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设“公务员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57:03

真的要设“公务员节”?

白沙河 

2009年教师节时,在下曾建议设立一个“公务员节”。今天一看新闻,突然之间让我为自己曾经有过这样的“创意”,禁不住沾沾自喜起来。

这不,在每年都报道大量雷人话语的“两会”新闻中,就真的见到了设立“公务员节”的议案:

为鼓舞士气,增强责任感,告慰先烈的英灵,建议确立每年1月10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节”。

 ——从警21年的湖北襄樊市公安局樊城分局网控办民警王昌杰,带着建议国家设立“人民警察节”的信,正式向襄樊人大高全明副主任提出,希望将建议案改为议案,向全国人大提交。该市人大非常重视,已明确表示准备报请湖北省代表团,争取联名提出正式议案。http://news.sohu.com/20100304/n270572334.shtml

当然,“警察节”还只是处于议案准备阶段,但有这动议,就足以看出需求的存在。

我不知道“警察节”的议案将会怎样详细论证。这里,本先见者就不吝啬了,将以前的论证贡献于下,以供参考,并以示所谓“创意”并非虚言:

本人提出设立“公务员节”,其理由:一是,所有官设节日,除为经济搭台的,其他差不多都是为弱势群体设立的。而据说,公务员已成为弱势群体。为提高公务员的地位,保护仆人的权益,以防主人的剥削和虐待,有必要设立一个甚至多个公务员节,以期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尊重;二是,公务员即仆人们太累了,不仅要上下左右地应对,而且酒场、舞场、商场、官场、情场,场场不能退场,更何况情人成建制地侍奉左右,多者甚至达百人以上,能不累吗?为使之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迫切需要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哪位伟大的人物说过,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所以,设置一个乃至多个公务员节,实在是关系到人民能否得到更好的服务的大事。至于节日的时间嘛,就定在10月10日。为什么?不为什么,那是黄道吉日。(参见2009年教师节的感想

这段文字写于2009年9月10日。很凑巧的是,时间都定在10日,只是差了十个月。我说是黄道吉日,那是翻过皇历的。

或曰,人家建议设立的是“人民警察节”而非“公务员节”,不可混淆。此言差矣!“人民警察”属于公务员之列,尽管只是其中一个类别,但却是重要而又数量庞大的一类。何况,这“两会”的委员、代表“界别广泛”,其他各个类别,未尝不可以为自己所属的那一类,提一个设立相应的节日的议案。于是乎,从“人民警察节”开始,县长、书记、局长、处长,以及工商、税务、土地乃至城管、公路······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节,天天过节,天天快乐,多好。至于“两会”的委员和代表们,每年的现在不都已经在过节了吗?不少报道都说,京城穿上了“节日的盛装”。去年的这个时候,长平先生就有一篇文章,题为《“两会”是什么节日》(《南方周末》2009-3-11),已经指出,“两会”被普遍当作节日来对待。

还是想正襟危坐说两句:设立“警察节”的建议虽来自普通警察并带有个体性,但已报请省代表团,准备“争取联名提出议案”,这些虽然都是当事者的权利,但从这类动议似乎可以体察出正在发生的某种趋向:最近几年,各县、市的公安局长(最好叫警察局长)已普遍担任了副市(县)长的职务,提升职务、扩大权力,无非是加强这“方面”;有不少报道提到,许多村子的村委副主任是由警察兼任(或挂职),这也是为了加强那“方面”。这是哪一方面?可以找到很多能够成立的理由,例如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等等。但所表现的社会征象,也是较为明显的:这就是,对社会的暴力控制正在不断加强,所谓的共和国,正在向着警察国家快速行进中。

也许,我多虑了,但愿。

(2010-3-4)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f4544c0100hm7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