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条“军规”严管中小学教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3:13:19
20条“军规”严管中小学教师 福建出台师德考核办法,禁止收受学生贵重财物、体罚学生、有偿家教、上课吸烟或酒后上课等;如违规,轻者扣工资,重者解聘      N本报记者叶琦
    
     本报讯 今后我省中小学教师如果出现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或者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等行为,师德考核将定为不合格。省教育厅昨日出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首次明确规定20条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据了解,师德考核结果将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审、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的依据。
    
    20种行为一票否决
    
     20条“军规”实行一票否决制,“军规”包括: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3.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和“黄、赌、毒”或迷信活动的;4.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5.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6.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7.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8.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9.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10.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11.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12.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13.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14.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15.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16.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的;17.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18.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19.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2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将予以解聘
    
     今后,师德考核工作将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并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次。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各方说法
    
    家长:赞成新规但担心难以监控
    
     不少家长表示,希望新规能够落到实处,不要流于形式,否则因家长与老师之间的特殊关系,即使参与评议,家长为了不影响孩子,一般也会给老师好评。
     七年级家长“丫丫”说,新规固然好,但操作起来很难监控。
    
    老师:希望政策能进一步细化
    
     福州某中学教师姬泽岚表示,希望新规能够有更详细的细则,否则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诸如此类的规定,实际发生具体情况时很难界定,也很难参照执行。另外,现在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对老师的处罚规定,但是没有赋予老师相应的教育权,没有让未成年人明确他们犯了哪些错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毕竟课堂不是一个学生的课堂,而是四五十名学生的。今后学生家长也参与师德评议,这样下去是否将导致老师不敢管学生?这也是值得教育部门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