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国退”要退够 - 盛洪 - 盛洪 - 专家博客 - 中国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4:03:18
“民进国退”要退够
——专访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
盛洪   记者:宋厚亮
在航空行业,民营航空公司——鹰联航空公司与东星航空公司,先后分别被国企四川航空公司和中国航空集团重组、收购。随之,鹰联航空公司董事长李继宁失去了对企业的控制权,而东星航空董事长兰世立的情况更是扑朔迷离
在钢铁行业,民营钢铁大鳄张志祥和郭广昌失去了对宁波钢铁的控制权,央企宝钢入主。另一位钢铁大佬杜双华也处在失意之中,他的日照钢铁即将易主国企山东钢铁集团。
在食品行业,央企中粮集团联合厚朴基金以61亿港元购得蒙牛20%股权,成为蒙牛第一大股东。尽管牛根生紧紧握住了宁高宁的手,不过,这与他的初衷似乎已是南辕北辙。
此外,在地产、机械等行业,国有企业并购、控股私营企业的事件不断上演。除了金融危机的特殊背景之外,到底是哪些因素诱使与市场化背道而驰的“国进民退”?国有企业到底应该是怎样的存在形态?国有企业究竟应该在哪些领域存在?带着这些问题,《领先》独家专访了著名经济学家、天则经济研究所盛洪所长。
从“国进民退”到“民进国退”
《领先》:今年是建国60周年,在这60年当中,国有企业经历了怎样的形态演变?
盛洪:从1949年到1978年,是最大的“国进民退”时期。国有企业是1949年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当然之前在延安,在解放区也有一些国企。1953年以后,通过三大改造,形成了最初的一些国有企业。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也奠定了当时国有企业的基础。从1950年代到1960年代,中国就逐渐走向了一个完全计划经济的状态,在这种制度下,老百姓是不能创办企业的,除了集体企业,基本上都是国企。
1978年以后,是“民进国退”的时期。这个时期,与1978年以前是相反的过程,是一个市场化的时期。此后,不断地有大量的民营企业创立和发展,1980年代还有乡镇企业,这些都是非国企。
《领先》:在这60年的时间内,从世界范围来看,特别是在欧美国家,国有企业大概是一个什么样形式的演进?
盛洪:美国的国企很少。美国有联邦政府的企业、州政府的企业,它们都是因特殊原因而创立的企业。美国人坚持市场经济,坚信经济自由的原则,他们很担心政府的膨胀,所以限制政府不能随便地去创立国企。在美国,创立国企是一个特殊的立法过程,比如说在州一级,得有立法机关来决定是否创办州属企业。这不像中国,中国的国企创立不是一个立法过程,而是行政部门权力的扩张。
欧洲的国企相对多一些,因为他们的社会主义因素多一些。不过,到了撒切尔时代以后,逐渐开启了“民进国退”的过程。撒切尔政府有新自由主义的倾向,她主张民企应有更大的发展,因为国企效率很低,国有企业该关的就关了。
《领先》:到了今天,中国的国企大多分布在垄断领域,欧美国家的国企与中国的国企在性质上是否相同?
盛洪:在西方尤其是在美国,对垄断非常敏感,不能随便赋予某一个私人企业垄断权,同时也很警惕国有企业的垄断权。当然我并不是说美国没有垄断,其实它还是有,经常会出现,但是作为这个国家的传统,美国是一个对垄断非常敏感、非常警惕的国家。而在中国,大家对垄断不够敏感,对垄断的了解还是不够,其实很多企业拿到垄断权后赚了很多钱,但是局外人并不知道他们是怎样赚了那么多钱。
《领先》:像西欧的国有企业,是不是与民营企业处于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呢?
盛洪:是这样的。虽然平等,但是它不应该进入民企竞争的领域中去。比如说法国雷诺汽车公司,它就是国有的嘛,其实这是不应该的,因为汽车是私人物品,应由民间企业来生产。当然可能还有一些确实比较重要的行业,例如飞机、宇航等等,政府的成分会更多一些。但是,我们不要把欧洲,尤其西欧的国企当成一个榜样,因为国企的效率是比较低的。
民企竞争不过国企的特权背景
《领先》: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国内出现了一些国企并购、参股民企的现象,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盛洪:我刚才讲过,中国的国企与美国和欧洲的国企有很大的不同,因为它们缺乏宪法原则的约束,它们获得了一些在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下不该获得的特权。为什么国企有实力收购、兼并民企呢?因为它们有特权。
很多国企是在垄断着稀缺性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资源,像石油、煤炭等等。所以这些企业的收入,实际上是依靠资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导致资源稀缺性的增加,最终导致资源价格的上升。这一块的收入,严格来讲不应该是国企的收入,而是资源所有者的收入。
说白了,国际油价在上涨,其实资源所有者的收入也在上涨,为什么呢?石油价格上涨的好处,应该是石油资源所有者和石油开采公司共同分享,他们是按照一个比例来分享收益的。举个例子,在中东的伊拉克等地,那些地方的地质条件和地理条件都比较好,于是采一桶油的收益,有一半是归资源所有者的,有一半是归石油公司的。资源所有者的收益是按照比例获得的,所以石油价格往上涨,资源所有者的收入也一直往上涨。但在中国不是这样的。中石油、中石化两家石油公司每采一吨油只给政府(资源所有者)30元。
《领先》:在中国不是按照比例分享收益。
盛洪:不仅不按照比例,而且这个数字非常低。在中国,石油公司和资源所有者获取收益的比例不会各占一半,因为中国的地质条件相对差一些。中国有一个中外合资开采油田的文件,提出石油公司最多应该给石油资源所有者,就是中国政府12.5%的比例(在经济学上叫租金,在行业内叫做矿区使用费)。按这个比例算的话,那么开采一吨石油,石油公司应该给政府400多元,而不是30元。所以开采每吨石油,石油公司就占了全国人民300多块钱的便宜,1亿吨的原油要少交多少钱?至少有数百亿元。
第二,国有企业的销售端是垄断的,这样的企业就比较多了,电力、电信、金融都是如此,不允许民营企业随便进入。
第三,即使国有企业经营得很好,获取的利润是应该上交所有者(政府)的,我们国企到现在为止,已有14年没有上交利润了。所以它们为什么那么有钱,完全是不正确的。
国有企业享受着诸多的特权,而这些特权在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国家是不应该有的。很显然,民企没有这些特权,也就没有因特权所获得的收入,更没有特权去获得额外的收入。民企自然不如国企,国企和民企并不是真正的公平竞争。所以,国企就有能力到处去收购民企。
《领先》:“国进民退”与当前的金融危机是否也有非常大的关联性?
盛洪:金融危机以后出台的宏观政策,实际上是不公平的宏观政策,1.18万亿金融投资,另外还有银行的贷款,绝大部分都流向了国有企业。所以除了刚才提到的那些特权之外,国有企业还增加了一个特权,就是在宏观经济政策的战略条件下,又得到了某种倾斜。它们除了拥有特权以外,现在的现金又非常丰裕。而民企却是相反的情况,它们面对的都是竞争性的市场,而且可能是国际市场,国际市场一旦箫条,民企就会出现问题。金融危机之后,民企在融资方面又很困难,它们顶多和银行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并没有什么更优越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民企也不如国有企业。从这样的背景下,“国进民退”是顺理成章,合乎逻辑的。
“国进民退”有可能成为一种趋势
《领先》:据你观察,“国进民退”是否会成为一种趋势?
盛洪: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这是有可能的。如果现有的结构不被改变的话,国有企业仍然有那么多的特权,它们使用了国有资源不交租金,不缴利润,那么“国进民退”有可能成为一种趋势。民营企业要交租金,要交利润。一个交利润、交租金的企业与一个不缴利润、不交租金的企业竞争,即使后者效率比较低,后者也可能赢,因为不公平。
《领先》:政府是否应该出台一些相关的措施来限制这样一种趋势?
盛洪:当然应该。但是政策是一种政治过程的结果,可能由于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在政治上很有实力,他们对政府的影响比较大,这种政治过程的结果并不好。国企与政府靠的更近,而民企与政府靠得更远。所以,我现在没看出政府有意向要出手,去扭转或终止这样一种不好的倾向。
《领先》:判断的具体依据何在?
盛洪:例如国有企业的租金问题,几年前我就提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至少要交矿区使用费,但是它们到现在为止还是没有交。我们看不到政府要对这些石油企业征收矿区使用费,这是作为一个正常的企业应该履行的义务。再比如国有企业交利润这件事情,2007年财政部和国资委下发了一个文件,要求国企,尤其是央企,缴纳至多10%的利润。这是很软弱的一个要求——怎么最高只缴10%呢?但是到现在为止,我没有看到它们缴纳,没有任何一个数据告诉我们,在2008年我们的国企履行了它们应尽的义务。所以,连最基本的市场经济规则和产权制度规则,国有企业都不遵守,谈什么阻止“国进民退”的趋势?因为这不太可能,没有迹象显现出来。
国企的股东恰恰是全国人民,它们怎么可以不向全国人民缴纳利润呢?这是挺可怕的事情,如果国企可以不缴利润,我们宁肯不要国企。你可以看看国家统计年鉴,国企亏损之后,国家是要给它们弥补的。亏损了,它们就是国有企业了;赚钱了,就不再是国企了——不把利润缴给股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扭转“国进民退”不是政策问题,是基本的宪政结构问题。
效率低,贡献小
《领先》:国企是否有能力经营好并购的民企?因为有一些发展比较好的民企也被国企并购了。
盛洪:我当然怀疑它们的经营能力。按道理讲,兼并者应该比被兼并者更有效率,但是现实却不是,兼并者可能比被兼并者更无效率。在竞争规则不公平的时候,可能是效率低者胜,效率低者就可以兼并效率高者。这样就会出现一个很大的问题:国企兼并私企以后,并不一定能更好地发展。
《领先》:国有企业持续获得的高额利润对国民财富的增长有多大贡献?
盛洪:实际上,国企的发展更多的是靠垄断,靠不交租金,靠本应缴给全国人民的利润。于是出现了两个问题:第一,它们挣钱很容易,就不会珍惜;第二,这个钱不是他们自己的,即使省下来也不会留给自己的子孙,他们花钱的时候就大手大脚,非常无效率,甚至有很多腐败。例如,最近曝光的中石化花掉156万元安装一个吊灯,时任中石化董事长的陈同海每天要花4万元,他在外逃的时候还拿着几千万美元,这些都是典型的案例。国企获取的利润,不仅对国民财富的增长没有多大作用,而且有太多的浪费。说白了,他们是把本应属于全国人民的钱,毫无道理地给占据了,却不能好好利用。
《领先》:国企的利润应该如何惠及全国人民?
盛洪:这很简单,就是他们每年上缴百分之百的利润。当然,国企的利润可以再投资,可以由股东大会决定再投资。有利润很好,不过企业管理层需要向股东汇报,提议说要发展生产,哪儿需要投资,然后我们再批准他们投资。但是不能说这个决定是企业管理层来做,再投资的决定肯定要由股东大会决定。
立法创立国有企业
《领先》:“国进民退”的趋势对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转轨有怎样的影响?
盛洪:这实际上是一个逆市场化的趋势,市场化是“民进国退”。国有企业适用的范围非常小:第一,不是竞争性的行业;第二,即使是一些垄断性行业,也必须是一些特定的环境和非常紧急的状态,还有一些比较崭新的领域。其实,国企的存在是一种特殊的情况,民企的存在是个一般的情况。一般的情况下,就是一般的权利,大家都可以自由进入市场进行生产;特殊的情况是指不能没有理由就进入,特殊权利是要说明的。
现在“国进民退”的情况,说明国企又大举进入了竞争性的产业中,这是不对的。因为同样是竞争性的企业,既有国企,又有民企,但是国企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更近一些,很有可能政府在对行业进行管理的时候出现不公平的现象。还有,国企进入竞争性行业中,就是在与民(民营企业)争利。在中国的传统中,“与民争利”是一个贬义词,与民争利是坏事。中国的改革还是应该坚持市场化的道路,“民进国退”要退够,要退到那些民企干不了的领域,然后由国企来干。
《领先》:按照历史的演进,如果继续推进市场化的改革,未来中国的国有企业可以在哪些领域存在,以及以怎样的形态存在?
盛洪:改革的最终目标,国有企业不能是现在这样一种形成的程序——行政部门创立企业。行政部门是执行部门,它没有权力去创立企业。比较好的方式是,立法机关通过立法创立国有企业。立法机关必须讨论情况是否非常特殊,民营企业做不了如此这般的事情,而必须要创立国企,这是需要经过论证的程序。
具体到一些产业,包括一些比较特殊的公用事业领域;一些在科技上属于比较高难的和需要巨大投资的产业;还有一些在风险上稍微大一些的领域,一般的民营企业是不愿意冒这么大的风险。这些领域,国有企业可以存在。
此外,在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相关的领域,需要超前的巨额投资,而一般的民营企业是不能承担长时间亏损的,都可以由政府投资创立国有企业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