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花钱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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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花钱是好事

作者:木然 2010-03-19 18:35:23 发表于:博客中国

李飞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最近在回答新京报记者的提问时,发表了关于选举的高论,这些高论是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时阐述的,其代表性的高论有:

  第一,竞选会把选举变成有钱人的事。他说:“西方国家搞竞选,一个基本的条件是必须有资金支撑选举经费,社会上的多数人没有这方面的资源和实力。”

  他介绍道:“1986年,我去日本枥木县考察众议院大选,自民党的一位后起之秀本来没有被自民党列为候选人,但他想试试竞选,光竞选事务所就1000平米。当时日本有个说法叫三上两下,意思是投入三亿日元还有可能选上,两亿日元肯定选不上,那次他仅试试竞选,就花去了两亿日元。”

  第二,实质民主具有优先性。李飞说:“我们注重实质民主,实质民主和形式民主应当高度统一。但一个社会从公正、公平角度要更注重实质民主。我们的实质民主是什么呢?就是要保证各个方面、各个地区和各个民族都有一定的代表进入到国家权力机关里来,不是采用西方国家简单的那种竞选。”他还说:“所以选举能不能保证实质民主,关系到这个国家能不能和谐稳定,我们国家一开始就很注意这点。”

第三,人大代表始终要接受选民监督。李飞说:“我国的人大代表必须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在任职期间,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可以罢免其选出的代表,这是我国选举制度与西方选举制度的一个重要区别。西方选举出议员,选民是无法在任期内罢免他的。表明我国的人大代表始终要接受其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当选民有了这个意识,就会对代表提出更高的要求,选民对代表的监督也必然会加强。”

关于第一点,刘瑜在《民主的细节》通过美国总统选举对此的回答是“1996年总统大选花了4.8亿美元,20006.5亿,2004年则超过10亿美元,呈直线上升的趋势。今年大选,到7月底花费就已经超过10亿了,这个无底洞还在延伸之中。这样砸钱到底多不多呢?看你从哪个角度看了。一方面,若是把选举款换成孩子们的书本,那得换多少本啊。但10亿美元占2004年美国GDP的十万分之八,用来决定这个国家发展的方向,似乎又不算太多。”她的结论是:花数十亿美元买来民众对民主制度的信心、对自己国家的责任,物有所值。

如果有民主竞选,中国就不会接二连三地犯大的错误(如反右、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出现错误也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因为民主有自我纠错的功能。而专制则不然,它没有自我纠错的功能,只有通过平反来获得新的合法性的功能。改革开放前几乎是一错再错,这些错误的代价用在竞选上至少不会死人,导致如此众多的灾难。试想毛泽东如果通过竞选上台执政,连反右都不可能,更不会发生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如果有竞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都会成为负责的公民,每年花在公款吃喝的九千亿增加的是社会不和谐因素,如果这些钱花在竞选上,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将会实现,每一个臣民将会变成负责任的公民。

竞选即使是有钱人的事也是好事。它会迫使有钱人不得不照顾到无钱人、穷人这一利益群体。有钱人的竞选是不完善的竞选,但有竞选比没竞选好,正如不能因为喝水呛着了就从此不再喝水、不能因为有了三聚氰胺就从此不再喝奶一样,不能因为竞选容易成为有钱人的事就不搞竞选。竞选成为有钱人的事是完全可以克服的,只要考虑周全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即使不能避免在法律上也是可以修正的。有钱人也不必然成为竞选的障碍,它只是竞选障碍的一种可能性、或然性、偶然性而不是必然性。

有钱人把钱花在竞选上表明有钱人具备了妥协精神,追求的是和平政治而不是战争政治。有钱人和无钱人、富人和穷人在妥协的过程中找到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利益均衡点,在博弈的过程中找到一个双方都遵守的积极的、双赢的游戏规则和底线。竞选是富人和穷人追求的“最大最小值”(罗尔斯语),是有钱人好的选择,也是穷人最不坏的选择,因为在竞选中双方不是同归于尽,而是同归于共存共有、互利互惠。

西方民主在初始阶段也是有钱人的民主,英国、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都经历了有钱人的选举的政治,马克思称之为资产阶级的民主,这表明民主在初始阶段并不令人满意,但平等的观念使得选举这一有钱人的政治变成所有人的政治。刘瑜在谈到美国选举时指出:“美国的先驱之处,就在于它是第一个让权利的水滴从皇宫贵族渗向平民百姓的现代国家。第一步是权利的下渗,第二步才谈得上渗透的均匀。托克维尔站在1835年的美国,看到那些暂时被‘白人男性’垄断的权利将四处蔓延的前景,意识到权利的细菌在翻出国王贵族的围墙之后将迅速传染给每一个人,并为之惊叹不已。的确,在接下来的200年里,托克维尔看到的权利细菌开始慢慢扩散,直至从法律意义上覆盖整个社会。美国的民主制度史,就是民权不断平等化的历史。”

关于第二点,建党开始就追求实质民主,实质民主追求了八十多年,不但实质没实现,就是形式民主也搞丢了。毛泽东从来没有放弃实质民主,追求的结果却走向了专制。人民代表大会不开了,政治协商也没有了,通过反右知识分子也禁止发声了。原先的社会主义国家哪个没说当家作主了?可又哪个真正搞了民主。就是现在的朝鲜还是朝鲜人民共和国呢,可朝鲜有民主吗?经验表明,有实质的民主是理论上的民主,是专制的保护伞,是以实质民主的方式拒绝实行真正的民主。实质民主不是民主,是假民主。民主就是形式民主,就是政体民主。形式民主、政体民主不体现实质民主,这是民主理想的现实形式。不以竞选为起点的民主都不是民主,不通过竞选选举出来的代表都是伪代表,都是被代表。这些年来非竞选的代表一是官员,二是既得利益者,三是指定的不会说话的臣代表。不以竞选为起点的公平正义本身就是非正义。竞选的代表才是真代表,才能真正对人民负责。

竞选的代表才会给社会带来真正的稳定。西方国家的议员是竞选的,所以西方社会是稳定的。中国的代表是委派的,指定的。代表在选举法修改之前不和选民见面,选举之后代表也是“应当”和选民见面,而不是必须和选民见面,在这种情况下代表即使知道民意,其在会上或者为了保全代表自身的利益或者是为了领导人的面子或者是因为恐惧或者说因为怕打击报复而不敢或不能真实地反映民意。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因为代表不能反映民意才使得出现了中国特色的网络政治、上访制度、公民上书、公民签字等。改革开放三十年,代表的地位提高了,选民的地位下降了,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增多了。

关于第三点,中国的选举法才刚刚修改,说中国选民能罢免代表显然缺少证据上的支持。从罢免的情况来看,也是和反对腐败有关,罢免腐败官员代表的程序的起点也不是来自选民。试想一下,一个把“抢”记者录音笔变成“拿”记者录音笔,把“威胁”变成“请教”的人大代表,在连公民上书让其道歉的呼声的消息都泥牛入海的情况下,谈罢免就成了奢侈品了。再说,我国代表的任期可以罢免并不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优势,而是中国政治制度的劣势,因为代表怕被随时被罢免而不敢说真话,难以负责任。西方在任期不被罢免并不是劣势,这会保证议员能够很好地履行职责。把劣势说成优势,把优势说成劣势,是公开的说谎和欺骗。

政治学往往基于人性恶的考量,政治的说谎和欺骗是政治(以专制政治为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说谎和欺骗的前提是信息高度不对称。人类到了二十一世纪,网络科技的发展使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大为改观,垄断信息越来越不可能。再加上浩浩荡荡的民主潮流和公民意识的觉醒,官员的说谎必须转变为说理,否则竞选没到,罢免已经成既成事实了,对此,苏联共产党已经做出了榜样。我想,这种结果是李飞们最怕看到的,也是最不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