时无法阻止英、法对德的报复措施,但在二战中,它以更强的姿态出现,重申自己的主张,这一次,别人必须倾听它的见解了,即使态度温和,其建议也是“无法拒绝”的。

1941年太平洋战争前半年,美国向日本提出八项条件,日本同意即可劝和中国政府,其中第4条是不索取战争赔款。不久美日开战,但罗斯福总统在珍珠港事变仅一个月后就提出:美国将在战争期间以租借法案帮助盟国,并不得向敌国索取赔偿。这一政治姿态一直贯彻到美国战后的外交活动中。

1945年日本战败后,蒋介石发表“以德报怨”的讲话,暗示放弃战争赔款。蒋的姿态引起诸多猜测,包括其早年在日留学经历及美国的压力。但在当时对美高度依靠的情形下,无须美国直接、明显地施加压力,蒋也会意识到,一个政治上的高姿态可能是唯一的选择。在美、英、苏、荷等诸大国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形势下,中国坚持索赔也将是孤立的。虽然中国损失远大于以上四大国,但至少我们也并不是唯一高尚的。

1946年国民政府的数据称八年抗战经济损失为133亿美元,如果以此作为日本战争赔款的标准,那么很可能的结果是:中国只能得到其中的一小部分。事实上,战后菲律宾向日本索赔100亿美元,最后仅得到8亿。

1940年,日本国民生产总值仅60亿美元(人均$86)。在战后一片残破的情形下,133亿美元的战争赔款要求将是日本完全无法承受的,也根本搜刮不出这笔钱来。这首先将遭到美国的强烈反对,尤其“显而易见,美国从1947年开始,已经不再依靠国民党中国,而是集中注意力,和日本建立良好关系”(《外交史,1919-1978》)。美国的支持在当时对蒋政府的重要性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在之后的30年里更是如此。

退一步说,即使没有美国的卵翼,中国仍然很难得到这笔钱。因为,问题在于日本是否存在赔偿的意愿;如果这一战争赔款几百年也还不清,那么很可能像一战后的德国那样,拖延、拒绝赔款,煽动民众的悲情,结果是为下一次战争作准备。

苛刻的战争赔款提出不难,难在执行。中国当时虽是战胜国,但如果日本采取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中国是无力派兵去日本强行索取赔偿的——即使派了兵,最终不但付出大笔驻军费,还可能一无所获,法国一战后占领鲁尔区的失败就是前车之鉴。一战后德国仅支付了不到30%的赔款(360亿马克[1],总额为1320亿),同时却从海外借入330亿马克,这些贷款大部分都没有归还。也就是说,一个破产的德国毫无赔款意愿,只是拿贷款去还。

1949年后发生的一系列大事更使日本战争赔款几乎不可能:中/共北京政府的成立,使中国在意识形态上与美日对立;而朝鲜战争更促使美国加快将日本建设为远东的盟友。1951年旧金山和会两岸均未参加,但在美国主导下,蒋政府不得不承认和会的结果,即中华民国放弃战争赔款。至此,日本战争赔款问题在法理上已经结束了。

可以说,在朝鲜战争后,中国再无机会获得日本战争赔款。美英在二战后都放弃对德、日战争赔款。苏联强迫德国支付200亿美元赔偿,其中一半归苏联(考虑到苏联在占领德国部分领土的情况下也只得到100亿美元赔款,我们可以设想中国当时可以从日本得到多少)但美英对此拒绝同意。1946年5月,美国对德占领区副军事长官克莱将军宣布“除了先前已预支作为赔偿的工厂外,将不再从美占区提供一切赔偿”,这使苏联从西占区获得赔偿的无法实现。不久,西方不再向德国索赔。从其一贯的态度来看,美国既能拒绝从自己占领地区向苏联支付战争赔款,那么,比苏联更弱的意识形态对手中国,就更难从美国占领下的日本得到一分钱。

1965年5月,廖承志在会见日本客人时说∶“中国不准备靠他国的战争赔款来建设国家,而且要求没有战争责任的一代人为前人支付战争赔款是不合理的”。这一姿态在当时仍是感人的,但在政治上来说,不如说是对现实的一种被迫追认。

毛|泽|东在政治上是个极精明的现实主义者,如果当时能够理直气壮并且容易地得到一笔巨额赔偿,那么他也绝不会去低头请求苏联援助了。我宁可相信,放弃日本战争赔款,不是他一时心血来潮或头脑发热,更不是糊涂了、傻掉了,而是他相信,这一高姿态将使中国占有对日本的道德高地,以“中日友好”来打破日美同盟。指责毛周放弃日本战争赔款过于慈悲或愚蠢的人,都未能足够意识到他们只是放弃了本来就无法得到的东西。

二、战争赔款的利弊

二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战的延续:三个对一战造成的世界局势不满的大国成为大战的策源地。而这种不满的重要根源之一就是一战后对德国索求的战争赔款过于苛刻。

近代以来,法德宿怨越积越深。拿破仑1806年在耶拿战役中击败普鲁士,强迫对方支付10亿法郎战争赔款,1809年又取得每年1.2法郎“贡金”。六十年后两国乃有普法战争,结果法国支出军费150亿法郎后战败,割地、赔款50亿法郎(相当于10亿白银,是中日甲午战争赔款的4倍;或相当于1879-1904法国政府用于公共建设的拨款总和)。此后不出50年,两国爆发更剧烈的战争——一战中法国损失达2000亿法郎,战胜后向德国勒索巨额赔款,结果却是希特勒上台,法国遭到更大惨败。

这是不到140年的时间里法德宿怨的四次爆发,前三次战胜方都拼命压榨战败者,而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赔款、割地。俾斯麦曾解释说“把法国打败的越彻底,越能保持和平”,这种举措看似是为了加强自己实力、阻止对方复仇,但每次都反过来加速了这一过程。这一恶性循环的悲剧在一战后终于达到颠峰,法国在之前的大战中“失血过多”,极力主张“榨干这个小个子”,认为这是“天下最公平的事”(《外交史,1919-1978》),“德国必须付清赔款”成了竞选宣传的一句极好的口号;英国首相劳合·乔治也发誓“我们搜他们的口袋也要搜出这笔钱来”。这使当时普遍把赔偿“更多地看做是一种报复行为而不是正义行为”。

附带说一下,一战后英法两国人民要求德国赔偿民间一切的损失,最终,凡尔赛和约中列入一条,强迫德国支付战争受害者养老金并给予其家人补偿。“这种规定前所未闻,以前欧洲的和平条约中从未出现过这种条款”(基辛格《大外交》)。最近十多年中国对日索求民间战争赔偿也属于这一类型。

在国际秩序中,对现状不满的大国互相吸引。1922年,苏联和德国恢复外交,并放弃对方的战争赔款,原因是两国都对国际秩序不满。美国在考虑二战后的国际秩序时,首要吸取的就是凡尔赛条约的教训,确保战败国不再成为新的战争策源地,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废止苛刻的战争赔款——对大国来说,则意味着放弃。二战后除了苏联对德国外,其他战胜的大国实际上都放弃了对德、日的战争赔款要求。

基辛格在谈到凡尔赛和约失败的根源时说:“胜利者在处置战败的敌人,以及设计和平方案时,心态必须由获胜所必要的奋战到底的精神,调整到为达成持久和平所需要的妥协求全。惩罚性的谋和对国际秩序无益,因为它会使战争期间实力已大肆消耗的战胜国,还需要负责压制战败国对和约的不满,决心抑制到底的反弹。凡有不服的国家几乎必可找到不满的战败国为盟友。”

日本在二战后的心态,某种程度上类似于一战后的德国,像一个输了一次的赌徒,心里总觉得要是再来一次翻牌的机会,自己的运气不会还那么差。对日本而言,太平洋战争即是日美战争,只是以中国及太平洋为战场,正如日俄战争以中国东北为战场一样,因此不包含对当地力量的尊重——我们在谈到二战缅甸战场时,也很少会谈到缅甸人。

现在的不少国人重新谈论日本战争赔款问题,实际上主要是出于日本“不思反悔”态度的反感和愤恨,认为自己的宽容没有带来善报,相反倒姑息养奸了;人们由此推断,假如日本当时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就不至于这么骄横了。这是一种朴实的逻辑,然而如果当时我们开出巨额罚单,结果或许更糟,而且还未必能拿到钱。我们也可以设想,假如日本态度与德国一样(几乎所有人谈论这个问题,都喜欢将日德的反省态度作比较),那么中国人大概就不会再重提战争赔款问题了,相反,或许提起来还觉得“伤害了中日友谊”——这是中国人情胜于理的思维表现之一。

那么或许有人说,苛刻的赔款或许是双刃剑,也难以执行,那么合理的赔款又有何不可呢?这首先要看以多少为合理。1946年国民政府说抗战经济损失133亿美元,1951年北京政府新公布数字为500亿,而现在的说法是3000亿。上面已经谈到,即使以133亿为标准,得到这一赔款也是有难度的。少量的赔款,在政治外交上,实际上还不如彻底放弃更为有效。日本近25年的ODA对华贷款达300多亿美元,在某种程度上带有赎罪援助的味道。单纯从技术角度来看,日本得到了名义上不使用“战争赔款”这一字眼,但如果当初就以战争赔款的名义处理掉,它现在也就不必再背负着那么多历史包袱了,这是日本政治家的短视之处之一。

现阶段的日本战争赔款问题,已经成为一种不断自我证实的循环:在这个过程中,国人越来越相信自己的善良被利用了,同时进一步证实日本人的可恨。这种民族悲情在政治上是有用的,只要它像目前一样,处于可控制的程度之内。但是,正如俾斯麦曾说的:“我认为令世人相信,我国政策并非注定要导致与法国关系紧张,对我方有利。”如果不幸走到了理智的反面,成了为反日而反日,那么,最终我们自己也将成为这一情绪的受害者。

[1]这一数字出自基辛格《大外交》,根据法国历史学家J.-B. Duroselle的《外交史,1919-1978》中所引的数据,则德国一共赔偿的数字是228.91亿金马克,其中法国得到95.85亿。

维舟  发表于  2006-04-24 22:35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评论
关于日本战争赔款:

1.政治永远以实力/现实为基础的。

2.穷寇莫追。几百亿换来一个死敌,不划算。这是一战英法报复德国却引起二战的经验教训。

3.放弃赔款,至少获得了道义的制高点。

4.惩罚战败国最好的方法是把它一分为三,1/3划归战胜国,剩下2/3分裂成两个敌对国。
维舟 回复 无名 说:
你的观点不少还是反映了目前一些论坛上常见的强权逻辑。
(2006-10-24 09:01:00))   发表于   2006-10-24 04:58:21
不放弃赔款,拿不到也让小日本欠着。这张牌不是更有更加长远的巨大政治价值吗? )   发表于   2006-06-26 14:42:25
还有第四种:开除巨额发单,允许50年后开始偿还。即使当时拿不到钱,也要把账目记清楚,待有钱时给付。 )   发表于   2006-06-26 14:37:30
如果仔细分析史料的话就清楚在美国的包庇下,其他受害国家想从日本获得实质性赔款是不可能的事情。 )   发表于   2006-05-20 20:45:21
透彻!

终于看到这篇文章了。

但维舟日后恐怕会成为“爱国主义者”的对立面了。



以下的话是说给不同意见的人:

政治永远以实力/现实为基础。

政治永远是妥协的结果。

不顾以上两点做出的政治决定大多会被历史证明是错误的。二战如此大的灾难就是一战善后不妥的恶果。

道义固然要追求,但过分的话就象明请时期的某些耿直的清流名士一样显得迂腐。

要爱国,我们还是努力工作吧。有实力就无人敢小视。



历史上的血腥杀戮多得不可计数。扬州七日、张献忠屠四川、成吉思汗的屠城....详细的单子维舟可以列一下(还是不看为好)。

可现在成吉思汗是中华民族的英雄。清朝是中国历史绝对的主流。

我非虚无主义者,可历史绝不是一个“正义”就能解释得清楚。

望愤然者三思。 )   发表于   2006-04-26 16:47:15
支持,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利益的冲突严重到一定程度,以一场战争来终结/融合/缓解也不是没有可能。总之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   发表于   2006-04-26 13:31:26


维舟兄,您那个留言的窗口打字好辛苦,呵呵。我们一分钱都没要,一兵一卒没有踏上日本国土;美国人占据了日本,拆毁了日本所有的战争和工业机器。日本人怨恨中国,却对美国感恩戴德。可见赔款徒然惹积怨是说不通的。我想我昨晚没有把意思表达清楚。借用朋友的一段话吧。



当时钱是可以要回来的,虽然不可能足数

因为中国尚未开放,他们对中国抱有惧意

,更重要的,

冷战没结束



美国不敢跟中国闹翻——何况二战的问题他们没掺和地兴趣和爱好 。而日本在当时,反思战争危害的思潮还是主流



他们的对华援助一直维持到2008年,其实和这种反思有关——虽然不是真的认为自己侵华有罪,但知道这一仗不该打,对日本(不是对中国)形成了伤害 。在那时候,要,或者不要,



都是可以的。

要,可以少要,或者先要后还,

体现一个姿态

,但是必须让他们记住为什么不要,不止如此,还要利用这样的便利,

培养日本一个亲华感恩的阶层。

就像美国和法国

在一战后退回庚子赔款,



而是分别在巴黎办了欧洲大学,在北京办了燕京大学,

结果这两个本来伤害了中国的国家

,却博得了义薄云天的美名轻易赢得了好几代国人、尤其是政治经济精英阶层的好感。中国一直不善于调动这种“非府院”即半民间半舆论的力量



诸如智囊库、学者、媒体、议员,等等 。所以被人妖魔化,实在只能怪自己 ,花钱不少,效果却不好 。要知道这些人发言权很大,但视野却很有限

你不去影响他们,他们自然会受别人影响。



国际外交,是义与利的结合跟平衡,

不该争瞎争是萨达姆,该争不争就只能做张伯伦 。
维舟 回复 雍容 说:
谢谢惠赐长文。不过其中有一些我是不赞成的,例如其中假设中国是可以拿到赔款(因为“美国不敢和中国闹翻”,而日本尚在反省),这一点我已经分析过,以当时的政治外交局势,中国在国民政府时期最多拿到一点钱,朝鲜战争后是肯定拿不到的。
我也谈了三种情况,当时中国可能可以拿到的最大数额大概在30亿美元左右,但拿了的话其实对日本更有利,它也不必再像现在这样,仍亏欠着中国人民什么了。况且当时这笔钱几乎可以肯定是会拿来打内战的。你设想的培养亲华阶层,我认为是无法实现的。
至于你以美国占领日本来证明赔款不会惹积怨,我认为事实恰恰相反,正是美国帮日本挡住了巨额的战争赔款。美国也没有你说的将日本非工业化,相反,大家都知道美国在战后不久就重建日本,其中“朝鲜战争特需”是日本经济起飞的关键点之一。
附带说一下,美国退还庚子赔款,主要是用作奖学金的,最重要的是清华大学,而非燕京,虽然燕京后来也曾得到少量庚款补助。
(2006-04-25 13:50:35))   发表于   2006-04-25 12:56:42
国民政府在整个对日索赔过程中,总共获得的日本赔偿大致有三类:1. 日本在华资产的绝大部分。2. 先期拆除物资:工作机械7686台,重量为52034吨;试验设备1690台,重735吨,电气设备19827吨。“其值1939年日币84931433元, 折合美金22070282.19元。”3. 劫物归还:国民政府共接收书籍、古物、货币、整厂机器设备、计件机器、汽车、船舶、工业原料、贵金属、杂项、盟总经售物资等共约价值1813235765美元。”除此之外,还有分得的日本残余舰艇,总吨位不足5万吨。 这就是国民政府获得的日本赔偿的全部所在, )   发表于   2006-04-25 11:16:51
又见强文,实际上天涯国观版主蟋蟀王曾经表达过类似的观点,政治底下的利益平衡和战略考虑总是比人民朴素的感情来的深刻。



放弃日本赔款应当是美国亚洲马歇尔计划的一部分,本来中国也应当参与到美国主导的亚洲重建计划中,可惜历史拐了个弯,哈哈。 )   发表于   2006-04-25 10:18:07
我觉得维舟兄只分析了赔款在经济上的作用,而没有分析政治上的意义。不管这笔钱是否拿得回来,对日索赔就意味着要求日本承认自己的侵略给我们造成巨大的损失,这比用彼此心照不宣的“经济援助”代替,意义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我们自己放弃了惩罚侵略者,放弃了索偿的权利,难怪日本今日要干脆抹煞侵略历史。何况日本素来都是服从强权而不服礼义,放弃赔款,并不显得宽大,而是显得懦弱,纵使当时表示感激,实则更轻视中国。“能不能拿回来”和“要不要/该不该拿回来”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
维舟 回复 雍容 说:
谢谢雍容拨冗赐教。其实我文中说赔款是双刃剑即是就政治意义而言。战后中国对战争赔款的处理有三种可能:
1,开巨额罚单,这一点我已经说到,很可能是拿不到钱的,政治上也有很大坏处;
2,放弃赔款
3,索赔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数额。这一点实际上对中国最为不利。首先,确定这一数额将旷日持久(凡尔赛规定德国赔款数额商量了3年才出炉),等这钱到手,估计不是用来打内战就是建设台湾(因为谈判的是国民政府)。其次按日本当时的国力,我估计日本最多只能支付30亿美元左右战争赔款(战后不久美国对日本的补贴就有20亿美元,所以开得更高,难以承受的是美国)。那么这点钱,你中国是要还是不要?要的话,那么就两清了,以后再难以此为说辞,日本也再无这一历史包袱。中国放弃,至少使曲在日本。
按你的逻辑推理,因为中国“放弃了惩罚侵略者”,所以日本更轻视中国,抹杀历史。我认为这一因果关系是不能成立的。战后放弃德、日战争赔款的并不只有中国一家,难道各国政治家都是傻子吗?也不见日本轻视美、英、苏嘛。
(2006-04-25 07:53:55))   发表于   2006-04-25 04:59:18
相当有深度的一篇文章 谢谢! )   发表于   2006-04-25 00:28:43
马立诚在四年前指出,日本对华贷款已经很大程度上起到赔款作用,国人不必过分纠缠。结果被骂成汉奸,甚至遭到人身威胁。联想到网上愤青假民族主义之名的各式谩骂,正所谓爱国主义,多少罪恶假汝而行。



维周兄的史论能坚持冷静分析与独立判断,令人佩服。



小弟在北京,阅读兄长的文章已经很久,所获甚多。希望以后能有机会交流。
维舟 回复 芋头 说:
你说的这个让我想起1905年日俄战争时,日本人在海战胜利后,兴奋地谈论要向俄国索要“20亿日元或40亿日元”战争赔款,割占贝加尔湖以东地区等等。但战争结束后,日本已无力再战,美英介入调停,最后战争赔款一分钱也得不到,领土只割占到一小块。
这一和谈的结果使日本人普遍暴怒,股票暴跌,赞成媾和者全被骂为卖国贼。其实按战争潜力而言,当时再战对日本决无好处,日本也无力强迫俄国接受那些苛刻条件。
(2006-04-25 07:33:10)http://spaces.msn.com/yutouman/)   发表于   2006-04-24 23: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