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咋喜欢解女人的裤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32:25
 
  现在的贪官,未查处之前,他们都是谦谦君子;一旦中箭,大都曝出其喜欢解其他女人裤带的丑闻,这几乎成了官场上一个久禁不绝的现象,而且已经泛化了,普遍了,司空见惯了。
  难道不是吗?
  前中央政治局委员、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主席台上道貌岸然,主席台下思忖着解下女人的裤带,其中一位年轻女子就因为裤带被陈良宇解开,而为其三次堕胎;
  “明星区长”周良洛在白天教育下属要廉正,一到晚上就特别想过那种解女人裤带的夜生活;
  “性贪”院长黄松有,人前是博学多才、年轻有为的二级大法官,人后是热衷于解未成年少女裤带的“性贪”高官;
  “三不”市长许宗衡,公众面前发誓要做“不飘浮、不做秀、不忽悠”的“廉正”市长,公众背后却是一个解女星裤带的大色狼;
  “好色州长”杜崇烟,利用北京出差的机会,约儿子的女朋友在宾馆见面,恬不知耻地对她说:“我挺喜欢你的,我儿子不爱你我都爱你了。”随后便强行解下其裤带;
  重庆市法官学院原院长、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乌小青,为了解开“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 胡燕瑜的裤带,利用职权为其介绍案源,一起执行案,就为胡燕瑜捞到代理费4000万元;
  “和坤式”贪官陈绍基,集霸道、贪婪、结党、擅权于一身,解女人裤带的工夫更是非同一般,连“美女主播”李泳、“靓女花旦” 蒋文端这样的“隔代裤带”,也常被陈绍基玩弄于股掌之间;
  重庆“涉黑局长”文强,在解其他女人裤带的手段上,比黑社会还黑。他解14岁及14岁以下未成年少女的裤带,是霸王上弓;他解到过重庆女明星的裤子,是手到裤落;他解“全国三八红旗手”、第五届“中国十大女杰” “十七大代表”、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总队长陈光明的裤带,是得心应手;
  “三大”( 口气大、脾气大、架子大)主席黄瑶,特别擅长解“干女儿”的裤带,他常常沉醉在13位“干女儿”裤带解下后的“性福”之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孙瑜跟在成克杰、徐炳松、刘知炳的屁股后面,在解下情妇裤带的同时,最后把自己也给“解”进了法网;
  最近,网上又曝出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温和平在北京带头集体解妓女裤带,不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印证吗?
  ……
  这样的例子实在是不胜枚举,如果继续写下去,我担心会污染读者的视觉。
  有人曾经这样说过,大凡查处的贪官,95%有解其他女人裤带的问题。现在看来,这个统计偏低了,实际上,解女人裤带的贪官已经超过99%!
  这些喜欢解其他女人裤带的贪官,一个比一个花样更奇,一个比一个招式更怪,一个比一个用心更多,一个比一个手段更黑。
  他们为什么特喜欢解其他女人的裤带呢?除了与贪官本身的道德堕落、信仰沦丧,人格下流、灵魂龌龊有关以外,与官场的默许也不无关系。
  陈良宇有一番表白,道出了其中的“玄机”:“只要经济搞上去、成绩摊得出、百姓不闹事,在经济上搞些特殊、在生活小节上出些界,我会保的,上面也搞不出什么名堂来。经济是硬档,生活作风是软档。有婚外情、有情妇,在西方是很普遍的”。
  哦,原来是这样,难怪贪官将解其他女人裤带当成家常便饭,因为他们的这档子花花事,只是“生活小节”,即使被捅了出来,因为有“毕姥爷”在背后为之挡风遮雨,没有大碍,不会受到法律追究。
  先前的陈良宇就是这样。当初,中纪委就认定其犯有包括“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的5项犯罪事实,而最后法院仅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权色交易没有受到惩罚。
  “性贪”高官黄松有案的最新进展,又为这种说法提供了新的佐证。
  据北京晨报报道,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长达一年之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黄松有一案,可能于近期由检方移交法院进入审判程序。
  关于黄松有“落马”的原因,有媒体称主要涉及三大问题: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但经过审查,目前初步认定的其涉嫌罪名只有一个——受贿,涉案金额在400万元左右。
  这就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黄松有只是金钱上受贿的贪官,但不是解女人裤带的“性贪”。法律或许又会“幽默”公众一把。
  贪官喜欢解其他女人裤带,不属于犯罪?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就官员而言,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资源,猎色于一己之欲,渔色于一己之壑,揽色于一己之欢,纵色于一己之乐,不仅是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抹黑,更是对社会道德风尚、法律秩序和正义的反动。这种犯罪的影响是十分恶劣的,性质是十分严重的,必须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如果法律对“喜欢解其他女人裤带”的腐败不是真正的“水火不容”,不是真正的“零容忍”,贪官就还会在惩腐兴廉的高调声中,继续大模大样地谱写着“解其他女人裤带”的特色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