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索赔200万美元的照片 - Qzone日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6 23:18:26

从一个关于摄影知识产权的官司说起:国外一位摄影师因为怀疑苹果公司相关产品对其作品有盗版行为,将其诉诸法律,索赔200万美元!

就是这张作品------“1000台电视”(1000 TVs)


这名摄影师声称苹果盗用了一张他的图片用于宣传iPhone移动应用程序,这款程序主要用来让用户搜索iPhone手机上的电视节目以及其他娱乐内容。这名摄影师叫作Louis Psihoyos,他表示iPhone应用程序i.TV的促销材料采用了一张剽窃自其作品的图片。这张图片叫作“1000台电视”(1000 TVs),图片内容展示了一个人坐在被无数电视屏幕所环绕的座椅上的热闹景象。


“i.TV的1.0版本未经Louis Psihoyos先生的同意就已经采用了‘1000 TVs’这张图片,这种行为直接侵犯了Louis Psihoyos的版权。”该摄影师的代理律师在本周于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的书面诉讼文件上表示。该律师还主张,苹果在“未经原告Louis Psihoyos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后者的版权图片在i.TV应用程序上进行营利性应用”,并且获得了“明显的经济利益”,同时损害了摄影师本人的利益。原告代理律师表示,苹果的行为已经对原告造成了超过200万美元的利益损失。目前官司还在进行中。

Psihoyos作品(上)和苹果相关产品用图(下)的对比

 

200万美元?一张被非法盗用的照片价值到底几何?值这么多钱吗?如果我们了解了创意经济为当今社会创造了怎样巨大的财富,就知道摄影师这200万美元的索赔不是信口开河了。


创意,顾名思义,创造性的主意,创新性的意念。创意,做为一种重要的经济形式,已经形成了庞大的产业。注意下面两个数据:以欧美等发达国家为主力的全球创意产业经济每天都创造出220亿美元的产值,并以5%的速度递增着!但是面对创意产业如此巨大的经济魅力,我国的创意经济却长期处于萌芽状态和起步阶段,众多原因中,有两点最严重:一是对创意产品版权保护的严重不足,二是严重缺失对自主创意的关怀。


创意经济的核心之一是知识产权或者说版权的保护,缺乏版权保护的创意经济是发展不起来的。在我国,涉及版权的法律保护主要是包含3个层面的立体性保护体系。第一个层面,是指国际公约,我国目前已经加入的版权国际条约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等,这些有关著作权的多边和双边条约是我国著作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层面是指散见于我国宪法、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各种与版权相关的法律规范。第三层面是指我国的著作权法律法规与各部门规章,它们包括:著作权法、著作权实施条例等。


版权是一种排他性权利,只能由权利人行使。至于作品创作水平的高低,对其直接的影响是市场对该作品的认可度,从而也决定其作品所获得的经济回报。本文开头的案例中,那张照片本身的价值并不算很大,但在其进入商业平台之后,因其版权而产生的巨大创意经济价值就突显出来了,苹果公司想无成本使用当然就是一相情愿了。

创意产业到底包含哪些行业?做为全球创意产业的一个成功典范,英国将13个行业确认为“创意产业”。它们是广告、建筑、艺术和文物交易、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电视广播等,此外还包括旅游、博物馆和美术馆、遗产和体育等。而文化经济理论家凯夫斯认为创意产业应当包括书刊出版、视觉艺术、绘画与雕刻、表演艺术、戏剧、歌剧、音乐会、舞蹈、录音制品、电影电视,甚至时尚、玩具和游戏。同样,美国、新加坡、韩国等国家也都分别有一个创意行业的分类,但大体相同。而我国的相关分类只是2004年的一个关于文化产业的行业分类,还没有具体到创意产业。

 

各发达国家对创意产业十分重视。美国很早就发出了“资本的时代已经过去,创意的时代已经来临”的宣言;英国创意产业已经成为英国的支柱产业,仅2003年1年中伦敦的境内外游客在艺术文化方面的花费就超过了60亿英镑;新加坡早在1998年就将创意产业定为21世纪的战略产业,出台了《创意新加坡》计划,声称要树立“新亚洲创意中心”的声誉,要成为“一个文艺复兴城市”、“一个全球的文化和设计业的中心”、“一个全球的媒体中心”;日本高度重视创意产业,喊出了“独创力关系到国家兴亡”的口号,索尼公司员工的座右铭就是“日日创新”。……

 

中国创意经济发展慢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严重缺失对自主创意的关怀。以其中的建筑产业为例,方兴未艾的建筑业本是中国建筑创意发展的历史机遇和有力支撑,但现实很遗憾,二十年来,国内相当的一批可产生国际级别影响力的大型建筑项目被“富裕”的领导们“拱手送出国门”任洋人肆意,致使中国被称为外国建筑师的“东方淘金地”、“设计试验田”。大裤衩、大鸡蛋的诞生不仅使中国建筑创意失去机会,更使“百年媚外”的遗毒继续横行。中国建筑师技不如人吗?若是,则应提供更多机会锻炼,即使失败也总有收获;若不是,则洋设计为何频频中标?既然中国舞台可以被外国人当实验场,那交给自己人试验又何妨呢?!肥水不流外人田,智慧与创意更要留给自家人。


中国的土地,应该做为中国人自主创意起飞的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