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语言暴力的危害及其对策_论文新天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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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语言暴力的危害及其对策

教师语言暴力的危害及其对策
易 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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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语言暴力,就是诉诸口头或书面语言的暴力行为,它是指教师在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乃至生活中,直接或间接地对学生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学生的人格尊严、精神和心理健康遭到侵犯和损害,属于精神损害的范畴。
教师语言暴力是最近出现的新名词,它与我们平常所熟悉的“批评”有什么关系呢?事实上批评和教师语言暴力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批评是教师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不可缺少的方法之一,是以实现教育的目标和改正学生的缺点为根本出发点,它与语言暴力的关键不同点就是批评是教师本着爱护学生出发对学生所做的错事进行的教育,而使用语言暴力的教师是从一种对学生的嘲笑、辱骂、讥讽出发,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而不是本着教育的目标出发,致使对学生造成精神上和心理上的痛苦和伤害,属于精神损伤方面的范畴。
按人们的传统思维,只有教师体罚学生才是伤害学生,才损害了学生的权益,但实际上,教师语言暴力与体罚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造成的后果都一样,都对学生造成了伤害,只不过是通过不同的手段对学生造成不同方面的伤害,伤害的程度也不同。从表面上看,语言暴力造成的伤害并不明显,但从某种程度上讲,可能造成的后果会更严重,对学生的伤害持续时间更长。而体罚是属于针对身体的暴力,体罚更多伤害的是学生的身体,其伤痛可能是短暂的,而语言暴力的伤害却可能是长久的,甚至影响到学生的一辈子,因为它不仅侮辱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使学生失去学习信心和兴趣,而且严重的还会导致学生产生心理问题、丧失生活勇气、自伤自杀、违法犯罪等严重后果。
教师语言暴力对学生造成的危害
1.导致校园人际关系的恶化
师生关系的恶化
现代的师生关系倡导的是一种以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热爱学生为基础,同时看到学生是处于半成熟的、发展中的个体,需要对他们正确指导和严格要求的民主型的师生关系。在教育中,教师总是用自己独有的语言方式影响着学生,但是教师语言暴力却严重破坏着这种民主型的师生关系。在学生眼中,教师是他们的崇拜者,是他们的朋友,是他们可以信任的人。学生很多事情不愿和家长、朋友说却愿意告诉他们的老师,认为老师是他们可以寻求帮助的人。但是当教师用粗暴的语言对待学生时,学生会降低对教师的信任度,逐渐远离教师,不愿再与老师一起分享他们的快乐与痛苦,甚至对教师产生厌恶情绪,形成紧张和对立的师生关系。
生生关系的恶化
教师是学生学习和模仿的对象,教师对某一学生的看法和态度会直接影响到其他同学相互之间的看法和态度,也就是说老师的评价往往具有公然性,因为教师的语言暴力往往不是单独说的,他是在一个班里面,甚至一种很大的范围里面说的,因此老师的评价往往会影响同伴之间的态度,他这种评价就成为了定评,对学生具有很大的传染性,教育上的一些不良后果就是通过教师的这些语言形成的。正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有些学生经常津津有味地讲一些教师骂人的“趣事”,并如法炮制用来攻击同学。这种现象在小学阶段尤为明显,小学生由于心智未完全成熟,对教师的言语行为的模仿性更强,当某学生与其同伴发生矛盾时,其他同学有可能会模仿教师的语言来攻击该同学,很容易造成同伴间感情的破裂,使同学之间不能友好相处,整个班集体处在一种不和谐的气氛中,生生关系严重恶化。
2.对学生的身心发展造成消极影响
学校教育在人的身心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因为学校教育具有较强的目的性、系统性、选择性、专门性和基础性。学校教育是由承担教育者责任的教师和接受学校教育的学生共同参与进行的,这是学校教育活动中主体的特殊性。学校教育是在人为设置的环境中进行的,这一环境中有意识提供的条件与活动对象,都是为实现教育目的和完成教育任务服务的。其中最大的特点是弥漫着科学、文化和道德规范的气息,而且学校教育活动是经过精心组织和特殊加工的,这构成了学校教育中环境的特殊性。从个体活动的角度看,学校中的个体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的区别,就是在于它是他人为影响其成长而精心设计的,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活动的结果还要进行是否符合目的的检查。这是一种以直接影响个体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的的特殊活动。正是这一系列的独特性,使学校教育在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上具有独特的功能。教师作为学校教育的主要载体,他们的思想、感情、意志和品格随时都对学生的思想、感情、意志和品格产生感染和熏陶,正如前苏联教育家加里宁说:“好多教师常常忘记他们应是教育家,而教育家也就是人类心灵的工程师。”这话形象的说明了教师具有铸造学生心灵、塑造学生品格、启迪学生心智的作用。但是,教育是发展的助力,也可能是发展的阻力,教师语言暴力的存在就严重损坏了学校教育的宗旨和目的,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发展。学生长期生活在教师的语言暴力中,会影响学生的精神和食欲等,进而影响学生的生长发育,同时产生各种心理障碍和行为:
自卑与自暴自弃
一名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仅是知识上和智力上的影响,更是思想上人格上的影响,教师对学生某方面的看法会使学生自己也对自己产生这样的看法,长期生活在教师的恶言恶语中,学生会降低自信心,产生自卑感。
教师语言暴力伤害的是学生的心灵,是内伤,这种内伤不像身体的外伤那样容易被察觉,但它的伤害力却是严重的,持久的,甚至影响到学生一辈子的前途和命运。当教师对学生使用“你连一只猪都不如”“你这个白痴”“就你给班级丢脸”等话语时,学生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打击,他们会认为自己在老师心目中已经没有什么好感,老师不喜欢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就非常容易产生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的心理,与老师对着干,对老师的语言暴力冷漠、麻木,依旧我行我素,最终导致学习不好,无一技之长而无法立足于社会,影响到自己的前途和命运。
恐惧
在许多学生心目中,教师是权威,因为他代表智慧,代表学校。当学生受到教师的语言暴力时,会使该学生在心理上产生恐惧感,感到自己触犯了权威,是不可饶恕的。这种恐惧感不仅是对教师本人的恐惧,也是对没有完成教师的要求的恐惧。因为对教师的恐惧,学生会害怕见到老师,会和老师的距离越来越远,而该学生受到教师的关注也会越来越少,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因为对没有完成教师的要求的恐惧,学生为了逃避教师的语言暴力,会使其产生一些不诚实、撒谎的行为。学生为了逃避老师的责骂,只得编出各种理由来搪塞老师,更有甚者不惜伤害自己以避免老师的恶言恶语;有些学生因为不会做作业,但又怕老师的语言暴力,只好抄袭其他同学的作业以求过关;还有的学生因为对教师语言暴力的恐惧,不愿意上学,不愿意去学校学习知识,要家长哄着才肯去。即使如此,学生在学校仍惶惶然不可终日,严重影响他们的成长。
攻击性行为的产生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类的大多数行为是通过榜样作用而习得的,个体通过观察他人行为,会形成怎样从事某些新行为的观念,并在以后用这些编码信息指导行动。观察者获得的实质上是榜样活动的符号表征,并以此作为以后适当行为表现的指南。社会学习理论的一个基本概念就是观察学习,认为观察学习的学习者可以不必直接做出反应,也不需要亲自体验强化,而只是通过观察他人在一定环境中的行为,并观察他人接受一定的强化就能完成学习。教师的语言暴力很大一部分是发生在班级里,因此就容易成为学生的榜样示范行为,学生经过长时间的观察学习,就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评价标准、观念和人格。
自杀犯罪等极端行为
中小学生是处于身心成长时期,特别是中学生,其心理活动往往处于矛盾状态,其心理水平呈现半成熟、半幼稚性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其认知能力、思维方式、人格特点上,他们在思想方法上仍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及表面性;在人格特点上,还缺乏成人那种深刻而稳定的情绪体验,缺乏承受压力、克服困难的意志力,由于这种特点,他们感受着许多心理冲突和压力,处于各种心理矛盾的包围之中,如果这些矛盾不能得以顺利解决,就会在情绪情感、性格特征及日常行为等方面出现种种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就会积累起来而导致心理崩溃,有人则想用自杀的方式解脱,而有人则会铤而走险走向犯罪的道路。中国有句古话叫做 “恶语六月使人寒”,说明语言暴力的杀伤性很大,咒骂、侮辱人的语言可以达到“气死人”的程度,因此教师语言暴力对学生所引起的后果绝不容小觑。
教师语言暴力解决的对策
1.提高对教师语言暴力问题的重视
教师语言暴力问题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只有整个社会都认识到教师语言暴力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与伤害,才能切中要害解决问题。目前,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家长对语言暴力给未成年人造成的影响与伤害认识还不足。2001年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04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都要求全社会要共同参与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可以说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与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相关,如果不能加强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改善成年人的不良品行,必将会给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和错误诱导,甚至还会给未成年人造成伤害。因此,整个社会应当通过每个成员特别是教师文明的、健康的、良好的言行举止,共同提高语言暴力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与伤害的认识,引导未成年人的言行举止,形成好的社会环境。只有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下,教师语言暴力才会遁形。
2.改革对学生的评价制度
虽然素质教育在我国90年代就已经提出来了,但是由于中考、高考的存在,我国的教育评价体制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协调的因素。从大的方面看,目前小学没有升学考试的压力,很多地区鼓励小学老师在教学中努力创新,但到了中学,有了中考、高考两项“硬”指标,学校不得不把应试教育的东西再搬出来。虽然这几年搞新课标,鼓励老师们搞创新,但对老师的评价却还遵循应试教育的一套:对教学的评价完全按照学生的分数,学生分数高老师的评价得分就高。过去都说“分是老师的法宝,学生的命根”,可现在成了“分数也是老师的命根”。在这种应试教育制度和以学生的分数为本的评价体制下,要杜绝教师语言暴力几乎是不可能的,而美国哈佛大学的发展心理学家加德纳提出的多元智力理论则可以给我们很大的借鉴,根据该理论,我们应该抛弃以标准的智力测验和学生学科成绩考核为重点的评价观,树立多种多样的评价观;教师应该从多方面观察、评价和分析学生的优点和弱点,并把这种由此得来的资料作为服务学生的重点。因此教师应用全面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位学生,但是要使教师从根本上改变对学生的评价,还需要整个国家改变对学生的评价体制,真正实现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变,从而减轻教师心理压力,使教师语言暴力在师生之间愉快的环境中消声灭迹。
3.提高教师师德修养和心理素质
近来,国家已经开始关心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的提升、改善,而对教师素质尤其是师德和法制观念始终重视不够,而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才是教育事业进步的根本保证。为此教育部门应建立经常性的培训监督引导机制,持续不断地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要按照“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要求,在教师的诸素质中,侧重于教师的品行修养,为教师建立品行修养评价制度和相应的监督奖惩机制,将教师的品行修养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从而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道德品质,并不断提高教师的精神境界。教师语言暴力原因之一是因为心理压力过大,心理健康是影响教师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教师首先也是人,与其他人一样,工作竞争、生活负担、安全预防、教育责任、社会舆论等都会给他们带来巨大心理压力,这种压力如果不能得到舒缓就难免会带到教学工作中来,也就难免会出现语言暴力现象。因此,教育在关注学生权益的同时,也要重视教师的权益,关注教师的生活、学习、工作,关注教师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要积极通过各种活动定期疏导、消除教师的心理压力,提高教师心理素质。若一个教师具有健康的个性品质,乐观、开朗、自信,并能善待学生的过错,宽容学生的无知,理解学生的心情,在教学过程中能积极发现问题,并不畏艰难,努力解决问题,愉快地完成教学任务,教师就会在健康的情绪和平静的心境中很好地上课,从而就不会什么事都迁怒于学生,自然而然地就遏制了语言暴力的出现和发展。
4.提高学生家长维权意识 建立有效投诉机构
学生相对于教师,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身体弱小,见识有限,法律意识不足,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大多惧怕老师,所以受伤害的机率较大。在一些学校中,学校普法教育因应试教育压力而名存实亡,因而有关职能部门应定期检查,在师生中大力实施普法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面对教师的语言暴力,学生和家长不能因事小而不为。有些家长面对孩子的倾诉,虽然对教师语言暴力感到气愤,但又怕投诉后会引起老师的不满,使教师不再关注自己的孩子,耽误孩子以后的学习,因此只好选择沉默;有些家长虽然想去投诉,可是又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如何投诉,只好选择向班主任老师或教务处、校长办公室进行投诉,而有时家长的反复投诉会严重影响班主任、校长的工作甚至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使事情无法圆满解决。因此家长和学生对教师的语言暴力行为除了要理直气壮地敢于说“不”,敢于做斗争之外,还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与家长对教师语言暴力的有效投诉机制。从目前情况来看,我们的学校缺乏学生投诉机制,面对教师语言暴力,很多学生和家长不了解投诉途径。一般情况下,学校没有具体的投诉程序和专门的受理部门,因此,学校应当明确受理学生投诉的部门与投诉程序,建立有效的投诉机制,并向学生及家长明示。同时学校在受理投诉后,对情节严重的情况还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只有法律意识提高,维权得力,才能有效地遏制语言暴力行为的产生和发展。
5.语言暴力纳入教师的考核并在教育法规中予以规定
首先,立法应明确语言暴力的概念以及禁止语言暴力的规定,并规定有效的惩戒方式。例如《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23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不得有侮辱、诽谤、歧视、恐吓、贬损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言行。”这是地方法规首次将教师禁语规定其中,希望类似的规定能够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之中进行明确,以增强对教师文明用语的约束力;其次,学校要从制度上杜绝教师语言暴力,将语言暴力纳入对教师的考核范围,同时建立有效监督机制。监督机制至少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加强学校管理职能,对教师工作进行严格管理与监督,如果因为管理不到位,要追究学校管理者的责任;二是建立家长、社区对学校的监督制度,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家长、社区的联系,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和社区的意见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教师之间的互相监督制度,鼓励教师对其他教师的语言暴力现象向学校反映、举报,教师知情不报的,学校应当进行批评等处分。相信在制度的保障下,教师语言暴力会逐渐减少以至消失。
6.研究批评艺术
批评在教育教学中必不可少,但是教师要注意研究批评的方式方法和接受者的承受能力和效果。近几年,教育界已经意识到像“你不行”“你比猪还笨”之类的语言会对学生心理与成长产生伤害,因此现在很多地方推出了“老师禁言”,比如去年下半年,武汉市西马路小学给老师制定了10条教师文明用语和10条教师禁忌用语。对学生说了10条禁忌用语的教师将受到惩罚。规定不准使用的10条禁忌语是“就你拉我们班后腿”“你再这样,我就找你家长”“我教这么多年书,没见过你这样的”“你把这道题再给我写一遍”“你一点自尊心都没有”“真笨,不是学习的料”“你给我站起来”等。评语也大都改用“激励式”,但教育要禁止批评是不可能的,问题是作为教师应尽可能掌握批评的艺术。批评的前提是教师充分了解自己的学生,方式方法因人而异,万不可千篇一律,对开朗自信的学生,不妨开门见山直接指出和探讨他的不足;对内向敏感的学生的批评方式则要委婉一些。任何批评都必须杜绝辱骂,杜绝将批评与学生的生理缺陷联系起来。总之,教师批评学生无不出自教育之目的,所以,批评要得法,要有高超的艺术性和浓厚的感染力,这样批评才有说服力、接受力和纠错力,才能实现教育学生的目的,避免教师语言暴力带来的后果。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