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特的罪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55:56
作者:我用孟婆汤漱口 提交日期:2007-1-6 21:45:00
 最近在K一些法律方面的书。偶发觉在中国古代名目繁多的罪名中,有些现在看来是奇特、甚至是可笑的。随手记录下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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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剥夺快乐的罪名——群饮罪
 西周时,臣民聚众饮酒的行为是被禁止的,一旦发现便是死罪。西汉时有“群饮酒”,汉律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只有皇帝认为有大喜事,可以全民庆祝的时候,百姓才能以此为由举行宴会。所以呼朋唤友、把酒言欢,这样的乐趣在当时想都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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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伤风雅的罪名——偶语诗书罪
 “人而无仪,不死何为(诗经•鄘风•相鼠)”、“满招损,谦受益(尚书•大禹谟)”,如果在秦朝时诵读这样的名言警句,那么恭喜你将得到一个特别的“奖赏”——被拉到闹市“咔嚓”一刀(弃市刑),因为你犯了“偶语诗书罪”。秦时,谈论《诗经》、《尚书》的行为是死罪。这不难理解,毕竟当时居于主导地位的是法家思想,而非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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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无话可说”的罪名——诽谤妖言罪
 还是在秦朝。臣民议论皇帝和朝政而稍有批评指责,不仅自己要死,父母妻子甚至七大姑八大姨也难以幸免(族刑)。始皇三十五年,侯生、卢生议论嬴政“乐以刑杀为威”,只因这一句话,四百六十余人被活埋于咸阳。“不要问,不要说,一切尽在不言中……”是当时真实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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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限制言论的罪名——妄言罪
 乱说话也是罪?在秦朝,这不仅是罪,而且是死罪。当年嬴政巡游江南会籍时,年轻的项籍和他的叔叔项梁一起观看。看到嬴政的排场,项籍说:“彼可取而代之也。”项梁赶忙遮住他的嘴说:“别乱说话,小心咱们一家都没命。”(“毋妄言,族矣!”《史记•项羽本纪》)。项籍说话的时候,当然没用高音喇叭,可即便是小声嘀咕,也把项梁吓得半死,可见妄言罪的可怕。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妄言”主要是反对秦朝统治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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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莫名其妙的罪名——非所宜言罪
 这项莫名其妙的罪名依然出现在秦朝。“非所宜言”就是说了不该说的话。可什么才是不可以说的话,当时的法律却没有明文规定,所以这是一项可以任意解释的罪名。秦二世胡亥听说陈胜造反,便招来做博士的儒生询问情况。有的儒生们说这是造反,有的说这只是一般的强盗而已。胡亥就命令御史把说是造反的儒生全部抓起来,理由便是他们“非所宜言”。真是一项糊涂的罪名,一个糊涂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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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荒唐的罪名——莫须有罪
 杀人总要有个罪名,可南宋的秦桧却以“不知道有没有罪”(莫须有罪)为由杀害了岳飞,如此荒唐,岳王庙旁有他的跪像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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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讲理的罪名——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
 确切的说,这并非一项罪名,但杀伤力却非同一般。因为只要那个叫“皇帝”的人一句话,当臣子的想不死都不行,于是抹脖子的、撞柱子的、喝毒酒的不胜枚举。“让你死你就死,不该死也得死;让你不死就不死,该死也不死”,可谓不讲理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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