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改派的有关程序说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6:49:28
1. 改派时间:校内办理违约截止期5月底6月初与报送计划时间相同。派遣后的改派,派遣后一个月开始受理,其它时间不办理改派手续。每个学生只有一次改派机会。(暑期接待改派办理时间见通知,另行安排)
2. 改派手续:办理改派的毕业生需填写“天津大学毕业生改派申请书”,由研究生辅导员签署意见,副书记签字、盖章。毕业生持原就业协议书、原用人单位退函、新的用人单位接收函(退函及接受函需要复印交学校备档)、改派申请书及由学院发放的原报到证到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审核后发放新的协议书,毕业生经与新的用人单位签署三方协议书后经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后开具“天津大学毕业生改派就业单位申请表”,由毕业生本人持以上材料到天津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校内办理违约需原用人单位退函(包括原就业协议书)、新的用人单位接收函,改派申请书签字后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手续。
3. 注意事项:
(1) 毕业生应在学校公布的时间内办理改派手续。
(2) 派遣后毕业生应先办理离校手续、并领取报到证后方可办理改派。
(3) 需由学院辅导员、副书记在‘改派申请书’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4) 退函与接收函必须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 按国家规定,改派只适用本年度毕业的毕业生。
(6) 学院履行告知义务,办理“毕业生改派申请书”,需提前与用人单位协商“档案寄送详细地址”,“户籍迁往详细地址”,将项目填全。如果,不移动户籍,可以填写“不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