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眼:马未都拒签春晚“霸王合约”(南方都市报 2010-2-1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36:34

马未都拒签春晚“霸王合约”

央视想将其文章改为小品,给一两千作品使用费,态度“霸道”遭拒

类别:国内新闻 作者:京华时报 原创 浏览量:202  发布时间:2010-02-10 手机看新闻
版次:AA32 版名:网眼 稿源:南方都市报 全国订报  

    “我告诉您吧,这节目上不上还不一定呢,签不签随便!”央视春晚的工作人员对知名收藏家马未都说。马未都一篇文章在被《故事会》抄袭后,进入春晚视线,改编为黄宏的小品。春晚方面要求马未都签一个同意改编的确认书,被马拒绝。又要求其签留着很多空格的合约,再次被马拒绝。

    马未都称,本来不要钱也行,但对方态度太霸道,所以将要求15万元作品使用费,而后捐出。

    本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8日,收藏家马未都在博客中撰文称,因不满央视春晚剧组工作人员的态度,他拒绝授权改编他创作的小文《量力而行》。

    小文被改成春晚小品

    马未都介绍,此前,一家报纸报道说春晚语言组把他的一篇小文改成小品《两毛钱一脚》(黄宏、巩汉林表演),效果很好,“后来有人自称春晚剧组的,问我是不是写了这样一篇文章,然后又传来一份资料让我看是不是一样。这是刊载在2009年11月下半月刊的上海《故事会》,署名‘陈志宏’的一篇抄袭之作”。

    马未都说,他的小文首发于2008年8月14日的新浪博客,2009年2月人民文学出版社结集出版《马未都说·车上篇》第36页,名为《量力而行》,“其后经过三番五次的电话盘问,我都如实禀报,电话另一头剧组小姐总是将信将疑地说出不悦耳的话。我年长,她年幼,我不和她计较。可她后来的话比较刺人,她告诉我说:‘我们(春晚语言组)本来是根据陈志宏在《故事会》的文章改编的,可没想到您也写了一篇。’我听这话确实也糊涂了,我怎么早在他之前‘也写了一篇’?好像有点儿不该的意思。”

    被春晚工作人员惹恼

    马未都说,后来剧组小姐又打电话告诉他,陈志宏愿意与马未都共同署名。“我只好告诉她,我不认识这个陈志宏,我不追究他抄袭是我大度,但我不可能‘共同署名’。我当时还退了一步,我说让他在改编里署名吧,我也不计较了。谁知剧组小姐郑重告诉我说:你理解错了,我们改编另有别人。”

    当马未都拒绝在同意改编确认书上签字后,剧组小姐又给他传来了合约范本,但“作品许可使用费”金额一栏却空着,马未都在得知使用费为1000到2000元时,有点不太想签。此举让剧组小姐大为光火,“她说‘我告诉您吧,这节目上不上还不一定呢,签不签随便’。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要15万元版权费做慈善

    在多方找马未都说情未果的情况下,那位剧组工作人员专程找到马未都致歉,工作人员在马未都对合约某些条款不同意时,开始哭闹。马未都说:“最终我没签合约。”

    马未都认为,在这件事上,他更应该主张权利,让尊重作者权利不再是一句空话。“我原来的想法是,为了全国人民,我可以不要一分钱让他们改编。但有了这样的经历后,我决定,我要在合约中要求15万元的作品许可使用费,这笔钱如剧组支付给我,我将悉数捐出。”

    对此,春晚总统筹秦新民回应说,春晚剧组得知《量力而行》是马未都创作后,已与作者打招呼。目前央视法律处正在和马未都进行协商,尚无结果。

    链接

    从散文到春晚小品

    黄宏的小品《两毛钱一脚》根据收藏家马未都的散文《量力而行》改编。

    文中写道,某年马未都来到盛产杏子的新疆阿克苏,当时正值杏子成熟的季节,他走进一片硕果累累的杏林,“杏树下坐着一维吾尔族老汉,身边有几个铁皮桶,我诧异地问他:‘杏多少钱一斤?’老汉说:‘两毛钱一脚。’”马未都交了两毛钱挑了一棵大树踹了一脚,可树一动不动杏子一个也没下来。老人说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不会挑,再交两毛钱重挑一棵吧。马未都又交了两毛钱,来到一棵较小的树面前,用力一脚踹去,应声落了一地杏子。

    小品中把杏树改成了枣树,黄宏摇身一变成了蹲守枣树下的看枣老汉,与贪大求全的踹枣树人巩汉林来了一番唇枪舌剑的“取枣论”。

    博荐

    上不上春晚,我一点儿都不在乎

    剧组小姐电话通知我,并发一邮件确认书让我确认同意改编,然后用快递给春晚剧组寄回。我在我的权利未弄得十分清楚的前提下,主要是怕被蒙着“共同署名”,没有及时寄出;剧组小姐就电话急催,毫不知道什么叫客气,从这事发生我接了她几十通电话,有时甚至在半夜,但我总是耐着性子听她那番道理。我告诉她,确认书是个单方面的凭证,签字后如寄出,我手头就没有任何凭证,此事应该签合约,双方各执一份。她先告诉我春晚几百份都是这样签的,没有其他法律文本。我说那我不签,她这时只好说去问问再告诉我。

    过了几天,她又打电话来告诉我说可以签合约,不签确认书了,马上发合约范本给我。我收到合约后把空格的地方一一问了她,她告诉我说空格不要填,只签名寄出就可以了。这事很奇怪,天下的合约都没这么签的,要命的地方都空着,让乙方(即我方)签字,那这合约有什么意义呢?!

    我问她一个文人难以启齿的问题,空格内的“作品许可使用费”金额是多少呢?她告诉我1000到2000元,每个人都一样,节目播出后就给。

    接下来的事有点儿匪夷所思。我告诉她这样的合约我不太想签,主要是……,剧组小姐有点儿着急上火,口气不太友好:“我告诉您吧,这节目上不上还不一定呢,签不签随便。”说完把电话挂了。

    我愣了半天神才省悟过来,估计所有作者都特想为春晚增光,为自己积累,上不了春晚等于白瞎,所有作者都有求于人,剧组的工作人员盛气凌人也是有原因的。可这招对我不管用,这个节目上不上春晚,我一点儿都不在乎。

    我至发此文之时尚未同意春晚语言组改编我的小文《量力而行》(即小品《两毛钱一脚》),尽管他们已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并已彩排通过,但至今未获原作者通过,这不是我个人和剧组的悲哀,而是我们民族习性的悲哀。

http://gcontent.nddaily.com/e/6a/e6acf4b0f69f6f6e/Blog/f89/806eaa.html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10-02/10/node_5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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