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设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限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4:03:5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周四发布了一份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这份名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意见稿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方向和数额作出了限制。
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具体比例由中国保监会核准;保险公司实际投资额度不得超过保监会和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投资付汇额度。
意见稿还规定,保险资金应当投资全球成熟资本市场,配置主要国家或地区的货币,且信用评级在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定A级或相当于A级以上。
这份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07年1月10日。
意见稿中列举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品种,包括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与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产品,银行存款、债券、可转债、债券型基金、证券化产品、信托型产品等固定收益产品,以及股票、股票型基金和股权等权益类产品。
意见稿对境外投资的监督管理也作出规定,要求开展境外投资业务的保险资金不得从事投机性外汇买卖等。
中国于2004年8月9日颁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投资境外,以拓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同时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
中国央行在11月份发布的《2006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透露,截至今年9月末,共批准11家保险公司境外投资额度35亿美元,其中购汇4.7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