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经纪人在房屋推销过程中表现出直率的性格到底好不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3:58:25
有一次,一位经纪人与一位已看过三次楼的顾客谈价。经纪人开价24万,顾客还价20万元,业主底价是23万元,这位经纪人一见顾客还价在业主底价之下,就急了,大声对顾客说:“说实话,业主的底价23万,20万是不可能成交的,你看23万买不买?”最后,这位顾客咬定21万,高过这个价不买,由于中间有2万元的差距,结果是徒劳一场。
这位经纪人在还价过程中到底有没有做错了什么呢?
还有一次,另外一位经纪人与一位已看楼多次的顾客谈价。经纪人开价45万(业主底价43.5万),顾客还价42万。这位经纪人非常坚定地告诉这位顾客,说业主的底价是45万,42万是不可能买到这套房子的,后来经过几轮谈价后,顾客加了两次价,一次同意加价1万元,后来又同意加价5千元,即43.5万可以成交。这时,经纪人看顾客的还价已经到了业主的底价,就同顾客说:“43.5万元虽然离业主底价有一点点差距,但已经比较接近了,这样,你先下一点诚意金吧,给我几天时间,我去同业主谈谈,如果几天后谈不到43.5万元,你交的诚意金我分文不少全部退回给你。”这位顾客听到要交钱,就有点打退堂鼓,赶忙说:“这事我得回去同丈夫商量!商量!明天回你电话定吧。”
这位经纪人在还价过程中,又有没有做错了什么呢?
不管是一手楼销售,还是二手房销售,在与顾客买卖谈判中“放价”(一手楼常见是放折扣)是一门艺术,需要掌握火候,在恰当的时候对恰当的人放价才会起到效果,否则,多半是表错情,错失良机。
要掌握售楼过程中的放价技巧,首先要先明白“放价”的目的是什么?一般来讲,如果在不能成交的情况下进行放价,一方面不会有任何结果产生,另一方面还泄露了自己的底价。因此,放价的原则是只有在可能成交的情况下才谈得上放价。
放价目的可以用简单的两个方面来概括:
(一)结束游戏或者启动二度谈价
例如,业主底价45万,你开价47万,顾客还价35万,对于有着众多从事房地产经验的经纪人来说,对于一套45万元的房子来说,35万和47万之间差距太大,要拉拢双方成交的可能性非常小。这时,你的放价就只能是零,告诉顾客:“这已经是实价了。”这样回答的好处有:1、让对方心理明白知道,差距太大,没办法谈下去,没必要浪费大家的时间;2、如果顾客想谈下去,必须以我的报价来还价,而不是我根据他的还价再进行还价;3、生意不成,也就没有必要泄露房屋底价。
(二)结束房屋交易
这是业务谈价过程中“放价”的主要目的,也是我们在售房中要时刻掌握的一个原则。不能成交的谈价,坚决不放价;此外,放价是以成交为目的,所以一定要找对人放价,在现实售房过程中,很多人非常喜欢砍价,但却没有决策权,一谈到要他下诚意金,这种人多半要回去“考虑!考虑!”,而回去之后,与决策人一商量,决策人是一定要再次砍价的。因此,你对一个没有决策权的人过早地泄露了底价,则多半在后半拍会受阻。就像本章中的第二位经纪人犯的就是这种错误,在谈价之前没有搞清楚对方能不能做主,结果是到了关键时刻,只能无奈地“纵虎归山”。
因此,要放价,一定要掌握“可成交”这个原则,对于不能成交的谈价,最好是“以不动制万动”,那怕是变成“逐客令”都好,不要轻易地陷入对方还价后设定的游戏规则,一定要主控谈价过程,以自己开价设定的游戏规则来玩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