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阻止强拆获刑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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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3 13: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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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阻止强拆获刑咎由自取
秦建中
北京大兴村民李国谅在接受香港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拆迁不满,并称如果强拆,他将点燃汽油瓶阻止。李国谅因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获刑1年3个月。李国谅上诉后,一中院裁定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昨天上午,大兴法院重审此案。(3月23日《京华时报》)
众所周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行为是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而北京大兴村民李国谅为阻止强拆扬言点燃汽油瓶,之后警方从其家中搜出装有液体汽油的饮料瓶和啤酒瓶若干。扬言点燃汽油瓶在先,搜出易燃物在后,看来李国谅并没有编造所谓的“恐怖”虚假信息。
据检方出示的证据称,李国谅对记者说,他在家中准备了煤气罐和汽油瓶,如果强拆,他肯定会引爆。当时周围有多名围观群众,对李国谅所述“非常恐惧”。然而,当庭播放的视频显示,李国谅接受媒体采访时有十多位村民站在一旁观看,非但看不出村民有恐惧的表情,而且还有村民在旁边发笑。
村民李国谅既没有编造“恐怖”的虚假信息,而且被警方和检方认定的恐怖信息一点也不令村民恐怖,那么,一审法院认定李国谅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罪名从可而来?
看来,村民李国谅获得的是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李国谅扬言点燃汽油瓶阻止强拆非但没有造成社会公众的心理恐慌,而且还让村民视为笑谈,更别说严重扰乱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了。大兴法院如此断案,难免要给公众留下一个产生“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联想空间。
遭遇强拆时点汽油瓶并不是建房盖屋时放爆竹,当然会有人感到恐怖,但恐怖的人并不是大兴的村民,而是前来强拆的开发商雇佣的打手。李国谅点燃汽油瓶的扬言并没有影响公共秩序,只不过是让感到恐惧的拆迁者畏缩不前。
大兴村民李国谅在记者采访时的扬言阻退了强行拆迁是一种策略,但却象是剜去了执法者们的心头肉一样不能容忍。信息不虚假偏说虚假,信息不恐怖非说恐怖,不将阻止强拆的村民李国谅扔进号子里看来不解一些人的心头之恨。
时下的圈地运动,不但官商一体化已成常态,手握公权力的执法者在一旁呐喊助威更是成为一道为公众所诟病的风景线。在武汉,七旬老太太被强拆者活埋,而到场的警察非但不阻止强拆反而“围观”。事件之后,并未闻现场“围观”的警察说一声恐怖,也未见头顶国徽的法官以强拆之罪升堂问案。
在合肥,村民遭遇强拆欲跳楼讨说法,可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不但不阻止反而叫嚣跳楼死了有人买单。由此看来,如果说到恐怖,恐怕恐怖的不是北京大兴村民李国谅,而是武汉活埋七旬老太的开发商,而是合肥视人命如草芥的街道办事处的员工了。
假如有人非认定北京大兴村民李国谅有罪,那他也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谁让你不记得“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古训,谁让你不相信“不拆房就拆人”的雷人语录,谁让你点汽油瓶的扬言吓着了“皇亲国戚”呢?别以为公平与公正比太阳还光辉就是真理,在人家的地盘上,想叫它阴天,没准太阳就是不愿意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