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悼念曾经的“西政骄傲”——黄松有 - 『 时事评论 』 - 西政人论坛 西政人|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5 23:12:02
昨天上午,曾经的“西政骄傲” , 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也是我的西政七八级前辈的黄松有博士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至此,他成为官方媒体早已定论的所谓新中国成立以来法院系统因贪腐入狱的最高级别官员。  他的事迹,也成为最高法院警醒全国法官的典型。 虽然他并未被判处死刑,但我依然选择用悼念这个词,因为黄前辈作为学者的一生,官员的一生,其实至此,便已结束。余下的生命,已无多大意义。
网上很多人质疑判决是否公正,喊打喊杀声一片,纷纷指责他的知法犯法,他的自甘堕落,我很能理解国人对贪官的憎恶之情,因为贪污比中国足球更加令我们难以忍受,一个法官,最应代表社会公平正义的人,竟然同样贪污腐化,不得不说,这是黄最令人痛恨之处,但是这绝对不是能够判处黄松有死刑的理由,这个判决,我同样认为是有待商榷,不是因为太轻,而是因为太重。
也许是因为立场的问题是我的观点有所偏颇,因为我总感觉,黄松有的落马,总是影射了我们这些没家世,没背景的法学系学生未来的人生,可能我们没他那么优秀,不能取得那么高得成就,但是我们中的许多人可能同样被迫或者自愿的走上一条相似的不归路。
我曾经与朋友聊过在自己身边发生的那些不公平的事,痛恨着那些官员的特权和腐化,然后我问他,如果我们以后一不留神也成为官员你会不会也一样,他回答很简单,当然。而我自己当时扪心自问,答案却也是“不知道, 也许会”
后来想起,发觉这才是我们这个国家最令人悲哀的地方,所有人都痛恨FB,甚至恨不得对其千刀万剐,但一旦自己作了官员,却同样采取一样的手段聚集财富,这和封建社会农民对地主阶级的态度何其相似,但是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同样的依然发生在几千年后的当代社会,发生在许多学者认为的更“理性”的现代人的身上,似乎历史,成了一个又一个毫无意义的循环……
这不是哲学家们所谓的人性本善还是本恶的问题,而是许许多多的社会现实迫使我们去选择一个我们早已知道错误的答案,我并不想更多的谈论那些诱因,正如一位先生所说“民众从不缺乏看透骗局的智慧,只是缺乏揭破骗局的勇气”  为何我们的贪污现象屡禁不止,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番判断,我只想提一个很基础的方面,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工资是否过低?
虽然人人都把公务员当作一个铁饭碗,但是我又有多少人真的是冲着每个月几千块的工资去的,公务员这份工作,不仅代表着一种不低社会地位,更代表着从此你卷入一张形形色色的利益网中,随之而来的是那些或多或少的灰色收入,并且,在你初入那个圈子时,这些收入可能是你不能不要的,或是所急需的,我一位同学的家长做了一辈子公务员,到了快退休的时候竟然会入不敷出,各种应酬交际,把每个月工资花光还要搭上积蓄,最后弄得自己提前申请退休。公务员的工资不低,但是所谓的交往成本同样高昂,除非你本身便家境富足,那些灰色收入尚入不得你的法眼,但是寒门子弟们要想靠工资来应付这些人情往来,再加上生活消费基本不会有什么积蓄,与之相比的却是像吃了激素般疯长的房价,就拿一个省部级高官来说,一个月工资也就八千左右,如果单靠工资的话同样买不起房子,但是目前还没有听说哪个高官租房子住,一个个县级领导都开着高档的私家车,这些收入从何而来大家心知肚明,但是官员们如果要保持自身廉洁,那他的生活工作都很难正常运转。
让手握政治经济大权的官员保持着苦行僧般的日子,不亚于在一个饥饿的人面前放一块面包而又不许他吃,这也许只有上帝和圣人才能做到,黄松有同样是从寒门一步步登上高位的,这些灰色收入也许同样是他当年必不可少的来源,可能他也经历过从内心抗拒,到拿得战战兢兢,再到心安理得,最后主动索取的心理过程,他是有罪的,但是如果这种罪责是由整个社会阶层的习惯性行为或是说固有规则导致的,判黄松有无期是否太重?
黄松有曾在其论文中写道,“法官穿上了法袍,就不再是一个普通的人……应尽可能与其他社会成员保持一定和适度的距离”。黄松有深知法官要耐得住寂寞,但是要深知树欲静,而风不止! 更何况中国司法现在更主张法官到群众中间去判案,去调解,以调解率来测验法官能力的高低,以是否和群众达成一片看法官是否做到了“公正”  这似乎又是一个历史的循环,建国初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和现在的高院指示是多么相似?隔了几十年,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却用同一种理念去指导司法工作,是不是有点落伍?!
黄松有对于中国的法治进程是有大功的,我的许多老师都认为他是最高法院最有才能的领导,这很值得相信,因为我发现大学老师们“文人总相轻”的毛病是很严重的,如果他们夸奖一个人,那么此人必定是极其优秀。黄组织起草了很多对整个中国司法进程具有重大意义的司法解释,对于肖扬的司法改革同样的功不可没,但是到他案发,没有人记得他曾经的贡献与成就,中国的媒体,通常只做两件事,一是“锦上添花”,给那些在位的领导增光添彩,打扮的花枝招展,仿佛他们一个个都是肥嘟嘟的天使。一是“落井下石”对那些案发的“罪人”疯狂爆料抹黑,曾经的天使们仿佛一夜之间就恶迹斑斑,臭不可闻。
在审判前,媒体们就爆料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  ,然后黄在网民眼中就成了贪官加变态色魔,百死不足以赎其罪,但是这种报道是极不负责任的,它一方面干扰了整个社会主流看法,最终左右法官的判决,使法官为依附民意而进行不公判决,另一方面这种报道的自身真实性就有待商榷,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同样可以是一个资深萝莉控,一个所谓的怪叔叔,甚至这种报道本身就是虚假报道,子虚乌有……
黄松有说一生没有想过贪污法院的公款,虽然判决没有采纳,但我倾向于相信,贪污公款比受贿危害更大,而且更容易被检举侦查,搞了一辈子司法工作的黄松有不可能会在这种问题上犯错误,他的犯罪虽然数额巨大(五百多万,这个巨大的定义同样有待商榷,相对于一个中央一级的官员这些钱并不算多,要知道多少县级基层官员同样被爆几百上千万的贪污金额,甚至贪得是农民的医保,社保金)危害也并不算大,以无期论处,确实如审判的官员所言,量刑从重了
虽然我认为黄松有无期徒刑的判决有待商榷,但是它却还是公正的,毕竟,作为一个司法人员犯罪,任何不得已的动机理由或是曾经立下汗马功劳都不可能减轻他的罪责……
不知黄松有师兄在狱中是否后悔当年选择成为一个司法工作人员而不是一个专职学者,毕竟与社会人心为伍远比书纸文字复杂得多,也残酷野蛮的多。现在,他浮华尽逝,不再是全国高院的副院长,不再是二级大法官,也不再是别人口中的“西政骄傲”,但是他还有一种身份,那就是我们的诉讼法博士,西政的七八级校友,我很期盼他能在狱中拾回本心,在学术上这条他未走完的道路上重现自己的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