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令人非常羡慕 明朝的那些“衣冠禽兽”(图) - Qzone日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0:33:31

   汉语历经的年代越久远,词汇的写法、读音,乃至本义和引申义就越复杂。犹如一线涓涓细流,一点一点地汇成平阔的水面,直到变作恣肆汪洋、浩荡汹涌的大江大河。原本水流清冽、柔弱,流着流着就翻卷成凶悍的“浑汤儿”。如今,听起来顺耳的词汇,未必当初是褒义;反过来,那些顶风臭八里的词汇,也未必生来就有贬义。“衣冠禽兽”这个成语,就是很典型的例子。

(图:明朝文官的朝服)

   只要会说中国话,谁都知道“衣冠禽兽”骂人不带脏字,而且愤恨、侮辱的语气非常深重。除非万不得已,这个字眼儿很少强加于人。惟有那些道德沦丧、行为下流、处事卑劣的无耻之徒,才可能被斥为“衣冠禽兽”。一个道貌岸然、人模狗样的家伙,却成天干伤天害理、损阴丧德的丑事,此类货色,就是“吃人饭,不拉人屎。说人话,不办人事”的“衣冠禽兽”。殊不知,这个彻头彻尾的贬义词,在诞生之初,却是个万众仰慕、光彩照人的“体面”词儿。

 

    “衣冠”的本意,代指公共权力。人类社会往往就是“衣冠社会”,有光脚儿的,也有穿鞋的;有骑马的,也有骑驴的。衣服穿戴始终法度森严,极有尺寸,就像梨园那句行话:“不怕穿破,就怕穿错。”特殊阶层,非常重视“衣冠”标志。比如,受鄙视的商人,两只鞋不能完全一样;再比如,地位低下的妓女,必须穿裤子,而不能随便穿裙子……如果上升到朝廷官仪,就更不能马虎了。所谓“衣冠”,就是“看得见的权力”、“贴上标签的等级”。

 

    按照朝廷官制,根据品级不同,彼此“工装”的颜色和图案各不相同。单说装饰图案吧,不外乎“飞禽”、“走兽”。这种严格的等级制度,从明朝就已经开始了。据明、清两代正史中的《舆服志》记载,文官绣“禽”,武官绣“兽”,任何人不得擅自逾越。“衣冠”上的“禽兽”自然和文武官员的品级一一对应。(下图:清朝的“衣冠禽兽”)

 

    明代官员的服饰规定:文官官服绣禽,武将官服绘兽。文官一品绯袍,绣仙鹤;二品绯袍,绣锦鸡;三品绯袍,绣孔雀;四品绯袍,绣云雁;五品青袍,绣白鹇;六品青袍,绣鹭鸶;七品青袍,绣鸂鶒(音‘希赤');八品绿袍,绣黄鹂;九品绿袍,绣鹌鹑。

 

    武将一品、二品绯袍,绘狮子;三品绯袍,绘老虎;四品绯袍,绘豹子;五品青袍,绘熊;六品、七品青袍,绘彪;八品绿袍,绘犀牛,九品绿袍,绘海马。

 

    看来,“衣冠禽兽”曾是一个令人非常羡慕的赞美词汇。可惜,到了明朝中晚期,社会的语言环境发生了变化。乌烟瘴气的宦官政治,彻底颠覆了“文死谏,武死战”的从政理念。无论是京官还是外臣,都人人自危、明哲保身。很多官员甚至干起了鱼肉百姓、为虎作伥的勾当。文武官员的名声越来越臭,曾广受推崇的“衣冠禽兽”,渐渐堕落为“披着人皮的狼”。

 

    其实,明朝以前,原本有个成语,指斥那些道德沦丧、行为卑劣的“伪君子”,叫做“衣冠枭獍””。“枭”,是一种穷凶极恶的鸟儿,传说它为了存活,不择手段,不惜吞吃母亲。“獍”,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传说它饥不择食,杀气腾腾,居然敢咬死自己的父亲。这两种丧心病狂的禽兽,衣着再体面,也是千夫所指,人人喊打。宋朝人李昉编撰的《太平广记·谄佞》中,提到了一个叫苏楷的人:“(苏)楷,人才寝陋,兼无德行……河朔士人目苏楷为衣冠枭獍。”明朝之前“衣冠枭獍”所处的位置,就像现在的“衣冠禽兽”。“衣冠禽兽”彻底掉价,恐怕也是明末清初的“语言发酵”。汉语,在特殊的社会背景和文化环境下,催生出了新词汇、新词意。

 

    明末文人陈汝元写《金莲记·构衅》时说:“妆成道学规模,飞语伤人……人人骂我做衣冠禽兽,个个识我是文物穿窬(窃贼)。”清朝小说家李汝珍也在《镜花缘》里写道:“既是不孝,所谓衣冠禽兽,要那才女又有何用。”显然,这时的“衣冠禽兽”,已经沦为风度翩翩的活畜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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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大十八变”中“十八”到底是指哪些变化?

 

 

    俗话说:“女大十八变”,那么“十八”是指“女孩子长到十八岁时会有变化”还是指“女孩子长大后会有十八个变化”呢?

 

    显然,这两种解释都不正确。这里的“十八”,即非专指年龄,也非确指十八个方面的变化,而是用“十八”泛指很多的含义。类似日常生活中众多含有“十八”的词语也没有具体数量指代之意,如酒有“十八里红”;地方有“十八滩”、“十八盘”;佛教中则有“十八罗汉”、“十八层地狱”;人物有“十八娘”、“十八姨”,音乐有“胡笳十八拍”;俗语有“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等等。

 

    在中国古代,《易经·系辞》有“十有八变而成卦”之说。另外,在中国数字文化里,“十八”是三、六、九的倍数。而“以三为全”的观念早就出现在中国文化史述中。《史记·律书》载“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太玄经·进及其他篇》有“三,终也,数之极也。”可见,“三”虽然是最小的数单元,表达的却是最低限度的多。而“三”的倍数“九”有完整化、集大成的意思。《鹤林玉露》有“数穷于九,九者究也”,《字汇》释“九,同纠”,即集合之意。日本汉学家森安太郎先生指出巫、算同构,皆为数。而且“算”字为两个“示”的结合,《说文》曰:“示,神事也”,“示”即与神事有关,如神、祝、祀、社等。这说明“数”自从古代就被赋予浓厚的文化意义,在实际生活中具有双重功能。

 

    胡朴安《俗语典》称:“凡事物之多变者,俗并以十八言之”。意即“十八”在很多场合并非严格的确数,而是指代物之量广。“十八”在社会生活中广泛运用,还表现在一批“十八”的变数具有同样的指代作用,如三十六洞天、三十六计、七十二变、一百零八将、三百六十行等等。这些“十八”倍数的数字,在数量上远远大于“十八”,但在很多场合中仍然和“十八”一样用来表示“多、广、杂”。

 

    “女大十八变”,亦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的具体使用,源自宋·释道原《景德传灯录·幽州谭空和尚》中:有一女尼想开堂说法,就去问师父,师父答道:“尼女家不用开堂。”女尼反问道:“龙女八岁成佛,又怎讲?”师父说:“龙女有十八变,你与老僧试一变看一看。”

 

    在《法华经·提婆达多品》中提到的龙女是位通神善变最后成佛的神奇女子,具菩萨行,坐莲花座,成等正觉,得三十二相、八十种随形好,普为十方一切众生,在南方无垢世界广说妙法。

 

    渐渐演绎到现代,“女大十八变”是指女子在发育成长过程中,容貌性格有较多的变化。大多是用来夸赞女孩越变越美丽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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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死囚为什么都是定在“秋后问斩”?

 

   追溯中国封建统治时期,有关“秋冬行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而关于刑杀与时令的论述最早见于《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

 

    古时候,由于科学文化的落后,人们不能正确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认为在人类和自然界万事万物之外存在着一个能支配万物的造世主。灾害、瘟疫、祥瑞、丰年都是上天赐予的,因而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天意。设官、立制不仅要与天意相和谐,刑杀、赦免也不能与天意相违背。古代司法工作者认为,天人是合一的,春夏之间草木茂盛生机勃勃,人虽非草木,但亦属自然界组成部分,其生死应合于自然。秋天草枯叶落,处决罪犯才合天地萧杀之时。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人间的司法也应当适应天意,顺乎四时,否则要受到天神的惩罚。皇帝即是天的儿子,更要遵守天意,按照天时行事。

 

    西汉中期儒学春秋公羊派大师董仲舒(前179~104)继承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创造出一套“天人感应”的迷信学说。他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的,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因为这时“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东汉章帝元和二年重申:“王者生杀,宜顺时气。其定律:无以十一月、十二月报囚”。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 从此,“秋冬行刑”遂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唐、宋律规定:从立春到秋分,除犯恶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杀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清代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也需在秋季处决。

 

    “秋后问斩”一词据载始于唐朝,文学作品最早出现于《水浒》英雄传中。当然,历代问斩的时间并不一定都规定在秋后,只是到了明清才固定于秋后,嘉庆之后又曾改于随判随斩。还有一种说法便是,之所以选择秋冬二季实行,主要是考虑示警的作用,农民在秋冬二季较为空闲,也方便地方官动员民众观看。再则大概是因秋冬百物萧条,亦是进入一年的尾声,亦适合执刑,春天象征新生,夏季万物正蓬勃生长,因此较不适宜取人性命吧。

 

    于是,秋冬时节处决罪大恶极的犯人,成为从古到今的传统,渐渐在法律条文上形成“秋诀”制度:春天定罪,秋天问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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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称皇帝之妻为皇后?

 

   在中国古代宫廷里,皇帝拥有后宫三千佳丽,在众多妻妾中,皇帝的正妻称为“皇后”。可是,为什么要称皇帝之妻为“后”呢?

    “后”原为君主之意。在《诗经·商颂·玄鸟》上载∶“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郑玄笺曰∶“后,君也。”又《左传·僖公三十二年》说∶“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书经·说命中》说∶“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这些“后”都是指君主,所以在上古时代,“后”是帝王的称号。如大禹的儿子啓称为“夏后氏”,还有传说中射日的后羿。

    历史上,“后”是一会意字,“后”在甲骨文里,左下方是一口字,右上方是一拢起的手,但自金文将字型成镜像般翻转,拢起的手移到了左上方,便一直沿用至今。《说文解字》上载∶“后,继体君也,像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发号者,君后也。”因为在上古氏族部落中,一般发号施令者为女性的权威,所以“后”的意思为有权威的女性长辈。在甲骨文的卜辞中,“后”还经常被用来代指氏族中的女性首领。所以,也因而引申为帝王的正妻等涵义。(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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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小姐”一词的由来:浣纱女为爱投江

 

   明月高悬,江风猎猎,伍子胥牵着王孙胜的小手,孤独的白发随风飘扬,转过头,已是泪流满面。

 

    伍子胥过了大江,来到吴国境内。这一路盘缠已经用尽,他和王孙胜只得忍饥挨饿一路疾行,挨到江苏溧阳市的濑水岸边,两人终于再也撑不住了。

 

    一路颠簸,一路饥饿,一路担惊受怕,身心已经疲惫到了崩溃的边缘,现在他们最需要的,就是一口饭。

 

 

    突然,伍子胥眼前一亮,只见前面濑水岸边,一个瘦小清秀的女子在急流中一面浣纱一面唱着小曲儿,素白的轻纱下雪白的小腿若隐若现,欢快的歌声伴着潺潺的流水,让饥肠辘辘的两人躁郁的心情顿时平静了不少---

 

    光阴一去快如梭,

 

    人生在世能几何?

 

    不求富贵求安乐,

 

    每日溪边浣纱罗。

 

    不过伍子胥现在可无暇欣赏小腿和音乐,他的眼睛死死地盯在了浣纱女身边竹筐里的便当上,再也移不开了。

 

    他很想上前要饭吃,可惜面子上又实在过不去---唉,没想到我堂堂七尺男儿竟然沦落到向妇人乞食的地步,悲哀啊!

 

    伍子胥向前走了几步,又紧握拳头退了回来---万一,万一她把我当成流氓怎么办?那我可跳进长江也洗不清了!

 

    一口饭难倒英雄汉,介子推割肉,秦琼卖马,杨志卖刀,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呀!

 

    终于,还是面包战胜了面子,伍子胥鼓起勇气,走上前去,结结巴巴地说道:“姐姐,可以给我点儿吃的吗?我的肚子实在饿得不行了!”

 

    那浣纱女低头害羞地说道:“我一个人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年近三十尚未出嫁,从小到大,从未和一个男人亲近过,我的饭可不能随便给你这个陌生男子吃,传出去就不好了。”

 

    伍子胥说:“姐姐此言差矣,救济一个境遇窘迫的人少许饭食,怎么会招来闲言闲语呢?”

 

    那女子抬起头来,只见身前立了一个高大男子,一袭白衣,满头白发,分明是个老头,当下气坏了:“讨饭就讨饭,你这人年纪一大把,干吗胡说八道,明明是个老头儿,却开口叫我姐姐,你羞也不羞!”

 

    伍子胥一愣,哭笑不得,赶忙拨开长发,露出俊朗的面容,笑道:“姐姐误会了,我虽遭变故白了头发,年纪却是不大,你看清楚了?”

 

    那女子一看不要紧,心脏顿时扑通扑通跳了起来。

 

    剑眉星目,气质卓然,高大的身躯雄伟挺拔,飘然的白发更显英姿,满脸的风尘遮不住骄傲的神情,历经磨难的面庞更添几分成熟的魅力!天哪,这世上竟有如此完美的男子,哦,,我要晕了!

 

    “姐姐,你怎么了,别生气别生气,大不了我不吃就是!”伍子胥拉起王孙胜,慌忙离开。

 

    “站住!算了,你吃吧!”说着那女子打开装便当的竹筐,盛上饭和汤,直身跪地,庄重地递给伍子胥,然后躲在一旁,偷眼瞄他。

 

    伍子胥被那女子看得有点不好意思,只吃了两碗就不吃了,女子说:“先生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为什么不饱吃一顿呢?”

 

    伍子胥不再客气,狼吞虎咽一番,站起身来说:“蒙姐姐活命之恩,恩在肺腑。跟你说句实话吧,我是个通缉犯来的,要是别人问起来,你千万别说碰过我,好吗?”

 

    女子的心顿时拔凉拔凉的---我的命好苦啊,一辈子从没动过心,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帅哥,偏偏又是个通缉犯,看来此生我和他是有缘无分了!

 

    伍子胥见女子面如土色,不发一言,忙道:“姐姐你又怎么了,别怕,我虽是个通缉犯,却是遭人陷害,并不是个恶人,只要你就当没见过我,那就什么事儿都没有!”

 

    女子凄然叹道:“唉!我单身了三十年,一直以贞节自勉,不愿嫁人。刚才我怎么可以跟一个陌生男子聊天,还和他一起吃饭呢?这已逾越礼仪,亏损妇道,我自己也不能容忍,你走吧!让我自己冷静一下!”

 

    伍子胥欲言又止,只好躬身拜了一拜,告辞离去。

 

    待伍子胥走远后,那女子才颓然委地,望着溪水中自己顾影自怜:“想我孤苦半生,一直孤芳自赏,没想到今日却被一个不知姓名的陌生男子打破了古井无波的心湖,几乎不能自持,可怜,小女子我好可怜啊!”说着浣纱女站起身来,脱去鞋袜,工工整整地摆好,以纱裹身,抱起一块大石,纵身跳进了湍急的流水之中。

 

 

    伍子胥方走不远,心下惊颤,感觉不对,连忙跑了回来,但见流水潺潺,只有岸边那女子的一双鞋袜,冷冷清清地摆在那儿,无言地诉说着刚才发生的一切。

 

    “天哪!”伍子胥一声长叹,感伤不已,咬破手指,在溪边的大石上血书道:“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写完后,伍子胥又怕被别人发现,用土将石头埋了起来。

 

    十年之后,伍子胥功成名就,袭破郢都返回吴国时路过此地,想起旧事,挖出大石,上面的血字历历在目,居然没有一点磨损。子胥守信,将千两黄金投入濑水之中,至今名其水为投金濑,或称“黄金港”。

 

    这个故事就是“千金小姐”的由来。

 

    关于伍子胥投入的千两黄金,后来还真有人在濑水中捡到过。据专家考证,这种玩意叫做“郢爰”,乃是楚国的金币,也是我国最早的黄金货币,不过现在估计早已被人捡光,想做发财梦的读者恐怕要失望了。

 

    子胥东奔,乞食于此,女分壶浆,灭口而死。

 

    声动列国,义形壮士,入郢鞭尸,还吴雪耻。

 

    投金濑江,报德称美,明明千秋,如月在水。

 

    ---唐·李白《浣纱女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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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袒露心迹 古代诗词里那些可爱的结婚狂们

 

    古代诗词中,有一些女子,她们热爱生活,大胆袒露心迹,勇于追求幸福,渴望跟自己心爱的男子朝夕相处,对婚姻有着热切的期望--她们是非常可爱的结婚狂。台湾漫画家朱德庸笔下只会整天高喊“我要结婚”口号的“结婚狂”,无法跟她们同日而语。

 

    我认为,下列三首(组)诗词中的女主人公,堪称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最可爱的结婚狂:

 

    第一首是《诗经·召南·摽有梅》。诗是这样写的:

 

    摽有梅,其实七兮。

 

    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实三兮。

 

    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倾筐塈之。

 

    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翻译成白话文,大意是:

 

    梅子成熟落地上,树上果子剩七成。

 

    追求我吧好男孩,选个吉日就定情。

 

    梅子纷纷落地上,树上果子三成稀。

 

    追求我吧好男孩,咱们今天定婚期。

 

    梅子个个落地上,手拿畚箕来拾取。

 

    追求我吧好男孩,趁着仲春来同居。

 

    梅子成熟落地,比喻女子年岁渐长;也可以理解为,看着梅子成熟,枝头的果子日渐稀少,想到年岁的压力,女子结婚的念头便日益迫切。

 

    第二组是北朝民歌《折杨柳枝歌》四首。其中三首如下:

 

    门前一株枣,岁岁不知老。

 

    阿婆不嫁女,哪得儿孙抱?

 

    敕勒何力力,女子临窗织。

 

    不闻机杼声,只闻女叹息。

 

    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

 

    阿婆许嫁女,今年无消息。

 

    这三首诗表现的,都是女子在抱怨母亲不快点把自己嫁出去。其中,后两首内容密切相连,可以视为同一个女子。三首诗中,除了第一首“岁岁不知老”点出了女子来自年岁渐长的压力,后两首中女子急着结婚的原因,并没有明确交代,只是强调其结婚心情的迫切。

 

    第三首是唐韦庄的词【思帝乡】词。如下: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这是典型的一见钟情。春日、杏花,美好的季节、景物衬托下出现的风流少年,一下子就俘虏了少女的芳心。这首词最令人动容的是,女子心中不计代价、不顾后果的大胆想法。词中女子的结婚念头,跟年龄没有关系,完全是一时情景触发的爱的冲动。真挚,热烈,自然。

 

    几天前,给外国学生讲古代诗歌,讲到《诗经·摽有梅》,几个马来西亚女学生纷纷表示,现在的女人都不会像诗歌中的女子那样急着结婚了。她们认为,现在的女人,不结婚也是可以养活自己,可以快乐地过一辈子的。

 

    她们说的没错。因为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女性可以做到经济独立,相应地,人身也获得了空前的自由。这当然是一种进步,从女性立场而言,值得庆幸。但是,与此同时,从男性立场看,少了女人的依赖与依恋,有志于呵护自己所爱的女人者,内心的失落,便在所难免--古代诗词里的那些结婚狂女子,在这些男人眼里,一定是非常可爱的。大陆版《天龙八部》电视剧片尾曲有这样几句唱词:“你是英雄好汉,需要抱负。可你欠我幸福,拿什么来弥补……”,听了这歌会深受感动的,大约都是心中有些古意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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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情事为何被称为走“桃花运”

 

 

    我们之于桃花的感触,除了那首家喻户晓的“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就是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桃花运”了。所谓“桃花运”,是指某人很有异性缘,令异性着迷,多指男性受到女性的喜欢或爱慕。交“桃花运”大概是所有正常男人企及的“美事”。不过我们也常听到“命犯桃花”之类的说法,意指在男女情事上遇到麻烦或因男女之事而惹来的麻烦,却又不是什么好事了。

 

    “桃花运”一词最初源于《诗经》,在《国风·桃夭篇》中原文是这样说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室人”。看来很久以前的古人就用开得极其灿烂娇艳的桃花来形容女人了。这首诗描写的是女子出嫁时的情景。用桃树的果实累累、枝叶茂盛比喻将来的后世子孙人丁兴旺,这样的女子婆家自然满意。所以古人在赞美、祝贺婚姻时常说“既和周公之礼,又符桃夭之诗”,就是出典这里。这大概是“桃花运”一词比较官方的来历。

 

    关于“桃花运”还有一个山寨版的传说,说的是唐朝诗人崔护的故事。那首耳熟能详的“题都城南庄”就是诗人记录的自己一段情感经历:“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我们从中读到了多少的美丽与哀愁、幸福和无奈。

 

    故事是这样的:崔护游玩时口渴,发现一个被桃花掩映的农家,于是上前讨水,迎接他的是个有着桃花般美丽容貌的女子,他与这个女子一见钟情,互相爱慕,但在当时那个非礼勿视的年代,这对倾情的男女也只能“发乎情”而“止乎礼”了,彼此都没有说破。要搁现在,恐怕早去宾馆开房了。

 

    来年春天,又是桃花盛开之时,崔护思念之情愈浓,于是再次到访,却见小院已经深锁。崔护于是在大门上题写了这首人面桃花诗。又过了几天,崔护又去,听见院里有哭声,就敲门询问,有个老汉出来说:您不是崔护吗?您害了我的女儿!从去年见到你后她就精神恍惚,前天又看见门上的诗句,进门就病了,不吃也不喝的死了,是你杀了她。崔护伤感悲痛,请求进屋内哭她一回。崔护抬起女子的头,枕着她的大腿,哭着祷告说:我来了。一时百感交集,不能自持。不想此女竟睁开了眼,活了过来。

 

    此事在孟棨《本事诗·情感》中有记载。多少有些夸张。崔护有此姻缘,自是美不胜收。二人成婚后此女又殷勤执家、孝顺公婆,夜来红袖添香,为夫伴读,真是羡煞天上神仙。崔护学业也由此日益精进,后来金榜题名,在仕途上一帆风顺。崔护为官清正,政绩卓著,深受百姓爱戴,运气着实不错。后来人们就根据这段佳话将男女情事谓之走“桃花运”或交“桃花运”了。

 

    从我个人理解来看,用“桃花运”一词形容男女情事也是非常贴切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桃花的美丽。“桃花”一词有表示某人性情中有艺术情调,风流浪漫的成分。能够透射男女互相倾慕之情,展现男女情事的美好。桃花初开之时红白相映,娇羞无暇,多姿无限,也正好符合多情男女的心事。桃花多情美丽,也使男女的内心变得柔软浪漫。我想每个人心中理想的异性大多都是俊男靓女,如桃花盛开般的摇曳多姿。期盼和猪八戒的二姨或是猪八戒本人艳遇的当属另类。

 

    另一个原因就是季节的躁动。桃花盛开之时,正是农历三月。人们在经过了一冬天的寒冷与无奈的包藏之后,终于迎来春天。冰封太久的情感似乎也随着春风拂面而得到了释放。惠风和畅,春日暖照,让人洋溢出许多新的气息,也自然惹得多情男女春心荡漾,就像柳树要发芽一样,感情也喜欢在春天萌发。

 

    钱钟书先生在《围城》中也有过类似的描述:“公园和住宅花园里的草木,好比动物园里铁笼子关住的野兽,拘束、孤独,不够春光尽情的发泄。春来了只有向人的心里寄寓”,可见春天的和暖能够化开人们心中凝固许久的冰霜,使人欢畅,也使人躁动。而欢畅躁动又难免会春心萌动。红男绿女往往也要在修饰上紧跟大自然的节奏,撇掉厚重,配以轻装,于是内心与自然间隔愈近,及至融为一体了。这种内外一新的感觉很容易流露在感情上。无怪乎钱老又说:“添了奸情和酗酒打架的案件,添了孕妇”,可见春天是最为躁动和多变的季节。

 

    相学家总说“命犯桃花”,意指和异性有纠缠不清的麻烦事。“桃花运”的美妙也会带给人情感上的牵动,当然也会有因此引发的种种烦恼和麻烦,在易学家的解释中,“桃花运”是与其他一切运势相克的,自也有一定的道理。“桃花运”也不是男人的专利,女人遇到青睐自己的男人也一样是交了“桃花运”,当然也一样会“命犯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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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戒律 和尚为什么不能吃肉

 

 

   佛门天子

 

    “宇宙”一词,在英语中,是cosmos,或者universe,其他西方语言也大致相仿。现代英语的cosmos和universe基本同义,两个词的区别在于,前者来源于希腊语,表示“秩序”,与“混沌”(chaos)相对,后者来源于拉丁语的universus,由uni(同一个)和versus(朝向,动词vertere的过去分词)组成,表示朝着同一个方向行动的整体,其引申义,就是全部物质现象的总和。

 

    在我们中国人的哲学里,所谓“宇”,就是天地四方,泛指空间,所谓“宙”,就是古往今来,泛指时间。两个字合在一起,就是空间和时间的总体,简单明了。中国人造词的智慧,比起西方人来,高明得不止一点两点。

 

    更高明的是,依此理论,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宇宙。人是狭义上的空间和时间的总体。

 

    的确有人以宇宙自居的,这个人就是侯景。侯景的一生,那是相当不可思议的,不可思议到必须要用宇宙来形容的地步。成就侯景的不可思议的,则是另一个不可思议的人--南朝的梁武帝。“不可思议”,出自《维摩诘经·不思议品》,是佛教里的名词,而梁武帝正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甚至不客气地说,是一个有些极端的佛教徒。

 

    关于梁武帝对佛教的虔诚,正史上的记载非常详尽,《梁书》说他“笃信正法,尤长释典,制《涅槃》《大品》《净名》《三慧》诸经义记,复数百卷。听览余闲,即于重云殿及同泰寺讲说,名僧硕学,四部听众,常万余人。”他所主持编译的佛经就有数百卷之多,境内修建、供养的佛寺近三千所。“寺”本是古代行政机构的名称,比如光禄寺、大理寺,宦官最初的称呼之一,就是寺人。南北朝时代的佛寺文化在世人心目中落地生根,以至于今天的很多人一提到“寺”首先联想到的是佛教寺院里的僧侣,而不是大理寺里的包拯。杜牧的“南朝四百八十寺”,数字只有可能保守,绝没有夸张。南朝的寺院与浮屠(即佛塔),与北朝的石窟与佛像相映生辉,是中国佛教文化古迹上的一对奇葩。

 

    为了将佛教演变为教化万民的一种信仰,梁武帝“以身作则”,于天监十八年(公元519年)在宫中的华林园受菩萨戒,法名冠达。在世俗世界里,他是国家的皇帝,在佛的世界里,他是修行的菩萨,“皇帝菩萨”的称呼,也由此而来。光受戒还不够,他又在皇宫隔壁修建同泰寺(“同泰”一词,取自他的年号“大通”的反语切音),并进寺讲经说法,向万民宣扬佛学思想,即所谓“舍身寺奴”。

 

    第一次“舍身”,发生在普通八年(公元527年),之后,梁武帝又在大通三年(公元529年)、大同十二年(公元546年)和中大同二年(公元547年)三次入同泰寺“舍身”,且一次比一次的时间长,到了第四次,前后长达四十七天。这四十七天里,梁武帝的身份是“菩萨”,梁国在事实上处于无君的状态。他在寺内只穿法服,除此以外的一切物件,一概摒除;他多次举行四部无遮大会(四部,即僧、尼、男女居士;无遮,又称无碍,范围更大,是允许任何人自由参加的法会),讲《涅槃经》和《三慧经》,听众达到数万。

 

    皇帝“舍身”为“寺奴”,国又不可一日无君,大臣们急得团团转,只得凑足钱财为他“赎身”,一共花费了三万亿钱(一说四万亿)。

 

    所以说,梁武帝是位不折不扣的“佛门天子”。批评家们往往喜欢强调他佞佛,抛开意识形态,他对于佛教学说的贡献,对于佛教文化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

 

    他在佛学上最为有名的一套理论,是“三教同源说”:佛、儒、道三教,本源是相同的。

 

    佛、儒、道三教之间的对立与争执,由来已久。佛教于汉代传入中原之前,儒、道就有了数百年的争执,佛教从西域传入后,宗教间的冲突在所难免,到魏晋南北朝达到一个高峰。比方说儒佛争论中的礼制问题,僧人觐见皇帝是否应当行士大夫的跪拜礼节,从东晋到刘宋都有过大规模的辩论,跪拜令屡颁屡废,出世的僧人还是占了上风。

 

    又比如道、佛之争,西晋道士王浮撰写了一部《老子化胡经》,说老子出关,往生西方后,才有了佛教。这一说法自然遭到了佛教信徒的不断攻击,刘宋末年,又有道士顾欢撰写《夷夏论》,极力诬佛,两家的争论升级。佛教徒说,佛祖派了三个弟子到中国,一个是孔子,一个是颜渊,另一个就是老子。大家各自意淫,争吵也得不出个结果。

 

    梁武帝颁布《舍道诏》,将佛教推崇到最高的位置,宣布佛教为国教,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裁决。但是他不把儒、道两教一棒子打死,因为他本人在儒、道方面的修养都不低,留下了很多注解孔子、老子思想的著作。他认为儒、道也有不少优点,三教不应对抗,而应融合,彼此作为参照与补充。他常常称释迦牟尼、孔子和老子为“三圣”,也重视儒、道两教的作用,大力开办经学馆,敬重著名道士陶弘景,等等。这些举措,是相当符合他最高统治者的身份的。

 

    梁武帝在三教同源说的基础上,又发展出了很多容易接受的佛教戒律,对今天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开僧人必须吃素之先河。

 

    素食之风于中国,比较有历史。道家的养生之道中,就包含了“五谷为养,五果为助”的饮食理论。文人喜欢搞素食斋禁,有甚于现代的女生瘦身行为,是一种风尚。如果干涉别人的吃素行为,那就可能有坐牢的危险,弄不好还会掉脑袋,更夸张的是,如果在吃素的时候不小心放了一个屁,被人听到了,那叫“坐斋不谨”,也会被砍头。(如此看来,古人玩时尚,可要比现代人喜欢玩的“极限大挑战”刺激多了,搞不好就把小命扔里头)

 

    相对来说佛教就比较人性化了,它有所谓吃“三净肉”的说法,即:一谓眼不见杀;二谓耳不闻杀;三谓不为我杀。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信徒是可以吃肉的。今天很多地方还是如此,不说远的,我有一位泰国的朋友告诉我,泰国的和尚就吃肉。

 

    “荤”的本意也不是肉类,“荤”通“熏”(粤语里这两个字就同音),是指气味熏人的蔬菜,比如葱、蒜、韭菜等(今天不少人,尤其是女生,不喜欢吃这些,说起来也是很有修行潜质的)。“荤”字从草而不从肉,便是明证。

 

    慢慢地人们的思想又有了“进步”。佛教徒相信六道轮回,一切众生,生生死死,因因果果,永远在里头死循环。今生你吃了猪,下辈子你就要做猪被人吃,吃来吃去,都是受苦,太可怜了。(这逻辑实在荒谬。听过一个笑话:有个和尚劝一个杀牛的改行,说你杀牛杀多了,来世要变牛的。结果杀牛的说:“既然如此,那我还是杀个和尚吧,因为我来世想当和尚。”)

 

    梁武帝想治标也治本,就在受戒之前,下一道诏令,干脆规定,僧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吃肉。他自己做得特模范:每天只吃一餐,内容以豆羹米饭为主,没有一点油腻荤腥之物,非常简朴。而且,他还改变早年一度沉湎女色的作风,绝断房事,五十岁后再也未临幸任何女子。

 

    除了食素,寺院撞钟的传统也源自梁武帝。他曾向高僧宝志请教:“怎样才能摆脱地狱之苦?”宝志的回答是:“人的苦痛不能一时消失,但是如果听到钟声敲响,苦痛就会暂时停歇。”(这在心理和生理上看的确有其道理)梁武帝便下诏寺院撞钟,“夜半钟声到客船”的寒山寺,就是梁武帝敕命赐建。(宝志是南朝前半期修行极高的僧人,活了九十七岁,据说,他是民间济公活佛的原型)

 

摘自:《悠悠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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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动武?“起义”一词的武解与文解

 

    “起义”一词最常用的词义应该是中学生都懂,近日社会上却忽然生起争议,怪哉!有人坚持己见、情绪激动,谅来难说之以理。然而“起义”是否涉及动武,当作语源和语义发展的分析,以明真相。

 

    这个双音节词近代的用法是ce动现有、或组织全新的武装力量“造fan夺quan”,对于现政府的当权者,轻则拘捕审讯、重则就地正法。事成便是“起义”,事败则为“叛乱”。但亦有人会将彻底失败的“造反”定性为“起义”。

 

    “起义”本来是“起义兵”的省文,兵是军队,不是一两个兵丁。东汉末年董卓把持朝政、倒行逆施,引发关东各州郡地方官举兵讨伐。《三国志.袁绍传》引《先贤行状》:“袁绍起义,卑辞厚币以招致()丰。”《武帝纪》记载曹操在建安七年的令:“吾起义兵,为天下除暴乱。”十二年的令:“吾起义兵诛暴乱,于今十九年。”《曹洪传》:“太祖(指曹操)起义兵讨董卓。”所记为同一件事。

 

    又如西晋八王之乱期间,赵王司马伦自立为帝,齐王司马蔶、成都王司马颖、河间王司马癃起兵讨伐。《晋书》行文亦是“起义”与“起义兵”交互使用,以配合文气。如《王戎传》、《卢志传》皆言:“齐王蔶起义。”《郑球传》:“成都王为大将军,起义讨赵王伦。”此言“起义”。《王敦传》:“会诸王起义兵。”《陈敏传》:“及赵王伦篡逆,三王起义兵。”此言“起义兵”。所述本为一事。

 

    再有《旧唐书》记隋末唐高祖李渊、唐太宗李世民父子举兵。《刑法志》:“高祖初起义师于太原,即布宽大之令。”《刘政会传》:“太宗与刘文静谋起义兵。”《李靖传》:“公起义兵,本为天下除暴乱。”以上“起义师”与“起义兵”同义。另《太宗纪》:“朕于太原起义,遂定天下。”《刘文静传》:“起义之初,忝为司马。”《段志玄传》:“父偃师,……从高祖起义,官至郢州刺史。”以上省文为“起义”是修辞技巧,配合四字韵律。如不计衬字,前面的“初起义师”、“谋起义兵”、“公起义兵”则见“师”或“兵”凑成四字,与“太原起义”、“起义之初”、“高祖起义”同为四字句。

 

    到了近代,“起义师”、“起义兵”等三音节词逐渐被淘汰,简化为双音节词“起义”。“起义”不能无兵,仍然解作“为正义起兵”,但较多用作形容“造反”,较少形容为拥护现政权而讨伐本在高位的专权者。“起义”可以是组织新的武装力量,企图tui翻现政fu,一八九五年兴中会第一次广州起义即属此类。“起义”也可以说ce动现政fu的军队pan变造fan,一九一一年辛亥武昌起义即属此类。当然,一次“起义”经常会结合原政府军和民间的力量,但都少不得与现政fu兵戎相见。

 

    若强行曲解此一“起义”为“非暴li”,则仍未过得语义发展必须的“约定俗成”一关。不过“起义”一词亦有文解,却指“显露文意”,已成为生僻用词。如晋代杜预《春秋左氏传序》:“一曰微而显,文见于此,而起义在彼。”但这种“对艰深文章的内容起义”,并非国文水平庸劣之人所能为,更不可能成千上万人一同“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