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侯乙编钟文化属性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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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侯乙编钟文化属性分析  【参考文献】
    [1] 李纯一:《中国上古出土乐器综论》,文物出版社1996年8月出版,第177、219页。
    [2] 由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6月出版的新型工具书《大中华文化知识宝库》称:曾侯乙编钟“并非曾国制造的器物,而是楚国制造的”(见996页)。对此,谭白明已有批驳文章:《曾侯乙编钟并非楚国制造》,见《江考古》1994年第3期,第80页。
    [3] 赵世纲:《曾侯乙编钟与楚钟》,载《曾侯乙编钟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11月出版,第82页。
    [4] 谭维四:《曾侯乙编钟所见先秦列国文化交流》,载《中国考古学会第七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92年出版。
    [5] 李学勤、徐吉军主编:《长江文化史》(上),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第156页。
    [6] 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年6月出版,第140页。
    [7] 舒之梅、罗运环:《古文字资料中所见楚国同各诸侯国的关系》,载《湖北省考古学会论文选集》(一),武大学学报编辑部1987年7月出版,第147页。
    [8] 见钟铭下1、2,下2、4,中3、4,中3、7,其中后两例,且省去楚律,直述申律。
    [9] 俞伟超:《楚文化考古大事记·序言》,文物出版社1984年7月出版。
    [10]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省丹江库区考古发掘队、淅川县博物馆:《浙川下寺春秋楚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337页。
    [11] 高崇文:《楚器使用礼制考》,载《楚文化研究论集》(第四集),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6月出版,第104页。
    [12] 杨宝成:《试论随枣地区的两周铜器》,载《中国考古学会第七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出版,第127页。
    [13] 郭德维:《曾侯乙墓并非楚墓”》,载《江论坛》1980年1期。
    [14] 湖北省博物馆:《曾侯乙墓》,文物出版社1989年7月出版,第459页。
    [15] 谭维四:《科学宝库、艺术殿堂——曾侯乙墓文物艺术综论》,载《曾侯乙墓文物艺术》,湖北美术出版社1992年出版。
    [16] 同[10],第257页。
    [17] 冯光生:《曾侯乙编钟若干问题浅论》,载《曾侯乙编钟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11月出版,第139页。
    [18] 《左传·成公二年》:“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孙桓子,桓子是以免。既,卫人赏之以邑,辞。请曲悬、繁缨以朝,许之。仲尼闻之曰:‘惜也,不如多与之邑,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子所司也。……’”;贾谊:《新书·卷二审微》:“曲悬者,卫君之乐体也”。
    [19] 同[4],第177页。
    [20] 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81年出版,第15页。
    [21] 陈振裕:《中国先秦青铜钟的分区探索》,载《曾侯乙编钟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11月出版,第117页。
    [22] 同[1],第225页。
    [23] 同[17],第147页。
    [24] 宋·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卷第六》;宋·王俅:《啸堂集古录·下·九十》;宋·王厚之:《钟鼎款识》,第31-32页。
    [25] 容庚:《宋代吉金书籍述评》,载《学术研究》,1963年第6期。
    [26] 同[1],第246页。
    [27] 湖北省博物馆、随州市博物馆:《湖北随州擂鼓墩二号墓发掘简报》,载《文物》1985年第1期;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湖北省博物馆编著:《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湖北卷》,大象出版社1996年10月出版,第29页。
    [28] 黄翔鹏:《新石器和青铜时代的已知音响资料与我国音阶发展史问题(下)》,载《音乐论丛》第3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出版,第126页。
    [29] 方建军、蒋咏荷:《陕西出土音乐文物》,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3月出版,第32页。
    [30] 侯马钟的音响资料参见[28]。为便于比较,本文五声之外的音名均取曾侯乙编钟铭辞中的名称。
    [31] 同[10],第431页。
    [32] 黄翔鹏:《先秦编钟音阶结构的断代研究》,载《江考古》1982年2期,第7页;另见[1],第257页。
    [33] 同[14],第128页。
    [34]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等编:《陕西出土商周青铜器(三)》,图140,文物出版社1980年出版。
    [35] 湖北省博物馆:《湖北江陵雨台山21号战国楚墓》,载《文物》1988年第5期,第35页;谭维四:《江陵雨台山21号楚墓律管浅论》,载《文物》1988年第5期,第39页。
    [36] 湖南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长沙马王堆一号墓》(上册),文物出版社1973年出版,第107页。
    [37] 马承源、潘建明:《新莽无射律管对黄钟十二律研究的启示》,载《上海博物馆馆刊》第1期,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
    [分类号] J605-053
    1978年出土于湖北随州的曾侯乙编钟,因其极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成为研究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的重要对象和引证对象。但是,对于它的文化属性,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这是一个可能影响到研究出发点和方向的问题,值得探讨。
    对曾侯乙编钟的文化属性,比较普遍的看法是:因为在曾侯乙时期,曾国早已成为楚的附庸,它的文化“当然”在楚文化的范畴之内,它的编钟自然属楚文化遗物或楚系文物。许多有关楚史、楚文化或楚艺术的著作和论文,都以其为典范,阐述楚文化之辉煌。也有专著将其划为楚式钟[1],更有工具书说它是楚国制造[2]。对此,赵世纲先生认为:“因为曾国与周同姓,在其前期与周王接触频繁,其音乐文化受周王影响较深。曾侯乙钟磬上所载曾国与周相同的六个律名是从周王室那里学来的。后来被楚打败,成为楚的附庸小国,与周王室及各诸侯失去联系,而与楚国接触频繁,则接受楚音乐文化较深。[3]”谭维四先生认为:“曾侯乙编钟在文化科技上的成就,正是周、曾、楚多种文化交融的结晶。[4]”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加以分析。
      一
    自一万年前农业发生时期至五千年前国家出现,我国远古文化的基本面貌因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的不同,大体分成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两个大的文化系统,即“南北两系”。曾国的地望,处湖北随枣走廊,其在远古时代就深受北方文化的影响。湖北是两系文化的交融地带,曾国的都城随州处于这个地带的前沿偏北的位置。当地先民接受北方文化,并不是意志的选择,而是先因自然环境、后因历史积习而形成的。这也是后来的曾国跟从周王朝的外在原因,是曾从周制的文化渊源。可以说北方文化是曾国先民文化之根。至今,随州的民众仍有许多人喜爱来自中原的豫剧,可见传统的力量和余绪。
    曾国本姬姓诸侯,周人后裔。其在西周晚期已有举足轻重之势,是楚人效法周文化最为近便和最直接的榜样。曾国早期青铜器“所反映出来的文化面貌是对周文化亦步亦趋,……它对楚国早期青铜器铸造业的发展,却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湖北当阳赵家湖楚墓群出土的西周晚期的青铜鼎、簋,即与曾器无甚区别[5]。曾国是文献中的随国[6],春秋时期仍比较强盛。直到公元前690年,楚武王第三次伐随之后,随仍率东诸侯叛楚。公元前640年,“楚人伐随(《左传·鲁僖公二十年》)”,《孔疏》:“遂为楚之私属”。随楚“世有盟誓”,互有通婚,和睦相处,直到战国中期。公元前344年身为曾国之女的楚声王夫人,在制壶题款时,仍称“曾姬”,可见此时的曾国至少还在名义上存在[7]。东地区的诸侯国经春秋之世不亡,后存至战国中期的,惟有曾国。
    从政治上沦为楚之附庸,到曾侯乙制编钟时期(公元前5世纪),曾楚间的文化交流和相互影响的存在,毫无疑义。但是,如果推断曾国因此就从曾经被楚仿效转成全面效楚,以致成为楚文化之代表,是不对的。因为,既使国已不存,当地的文化及习俗并不会很快消亡。这在曾侯乙钟铭中就有现成的例子。约在公元前688年被楚所灭,后为楚之北边重镇的“申”,至战国早期还沿用着自己的律名[8]。更何况曾之国体尚存,并与楚国和睦相处。这是曾国继续保持本土文化的历史渊源和政治背景。
    “考古学中的楚文化,指一种主要由楚人创造的、有自身特征的文化遗存。[9]”楚文化的形成渊源於中原文化,直到春秋中期以后,其特色已经形成,并在发展过程中继续深受中原文化的影响[10]。大量的考古资料分析说明:楚国高级贵族严格用周制。高崇文先生认为:1.楚国的礼仪制度来源於周制。2.楚国礼仪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仪节,大体上与周制同。3.楚国用於礼制的器物种类也基本同於周制。周礼是楚国礼制文化产生的基础,也是楚国礼制文化发展的主导[11]。这是楚文化对其它文化以影响或受其它文化影响的前提。
    从考古类型学的角度,有些专家对曾国墓葬和器物有过比较缜密的分析。杨宝成先生将曾国铜器的发展序列分为6期。从西周到春秋时期的24批铜器,“都反映了曾国贵族统治者所遵循的礼制即是周王室的礼制”;曾侯乙墓时期的铜器“基本上还保持中原地区的铜器特征,而与楚国铜器相比还存在明显差异。……将曾侯乙墓铜器划为楚国青铜文化范畴是不恰当的。[12]”郭德维先生曾从墓葬形制、棺椁结构、随葬器物种类、铜礼器、兵器组合及形制特征、漆器和铜器花纹等方面的比较研究中,得出了曾侯乙墓时期曾文化可能受楚的影响,而决不是被完全楚化的结论[13]。考古发掘报告《曾侯乙墓》,也用了专门的章节论证了曾墓决非楚墓[14]。谭维四先生也肯定地说:“此墓出土物的考古学文化属性以中原周文化因素居多是显而易见的。[15]”
    综合起来,曾侯乙墓及其文物的特点是:虽然有部分器物已有楚文化的特点,但是,它没有楚墓那样的多级台阶与长斜坡墓道,保持着中原地区大墓无墓道的明显特征;有积石积炭,与中原地区的葬俗一致,而在几千座楚墓中绝无仅有;楚墓里常见或仅见的基本随葬品,如青铜礼器中的敦、鐎壶(盉),漆木器中的镇墓兽、虎座飞鸟,乐器中的虎座鸟架鼓,兵器中的铜剑,该墓中却均未见到。此时的曾国虽已臣服于楚,在礼俗上与楚人还有相当程度的差别,其文化个性保存较多。这是曾侯乙编钟产生时的文化背景。
      二
    分析曾侯乙编钟的文化属性,首先应注意其多功能性。它是礼器,其悬制、组合、装饰等外在特征,都是其所在礼制的物化反映;它又是乐器,其音响及乐律学方面的所有信息,又是其本身及其所属文化的精髓所在。我们研究中国古乐器,要考古类型学分析和音乐型态学研究并重,并且相互联系、相互比照。
    曾侯乙编钟三层两面的曲尺形悬制,迄今仅见。有一套出自楚墓,却是吕王之孙制作的编钟,以钮钟和镈钟组合成两层单面悬制,年代为春秋中期前段[16]。楚有春秋晚期的王孙诰编钟,钟架为两层单面悬制,在楚尚属孤例。《庄子·山木》记:“北宫奢为卫灵公(534~493BC)赋敛以为钟,为坛乎郭门之外,三月而成上下之悬”。卫国的始封之君是周武王的弟弟康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之后,曾在分封时“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左传·定公四年》),大吕,就是钟。卫国用钟的历史久远,3个月立起两层编钟来,虽在情理之中,仍显惊人的速度。由此看来,编钟上下两层的悬制至少不是楚的专利。
    我们曾经分析过几座诸侯和级别相当的墓葬,如河南固始宋景公之妹勾敔夫人墓、安徽寿县蔡昭侯墓、湖北随州擂鼓二号墓、安徽阜阳汝阴侯墓,其钟架或钟在墓内摆放的形式,都与曾侯乙编钟的架式一样,呈曲尺形[17]。我们理解它们相当《左传·成公二年》所提到的卫君的悬制“曲悬”[18]。王孙诰钟呈单面双层结构,比双面双层或三层的钟架低一个规格,这如果就是周礼所定的“卿大夫判悬”,与其主人令尹子庚的身份相合。那么,这又是楚国贵族循周礼的一个实例。
    钟架及其装饰,是编钟文化属性的外在特征之一。曾侯乙编钟的个钟虡铜人,目前仅此一例。就此形态,“无论从其造型和服饰,在众多的楚国木俑及漆画上的人物形象中,难以找到近似之作[19];”但与早于它的山西侯马牛村出土的男子陶范、同期的山西长治分水岭出土的佩短剑青铜武士相比较,这种“人形衣式,可能是夏商以来固有式样[20]。”联系到秦始皇二十六年,收天下兵器,销铸为重各千石的12个钟虡金人(《史记·秦始皇本纪》),和宣帝甘露元年,建章、未央、长乐宫里遍体长毛而“时以为美祥”的钟虡铜人(《书·郊祀志·下》),还有西文学者杨雄笔下皇宫内仡仡承钟的“金人”(《甘泉赋》),他们和曾侯乙的“金人”的根基似乎都在北方。
    楚钟钟架资料,见于信阳长台关一号楚墓、二号楚墓、湖北江陵天星观一号楚墓。这些钟架的规模都很小,不宜与曾侯乙编钟作简单的比较。但是,从装饰风格分析,其强调的卷云纹、三角云纹、菱形纹,以及信阳二号楚墓钟架在着色上用到的银灰色,在曾侯乙钟架上很少使用,甚至不用。
    关于钟的形制和款式,陈振裕先生先把曾侯乙编钟视作楚钟,再将楚钟纳入中原地区进行分析:“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中原文化的影响日益深刻,在长江中下游两岸的楚、曾、蔡、吴、越等诸侯国的上层贵族墓中,也发现了许多青铜钟。从这些青铜钟的类别,各类钟的形制、花纹、铭文,以及它们的早晚变化规律等方面分析,基本上与中原地区的三大类青铜钟上的特点相同,应属中原地区同期青铜钟体系”;“虽然南方文化对这个地区的先秦青铜钟都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它仍有自己的一些特点,例如青铜甬钟的甬特长,六棱形(实为八棱形,笔者注)甬为中原与南方地区所未见;又如青铜钮钟的钮较长,钮内空上部呈钝角状等等……,这些青铜钟的独特之处,正是楚文化特点的一个反映。[21]”李纯一先生是把曾侯乙编钟纳入楚钟而后进行分析。他认为:楚钟是在中原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春秋后期开始,便以遍饰细密的浅雕蟠虺纹的长甬、篆带和小侈度的两铣显示自己的独有特点。而从进入战国时期以来,其特点变得更为突出,这就是甬尚八棱柱形,甬和体都进一步加长,于弧加大;同时甬篆所饰的浅浮雕蟠虺纹扩及钲部上、左、右三边乃至下边左右两侧,鼓饰常用浮雕式蟠虺、蟠螭或螭龙,而其构图犹遵对称夔纹的传统格式(中原式)。[22]”
    关于甬钟形制的演变趋势,笔者曾作过如下概括:“1.钟腔由短阔敦厚渐至修狭纤秀;2.钟口由近于齐平渐至上曲弧度较大;3.枚篆面积(即习惯所称的钲部)由大渐至上缩得较小;4.甬把由短渐长”[23]。我认为,加长甬是钟随发展而变化的总趋向,而不是地域特点。由于钟体的加大,为保持其悬挂时呈适宜演奏的倾斜度,需要延长钟斡(支点)以上的力距,甬就增长了;又由于编制的增加,承挂编钟的横梁也必须加粗,钟体的倾斜度不够,甬上端就会紧挨着横梁,受击时便会产生杂音。关于钟的这些经验,是不受文化因素的影响和限制的。按《考工记·凫氏》比例,钟之钲长与甬长的比率是1。曾侯乙编钟各组钲长:甬长的平均比率分别是:1(中一组)、1.04(中二组)、0.99(中三组)、0.98(下二组)。中三组和下层钟体大,甬就长;中一组、中二组钟体小,甬就短;中二组钟体钲部无枚,相对“负载”轻,它的甬就更短。从甬的八棱柱形式先见于楚钟而言,可视其为楚钟的一个特点。不过,曾侯乙编钟中,甬最长的下层13件大钟却都是圆甬,呈周钟的风貌。
    形制分析说明,楚钟仅有的一个八棱柱式甬的特点,并没在曾侯乙编钟全面贯彻。
    见于宋代湖北安陆的两件楚王熊章钟,和随曾侯乙编钟下葬的楚王熊章镈,都是楚惠王送给曾侯乙的礼品,与曾侯乙编钟关系最为密切[24],是曾、楚编钟相互比较,极为难得的实例。从摹本上看,楚王熊章钟仅鼓部有蝶翅状纹饰,钲部未见篆带和枚;记事铭文刻在鼓部纹饰之上,布局也不规整。钟体仅正鼓有纹,仅1978年湖北江陵天星观1号楚墓出土的4件战国中期的钮钟与其类似,看来属楚国的作法。容庚先生又因其铭刻在鼓部花纹之上之异常,认为:“他器无若是者,非翻刻变易其位置,则属作伪之器。[25]”参照天星观钮钟,我们怀疑楚王熊章钟也是钮钟。钮钟之制,“从它最先出现于中原地区这一情况看来,它当是出自周文化系统。[26]”楚人沿用钮钟,在刻款和装饰上有了自己的作法,但并没酿成风气,时属战国早中期的信阳长台关楚编钟(钮式)便不是这种风貌。这样,也就更谈不上影响曾国的钮钟。
    此外,曾、楚编钟在铭文内容及款式上也有不同:曾侯乙甬钟的标音铭文,分别刻在正鼓部纹饰下沿的正中和右鼓部;钮钟钟体无纹,标音铭文分别刻在与击发点相应的位置。楚王钟一则在正鼓部花纹的上沿居中重复刻有一字。楚王钟二的右鼓音似乎也刻在正鼓部纹饰以上;钟一右鼓部的“穆”字,若作阶名,无法理解,若相当曾钟钟铭中楚律之“穆钟”或曾律之“穆音”,后者则刻在钲部。
    实际上,楚钟的纹饰对曾国编钟的影响,产生在战国中期。随州擂鼓墩二号墓出土的36件编钟[27],有28件小钟的钲部纹饰与楚王熊章相似。而且8件大钟的甬亦呈八棱柱体。我们从这套已经表面楚化了的曾国晚期编钟,回顾曾侯乙编钟,会更清楚它那周风依存的本色。
      三
    西周中期以后,编钟以8件(甬钟)为一组的编列形式和音列结构,成为当时周王室成员所通用的规格或制度。其音列结构,黄翔鹏先生在1977年已有总结:
    
    这种音列“以最大的第一、第二两钟构成羽—宫关系,其后则按每两钟一组(以正鼓音,笔者注)构成角—羽关系成八度地向上翻。在已知的西周钟之中,哪怕是出土件数不全的(其中或有可能原在铸造时就以6件为1套,甚至只以4件为1套的)只要其第三钟以后,残存者有相邻两钟一组者在,也都构成这种角-羽关系。《国语·周语下》说:‘钟尚羽’,可以从这种实际情况取得证据和真实了解。[28]”从第三钟至第八钟,每钟双音,呈“角-徵”或“羽-宫”结构,均为小三度。这种双音结构及其音列,随后成为先秦乐钟的骨架。
    在春秋早期,秦公钟因袭了西周钟的音列特点[29]。
    
    到春秋中晚期,侯马13号墓的晋国编钟有了发展:以9件(钮钟)为一组,起始音下行了一个大二度,增加了一个“商-商角[30]”结构。
    
    相当于同期的楚钟——敬事天王钟,“铸于楚成王初年即公元前六七一至前六七五年间[31],”亦以9件(钮钟)为一组,沿用了上引晋国钟之音列,并补齐了前3件钟的侧鼓音,在双音结构发展序列中增加了“徵-徵角”、“宫-角”结构,可奏出七声旧音阶。这是迄今为止所知的楚钟完整音响资料中最早的一套。
    
    春秋晚期的王孙诰钟,是目前我国出土春秋时期编钟中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一套。全套钟共26件,大钟8件,小钟18件。惜其中有9件未经调音,以至使某些钟之间的音列关系与铭文的连读关系以及大小次第关系不合,难以成为春秋晚期楚钟的标准器。
    信阳长台关“”编钟,计钮钟13件。其出自战国墓葬,但因对首钟铭文的考释颇多歧异,使对该件钟及全套钟的年代和国别的问题还在争论中,还曾影响到墓葬年代的确定。因为纹饰之别和乐音不合,专家们早已意识到首钟与另12件钟不合套的问题[32]。撇开首钟,余12件钟的双音结构及组合如表5。
    
    与敬事天王钟相比,这套钟新增了“羽曾-宫曾”、“羽-羽角”结构;改“宫-角”为“宫-徵曾”;新有“商-羽曾”与“商-商角”并存;另有一个“宫-商”结构,完全不符合双音结构的基本规律,当是铸造过程中的失误。这套钟的年代与曾侯乙编钟比较接近,将其与后者用于主奏旋律的中层3个钟组的组合及音列列如表6:
    
    表6显示:
    1.曾侯乙中层甬钟比信阳钟多出了“商角-商曾”、“宫角-宫曾”结构,却没有信阳钟的“羽曾-宫曾”结构。
    2.两套编钟均以春秋中晚期已形成的徵、羽、宫、商、角之正鼓间组合为基础。不同的是信阳钟由构成了徵、羽、宫、商、角、羽曾的走向,体现出以新音阶为音列基础;曾侯乙中层甬钟则形成徵、羽、宫、商、角、商角的走向,体现以旧音阶为音列基础。这是一个十分重大的差异。两套钟无论孰先孰后,其个性都未受到相互影响。
    3.两套钟的最高部分都显露出西周钟最典型的“角-徵”、“羽-宫”结构,尤以曾侯乙编钟为甚。曾钟中层的甬钟33件,持上述结构的钟达12件,它们在各组的比例分别是4:11、4:12、4:10。信阳钟的这一比例是4:12。而与此相关的是,曾侯乙编钟因楚王镈的加入,原本最大的一件钟并未下葬。依据钟架和钟钩铭文,其正鼓音为“姑洗之大羽”[33]。其音列实际是由“大羽”起始。显然这仍是周制“钟尚羽”的表现。
    4.曾侯乙编钟在双音结构的使用上比信阳钟更加规范和娴熟:首先,其双音音程已统一为大、小三度,而信阳钟还有违背双音规律的大二度。其次,前者减少了重复音,在组合上更加优化。如中一组9~5、中二组9~5、中三组10~6音列相同,以5件钟构成徵、羽、徵角、宫、羽角、商、徵曾、宫角(下角)、羽曾、徵10个乐音;而后者的2~6号5件钟所构成的音列却因重复了一个“宫”,而少了一个“羽角”,其9个乐音。
    总之,在战国早期前后,曾、楚编钟在双音结构及组合上已有了差别,前者在发展进步中,更多地保留了周制。
    就在西周钟双音结构及组合形成制度的同时,编钟的律高标准也趋于统一。现将上引各组钟与部分西周钟的宫音的音位列入表7:
    
    表7中的13批编钟,年代自西周中期到战国早期,其中除两批楚钟(序号11、12)的宫为G和[#]F外,其余的宫在[b]B至[#]C之间。就现有资料来看,曾侯乙编钟的宫与周钟及周系钟一致,而与两组楚钟有别,它们不同宫。当然,这两组楚钟是否在律高标准上能代表已形成个性的楚钟,还需要等待更多出土资料的证实。
      四
    曾侯乙编钟与楚钟不同宫,也不完全同调(式)。
    在上节表6中,我们若以音列的起始音看,曾侯乙编钟中三组为“徵”调式,中一组和中二组为“商”调式;而两组楚钟则是“徵”调式。
    由于曾、楚不同宫,其表面差异较远的曾“商”调和楚“徵”调的音列,实际上却近于一致。曾侯乙编钟中一组、中二组不用换钟和调音,其D商调式的音列,正好是楚钟的D徵调式。用它们演奏楚乐,没有障碍。这是曾、楚音乐密切关系的体现。但是,这只说明两国间在音乐文化上交流的频繁,并不能说明楚乐、亦或楚钟就影响了曾乐和曾侯乙的编钟。因为,曾钟的标音总纲、乐音体系和称谓体系并没有变。这好比说,一架用于演奏中国作品的钢琴并不就是中国乐器一样。
    编钟是定音乐器,也是其它乐器定音的依据。“夫钟者,声之主也”(阮籍《乐论》)。因此,为钟定音而制定的钟律,其实就是约束所有乐音的乐律。“律者,帅也,声之管也。上古圣人始铸金以为钟,以应正月至十二月之声,乃截竹为管谓之律。声之清浊,以律管长短为制也”(《北堂书钞》卷一一二引蔡邕《月令章句》)。钟律是编钟音乐形态的重要特征,是钟之灵魂。以曾侯乙编钟为楚钟者,常常举证的是钟铭中大量有关楚律的内容。其实,仔细分析这些铭辞内容及其行文规律和特点,就不难看出问题。
    曾侯乙编钟乐律理论中确有大量楚国律名,这些律名的出现有两种情况:1.律名对应。主要见于长枚钟。铭文以曾国为核心律,阐明其与楚、齐、周、晋、申等国和地区间的律名对应关系,其中楚律的位置显赫、比重较大;2.阶名对应关系。主要见于中一组、中二组。因为各钟在曾国的阶名在钟架和钟体上都已明确,在大段的对应文字中,只涉及到曾国的姑洗、浊姑洗、应音三律及其这三均的有关阶名。大多数内容是楚律及其各均的有关阶名对应。这两种情况都是因对应才引发出楚律,其内容多、比重大,依然是交流频繁的需要和需沟通的内容量大的反映,而不是曾国应用楚律的例证。
    公元前522年,当周景王将要铸造无射钟向乐官州鸠问律的时候,乐官列出了周王室的十二律名(事见《国语·周语下》)。从周初分封,分康叔“大吕”、分唐叔“沽洗”(《左传·定公四年》),到出土及传世的西周中晚期编钟上“妥宾”、“无昊(射)”之铭[34],以及齐景公铸“大吕”的记载(《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第二》),可证州鸠所言可信,周制十二律至少在景王问律时已经完善。从乐律发展史的角度来看,楚律虽自成体系,但它依旧在吸收外律,直至被淘汰。就在曾侯乙时期,楚律仍在接受周律。如曾有姑洗律,它来自周制。“姑洗之才楚号为吕钟”(中·三·8反面钲间),但是,这个吕钟在中一组和中二组的阶名对应中只名不见,全用的是曾之姑洗。姑洗次一律是浊姑洗律,其中的“浊”字取楚之六吕命名法,在楚它相当于“浊吕钟”,但全部铭辞中没有“浊吕钟”,只有“浊姑洗”,看来曾的这一阴律也被楚国引用了。时至战国中期,楚人正式放弃了“吕钟”,使用“姑洗”,1986年从江陵雨台山21号墓出土的楚律管上的墨书文字,提供了这一消息[35]。到了战国晚期,楚国的屈原大夫已提到过“大吕”之乐:“吴歈蔡讴,奏大吕些”(《楚辞·招魂》)。另外,1972年出土于湖南长沙马王堆轪侯妻墓的一套十二管竽律,均墨书周制律名[36];上海博物馆收藏的一件青铜律管,是公元9年新莽王朝制作的法定音高标准器,管铭“无射”[37],与宋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一九·四)著录的新莽大吕律管同为一套,这说明沿用周律,已成传统。长沙是楚国在江南的一座要邑,是楚文化南传的必经之地。在楚国被灭之后不久的楚地所使用的周律,决不是偶然现象,说明楚律有限的生命力和周律的强大的影响力。周律一直作为主流影响着周代及后世的音乐文化,楚律则在文化大同时,没像楚文化中其它精华部分那样为后世继承,而被淘汰。楚律肯定有其局限性或是不完善的地方,其在战国早期影响曾侯乙编钟的调律,也是不可能的。上文曾、楚编钟音列比较中,它们不同宫、不同调(式)的现象,也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源自周文化的楚文化在春秋中期才形成特色,但直到战国早期尚没能全面影响、渗透到楚的附庸——曾国。曾侯乙编钟循着西周已形成的编钟双音结构及规范而发展,它不是楚钟,也不是楚文化的产物,只是曾、楚及其它国家音乐交流的工具。我们应该把它放在周文化的范畴来审视。    由随州市人民政府、武汉音乐学院和湖北省博物馆联合主办的“’98中国随州曾侯乙编钟学术研讨会”,于1998年5月20日至22日, 在曾侯乙编钟的故乡——湖北随州举行。随着研讨会帷幕的降落,曾侯乙编钟研究即进入了出土以来的第三个十年——一个跨世纪的新十年。
    作为一项令世人震惊、甚至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古代人类文化遗产,曾侯乙编钟在过去二十年的多学科综合攻关与多领域综合利用过程中,充分展示了古代中国高度发达的音乐文化及其魅力,显示出她在当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意义与价值,同时也为跨世纪的第三个十年暨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自1978年出土以来的曾侯乙编钟研究,可以大致划分为前十年与后十年两个阶段。
    前十年主要以编钟本体为对象,通过考古学、乐律学、古文字学、音乐声学、冶金铸造学等协作攻关,努力还原其历史原貌,认识其艺术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对曾侯乙编钟进行考古工艺技术的整理,对出土古乐器进行修补、复原与复制、仿制,开始探索编钟古乐创编、演奏。
    后十年则不仅进一步研究编钟本身,而且还开始探索她与楚文化、华夏文化乃至世界其他地区文化的关系与异同,估价其在世界古代文化中的地位与意义。此时,编钟复制、仿制与艺术实践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编钟古乐器与传统民族乐队、西洋管弦乐队结合,在音乐创作上,涌现出《第二交响曲》(钟信明)、《神农祭》(冯广映)、《1997:天·地·人》(谭盾)等编钟交响乐曲;而且还兴起并确立了一门集考古学与音乐学于一体的新学科——音乐考古学,培养出一批从事编钟古乐器研究的专门人才,推动了我国民族音乐事业的发展与振兴。
    在上述两个阶段近二十年的多学科综合研究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曾侯乙编钟客观具备的、至少在三个层面上的巨大价值与潜力。
    其一,广义的史料价值与潜力。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遗产,曾侯乙编钟的史料价值,体现在历史学、考古学、音乐学、冶金铸造学、物理学、文字学、美术学等诸多领域。从史学角度,在上述领域对曾侯乙编钟展开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所解决的历史疑惑也是令人惊叹的!它理所当然的成了曾侯乙编钟出土后第一个十年的研究热点,涌现的成果有《曾侯乙墓》考古发掘报告、《曾侯乙编钟研究》中英文版专题论文集等大批论著、论文,重大巡礼式活动,以1998年11月由湖北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湖北省博物馆、武汉音乐学院联合主办的“中国古代科学文化国际交流·曾侯乙编钟专题”为代表。
    从纯学术角度发掘曾侯乙编钟的史料价值,是一项潜力巨大的重要工作,并且随着时间推移难度将越来越大,但又不能停息、中断。它为揭示曾侯乙编钟其他层面的价值与潜力,提供了科学的基础和保证。
    其二,音乐艺术价值与潜力。无论怎么理解,曾侯乙编钟以演奏音乐为其基本功能,或者说,她首先是乐器。这种认识应该是没有违背历史事实的。
    作为乐器,曾侯乙编钟就具有其他类别的文物所没有的音乐艺术价值;作为一套出土的、铸造于二千五百多年前的古代乐器,其潜在的艺术价值,就不仅仅局限于她本身,还体现在她所蕴藏的音乐思维、音乐理论乃至音响审美、技术工艺等诸多方面。如斯,就给人们造成了如下两种貌似迥异实则相同的观念。
    “再现”曾侯乙编钟古代音乐价值的艺术实践,或称之为音乐音响上的“考古性复原实践”,或以之为基础的艺术创作实践。它强调选材、创作、编配、演奏等艺术实践环节,尽量忠实于前述史料研究所取得的认识,将编钟置于今人认为的古代文化氛围中,突出古乐器特征,努力试图传递中国古代文化的音乐信息。
    “发掘”曾侯乙编钟音乐功能的艺术实践。它基于这样一种观念:编钟就是乐器,在当今音乐创作与演出实践活动中,她就是源自并代表中国传统民族文化的一种(组)乐器,一种艺术价值与潜力巨大的青铜乐器。艺术家根据自己当前的认识和创作需要,去理解她、发掘她、驾驭她、使用她,进而体现、展示中国传统的文化艺术。
    两种观念以及相应的两类艺术实践,似乎对立地站到了两千五百年历史长河的两个端点上,但回头再仔细思考,其实二者并无绝对的矛盾,他们是分别从不同端点面对面地出发,落脚在中国传统文化这一共同点上!
    第一种类型的音乐艺术实践活动,在曾侯乙编钟出土伊始,即开启了帷幕——黄翔鹏等在随州参加发掘整理工作的音乐学家,当时就曾编配、演奏了《竹枝词》等乐曲。此后,此类艺术实践活动,几乎贯穿了过去的近二十年,并且高潮迭起,影响斐然于海内外。而以之为基础与前提的第二种类型的音乐艺术实践活动,则在第二个十年期间悄然登场,并以谭盾的《1997:天·地·人》为代表,巡演于香港、北京、美国、英国,不仅具备了良好的开端,而且以其广阔的前景,尤其是编钟本身尚待开掘的艺术价值与潜力,将海内外一批当代作曲家的目光聚焦到了曾侯乙编钟这一古老而又充满活力的青铜乐器之上。
    其三,旅游文化与经济价值和潜力。作为人类的宝贵遗产,曾侯乙编钟保存在博物馆的玻璃柜中,一批学者埋头研究她;有机会到博物馆参观的游客,能隔“壁”观望她;作为青铜乐器,曾侯乙编钟的复、仿制品活跃在舞台上,一部分音乐工作者潜心琢磨她,有机会走进音乐厅的观众,能领略她的艺术魅力;作为古代社会经济发展、文化发达的产物,曾侯乙编钟必将最终归属到人民大众的生活之中,通过独具特色的编钟旅游文化,体现到巨大的经济价值与潜力之上。
    在过去二十年中,人们对曾侯乙编钟的旅游文化与经济价值,不能说毫无认识;但又不得不说这种认识有着“初级阶段”的局限性和商品经济社会初期注重短期效应的功利性。因而在少数人短期获利的同时,给曾侯乙编钟带来的往往是负面影响。因此,加强该领域的理论研究,树立全局、长远观念,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发掘曾侯乙编钟的旅游文化、经济价值与潜力,应该成为跨世纪的第三个十年的重要工作之一。
    1.总体规划、分向发展、重点突破、特点突出。将以曾侯乙编钟为“龙头”的编钟旅游文化建设,纳入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工作日程之中,在总体规划之下,各级地方政府和文博旅游、音乐院校、文艺团体等有关部门各据所长,分向发展,重点突破,在曾侯乙编钟所具价值的不同层面上,形成各有特色、互相交叉却又不完全重复的文化景观。
    2.进一步提高知名度。考察曾侯乙编钟的知名度,不能仅局限于对其研究感兴趣的专家、学者;尤其作为旅游文化资源,提高在海内外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百姓中的知名度,其意义与价值更大。我们认为,在继续以前的诸项工作的基础上,至少还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予以开拓。
    第一方面,加强艺术精品创作,集中力量开展以曾侯乙编钟为主题的影视、小说、音乐等艺术形式的创作,以最通俗的形式、最感人的情节,向海内外普通百姓宣传、介绍曾侯乙编钟。
    第二方面,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利用国际电子信息网络,建立以曾侯乙编钟文化为专题的网络,将已公开发行的《曾侯乙编钟》光盘等出版物上网交流,并有计划地将诸项科研成果、音乐作品、特色景观以及介绍编钟故地风土人情的相关资料陆续上网,以国际计算机互联网络这一切实可行的途径,使曾侯乙编钟进一步走向世界。
    第三方面,转换观念,真正将视野面对当代社会,转向普通游客和广大群众。纵观曾侯乙编钟出土二十年来的研究,其成果之丰富堪称令人瞩目,然而迄今为止却找不到一部通俗易懂、又科学全面介绍曾侯乙编钟的普及性读物。如果不树立面向广大群众的观念,没有人做“阳春白雪”向“下里巴人”转化的工作,对进一步提高曾侯乙编钟知名度的呼吁,恐怕永远会是纸上谈兵。
    3.改善旅游环境,让旅游者进得来、呆得住、出得去。在这方面,高等级公路的建设是前提,创建武汉、随州、大洪山到武当山等方向的旅游专线是重点。
    4.深化内容,加强特色文化景观建设,是让游客想来、并且呆得住的根本保证。目前,曾侯乙编钟原件在湖北省博物馆,最好的编钟创作、演奏队伍在武汉音乐学院,最地道的编钟古文化风情在随州。三者占据着不同的有利条件与优势。立足本位,充分发掘曾侯乙编钟不同层面上的价值与潜力,就一定能为广大游客创造出一系列环环相扣、各有特色的编钟文化景观:在武汉可以目睹二千五百多年前铸造的曾侯乙编钟原件,领略、欣 赏青铜编钟在当今乐坛中的独特艺术魅力!到随州,人们则可以重温曾侯乙编钟出土时的壮景,了解、体验孕育举世震惊的曾侯乙编钟故土的“曾国”历史文化与风土人情,进而强化在武汉的博物馆与音乐厅中所得到的感受,找到中华传统文化千年不衰、屡放异彩的根本原因!
    无论海内外的有关人士通过什么渠道论及曾侯乙编钟,谈到编钟音乐,都无法避开曾侯乙编钟的故乡——湖北,尤其是湖北的随州。曾侯乙编钟越是远播海内外,越是深入人心,她的故乡在人们心中的神秘感就会越强烈、越有吸引力。因此,编钟文化建设的关键还是在湖北,尤其是在随州;曾侯乙编钟文化、经济价值的体现,和她在我们这个时代重归人间的意义,最后还是将落脚到她的故乡。
    1988年11月,为纪念曾侯乙编钟出土十周年,湖北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湖北省博物馆、武汉音乐学院,联合主办了“中国古代科学文化国际交流·曾侯乙编钟专题”活动,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前苏联、日本、韩国、台湾和香港等国家与地区以及中国大陆各地的专家学者六十多人参加交流。大范围、多学科、高技术的中西文化比较的研究方法,是那次学术活动显著的特点。
    1998年5月,为纪念曾侯乙编钟出土二十周年,随州市人民政府、 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省博物馆,联合主办了“’98随州曾侯乙编钟学术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中国大陆以及香港、台湾和白俄罗斯的三十余位专家、学者。研讨会在总结交流二十年来曾侯乙编钟研究成果的同时,又在许多领域进行了新的探索,诸如:对曾侯乙编钟文化内涵和文化属性的探讨,编钟和其他音乐文物复制和仿制技术的探讨,以及对开发利用编钟文化的探讨等。
    1998年至2008年,是曾侯乙编钟出土以来的第三个十年,在这跨世纪的十年中,会像人们所期待的那样取得跨世纪的成果吗?在2008年是否还会举行类似的学术纪念活动呢?如果继续举行,其内容是否会与前两次有所不同呢?如果不举行学术活动,是否会有其他形式的纪念活动举行呢……
    笔者认为,在回顾过去二十年发展历程,并充分认识曾侯乙编钟所客观具备的价值与潜力的基础上,以宽广的胸怀、远大的目光,继续发扬分工合作、携手攻关、突出特色的传统,曾侯乙编钟研究的前景是美好的,上述疑问的答案将是十分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