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格魅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3:33:18

关于人格魅力

                                           子虚

   在乎逻辑学的后果之一,就是胆子越来越小。小到咬文嚼字,小到不敢大胆使用任何一个语汇。不能装着相信那些个无法把握的语汇。比如,我绝对不敢轻易给谁下一个“善良”与否的定义。在我看来,这个词是靠不住的。或许,我们人类眼中,小白兔是善良的,童谣中有“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为证。那么,在青草的命运中,小白兔是否照样那么善辆呢?我想,非但不是,简直一恐怖分子。对一个孩子来讲,大灰狼是凶恶的,但在一只老虎眼中,或许,世界上所有的灰狼白狼,都低眉顺眼,善良有加。为什么呢?狼的捕杀能力超过孩子而远逊于老虎。
      我说这些,叫孟轲先生知道了,大约得骂咱禽兽不如。他老人家对人性也颇有研究,科研成果汗牛充栋。比如,他认为,人皆有“三心”,所谓“是非之心,羞恶之心,恻隐之心”。孟轲曾破口大骂同时代的墨子,说人家乃“无君无父之禽兽也”。问题是,在他所处的那个“流血漂橹,伏尸百万”的年代,却没听说过孟亚圣痛骂过哪位凶手——那些为了一己之私而不断制造杀人事端的君王们。相反,倒是不断锻炼着自己削尖脑袋投机钻营的能耐,妄想混进杀人者阵营,成为哪位刽子手帝王的师父。想到这里,便没法像以前那样尊重他老人家了。
      秦始皇嬴政是人么?是。即使按照“会制造并使用工具”的标准去衡量,依然是。但他愣是没有孟轲所言的“三心”,愣是制定了一系列鼓励秦军卖力杀人的法令,杀遍天下,然后贵为天子。由此可见,孟轲的“人性观”对一部分人是无效的。面对这种无效,孟轲就像一庸医,治不好病,就说人家不是人,得的不是人的病。当然,不是非要对古人求全责备。我的意思是说,一些词汇是靠不住的,哪怕,听起来是多么顺耳,看起来多么入眼。就算大家有是非之心,还是有人选择说假话;就算大家有羞恶之心,还是有人成了性工作者;就算大家有恻隐之心,还是有人杀人不眨眼。

      近些年来,中国和以前不太一样了。比如,以前的电影和生活中,经常有人用“党性”等概念赌咒发誓,现在没了。用道德呢?也不行,历史上有过许多轮回的德治实验,基本上都以失败而告终。明朝出了海瑞不假,但也出了最腐败的吏治,出了《金瓶梅》这样道德糜烂的小说——当然,作为小说,还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小说”嘛!新的动向是,很多人,渐渐地喜欢上了另外一些个语汇,比如“人格魅力”。
      “人格魅力”这个词汇最初被我所知的时候,觉得新鲜,好玩,起码,比那些公然的愚弄和低劣的赌咒发誓还是“软性”一些,也不属于生硬的政治口号。乍听去,似乎还挺“人本”的。这些话语,往往出自于一些“领导干部”之口。领导嘛,当然是要对所谓群众保持引领指导的权力的。现在,他们的调子变了,不说非要领导你不可,改口说我将凭我的魅力吸引你听我的。仔细想想,这种说法,和中国现行宪法的基本精神还是相背的,既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人民”便应该领导“领导”才对,而不是相反。无论动用什么招数,一个基本的概念不能变,那就是,领导的作为只应该以人民利益为皈依,而非想方设法让人民听自己的。
      关于人格,词典上的诠释有三:其一,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其二,个人的道德品质;其三,人的能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汉语的毛病不少,其中之一就是其“概括能力”非常强,强到概念混淆,方便指鹿为马。“人格”这个概念本来已经够乱的了,再加上一个“魅力”,简直有才到无以言状。关于魅力,词典上诠释为“很能吸引人的力量”。“魅”的本义,即魑魅,传说中的鬼怪,而已。把“人格”和“魅力”连缀在一起,且安排“魅力”作为中心词。最简单的推论在于——一些性格、气质、能力是有吸引力的,一些则没有;一些道德品质是有吸引力的,一些则没有;一些作为权利义务的资格是有魅力的,一些则没有。连缀起来看,每一句都属病句。语无伦次,谁跟谁呀!

      在我看来,所谓性格,基本上属于一种场合产物。电视剧里,香港男人打老婆,将过错推在“性格”上。我说,他怎么不去打李小龙李连杰呢?至于所谓气质,无论直爽、活泼,抑或沉静、浮躁,其后,各有各的因果链条。至于能力,哪更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做好事是能力,做坏事何尝不是一种能力呢?刚才看报纸,说一英国老小偷,多年来偷窃有术,身家百万不止,你说这位大叔算不算特有能力呢?加入某女性因之而打算嫁给小偷,叫我看来,多半是冲着其能力的红利去的,而非被其性格本身所吸引。
      普通意义上,人都应该讲道德。也就是说,道德的外延关涉所有人,而非某一特殊集群。比如教师这个职业,有说法言道“最重要的就是爱”,我说不是。依据是,要说爱孩子,任凭教师怎么努力,都赶不上孩子的爸妈,赶不上孩子的奶奶。如果以“爱”作为标准,世界上编不会有人把孩子送往学校,直接放在家里尽情地爱就是了。同理,管理者抑或领导者职业的本质特征——逻辑学上所言之“内涵”,依然不能定义为道德。就算没有“特别经费案”这个疑似污点,我还是觉得马英九的政治才华比不上谢长廷。因为,多年来我并没发现小马哥做出过什么有创意的政绩,尽管晨练跑步坚持得很好。
      无论宏观政治还是微观管理,如果有“领导”说,其要义在于充分遵从公民个人“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我将考虑投他一票——如果我有投票权的话。如果词典把“人格”的三个解读项删除两项,只留下这一条的话,我将基本上不再腹诽所有领导的此类谈话。按照现代社会对政府的界定,其最核心的角色就在于尊重——尊重公民的权利义务主体资格,而自身,仅只保留社会“守夜人”的角色,而已。在这个意义上,现代政治学里,是不应该存在“领导”这个概念的。即使我国,颁布了一部《公务员法》,愣是没听说过那个常委会某年月日还通过颁布过一部《共和国领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