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再提高|中国·齐齐哈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8:25:30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再提高
采编员 上载日期 (2009-12-24)
市区为每人每月二百二十五元
齐报记者近日从市低保局获悉,为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生活水平,逐步改善城乡贫困群体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我市市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这是第4次提高此项标准。
新标准从2009年10月1日执行,我市市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9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各县(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9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
据介绍,我市在1997年底建立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对象是“三无”人员,发放保障标准100元。此后,又相继提高至每人每月130元、160元、1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