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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艾叶德·费丁(al—Mu’ayyad fi al—Din,?~1078)  11世纪伊斯兰教什叶派伊斯玛仪支派著名哲学家、教法学家和诗人。法蒂玛王朝中期的宣传鼓动者之一。本名希拜图拉·本·穆萨·本·达乌德。生于波斯设拉子一拥护法蒂玛王朝的什叶派穆斯林家庭。青年时代在设拉子求学,攻读伊斯兰教经训典籍,研读伊斯玛仪派教义学、教法学、凯拉姆学、哲学,以及阿拉伯语言文学、诗学和韵律学等。他擅长演讲,1038年继其父业在布韦希王朝首都设拉子担任伊斯玛仪派传道师(即达伊),宣传该派教义和主张,引起王朝猜疑和不满,被迫于1044年乔装打扮逃亡艾赫瓦兹(今伊朗阿瓦士)。后辗转前往埃及,投奔法蒂玛王朝第八任哈里发穆斯坦绥尔(1035~1094),在其宫廷供职。由于他才华出众,写作能力强而受到哈里发器重,被任命为王朝枢密院(Dar al-InSha’)首席长官,从此更加注重写作和宣传活动。1059年获伊斯玛仪派“总传道师”(Da‘i al-Du‘at)头衔,执该派传道和教义思想之牛耳。他爱好写诗,著有《穆艾叶德·费丁诗集》一部,阐述伊斯玛仪派的宗教信仰和伦理思想。他曾同叙利亚诗哲麦阿里有过书信往来,其书信后于1902年被收入“亚洲皇家学会”的文集予以介绍。
穆艾叶德·费丁在宗教学原理和“内学”方面,继承和发扬了该派神学奠基人阿卜杜拉·本·麦蒙·盖达哈(?~874)的思想和理论,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中世纪阿拉伯哲学思想特征和教派斗争色彩的主张,主要有:(1)坚持真主“流溢”说,认为宇宙自真主本体流出,强调用神秘的数字“七”把世界的进程划分为7个周期,并以此确定执事的伊玛目。(2)认为“伊玛目是世人的领袖”,肩负着向世界传达真理的责任,每个时代都必须有一位伊玛目,否则世界必处于愚昧之中。(3)强调《古兰经》含有隐秘的奥义,隐义寓于表义之中,只有先知穆罕默德、阿里及各个时代的伊玛目才能洞悉其究竟。(4)在教法上,拒绝经注学和教法学中的“类比”原则,指责各派法学家曲解经义,说他们“篡改真经,以谬混真”。(5)反对其它教派、学派关于后世肉眼能见真主的信条,既反对逊尼派关于真主具有拟人化的若干德性的主张,又反对穆尔太齐赖派关于真主不具有德性的主张。(6)对《古兰经》中提到的比喻真主“手”、“脸”等肢体的词语,主张用“内学”的观点加以解释,如把“手”解释为真主的“恩惠”、“力量”等。(7)强调《古兰经》章首的隐秘字母是“真主的知识”,各有其常人无法知晓的内涵,只有伊玛目才能用稳喻的方法加以揭示。穆艾叶德·费丁著述颇丰,撰有传道论文800篇,其代表作《穆斯坦绥里耶讲座》和《穆艾叶德·费丁讲座》(两卷集)均由这些论文中选编、修订而成。教义学理论方面的著述有《归途解说》、《灵魂的究竟》、《问题与答案》、《起始与终止》。文学方面还有《亚历山大诗篇》和《穆艾叶德·费丁传略》。波斯文译作有《解释的基础》等,均被伊斯玛仪派信徒奉为该派“内学”思想的重要典籍。对宣传伊斯玛仪派教义和维护法蒂玛王朝统治起了重要作用。       (马忠杰)
穆安津(Mu’adhdhin)  伊斯兰教职称谓。旧译为“鸣教”。阿拉伯语音译,意为“宣礼员”。中国西北地区穆斯林称“玛津”。即清真寺每天按时呼唤穆斯林做礼拜的人。这一召唤仪式曾为穆罕默德门弟子阿卜杜拉·本·栽德于623年或624年所倡,由埃塞俄比亚黑人比拉勒奉穆罕默德之命首次担任穆安津。其职责是向穆斯林和伊玛目宣布举行礼拜的时间已到。“宣礼”时穆安津登上宣礼楼(即邦克楼)或清真寺门旁台阶,以一定的韵调,高呼“安拉至大”、“快来礼拜”,穆斯林遂应召到清真寺做礼拜。伊斯兰教国家的穆安津,早年多为世袭制,后改为聘任制,现多采用扩音器宣礼。中国伊斯兰教的穆安津,在明代以前多为世袭制,清代以来演变为义务制,多由在清真寺学习的满拉兼任。      (马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