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煤矿比国企煤矿更怕死人(深度对话陈志武之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6 08:30:46

【深度对话】陈志武:穷政府富社会更有利于经济发展

之一:民企煤矿比国企煤矿更怕死人

对话人物:陈志武

对话者:张丽萍 

深度对话:您一直主张“国退民进”。今年下半年,山西煤炭行业出现了国进民退现象,您是怎么看的?发生背景是什么?

陈志武:据我了解,这次事件的背景是整顿煤矿业。过去这些年,煤矿事故频繁发生,那么多矿工埋在地下,给他们家属带来这么大的伤害。以前普遍的看法是,煤矿企业如果规模太小,就没有钱投入安全设施。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很多民营煤矿被迫变成国有煤矿。但是,也有一些大型的国有煤矿企业也照样发生了那么多事故,包括11月份刚发生的上百人死亡的黑龙江新兴煤矿矿难,这个煤矿是国企,还准备上市。

实际上,民企、国企的身份并不是决定企业在煤矿安全保障投入力度的主要因素。目前环境下,中国民营企业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方面的压力更大,因为民企老总们知道,一旦出现矿难,他们的企业绝对是活不下去的,肯定会遭受方方面面的惩罚,整个社会舆论也会对准他们。相反,国企后面的股东是国家、是地方政府,即使他们出了事儿,也不会有与民企同等的法律后果和行政整治。

在问责不对称的制度安排之下,国企反而没有太多的激励和压力去把安全保障做得比民企更好。相反,民企知道他们面对的不对称、不对等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会强化在安全保障方面的投入。

国进民退的理由尽管听起来冠冕堂皇,但好像没有得到具体事实支持。更重要的是,最近几年关于未来能源危机的考虑越来越多,石油价格、天然气价格、煤炭价格都疯涨,煤矿价值跟着一起上升。对于国有煤矿企业和山西地方政府来说,民营煤矿就是真金白银,太有吸引力了。在行政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之下,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就会使用国家的强制力,利用他们掌握的公检法方方面面的工具,进行一大规模的掠夺民营企业财产的运动。

我以前也写过一些关于《物权法》里涉及私有财产保护的文章。一般人认为,私人财产受到的威胁可能来自有权有势的民间家族和个人。但实际不是这样。因为民间方面产生的对私有财产的威胁,总是可以利用法律等手段解决,私有财产最大的威胁反而是来自于行政权力,尤其是地方政府的不同部门。

山西煤矿国有化事件,就进一步证明了,对中国社会私有财产的威胁不是来自于民间,而是来自于行政权力。所以,《物权法》也好,《宪法》对私有财产提供的保护也好,最终能不能执行,涉及到根本的法制架构、宪政架构。

深度对话:中国市场化一直不断推进,弹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国进民退”的现象,比如之前的铁本事件。为什么会这样呢?

陈志武:因为中国宪政改革、政治改革一直都被拖延,中国的改革又是不承认私有制之下的市场经济改革。在宪法层面和意识形态层面留下了这么多空子,一旦有机会,一旦有借口,就又让“国进民退”重新抬头,“国退民进”的改革进程就被终止,或者是被完全逆转。

所以,不断重复的“国进民退”的来来回回的历程,本身说明了经过30年经济层面的改革开放,现在是时候解决更多的利益平衡的问题,不同的权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不同的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特别是当权力和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这些纠纷,这些冲突怎么解决?靠什么机制来解决?是不是现在只有行政途径一条单行道?你这个行政途径是不可靠的,有没有办法保证他能够公允?

对民间权利进行侵犯的是政府权力,你还要通过行政权力来主持公道,让政府权力既作为球员又作为裁判,自己监督自己,那是不可能得到一个让人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的。

深度对话:经济危机给了政府一个国进民退的借口 

陈志武:我原本以为,这次金融危机发生了以后,借这个机会,政府会做一些根本性的改变,为中国接下来的20年或更长时间的持续增长打下一些基础。但结果却是,只要能有什么办法搪塞过去,顶过去这个危机,就绝对会用这个办法,尽管这个办法最后不仅仅没有减少中国对出口市场的依赖,没有减少对投资的依赖度,反而增加了中国经济对投资和出口的依赖度。

   我觉得这次危机给中国最大的打击、最大的代价不是别的,而是让更多的人变得更自满、更自信,过去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不利的方面反而被强化,而不是被削弱。尽管我们希望要想办法避免这种自满的倾向,非理性的倾向出现,但到目前为止还看不出来效果。这可能是人的社会本性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