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略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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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洛    来源:中华法律文化网    发布时间:2007-1-9
1. 概述
本文参考书目是孟森先生《清史讲义》之“八旗制度考实”篇,大抵只是简化孟森先生之论述,稍加整理,此文当属于孟森先生大作之读书笔记也。
八旗制度为有清一代独有之军国民制度,其起源于太祖努尔哈赤创立,历经太宗皇太极之改革,最终在世宗雍正手上彻底颠覆其创立之动机。
太祖时候创立的八旗,为各平等地位之军事部落,尚有民主之风。至太宗时候的八旗,已然发生重大变化,太宗掌两黄旗而独尊,又削弱他旗实力,罪和硕贝勒莽古尔泰,收编正蓝旗,幽系和硕贝勒阿敏,改镶蓝旗主,渐成独裁之势。太宗之后,睿亲王多尔衮挟两白旗,从朝廷处接管正蓝旗,以强权摄政,并成就满人入主中原之大功。
世祖福临、圣祖康熙时期,八旗已然归于朝廷,不再为私人所有。
直到世宗时期,八旗风云再起。因为世宗继位颇有争议,各皇子与旗主形成派系抗衡,于是世宗施强硬手段整治,彻底颠覆祖宗制度,将八旗全部纳入国家的行政、军事体系。对于旗人,国家给予相当高的政治地位和经济上的特别照顾,但各旗旗主、旗中贵族不能以此身份干涉朝政、军政,仅能以朝廷大臣身份行事。便宛如明帝国成祖撤藩之后,虽然厚养皇室后裔,却不让他们再拥有兵权和地方行政权一样。
八旗制度的颠覆,虽然有悖于祖宗之法,却更加符合国家利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那种旗主手下之臣子不是皇帝之臣子的制度,是独裁之清帝国所绝不能允许存在的。
八旗制度为太祖开国所创,历经皇太极、多尔衮两代励精图治,遂有天下,是满人武力开国之基。但国家趋于稳定和平之后,开国时所倚仗之强藩、猛将、悍卒,则成国家动乱之隐患。宋太祖杯酒释兵权,明太祖大肆屠戮功臣,都是深谋远虑,为后世所图之举。
清代除八旗制度为其根本之独有外,其他皆袭明制。然对开国功臣宿将之态度,与明太祖颇不相同。是将军阀融于八旗之中,保证其地位不失,供奉不薄,于明朝之贰臣,也世世代代袭爵,绝不食言,至辛亥革命清亡乃止,所以不失降人之心,又使得政权之交替顺利过渡,此亦为清代强于明代之处。
八旗制度伴随清朝之始终,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及不同统治者手上,有着不同的政策,都是根据形势的变化而进行的调整。总的来说,其变化于国家是合适的,成功的,于种族来说,其结果却是始料未及的。满人统治者的国家兴盛,却未必带来满族之民族兴盛。
按说女真实在是一优秀种族,唐朝时便成渤海国,传国近两百年,后为辽所灭,但其种族并未被契丹同化,反而趁辽之衰,又崛起成金国,地域更加广大。金为元所灭后,种族仍然存留,后竟建立清国大业。
然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建州女真本女真之最优秀部分,却因天下承平已久,朝廷又一味溺爱纵容,八旗子弟遂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尚武之风渐渐抛弃,好学之风渐渐凋零,把民族之优秀品质、顽强生命力慢慢丧失殆尽,到清末时期竟大都沦为至无用之寄生虫。
清末满人斗志之衰落,则清廷不得不依重汉人为主之地方势力和军队,却又坚持民族偏见,不愿满汉一体,朝堂之上多为满人权贵把持,渐趋保守蒙昧之态势,无济国政,又不得民心,终归灭亡。
2. 太祖朝之初创
八旗制度起于万历十一年,太祖努尔哈赤以父亲遗留下来的十三副盔甲起事,随后便有了牛录额真的队伍,所谓牛录额真,即是“十人各出箭一支,牛录即大箭,而额真乃主也”。
万历二十九年,太祖扩一牛录为三百人,牛录额真成为率领三百士兵的军官之名。当时太祖共有四牛录,分为黄、红、蓝、白四色为旗,也就是手下有一千二百名士兵。
随着努尔哈赤发动女真统一战争,到万历四十三年,女真除叶赫外,已经全部为太祖所征服,蒙古也有不少前来归附的。十四年的时间里,建州从四牛录扩展到了四百牛录。于是开始设置八旗。在黄、红、蓝、白四色之上,又增加镶黄、镶红、镶蓝、镶白四色。所谓镶,即是黄、蓝、白镶红,红则镶白。
《武皇帝实录》记载:壬戌,天命七年(天启二年)三月初三日。八固山王等问曰:“上天所予之规模,何以底定?所锡之福祉。何以永承?”(近重译满洲老档,亦有此段。其首数语直云:“皇子八人进见,问曰:‘我等何人可嗣父皇,以登天赐之大位,俾永天禄?’”)帝曰:“继我而为君者,毋令强势之人为之。此等人一为国君,恐倚强恃势,获罪于天也。且一人之识见,能及众人之智虑耶?尔八人可为八固山之王。如是同心于国,可无失矣。八固山王,尔等中有才德、能受谏者,可继我之位。若不纳谏,不遵道,可更择有德者立之。间易位之时,如不心悦诚服而有难色者,似此不善之人,难任彼意也。至于八王理国政时,或一王有得于心,听言有益于国家者,七王当会其意而发明之。如己无能,又不能赞他人之能,但默默无言,当选子一弟中贤者易之。更置时如有难色,亦不可任彼意也。八王或有故而他适,当告知于众,不可私住。若面君时,当聚众共议国政,商国事,举贤良,退谗佞,不可一二人至君前。”
此为太祖制定国体之大训。
按照太祖理想中的八旗制度,乃是举国皆分属八旗,以八和硕贝勒为旗主,旗下人谓之曰属人。旗人和旗主的关系,就如同臣子与君主的关系一样。八和硕贝勒共同治理国家,对于谁来担任最高领袖人物,则是采取不指定、不世袭,由八旗共同推选的政策。
如果选出的首领做得不够好,大部分旗主不满意的话,则可以通过众议,另外再换一个掌舵人,推举去留,皆为八旗公决。
以今天的目光看,清太祖定下的制度有点像美国之联邦制,孟森先生称之可谓“联旗制”,颇有进步的意味。历来君主位置都是长子继承,不论贤愚,纯属碰运气,于国家而言并无好处。如今从八旗中挑选,虽然所有的旗主都是太祖子侄,肥水终是不流外人田,但毕竟多了几个可挑选的对象,总强过永远的世袭。
太祖所创立的联旗制不仅仅是形式上给予八和硕贝勒共同执政的权力,在实质上也赋予了八旗相等的地位和实力。
政治上,八旗不分彼此,无论孰高孰低。甚至各有其人口来源,各有其军事力量,各有其经济来源,各有其臣子。即使是八旗推举的首领,也只能靠公议来行国家大事。
首领全权处理的只能是属于自己旗下的事务,不能够越权调遣他旗士兵,也不能任免他旗的官员。一旦首领与其他旗主发生冲突,忠于自己的也惟有本旗属人,首领要兼并打击其他旗的势力,就不得不很谨慎的考虑到这些,必须小心翼翼不能激起众怒。
中国历史上,凡开国太祖所定下的制度,也就是所谓祖宗之法,从来都是被子孙后代所效仿,这种制度一旦确立,直至亡国,都会发挥相当大的影响力。但清太祖这个八旗制度,确实不利于成就百年大国,像八旗这样过于强大的政治经济军事实体,在打天下阶段合作倒是问题不大,一旦进入和平年代,君主如果年幼,不能控制局势,各旗为了争权夺利、抢占地盘,不免大打出手,此内讧如果开启,则党同伐异,殃及子孙,亡国之祸亦不远矣。
太祖时期,努尔哈赤是一手创立的八旗,自己有这个威信,八旗调度指挥无有不从,八旗旗主及其中官员也可任意指派罢免,宛如独裁,不会出现问题。但太祖之后,无论谁都不会再有这个威望,这个时候,非独裁制度的效率底下与配合不协调等问题就会慢慢暴露出来,具体会表现在内政外交军事上。由此可见,八旗制度虽是满洲开国之根基,却也为满洲势力的进一步的发展埋下了祸根。
3. 太宗朝之改革
太祖去世后,八旗形势相当复杂。
其中,五旗分别归属于四大贝勒:正红旗归太祖之子大贝勒代善,镶蓝旗归太祖之侄二贝勒阿敏,正蓝旗归太祖之子三贝勒莽古尔泰,两黄旗归太祖之子四贝勒皇太极。
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为明文所授和硕贝勒爵位的四人。根据孟森先生的考证,和硕贝勒是太祖所定八旗制度之旗主之称号,所以在清史料中对外多称八和硕贝勒,又或称八固山之王(固山即旗也)。但此说法不过口语随意所定。事实上,真正封为和硕贝勒的,除了以上四大贝勒外,只有太祖所养之济尔哈朗和皇太极之子豪格,清一代为和硕贝勒者不过六人。
太祖时期,对于八旗旗主也是任意罢免的,诸如太祖曾经有一弟一子,皆予诛杀。天命六年之八贝勒,除以上四大贝勒外,分别是得格垒、济尔哈朗、阿济格、姚托。但是到太祖遗命时,另外四小王却任命有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人,其中正白旗属于多尔衮,镶白旗属于多铎,而最后一旗——镶红旗,却并非归于阿济格,而是另有所属。
总而言之,太祖虽定八旗制度,可去世遗留下来的,并非完整的八旗体系。主要在于皇太极拥有两黄旗,实力最为强大。就才能而言,皇太极是太祖之子最有才干的,加上战功赫赫,出生入死,众所不及,有两旗也不为过,只是在太祖而言,大概也是找不到合适的旗主来掌其中一旗吧。
太祖逝世,则大贝勒代善推举四贝勒皇太极继位,是为太宗。四大贝勒,阿敏非太祖生子,无法参与竞争,莽古尔泰乃庶出,无法与之抗衡,四小王中,多尔衮、多铎尚未成年,阿济格遂势单力孤。所以太宗之继位,几无悬念。
但太宗还是面临许多重大问题,多尔衮、多铎、阿济格乃一母所生,按太祖遗命当拥有三旗之实力,令四大贝勒都颇为忌惮,于是众贝勒挟太祖遗命,逼多尔衮之母殉葬。
尊太祖之训,即使某旗主为国君,四和硕贝勒也当并尊,这是太宗所不能忍受的,也是国家发展所不能允许的。
于是,太宗对八旗制度展开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孟森评价曰:既涂饰太祖之定法,又转移八家之实权,其间内并诸藩,所费周折与外取邻敌之国相等。实在是非常不容易。
首先,太宗对大贝勒正红旗旗主代善进行打击。
《东华录》:太宗天聪九年九月壬申,上御内殿,谕诸贝勒大臣曰:“联欲诸人知联心事,故召集于此。如朕言虚谬无当,尔诸贝勒夫臣即宜答以非是,勿面从。夫各国人民呼吁来归,分给尔贝勒等恩养之,果能爱养天赐人民,勤图治理,庶邀上天眷佑。若不留心抚育,致彼不能聊生,穷困呼天,咎不归朕而归谁耶?今汝等所行如此,朕将何以为治乎?大凡国中有强力而为君者,君也;有幼冲而为君者,亦君也;有为众所拥戴而为君者,亦君也。既已为君,岂有轻重之分?今正红旗固山贝勒等,轻蔑朕处甚多。大贝勒昔从征北京时,违众欲返,及征察哈尔时,又坚执欲回,朕方锐志前进,而彼辄欲退归,所俘人民,令彼加意恩养,彼既不从,反以为怨。夫勇略不进,不肖者不黜,谁复肯向前尽力乎?今正红旗贝勒,于赏功罚罪时,辄偏护本旗,朕所爱者彼恶之,朕所恶者彼爱之,岂非有意离间乎?朕今岁托言出游,欲探诸贝勒出师音耗,方以胜败为忧,而大贝勒乃借名捕蛙,大肆渔猎‘以致战马俱疲,及遣兵助额尔克楚尔虎贝勒时,正红旗马匹,以出猎之故,瘦弱不堪,倘出师诸贝勒一有缓急,我辈不往接应,竟晏然而已乎。诚心为国者固如是乎。……”
循八旗之训,代善当与皇太极有同等地位,何况有拥立之功,对太宗自然不够畏服,太宗则给予其警告。不过代善是太宗继位的主要支持者,更有让位之德。于是虽有批评,也仅为小惩大戒,与他人待遇不同。至此之后,代善不敢再有所傲慢,于是正红旗旗主始终归代善一脉。
太宗训斥代善三个月后,以类似的理由批评正蓝旗之莽古尔泰,则将莽古尔泰下狱,夺其正蓝旗,据为己有。而镶蓝旗之阿敏,则早于天聪四年幽禁,将镶蓝旗划给了济尔哈朗,整个换了一旗主。
太宗所夺之正蓝旗,并入两黄旗,但又另设两固山额真,于是两黄旗遂为四黄旗,乃正蓝旗一分为二也。这样一来,太祖八旗之定制,几乎在太宗手里就废除了。
经过太宗朝的改革,天命间四大和硕贝勒,一为君主,一遭警诫,剩下两位皆被下狱。满洲之八旗,三旗归君主,一旗因君主之命换旗主。
还有一镶红旗,如遵循太祖遗命,应当委予阿济格,但在太宗的操纵下,镶红旗最终归于代善之子岳托,也就是天命四小王中的最后一位。而阿济格,最终只有十三牛录,还是从其弟多尔衮与多铎之两八旗中分过来的。
我们可以看到,太宗通过打击,拉拢等众多手段,除了自己共有三旗之外,忠实盟友代善及其子拥有两旗,济尔哈朗一旗乃太宗所赐,自然在太宗控制之下。于是六旗皆归太宗掌握,惟有太祖遗命之多尔衮和多铎的两白旗独立,但此二旗已然无法威胁太宗之最高权威,
八旗制度之联旗制,至此已经名存实亡,虽然祖训影响深远,至世宗朝方彻底颠覆,最终荡然无存,但经太宗之改革,早已面目全非,再难恢复,然太祖制度的失败,却是清国君主的胜利。太宗之改革,乃是求国之强,而非己之富,这才是关键。
4. 世祖朝之重整
太宗朝和太祖朝相比,局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表现为太宗称帝,定国号大清,改元崇德,是建立绝对独裁之君主制帝国,与太祖之理想蓝图截然相反。虽祖训犹在,八旗犹存,然经太宗多年苦心经营,已经根基动摇,如后继之君主能够再接再厉,则八旗将彻底归公,但若辅政之强藩逆而行之,则八旗之形态极有可能反覆,甚至恢复太祖时候之模样。
太宗撒手离世,没有来得及定下储君,是为满洲之一大变局。经过一番政治交易,世祖顺治被确定为大清的接班人,因为其时尚且年幼,由正白旗睿亲王多尔衮辅政,而多尔衮也不负众望,趁明帝国与大顺朝的内讧,率兵入山海关,驱除李自成,消灭南明,为大清打下如画江山。
而此刻的八旗,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多尔衮强权在握,又东争西讨,正白旗尤其充实,其弟多铎死后,镶白旗也归多尔衮接管。清入关后,两白旗的地位就凌驾众旗之上。
《东华录》:顺治八年四月辛亥,驻防河间牛录章京硕尔对,以户部诸臣结饷不均,于驻防沧州两白旗兵丁,则给饷不绝,于驻防河间两黄旗兵丁,则屡请不发,讦告尚书觉罗巴哈纳等。部议巴哈纳阿附睿王,曾拔令随侍皇上,乃依恋不去,又将库内金银珠帛等物,私送睿王府中,又私厚两白旗兵丁给饷不绝,有意刻待两黄旗兵丁,竟不予饷。
两黄旗乃皇帝之旗,户部尚书竟然还刻薄给饷,却极力保障两白旗的物资,而这位户部尚书,宁可在睿王旗下为属人,却不愿意调去当朝廷大官,可见八旗的旗与旗之间分别颇大,皇帝之旗待遇尚且不如强藩之旗。
多尔衮除两白旗外,还领有正蓝旗,这是从朝廷中取来的。前面有提到,皇太极巧取豪夺,从莽古尔泰手中把正蓝旗收归皇室所有,多尔衮又把正蓝旗抢到自己手中。其理由很简单,乃是说两黄旗作为保护皇帝的禁卫军队已经足够多了,而自己需要南征北战,特调来使用,将来顺治亲政时再还给皇帝。
于是多尔衮领三旗摄政,君主独裁制遭受严重威胁,如果多尔衮再多用事几年,说不定太祖之八旗制又得以恢复了。
《东华录》:顺治七年十二月乙巳,议政大臣会议英亲王罪。(议罪事,详书于后十日,明年正月甲寅。此时盖未定议。)既集。上命谭泰、吴拜、罗什,传谕议政王大臣等曰:“国家政务,悉以奏联,肤年尚幼,未能周知人之贤否。吏刑工三部尚书缺员,正蓝旗一旗缘事,固山额真未补。可会推贤能之人来奏。诸王议政大臣,遇有重要大事情,可即奏联。其诸细务,令理政三王理之。”诸王大臣议奏:吏刑户三部,事务重大,应各设尚书二员,吏部拟公韩岱,谭泰;刑部拟济席哈,陈泰;户邵拟巴哈纳,噶达浑;工部拟蓝拜。调王多尼于正蓝旗,以公韩岱为固山额真,阿尔津为护军统领。
谭泰、吴拜、罗什,为睿亲王用事之大臣,在多尔衮死后,挟摄政王势力,将两白旗归于多尔博,将正蓝旗归于多尼,冀图继续把持大权。遭到一直受到多尔衮压制的和硕亲王济尔哈朗的反击,驳斥道:“照此分给,皇上止有一旗,多鄂尔博反有两旗”,两黄旗谓之曰皇上只有一旗,乃是因为睿亲王将一些无用之人拨入黄旗,导致两黄旗虽有两旗之名,却只有一旗之实。
又见《东华录》:顺治八年二月癸未,两黄旗大臣向郑亲王告之:摄政王言:‘予既摄政,侧目于予者甚多,两黄旗大臣侍卫等,人皆信实,予出外欲赖其力以为予卫,侯归政然后隶于上。’其时曾致一书于贝勒拜尹图,一书于谭泰,此诸王及朝中大臣所共知也。又将无用之巴尔达齐拨于黄旗,而不与正蓝旗。此岂罗什、博尔惠等所不知乎?罗什自恃御前大臣,阴行蛊惑,为欺罔唆构之行,以多尼王归正蓝旗。给多尔博阿格两旗,而分为三旗,其意将奈谁何?
这里关键之处在于,天子之臣被称作为“两黄旗大臣”。太宗因为自己当了皇帝,不愿遵循太祖的制度,而摄政王多尔衮却因为自己不是皇帝,又把太祖的教训重新翻了出来,究其实质,都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实权地位。
于大清而言,太宗赖以此征服蒙古、朝鲜,多尔衮赖以彼接管大明,由此可见,祖制可遵循,亦可不遵循,当根据时势的变化而调整,一味因循守旧,是无法适应情况之变化的。
太宗逝世,为八旗之一大变数,多尔衮逝世,亦为八旗之一大变数。当时的多尔衮之兄阿济格有了一个最好的机会,只是他没有把握住。
孟森先生评价说:阿济格与多尔衮相较,明昧之相距太远。清初以多尔衮入关,即是天佑,至天下稍定,八固山之不能集权中央,又不无因摄政之故。冲主与强藩,形成离立,若英王亦有睿王意识,当睿王之丧,奔赴急难,扶植两白旗,为两旗之人所倚赖,则席摄政之威,挟三旗之力,中立之两红旗,不致立异。怀忿之镶蓝旗不敢寻仇,世祖虽欲收权,尚恐大费周折。乃又英王自效驱除,郑王乘机报复,先散四旗之互助,再挟天子以临之,英王既除,睿、豫二王仅有藐孤,登时得祸,一举而空四旗,大权悉归皇室,此所谓天相之矣。
大清竟似得由天助一般,众旗自相争斗,于是世祖顺利收为朝廷所有。两黄旗、正白旗永归皇帝,也就是后来所谓的上三旗。正蓝等旗,既已无害,则分封给皇室宗藩,旗主由皇帝任意指派,世袭之正红、镶蓝等旗,势力渐弱,完全无法挟太祖遗训与皇帝抗衡。于是太祖所定之八旗制度,近乎完全瓦解。
5. 世宗朝之颠覆
综上所述,八旗制度在太祖朝是一种模样,在太宗朝另一种模样,进入世祖朝居然又是不同于以上之一番模样。每朝每代绝非从头到尾毫无变化,而是连绵不绝的调整与争斗。
世祖亲政后,皇帝自掌上三旗,而其他五旗均归朝廷所属,爵位可以世袭,但实权收为公有。皇帝对八旗行政军事事务有绝对的干涉权,八旗制度已然瓦解。在圣祖朝,这种趋势更加明显,圣祖灭三藩、复台湾、征蒙古、定西藏,用将无不随心所欲,即使八旗贵族、帝王后裔,如不利于战事,则即时罢免,八旗不敢异议,于是渐成惯例。
圣祖一生英明,在子孙问题上处理却不尽人意,太子立而又废,废而又立,最后又废之,为争皇位,其众多儿子互相争斗,世宗继位后,更是屠戮兄弟,狠辣相当罕见。
因为八旗卷入了世宗和兄弟争夺权力,尤其是旗员忠于旗主而不忠于皇帝的情况时有出现,世宗有鉴于此,为巩固皇权,不得不痛下决心,除挟帝王权势威逼之外,更篡改祖宗创立八旗之本意,又教训以儒家学说孔子之道,把八旗的体制进行调整,使八旗再无自立能力,从而彻底颠覆太祖之制。
《东华录》:又,雍正四年五月十四日,谕有云:“当时伊等见二阿哥废黜,以为伊等奸计之所致,邪党愈加坚固,公然欲仗邪党之力,以东宫之位,为可唾手而得。慢无忌惮,竞有敢与皇考相抗之意,此实朝廷之大患,国家之深忧,是以朕即位以来,百凡经理,费尽苦心。乃三年之久,顽邪尚来尽化,风俗尚未丕变,尔等满洲大臣,急宜醒悟。当日世祖章皇帝御极,正在冲龄,睿亲王辅政,大权在握,一日以黄色衣示在廷大臣,问可否衣着,而此时大臣尚力争以为不可。凡满洲耆旧内,此等行事,不可枚举。刚方正直之风,权势所不能夺者,历历可考。当时上三旗风俗,只知有君上。后因下五旗之人与上三旗之人并用,遂染下五旗卑微之习。然从前下五旗之人,虽各有该管之主,而其心亦只知有君上,不知有管主也。何以至于今日,遂苟且卑靡。一至于此?如昨日都统五格,在朕前奏对,尚将获罪肖削籍之允(礻唐),称之为主。五格乃一无知武夫。此则风俗颓坏。大义不明之故也。孟子云:‘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朕事事效法祖宗,愿尔等亦效法尔之祖宗,忠诚自矢,一念不移。古人云:‘天无二日,民无二王。’臣子之于君上,乃天经地义,苟怀二心而存游移瞻顾之念,即为乱臣贼子。天理国法岂能容乎。如阿灵阿、鄂伦岱等之奸恶,不明大义,其存心行事,尔等当以为戒。当日满洲风俗醇朴,尊君亲上之心,最为肫笃,虽遇天潢宗室,未尝不加礼敬,而君臣之大义必明,金石之心肠不渝。联今日之谆谆训诫,不惮反复周详者,无非欲正人心,化风俗,使国家永享升平之福耳。”
雍正之谕,既强调前辈之八旗,只知君上,不知管主,其实是故意歪曲事实,所谓上三旗之例,只不过是旗主即皇帝,自当尊为主。雍正明明颠覆八旗之制,却大言自己事事效仿祖宗,乃欺众人之不明旧事,只不过雍正加以孔孟之道训斥,其时儒家理念深入人心,所以无人敢于非议。不过也因此可见,儒家学说,对于满洲从野蛮走向文明,确有非凡功效,国家以孔孟名义而纳入正轨,即所谓万世师法也。后世评价儒家之毒害,却忘记了曾经的教化之功。
天子之威,祖宗之制,孔孟之道,有了这三件武器,世宗就可以对太祖的八旗制度进行彻底颠覆了。
世宗是个精明而刻薄的人,做事周到细致,于八旗制度之弊端颇受其困扰,遂颠覆其制尤为重视,规定繁多,全面限制旗主权力,将旗中属人和朝廷官员严格分开,抬高旗员地位抑止旗主之尊,把旗中行政事务悉归公有,十分详尽,本文则不一一罗列,仅录两则有颇有代表性之变革如下。
《东华录》:又。雍正元年七月十六日,奉上谕:“满洲御吏,事务无多。八旗各派御史二员。亦照稽察部院衙门之例。一应事务,令其稽察。如下有应密奏及应题参事件。俱着密行具奏。再五旗诸王,有不按定例,使令旗人,及滥行治罪者,亦着查参。这所派监察御史,着调旗分派。特谕。”
此为派朝廷官员监督八旗之内部事务,将八旗纳入朝廷体系。
《东华录》:又。雍正三年五月二十日奉上谕:“旗下所存之官房。若令各该旗办理,参领等或有作弊之处,亦未可定。相应调旗管理为:镶一黄旗之房,着白自旗管理;正白旗之房,着镶黄旗管理;镶白旗之房,着正蓝旗管理;正蓝旗之房,着镶白旗管理;正黄旗之房,着正红旗管理;正红旗之房,着正黄旗管理;镶红旗之房,着镶蓝旗管理;攘蓝旗之房,着镶红旗管理。特谕。”
此处孟森先生评价道:虽一房屋之微,亦不能由各旗自为窟穴,太祖所命八固山各自为主之制,可云摧灭无余也。
6. 小结
对于八旗制度的变迁,孟森先生评价说:以八分立国,根本涉于理想,子孙世世能矫正之,于亲属为寡恩,于数典为忘祖,然为国家长久计,亦有不得已处,此亦贻谋之不善也。
太祖、太宗、世祖、圣祖到世宗五代,八旗制度从草创至变革,到最终之颠覆,可算是走过了一段生死之轮回,但因此成就的,是中国历史上疆域广阔的大国。其形势复杂,其过程曲折,然当国者的作为颇有可取之处,其功过得失,亦可为后世之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