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人民公社成立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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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尊五  出自:桃李春风一杯酒浏览/评论:130/0   日期:2008年9月13日 02:16
王守明
1958年,第4期《红旗》杂志发表了陈伯达写的《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的文章,明确引证了毛泽东的指示:「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我国社会的基层单位。」
这时,即6月底7月初,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在郑州主持召开冀、鲁、豫、陕和北京市农业协作会议,他在会议的总结中,讲到了农业合作社的变革问题。
谭震林说:「像信阳地区遂平县的碴岈山卫星农业社已经不是农业合作社,而是共产主义公社。」
会后,他让信阳地委的官员到郑州向河南省委汇报碴岈山卫星农业社的情况。
信阳地委又根据《红旗》杂志透露的毛泽东关于办大公社的指示和谭震林讲话的精神,进行了讨论和研究,认为合并后的大社,实际上已构成人民公社的雏型。由地委秘书长赵光带领工作组,首先在遂平县的碴岈山卫星农业社试点,在原21个农业社的基础上,又并入6个社,共27个农业社、9360户参加。7月初,正式建立了「碴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这样,全国第一个农村人民公社在河南诞生了。
碴岈山人民公社建立后,7月中旬,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史向生和《红旗》杂志常务编辑李友久、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专程到碴岈山人民公社,和地委工作组一起,召开社队官员座谈会,并到各队调查,在总结民众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帮助公社研究了一些规章制度,初步制定了《碴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章程(草稿)》。规定各农业社的一切生产数据和公共财产转为公社所有,由公社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社员分配实行工资制和口粮供给制相结合;总结了青年队集体吃食堂的好处,推广了公共食堂;同时成立了托儿所、敬老院、缝纫组;公社设立了农业、林业、畜牧、工交、粮食、供销、卫生、武装保卫等部门或委员会,下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
碴岈山人民公社建立以后,信阳地区在小社并大社的基础上,在农村很快形成了「走人民公社道路、建立人民公社」的舆论。到7月底,全地区农村即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7月底至8月5日,由史向生主持,河南省委在碴岈山公社召开了各地、市委农工部长会议,总结碴岈山建立人民公社的经验,在全省推广。
8月4日、5日,毛泽东视察了河北省的徐水、安国县的农村后,于5日晚11时,来到河南的新乡县。6日下午,毛泽东在河南省委书记吴芝圃等人的陪同下,视察了新乡县七里营的全县第一个人民公社。
在公社大门前,毛泽东仔细地看着门口挂的「七里营人民公社」的牌子,他说:「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好!」
同日晚毛泽东到达郑州。7日凌晨,史向生在专列上向毛泽东汇报了碴岈山卫星人民公社的情况。当史向生拿出碴岈山公社试行的简章时,毛泽东如获至宝:「这是个好东西,给我!」
毛泽东在北方农村视查的消息很快就在报上发表了。全国的官员看了,精神大振。不到一个月,河南全省农村就全部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8月底,毛泽东在北戴河主持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正式通过了《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这样,把建立人民公社的运动很快就推向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