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过年时的“妈妈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17:30
北京过年时的“妈妈令”(2010-02-05 11:56:48) 标签:杂谈 分类:北京往事

 

 

   北京过年时的“妈妈令”   

 

    老北京的“妈妈令”挺多,过年时就更多。下面儿您一样一样瞧: 
   (一)禁止妇女(尤其是孕妇、寡妇)参加祭神、祭祖活动。因为妇女属阴,阴不能压阳;孕妇系“四眼人”;寡妇“方死”了丈夫是戴罪之人,是守孝之人,是不祥之人。倘若冲撞了神、佛、祖先,即等于冲了“家运”。
 
   (二)从除夕家佛堂、祠堂起香之时起,即不接待妇女,虽至亲亦如此,谓之“忌门”。妇女外出拜年,须待正月初六日开始。
 
   (三)除夕夜,是为诸神下界之时,人人必须恭谨行事,不得争斗谩骂,以免冲撞过路神灵。
 
   (四)禁说不吉利的话,言谈中不得带有“打、杀、砍、剐、破、坏、没、输、赔、光、鬼、病、痛、穷等等字眼。
 
   (五)小孩不准哭闹、吵架。小孩不听话,大人应好言相劝,不准打骂。
 
   (六)不准打碎盆、碗等家具,否则即是破产之兆。如一旦打碎,当马上说“岁岁”(碎碎)平安,及时进行“破解”。
 
   (七)不准扫地(否则会把财扫出去);不准倒垃圾和泔水(怕把财倒出去)。
 
   (八)不准动刀(主凶杀);不准动针(主长“针眼”);不准动剪(主口舌之争)
 
   (九)元旦之日不准看病、吃药,否则,一年到头都会生病。
 
   (十)元旦之日不准花钱,否则,一年都是受穷。但给小孩压岁钱不在此例。
 
   (十一)忌做蒸、炒、炸、烙等炊事(因“蒸”与“争”谐音;“炒”与“吵”谐音;“炸”与“炸”(zhà)谐音;“烙”与“落”谐音。均属不吉)。一律吃年前做好的年菜。
 
   (十二)有的家庭因受佛、道两教禁杀生的训戒,初一要忌荤,一天两顿素馅饺子。说是大年初一吃一天素,即可代替全年(如此方便、简而易行之善事,何乐而不为之)。
 
   
(十三)新正忌空房。故新婚少妇不得在娘家留宿。 

   (十四)俗云“正不娶,腊不订”。正月婚嫁,腊月订婚,夫妻不能白头到老。
 
   (十五)正月,如有亲友家送来报丧的讣闻,需撕破一角,作为破解,以除晦气。
 
   (十六)妇女在正月里不做鞋,以避免“招邪”(因“鞋”与“邪”谐音)
 
   (十七)正月忌剃头,否则死娘舅(民国剃头,思及旧君,故曰“思旧”。相传既久,遂误作“死舅”)。
 

    这些禁忌恐怕归为迷信就有点太哪个了,怎么说也是传统文化和民俗,它是心理、愿望和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