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美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4:18:12
第一篇
我印象中看过这么一篇文章,它可能会成为你我日后的真实写照,我在这里凭我的记忆复叙出来,也希望你能看看……………………….

失去了你,是我这一生最大的遗憾。
亦是我永恒的痛。
酗酒、抽烟、赌博,做尽了一切世人认为惰落的事,用尽一切可以折磨自己的方法,我却依然找不回自己,颤抖的手早已握不住任何一样属于自己的东西。
我知道,在你步入结婚礼堂的那一刹,我已失去了自己,再也找不回失落的灵魂,因为你的婚礼,竟会是我情感上的葬礼。
从不相信,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神话,可是此刻,却发现自己是那么的傻。爱,分明是没有任何道理可寻的。
不知怎样解释自己此刻的心情,那风中的承诺,雨中的相拥,阳光下的微笑,此刻却成了对我莫大的讽刺,慢慢地在那份记忆中挣扎、煎熬,却悲哀的发现自己越陷越深,沉入了记忆深潭的最深处而不可自拔。
那天,是你的婚礼。
回头想想生命中曾有的每一次遭遇,多少人在身边来了又去,没想到就在这里,还能让我遇见你,我却发现你忧郁在眼底。所有你认识及认识你的朋友都在身边祝福着你嫁给了一个门当户对、玉树临风的好丈夫,他们笑着、闹着、疯狂着,婚礼熟悉的旋律又在耳边响起,想说的话却都已经来不及。
不要让我失去你,是不是非要错过以后才懂得珍惜,,不要那么残忍地让我祝福你,因为只有我知道自己最爱的人只有你。
看着你穿过人群向我走来,带着那一脸仍令我心碎的忧郁,缓缓举起手中的酒杯,轻轻说:“祝你早日找到自己的归宿。”望着那双熟悉的眼睛,我可以看见你所有的挣扎和无奈,可是,可是你不能看见我所有的苦与哀。
强忍住所有的眼泪,挤出一丝淡淡的笑容,发出一声自己听来都觉得怪异的声音“只要你快乐就够了”当听完这句话,你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栗,猛地抬头喝完了所有的酒,与我擦肩而去,那一刹那,只听见一句似真似幻的声音:“我一直爱着你,只是今生无缘了”转过头,看见你走向那个何其幸运能够娶到你的男孩子,不再回头,你的背影占据了我的眼,我的眼泪汩汩而下。
婚礼结束了,看着你依偎着那个洋溢着青春与笑容的新郎钻进轿车飞驶往另一个天地,我茫然而立。爱人结婚了,新郎却不是我,一出亘古的悲剧竟在我身上重演。曲终了,人散了,我终于可以掩饰自己的脆弱了,因为我知道今生我都不会再见你了。
只知道那天是你的婚礼,但亦是我情感的葬礼。
第二篇

我用自己的方式爱你
窗外已经没有一丝光线,天黑了!黑暗铺天盖地袭击了我的世界,我独坐在这没有阳光没有温暖的冬季,我潮湿的心已无畏了冬雨的侵袭,没有你的任何消息,有的就是在每一个寒冷的凌晨我用我充满泪水的双眼目送你远去!
黑暗里,思念的愁绪牢牢的控制着我,我无法呼吸。
你在哪儿呢?你的声音为何还在耳边回荡?是谁驻扎在我的心房?是的,你是无意走入我的世界;而我,也是无意要留住你啊!一切都是天注定,这就是缘吗?是情缘?还是网缘?就这一次网上的际遇,改变我所有的世界!是的,你的出现,让我有幸福快乐的感觉,恍若回到了我的初恋时光,我年轻了!我充实了!我知道我还可以这么牵挂这么思念一个人!这是神奇的爱情小鸟在我的天空飞翔,带着我的心飘去远方你的世界!
还记得我们的相识吗?我们是两颗不同轨迹的行星,有自己的方向和目标,怎么可能碰闯,又怎么可能相遇?可是,网络改变了这一切,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是该感谢上苍,让我在茫茫人海中偏偏与你相遇?不经意间,我看见了从远处飘然而至的你,带来了明媚的阳光。在秋意盎然的黄昏,在金色夕阳的映衬下,你是那么高贵那么不平凡!而我,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在仰视你的时候,迷失了自己!
你的无意的一句话,却让我铭刻在心。你说过你不会离开我的,除非你离开这个世界!可是,时间才过去了多少个小时,你就不记得了吗?虽然我知道你生活工作都很好,可是你应该给我一个信息,让我感受你的存在。我知道是我不好,让你生气失望了。要我怎么样你才可以给我黑暗的世界带来你的阳光和笑声!
我知道,你要我学会遗忘,学会在没有你的世界独自生活!可是我也要你知道我会用我自己的方式爱你!思念你!牵挂你!在每个无人的夜晚,我都企图用我思念串成的小船,到达你心的世界!在那里没有属于我的空间,我也会抑郁而死,可是我甘心情愿化作蝴蝶,在梁祝的悲哀的旋律中翩翩起舞! 你的每一次到来,都让我激动不已,你的每一个眼神,每一句话,我都难以忘怀,融进我的灵魂深处!
而今没有你的世界,飘洒着纷纷扬扬的细雨,轻轻的飘入我微启的心窗,带来冰凉的感觉。我梦中的白雪却不能象神一般的降临!看见了吗?在你每日必经的路口,有我期盼你的目光;在你的车灯突亮的瞬间,有我呼唤你的声音,你的车缓缓的碾过我的心路!去吧,去到我的灵魂无法触及的世界,即使心有灵犀也无法一点通的另一个世界!不能感应你的存在,不能享受你的阳光你的关怀,我火热的心会冰凉在寂寞的夜里,随着黎明的第一束光芒,飞向天空,破碎在空旷的天空!
在这万物沉寂的冬夜,我的心却难以走出你的世界。你的温暖还残留在你寄来的邮件里,我的邮箱里还飘着你的声音“冰儿”,我感觉到你沉重的呼吸,我轻轻的打开心门,还没来得及看清你的面容,你就消失在雾霭霭的夜色里!别那么匆忙的离我而去,还有好多话要对你说!请你告诉我,是什么让我对你难以忘却?我看见了那淡淡的紫罗兰灿烂在满山遍野,还有淡淡的思念布满在我每日走过的小路!是的,我的痴情融化不了你冷漠的心房,我的思念到达不了你心之彼岸,我一次一次的对自己说,走吧,走吧,走出这相思愁煞的黑夜!可我迷失在这爱的荆棘里,满身伤痕!我找不到回去的路,我把自己遗忘在不属于我的世界!!
第三篇

洗脚的感觉
(作者:乔叶)
这是一位久别的朋友的一段经历。本不该公开的,但朋友并不介意,她说,这或许是人生写真吧!
大学四年,直到毕业的最后一天,他们的手仍紧紧相扣在一起,最后,他背着简单的行装随着
心爱的人到了她落脚的地方,谋了一个不尽人意的职业。他是负荷着父母沉甸甸的哭声离开故土
的,他是独子。
他们结婚了。结婚似乎使一切趋于了真实——是令人沮丧的真实。她渐渐发现自己选择的伴侣
是多么平庸的一个人:笨拙、木讷,没有社会活动能力,有时还突发蛮不讲理的暴躁。她慢慢地任
性起来,言谈举止间流露出对他的厌倦和不耐烦。
爱人的感觉总是最敏锐的。他很快觉察到了她的变化并领悟了变化的缘由。但他什么也没有
说,沉默而温顺。但该来的还是要来。
一天上午,两位大学时的朋友来他们的小家闲坐,话语中不时聊到哪位同学成了“大款”,哪
位校友仕途顺达,哪位“名花”高嫁权门等诸如此类的话题,似乎那些昨日还衣衫黯淡的难兄难弟
们转眼问都已脱胎换骨直上青云。小夫妻附合朋友们的言语,脸上都有些讪讪的。朋友走后,她窝
在沙发里,一声不吭。
“怎么了?”他轻轻地问。她长叹了一声:“没劲。”
“别多想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过日子就得平平实实。”
“平实?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住着洋房开着私家车放着影碟吃着海鲜?人家怎么不满足平平实
实?”“各有各的生活方式。”“我就看不惯咱们的生活方式!没本事没能耐过上好日了就罢了,还
口口声声地说什么‘平实’,无聊!”“你才是真正的无聊!”男人重重地甩出一句话,摔门而出。
她愣了愣,委屈地失声痛哭起来。她哭了很久很久,渐渐睡着了。当她再次睁开眼睛时,看见
男人蹲在沙发前,正细心地给她洗脚。就在这时,她忽然瞥见男人头顶几根悄萌的银发,心中不由
砰然一动——说良心话,他是很疼她的,这个身处异地的男人为她众叛亲离来到这里,不是一件容
易的事。他为她付出的太多了。
她们和解了。和解了一次以后,很快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争吵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激烈,
和解也显得越来越勉强越来越无奈。每次都她挑战,每次都他妥协。男人以极大的耐性和张力容纳
着女人,然而,最后的战争和最后的和解方式还是到来了。
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前夜,男人照例端来一盆温热的洗脚水。“咱们各人洗各人的罢。”她
冷冷地说。“让我再为你洗一次吧,这也许是最后一次了。”她的心忍不住一颤,慢慢地脱下鞋
袜,伸出脚去。
“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她不语。“我想一下子把你的脚扭断。”她仍不语。“可是我不忍
心,因为这样做虽然有可能留住你的人,却再也不会留住你的心了。”“现在你已经留不住我的心
了,咱们完了。”
“我知道。”男人点头,当他端起洗脚水向屋外走去时,忽然转过身来:“不过,我也想要你
记住,生活真的很平实,生活中的爱情也是一样。它们平实得就如我手中的这盘洗脚水,有点儿杂
质,有点儿浑浊,甚至有些异味和脏物,可你不能不承认你洗脚时的感觉是醉人的。”
“把它倒了吧,不要再为自己找理由了。”女人直直地盯着他。
离婚后的女人如出笼的飞燕,很快奔波到南方闯荡自己的天下,数年之后,她已小有成就——
小有财产、小有地位和小有名气。她认识了许多男人。他们送给她不少时髦女人用的东西,而她总
是淡然以对,总觉得这些男人缺了点什么。
一个深秋的夜晚,她因生意的缘故滞居在某个小城里,宾馆条件不好,早早地停了水。她向服
务员要两壶开水,开始泡脚——因为可以天天洗澡,她已经很久没泡过脚了。当地把脚伸入水中,
一种温暖而舒适的感觉即刻传遍全身。在这一刹那,她忽然想起了那个常常为她洗脚的男人,想起
他为她洗脚、抠她脚心逗她发笑的情景,想起他为她洗完最后一次脚时说的那番话。多少年了。留
在她心里的却还是他,他的迁就,他的宠纵,他的体贴,他的无微不至的怜受……
几天以后,她回到了昔日的小镇,男人已经迁走了,迁回了他的原籍,在离婚之后。女人找到
原来的蜗居,从邻居手中接过了他留给她的钥匙,打开门——一切如故。
天下起了雨,小镇上的人们惊讶地看着她:一个女人头顶着红色的脚盆,寂寂地走向车站。
第四篇

在记忆羽化以前
在记忆羽化以前,我不会忘记,你在秋千上飞扬的裙角,满天的落花覆盖了夏日那些昏昏欲睡的记忆,只有你,只剩下你,成为回忆里惟一清晰的断章,在每个风雨撼楼乌云坠天的日
子,想念你,成为我最大的勇气。
在湖泊化日以前,我不会忘记,你高考前的失踪,当我满世界奔走找你的时候,你却在河边呼喊我的名字,你抹着脸上的尘土,摊开双手给我看你手中的石头,怕明天有风,试卷会飞走。
在草木沉沦以前,我不会忘记,你坐在我单车后面的时光,那些来路和去路铺展了我青春所有的地图,一幅一幅散发着奢侈的明亮,在多年之后的夏天里,我依然记得我带你看了最多的落日和最多的苍茫。
在亡者悼念以前,我不会忘记,我经过你家楼下,看到我的衬衣飞扬在你家的阳台上,那一刻,我心里想要对全世界呐喊。只是你不会知道,那天我拍下了你家阳台的照片,在很多年后的现在,我看到照片背后,自己用幼稚的笔迹写着:我的幸福时刻。
在霓裳隐没以前,我不会忘记,你站在画板前安静的样子,春风和高草都无法动摇你身边的涟漪,我站在你的背后,就想那样一直站着,和落日一起倒进三月的扬花和高草,一起沉没进温暖的泥土。
在蓝月初芽以前,我不会忘记,你站在操场边上头发飞扬的落日时刻,我奔跑在你的目光里觉得格外骄傲和自豪,仿佛一个骄傲的王子穿行在自己肆意的疆域,那些汗水落进那些高草里,等待来年开出地老天荒的没有风的森林。
在年轮破晓以前,我不会忘记,你教室课桌上你随手画下的繁华和浮云,当一个又一个人去楼空的下午,落日将整个学校埋葬进巨大的忧伤,我站在你的桌子面前,看到你的寂寞如同藤蔓一样肆意吞噬,我就觉得想要站在你面前,一句话都不说地望着你,看清楚你脸上的每一寸喜悦和每一寸感伤。
在命运蔓延以前,我不会忘记,我从年少时就习惯地向你奔跑,即使奔跑了一百年,也如同最初时一样让我欣喜让我激动,我习惯了穿越人群穿越整个城市来到你的面前,俯下身看着你仰起的脸庞,我觉得这是我的幸福。
在我离开以前,在我闭上眼睛割断一切尘世的时候,请让我再为了你,流一滴滚烫的泪,好温暖你因为悲伤地握紧我而寒冷的手。
第五篇

阳光戒指
张玉庭
年年有情人节,年年有玫瑰花。
是我送给她的。
而每当这时,她都会高兴地楼着我的脖子,吻我,然后问我:
“可我送你什么呢?”
“什么也别送,你还没工作。”
“不,就要送嘛!”她捧着我的脸,又吻了一下。
“要么,就送声‘哥哥好’吧!还有写在你脸上的笑,特别特别的甜。”
她于是笑了,又吻了我一下。
后来我们就结了婚,朝夕相伴的,就像——
“就像两个音符,一个‘1’,一个‘5’能构成一个美丽的和弦。”——她说。
于是年年如此,年年有情人节。有我送她的红玫瑰,有她送我的迷人的吻。
可是今年不行,我们都下岗了。
情人节到了,可偏偏赶上了没钱买范。
但穷人也应该有情人节,穷人也应该有玫瑰花。上帝说的!
我于是狠了狠心,在花市上给她买了一朵极鲜艳的红玫瑰,然后唱着歌,高举着那朵玫瑰,推开了门——就像高举着我的那颗燃烧着的心。’‘
不料她看了看玫瑰,又看了看我,呜呜呜地哭了。
我吃了一惊,赶紧问:“怎么?送一朵不好?”
她含着泪,笑着说:“好,特别特别好,可是。。。。。”
“可是什么?”
“要是买菜,能买好几斤呢!”
我立刻感动万分,摸了摸她的泪汪汪的脸,说:“别,别担心。我们都有手,都能吃苦,就好像电影上说的,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她点了点头,捧起我的脸,轻轻地吻了一下。
我也就闭起眼,等着她再来一次。
可是没有,她蹦看跑开了,然后拿着一枚戒指,笑眯眯地走了过来。
“瞧!我给你的情人节礼物,阳光戒指!”我吃了一惊:“你疯了!哪来的钱!”
她笑得格格响:“小傻瓜,没钱就不能送了?”
我更惊,嘴张得像个木鱼。
“是我用草编的——是一种长在山上的小草,叶子是黄的,有阳光一样美的颜色!”
我便赶紧盯着戒指细看。
果然,精巧的草编戒指,玲玲珑珑的,闪着柔和的光。
她真聪明,居然有这么一个极出色的创意!用草编,还编得这么精致,还起了个漂亮的名字:阳光戒指!
我立刻高兴得跳,像个孩子。
她也格格地笑着,轻轻地牵过我的手,把这枚用小草编的“阳光戒指”,戴在了我的无名指上。
我笑了,因为我明白了:只要心和爱一起走,我们的情人节就永远年轻!
这以后,我们很快有了新的工作——因为我们都有手,都有极精彩的创意!
我们开了间小小的花店,不仅卖花,还送“阳光戒指”。
而戴上草编戒指的男人女人们也就兴冲冲地说:“谢谢你们的花,还有——阳光!”
也就是那年的夏天,给情人送一个草编的戒指也就也了我们这座小城最时髦最浪漫的事了!
第六篇

你是我今生今世的唯一
画眉
春天到了,又到了晒衣季节。我一件件翻晒着我的衣裳,忽然,就望见了那袭粉蓝色长裙。。。。。。
不知是不是从小妈妈把我宠坏了,一直到21岁,我从没有穿过裙子,因为不喜欢。我实在不明白,女孩子为什么一定要穿裙子,跑跑不快,跳跳不高,简单能把人闷死,还美其名曰“高贵的女人一定穿裙子”,纯粹是作茧自缚!我喜欢裤子,长长短短,宽宽窄窄,厚厚薄薄,从经典的蓝牛仔到目一最流行的七分袋袋裤,我一律照单全收。盛夏里我会穿那种很短的热裤,为什么不呢,自小便是校际竟走队主力的我有一双健美笔直的长腿。所以从小到大,我的朋友圈内一直是男性居多,我跟他们一起爬墙去偷摘邻家伯伯的柿子,一起踏脚踏车去十几公里外的郊外踏青,一起为马拉多纳欢呼,甚至一起在足球场上拼夺。妈妈看着我健康的肤色有时会开心,有时会叹气。溥哥哥也是。
我16岁的时候,溥罗哥哥去北京上大学了。那天,我拿了一大罐五彩幸运星去看他——那是我花了整整六个晚上叠起来的,一共是999个,我数了三遍。溥罗哥哥穿上了崭新的西装,藏蓝色的,我第一次发现,19岁的溥罗哥哥居然还。。。。。。挺帅,一点不比金城武差。溥罗哥哥拉了下我背带牛仔挥的肩带:“萌萌,这么大了还整天穿长裤,女孩子嘛,还中穿裙子比较好一点,那种长长裙子,一直到脚踩,有风的时候,裙据高高吹起来,就像朵山茶花。。。。。”我“啪”地打掉他的手,冲他翻翻眼睛:“找你的长裙子去吧,我就要穿长裤,哼!”
后来,我上了本市一所大学,后来,溥罗哥哥念了中科院的研究生,后来,我们不断地书来信往,再后来,高兴的时候生气的时候我都会给他打电话,曾经创造过一个晚上打爆一个价值100元的电话卡的记录,直到我发现,我害怕见到溥罗哥哥那对明亮温和又锐利的眼神,然而我又想。。。
。。。
我知道,溥罗哥哥是不会喜欢我的,单是无意中,他已屡次说过他喜欢的是那种长发飘飘、裙据猎猎、说起话来温柔可人的女孩子,或者说淑女。我呢,数来数去就那么几条长长短短的牛仔裤,头发短得像广场上的草坪,笑起来绝对不会记得去掩口。溥罗哥哥是不会喜欢我的,我知道。
可我不能不喜欢他,他的聪睿、他的成熟、他的关爱、他的挺拔。。。。。。“我爸爸说,”那个寒假就要结束的时候,我站在我们大院里礼堂前高高的台阶上对溥罗哥哥宣布:“我你爸爸说,在大学里最好不要谈恋爱。。。。读硕士也是!”说完忽然觉得胜有点烫,见鬼,一定是风扑着了。溥罗哥哥笑了:“有道理。”
接下来的那个春天和那个初夏,我开始一心一意蓄我的长发,我每隔两天用紫色潘婷认真地洗一次,每隔一周锔一次油,每天早上上课前都偷偷地往嘴里填一把炒熟的黑芝麻,好不容易,暑假开始的时候,我的头发长及颈部了,估计到冬天,我就可以拥有一头乌油油的披肩头发了,哈!只是,溥罗哥哥见了会怎么说呢?
然而,暑假过去大半了,溥罗哥哥没有回来,居然,胆敢!我给他打电话,他总是在那边支支吾吾:“我很忙,萌萌,对不起,你看,时间又到了。。。。”我慢慢放下电话,半晌,才发现镜中的我下唇已被咬出一排深深地牙印。恋爱的人总是忙的。虽然我没有恋爱过,但我知道。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溥罗哥哥终于回来了!回来又怎样,还不是三天后就得回去。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溥罗哥哥来电话,我就让妈妈说:“萌萌不在啊”。可是。。。。。可是他还有一天就要走了呀!丁萌萌,你怕了吗?哈,我何尝怕过什么?可是,可是。。。。。那一个黄昏,我终于拨通了溥罗哥哥的电话。听到溥罗哥哥在那边惊喜的声音,不知为何,我的眼眶一下子热起来。奇怪,房间里没有风啊!
我打开我的衣橱,在层层叠叠的长短裤的深处,取出一件轻柔的粉蓝,浅到几乎透明的蓝,还有蕾丝和刺绣——嘿,镜子里那个一袭粉蓝长裙子的女孩子还真不难看呢!只可惜头发还不够长,我遗憾地别上那对粉蓝色透明卡通发夹,还试着让两颊各垂下几络发丝,嗯,说得过去了,也许我还应该涂点唇彩什么的,不过算了,这已经够麻烦人的了。
那一天,当我两只手提着长长的粉蓝裙据小心翼翼一步步迈上礼堂高高的台阶上,早已等在那里的溥罗哥哥一定是看呆了,他定定盯住我许久,半天没有说话。我放下裙摆,搓搓双手,努力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怎么,很难看吗?”溥罗哥哥仿佛从梦中惊醒一般,“啊,没。。。。。没有啊。不难看。。。。我是说,挺不错的。”溥罗哥哥抬起手,似乎想拍拍我的肩,可不知为什么又缩回去?“萌萌,你还好吧?这几天给你打电话你老不在家,在忙些什么?”我别过头:“哪有你忙啊,整个暑假都不见影子。”溥罗哥哥双手抄进裤袋:“没办法,事儿太多。”我深吸了一口气:“溥罗哥哥,我是个不会捉迷藏的女孩,我是说。。。。我是说你明天就要走了是吧?”溥罗哥哥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是啊!怎么萌萌,想要什么好东西,我从北京寄给你。”我的脸一定红了,因这它烫得吓人:“溥罗哥哥,我。。。。。”“怎么了,萌萌?”他关切地问。“我喜欢你!”我回身便跑,反正我已经说出来了。我不会计较会果的。我真的不计较吗?
“萌萌——”我仿佛听见溥罗哥哥在很远的地方口叫一声,可是已经晚了,穿惯了长裤的我在大踏步上台阶时一脚踩在长裙的下摆上,一下子就骨碌骨碌滚了下去。只是20几级台阶吧,我却觉得有一个世纪那么长。一点也不痛,真的。坐起来的时候,我看见自己的膝盖、肘部、手掌上全是血。
我哭了,我终于哭了,我尽情地号啕大哭。糟透了,真是糟透了,我永远地优雅不起来,我永远也不是淑女,溥罗哥哥永远也不会喜欢我的,永远永远。
“萌萌!”泪眼中,我仿佛看见溥罗哥哥三步并作两步立冲下来,关切地拉起我的手,“萌萌,摔坏了没有,疼不疼?来,我送你去医院!”
“不,我不!”我任性的抽回手,“你不喜欢我就算了,用不着虚情假意。我知道你在北京拍拖了,你喜欢穿长裙子的女孩,可我穿不了长裙子,我不喜欢,呜呜呜。。。。”
“傻萌萌,”溥罗哥哥一下子抱紧我,“不是的,我喜欢你,我爱你!你知道吗?我爱你!我爱你的纯真,你的善良,你的俏皮,你的聪慧,你的健康美,穿不穿长裙子有什么关系?一直以来,我都在等你长大啊!我在北京是帮导师做课题的。。。。。”
“真的吗?”我一下子坐直身子,可是“哎呀”一声又倒下了,“喔,好痛啊。。。。”
至今,我还在每天换穿着我美丽的裤装,甚至结婚那一天我穿的也是长裤——一袭黑色的、刺绣了红色茶花的九分裤,配一袭滚红边黑公的中式衣,短发上别了一朵红色的山茶花,溥罗哥哥说:“真是美得别具一格的新娘呢——你是我今生今世的唯一。!”
我笑了,一直笑到今天。我笑着晒起我的粉蓝的长裙子——那也是我今生今世的唯一!
第七篇


爱需要理由
十年前我正在读大学,是个聪明的女孩子,金色的阳光像大把大把挥霍不尽的快乐照耀在我的身上。
尽管我眉清目秀肤若凝脂,但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美人,因为我只有1米53的身高。一个晚上,我趴在图书馆的桌子上写作业,闭馆的铃响了,我伸个懒腰站起来。忽然有人对我说:“明天我帮你占座位。”我吃惊地看到一张漂亮的脸。是阿昆,与我同系不同班,他的个人资料早在女生中传遍:身高1米79,父亲作家,母亲演员。
“以后你来,找到我就可以找到你的座位。”以后?一句话工夫明天就变成了以后。他的大眼睛闪闪地投出一张网,兜头罩下,我像狂奔着突然被逮住的小动物,完全不能分析突发的情况。
我一向不喜欢被众星捧月的人,尤其是被女孩子们宠的男生。我知道他们班的一位丹凤眼的高挑女生从进校就开始追他;外语系那位1米72的校花每遇他就频送秋波但他突然把万千钟爱掷向我,我的第六感觉让我立刻信赖了一个没被宠坏的孩子的纯真。
从此,每晚图书馆里的找寻渐渐成为我生活的重心。在成百个人头或背影中细细辨认最熟悉的那一个,像拨开花丛找寻一朵独为你开放守候着的百合,每当我看见他温暖的背影,愉悦的心里铺展开来。走过去,把书往静静等候我的桌面上一搁,对面的脑袋就抬起来。彼此相视着一笑,人群就渐渐隐去,我们的世界只剩正是对方。我们坠入疯狂的热恋中。
我曾问他为什么选择我。“我十二岁时看《射雕英雄传》,很喜欢黄蓉,想将来要有个这样的女朋友就好了。她聪明、灵秀、美丽。像你一样可爱。”
以后的三年里,我们一直是校园里一道风景。我内心的缺憾被阿昆的柔情织补,我成为世上最自信的女子。毕业时,我在本地找好工作,因这阿昆是当地人,我当然要与他在一起。
第一次拜访阿昆的家。早听人描绘过他母亲的美貌,果然是名不虚传。我叫了一声:“伯母!”那个雍容高傲的女人把我从上到下看了一遍,满脸寒霜,转身走了。阿昆来及倒水给我,拍拍我表示歉意,就丢下我进屋去了。晚饭时,桌上只有他母亲一人在说话。主题就是哪个老朋友的女儿身高1米66,已经大学毕业了;阿昆的青梅竹马在外贸局工作,常常出国。漂亮得像个名模。。。。。我调集了全部涵养,让脸部肌肉保持静态,爸爸用男人的威严制止她。但驰骋的男人完完全全折服在一个女人的美丽与跋扈下。阿昆一声不吭。
假期里,阿昆来电话:“我压力好大呀!我妈说有你就没她。她说你哪儿都好,就是太矮,让她没面子。如果你高10厘米,她不会反对了。”阿昆很沮丧。
“你要我高10厘米?哈,你要我高10厘米?”我狠狠掼了电话。
白天没有与黑夜颠倒,但是人心却突然不可把握。一整个假期,电话成为吵架的工具,我们之间的温清不知溜到哪里去了。
踏上回归的火车,我心里又燃烧起希望。也许见了面的好了。只要一看见那双明亮的眼睛和热吻过千遍的唇,一切都会平息。
“我们分手吧。”他说。
“你说你爱我的。”我的血流狂乱起来。
“当初不懂事。”他说。
“不懂事?真可笑,现在懂事了?”
“你别再缠着我好不好?”
我缠着他?从来没有准备在一世珍生的爱情里有这样的对白,就像美丽的家园不曾准备迎受突袭的导弹,但它却在面前炸开了花。我一下子晕倒了。
“如果你不想分手,那就做出点什么让我妈看,好让我也能交待。”那两条曾经紧紧拥住过的臂膀,这会儿只是支在我身侧。他低头看着我,看三年前逮住的小动物在伤痛里挣扎。
我想冷笑,但笑不出来。被侮辱的人格像藤蔓一样滋长出一股稠密而隐蔽的仇恨。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这样娇小的身体里可以长出那样一股仇恨的力量,可以令我从狂怒立即恢复波澜不惊。
“我不想分手。”我的眼泪在出门以后才狂泻而出。
此后二年,我读完研究生,考过二外的六级英语。阿昆不温不为地与我保持联系,像对一只风筝,既不收回,也不放线。
毕业后,我进了一家当地经济效益很好的公司。过了两年,我被委任为进出口部经理。
阿昆对我的态度不露痕迹的好转,有时甚至说一些在学校里说过的话,让我在迷离的夜早产生几丝感动。
那天,他把我约到读书时我们最爱去的上餐馆。我们依旧坐在那个挂了许多葡萄串的包厅里。他将一大捧红玫瑰递给我:“今天是我们第一次约会的第九个周年纪念日。”
我猛地抬起头盯住对面的脸。六年社会生活的磨砺,已在那原本顺畅的线条间刻出棱角,过去的口巾气而今。。。闪烁着成熟男人的魅力。一瞬间,我犹如失足掉过了岁月河,游回到出发的地方、心里泛出丝丝密密的感慨,却又寻不见往日熟悉的踪迹、枉自怅惘。我从没想到过有这么个纪念日,我接过玫瑰、并没有像多年前举到鼻尖蹭上半天。
“我妈不反对我们了。”他说。
我颓然地将花搁到桌角,忽然觉得无聊、无趣、无味。抬起头来,嗅到一串串绿色的葡萄散发的塑料气息,它们居然骗取过我对于森林的遐想。
我忽然变得很没情绪。那些燃烧了多年的仇恨连一丝烟都没冒就被泼上大水一样无声熄灭了。望着对面的人,就像回望童年里与伙伴们拼命追杀的激情,不能否认那种占满全身心的真实,却无论如何在日后只能一笑待之。事实上我一直在希望有一天能证明他还足值得我爱的,但眼下,我找不到爱她的理由。
一个连自己的爱都要由别人来支配的男人能激发我的什么热情呢?我六年的忍气吞声,勤奋不懈,难道就足在换取他妈妈的不反对吗?我还痴尽妄想有百分之二的希望换取的恬悔。我终于觉得,连夏仇都不值得去完成了。
我用一个星期日的整天,写了一封信,委婉而礼貌地说爱已成往事,覆水难收。
我以为这样事至此为止了,没想到,半年后我又见到了他,并且,是他高贵的母亲亲窿来请。阿昆出了车祸,他受了很重的伤,医生说,也许他今生就站不起来了。
我哭了,回想起多年前的热恋时他发傻问我:“有一天我残疾了,你会怎样?”我说:“照顾你一辈子呀!”可是后来,仅仅因为我不够高。他将我的自尊当小虫子一样踩在脚下。我真的会照顾他一生,不论他是残疾、足贫穷,是衰老,但这要在我们平等相敬相爱的时候。我很想一生只对一个人许诺,用一生兑现的理由。
我没有留下来。我愿意用任何方式去帮助他,但不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