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裔在沪房产陷入继承迷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0:21:28
一华裔在沪房产陷入继承迷局   时间:2010-01-28 10:25:59  点击:544次

   美籍华人柳先生在上海购买了房产,却因车祸意外去世。其身亡后,他的这套房产继承成了难题。近日,上海静安区公证处人员依照中国法律为其破解了继承“迷局”。

  上海《新闻晨报》27日报道,柳先生的母亲早亡,他由父亲和姐姐培养成人,随后赴美留学。多年后,柳先生在美国结婚生子,全家加入美国国籍,有了一定经济基础。他以学者身份回中国讲学时,在上海静安区购置了一套房产,随后又回到美国工作。

  但是,在最近一次出差讲学途中,柳先生遭遇车祸身亡。面对其在中国留下的这套房子,柳先生的家人不知如何继承。

  近日,柳先生的妻子回到中国。她起初依照美国的法律习惯,直接到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但工作人员让她先到公证处办继承,这让柳太太一头雾水:“我们都是美国国籍,为什么要按照中国法律办事?”

  公证员介绍,按照国际惯例,不动产的处置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而柳先生没有设置遗嘱,因此应当按照中国法律,以法定顺序继承遗产。

  家庭情况有些复杂的柳太太介绍,柳先生的姐姐健在,但父亲已经去世。她和柳先生育有一儿一女,均已婚,女儿育有一子。但女儿在柳先生去世前已病逝,外孙跟随女婿生活,女婿现已再婚。

  公证员解释,按照中国法律,夫妻婚姻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柳先生去世后,50%为其遗产,另50%为柳太太的财产。而柳先生的父亲、太太、儿女均对其财产有继承权。

  公证员进一步说明,由于柳先生的父亲、女儿已经离世,因此,他们的部分可分别由柳先生的姐姐、外孙代为继承。换言之,柳先生的遗产应当由柳太太、儿子、外孙和柳先生的姐姐4个人共同继承。

  听完公证员的解释后,柳太太豁然开朗。

  如今,她已回美国办好了相关证明,带着儿子、外孙的委托书,与丈夫的姐姐一起到上海静安区公证处办理了继承权公证书,并顺利到交易中心办理了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