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补助标准再提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7:36:47

优抚补助标准再提高

据新华社电 记者19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2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8690元、27780元、26870元,分别比2009年提高了2610元、2530元、2440元,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达到了2009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89%。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730元,达到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1%;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5240元,达到2009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2%。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9890元、19890元和8600元。

  据介绍,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17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0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共新增经费5.8亿元,全年共安排抚恤补助经费210.6亿元,惠及619万优抚对象。

优抚补助标准再提高 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优抚对象补助标准10月起再提高 惠及619万人 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1998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高 1999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优发〔1999〕5号)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从2010年10月1日执行) 金人庆:农村医疗补助标准提高至20元 1997年民政部转发江苏省《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金提高 内地扩大工伤认定范围 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 二十个工作日落实十五年优抚补助 1994年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城市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养人员生活费标准和城市社会救济标准的通知 新农合补助标准翻番范围扩大 美国官员出差各地的补助标准 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关于提高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等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和维修抗日烈士纪念... 1979年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改进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2005年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社会化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 县调整企业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 晒晒美国官员出差各地的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