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作者告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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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作者状告搜狐方舟子名誉侵权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4 年 07 月 15 日 04:46 华商网 - 华商晨报

 新闻背景

1.“ 金娣存款事件 ”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贵州省军阀、贵州省主席周西成将黄金、现金、实物等价值 3 亿美元财产,以 18 人名义分 3 次存入美国花旗银行新加坡金城道分行,周西成机要秘书金娣为 18 人之一。 1941 年周将剩余的 2.5 亿美元存款交由金娣转存美国纽约花旗银行,花旗银行在向金娣开具的纯金存款凭证上用英文标注: “ 特别发行,不可撤销,无时间限制 ” 、 “ 在城市银行或它的国际 ( 联合的 ) 支行有效 ” 。

  上世纪 90 年代末,金娣取款代理人熊安平、邵连华在美国 “ 花旗 ” 总行提款及法律诉讼未果后回国 ,准备在中国向花旗银行讨回本息已高达 12 亿美元 ( 折合人民币约 100 亿元 ) 的存款。

  但是追讨存款其间,花旗银行以刑事犯罪为名向上海公安局进行了举报,熊安平、邵连华还分别曾被武汉公安局、上海经侦总队一大队拘捕,后均由于找不到犯罪事实和证据,罪名不成立被释放。

2.“ 侵权 ” 官司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各界关注, 2004 年 4 月,由邵连华、颜品忠 ( 北京大学教授 ) 等六人共同出版了《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一书,披露了 “ 金娣存款事件 ” ,并声讨花旗银行 “ 掠夺 ” 行为。其间,搜狐网开辟了方舟子专栏,方发表了一系列文章,称 “ 金娣事件是骗局 ” 。邵连华等六人遂对搜狐网和方本人提起名誉侵权民事诉讼。

  晨报讯 ( 记者 原家强 ) 《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六作者状告搜狐网以及黑客方舟子 ( 原名方是民,美 籍归国 博士 ) 名誉侵权案,昨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法庭上,原告律师团以及邵连华首次出示了 “ 原件 ” 的金娣存款凭证、规格、贵州档案馆的一些资料等。

  由于 “ 原告被告在本案事实上存在巨大分歧,因此已无民事调解决的可能。 ” 法院昨日表示将不再继续审理,近日将对此案作出判决。

  专栏作家方舟子缺席了昨日的审理。六作者之一北京大学 颜品忠 教授表示:方舟子的打假既没有科学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金娣存款的委托代理人邵连华称,接下来要起诉花旗银行。

( 小标一 ) 原被告舌战三小时半

  昨日 9 时,法庭正式开始审理此案,由近 10 名律师构成的原告方和搜狐网代理 方两名 女士各居一侧。

  《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作者北京大学哲学教授颜品忠、原美国雪浪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邵连华、原辽宁经济日报副总编路慕光等六人首先直接了当的提出了要求搜狐网和方舟子 “ 公开书面道歉 ” ,并要求 “ 赔偿经济损失 30 万元,精神损失费 150 万元 ” 的要求,搜狐网和方舟子则提出了 “ 批评文章如果事实属实,则不构成侵权 ” 、以及 “ 网友评论属于文责自负不代表网站观点 ” 等论点。

  法庭上,被告和原告进行了长达 3 个半小时的激烈辩论和交锋,方舟子文章中是否有有 “ 侮辱 ” 、 “ 漫骂 ”“ 攻击的言论 ” , “ 军阀周西成生死之迷 ” 等成为辨论的焦点。

  其间法院询问了搜狐网与方舟子的关系,以及是否有为其专栏和 “ 文责自负 ” 的合同。搜狐的回答则是 “ 为方提供专栏,并支付稿费 ” , “ 但没有正式在公开合同上注明要求其 “ 文责自负 ” 的字样。

( 小标二 ) 方舟子 “ 打假 ” 众说纷纭

  昨日审理结束后,搜狐网代理人在审理结束后很快离开了法庭,在开庭前记者的采访中,该代理律 师王 女士称: “ 侵权可以删除,但是个别人的意见包括方舟子的文章均是个人观点,搜狐作为网络服务商不应对此负有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