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峰:谷歌欲穷知识 难解法规迷局(南方都市报 2010-1-1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56:11

谷歌欲穷知识 难解法规迷局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严峰 原创 浏览量:119  发布时间:2010-01-10 手机看新闻
版次:RB07 版名:2009文化年鉴 稿源:南方都市报  

    话说世有引擎,名曰谷歌。谷歌掌门人早有宏愿:搜罗天下书籍,汇成数字洪流。日后读书人不必买书,谷歌自有颜如玉,谷歌自有黄金屋。

    算盘打得妙,也需天时地利人和。谷歌几位大佬掌门,不留神掌出一个“版权门”,这“文著协”自斜刺里杀出,祭出著作权大旗,与谷歌斗得不可开交。

    然,天下事无不可议,谷歌纵有万般不对,其功业也人人看得。况出书挣钱,不过一“利”字耳。这文著协占了地利、判例,赢官司可待,却不见中国本土数字图书馆如何建设。打了官司又如何?煞是可叹。

    (文/武云溥)

    Google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个天使加魔鬼的形象。在反对Google的最新声浪中,最惹人瞩目的莫过于Google图书的版权纠纷,从美国一路蔓延到中国。

    这是一种集体性的愤怒和恐慌。2004年我在哈佛大学的时候,听那里的老师说,耶鲁、哈佛、斯坦福大学校园半夜里,会看到一些奇怪的车辆,把图书馆里的书搬到一个神秘的地方。他们也知道,Google在扫描图书馆里的藏书。我从他们脸上憎恶的表情,看到了清末照相术进入中国时的反应,当时的人认为照相会把人的魂魄摄掉,认为铁路会把龙脉切断。

    但Google真是一个知识的吸血鬼吗?

    到目前为止,Google已经把1000万本图书扫描识别成数字格式,这是一个让一些人欣喜,令一些人恐惧的数字。

    在起诉G oogle的人当中,最起劲的就是作家。这很好理解,因为作家的权益和他们作品的销售是紧密挂钩的。但是对优秀的作家而言,Google会为他插上翅膀。有趣的是,对“盗版”、“侵权”最激烈的批评者,常常是最少被盗版的作家。那些被“盗版”最多的人,往往保持着意味深长的默许和宽容。比如韩寒、郭敬明、安妮宝贝等,他们的东西在网上都是随便拷贝的,他们的名声都是和网络,和新的文化复制模式紧密联系起来。他们都知道里面的奥秘和机制。巴西有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保罗·科埃略,他一大惊人之举就是自己盗版自己,把作品电子版提供给各大盗版网站,还自费建立一个“盗版科埃略”网站( htt p://paulocoelhoblog .com/pirate-coelho/)。据他自述,自从盗版自己之后,他的图书销量不但没有下降,还直线上升。

    其实说到底,还是很多人不适应新时代的文化逻辑,不了解阅读方式和心态的变化。凡是网络时代的门外汉,往往是边缘化的人,最担心自己的东西有没有被盗版。

    对G oogle“侵权”斤斤计较的人,应该放眼看看在其他行业已经发生的一些事情。在电脑软件的流通领域,“试用”、“预览”、“共享”已经成为基本销售模式。我们能否不把图书视为传统的实体商品,而是作为一种特殊的软件来看?再往远一点说,有谁会向图书馆收取“知识产权费”,有哪个书店会因为读者在那里流连而收取“浏览费”,又有哪个柜台小姐会向购物的群众收取“试衣费”?

    也许你会说,G oogle通过出售广告榨取了作者的剩余价值。是的,Google不是慈善家,不是公益的狂热分子,它做任何事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赚钱。在这个新的时代,出版商受到的影响最大,但我不认为他们就不能活下去了。Google未来的图书营销模式,是G oogle、出版商和作者均分,这是三赢的格局。出版商的某些传统利益可能受损,但也会得到新的利益。

    比如,以往读者最痛苦的是书店和图书馆里没有我们要找的书,而通过G oogle图书或者它可能提供的“定制”服务,读者是最方便得到想要的信息,而出版商也可以从中得益,它们能供应的品种也会大大增加。

    而对有些作者,他们的书可能早就绝版了,通过“定制”和数字化的模式,也可以从中分一杯羹。所以大家不要斤斤计较,彼此视如仇人。Google其实扮演的是中介模式,它的核心还是检索和数据库。认识到Google这个性质之后,读者、作者、出版这三方都需要调整自己位置。

    P2p、outlet、试用、免费、共享……这些都是新的商业模式,也是新时代的文化逻辑。但是对某些文化界的人士来说,他们仿佛永远比时代慢半拍。人家搞市场和产权的时候,他们在搞斗私批修。等人家开始讲一点共产主义精神了,他们就满脑子私有观念,动不动就祭起“产权”的大棒,对“盗版”咬牙切齿。

    他们警告说,一旦版权受到侵犯,导致作者利益受损,那样就不利于作者再生产。而事实上,没有比这个更扯淡的说法,因为对于文学等知识精神产品,这恰恰是把话说反了———正是过度商品化和强烈的利益导向,导致了文学作品的价值式微,这在中国尤其明显。

    但不要认为稿酬模式是天经地义的,也不要认为这就是最好的知识生产模式———最好的书、最有价值的精神产品从来就不是稿酬模式激励出来的。从整个历史看,写作者从业余身份转变为职业写作,这个过程和资本主义是同步发展起来的。版权保护、稿酬制度等从来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这种制度的背后推手就是利益。而互联网有可能给作者身份带来新的回归,让传统作者从“职业”中解放出来,回归业余角色,这对知识创造特别是文学创造绝不是什么坏事。

    很多人反对Google图书的原因是担心它会垄断知识和精神。Google真有这个能力来垄断我们的精神生活吗?这恐怕就是对新技术、新传播模式的不了解而产生的恐惧。回过头想想,传统的知识出版和发行不也是垄断吗?这里面问题大了,我们的书为什么那么贵,有多少利益在里面?一个是切切实实、雄霸多年的旧垄断,一个是还处于未来时的、想象出来的新垄断,我们需要害怕的究竟是什么?

    知识本身犹如河流,与其人为设障,又何如疏浚开拓?知识不应等同与一般商品,精神价值更不是静态的呈现,而是流通中的获得,传播与复制正获得前所未有的意义,僵化与教条只能是作茧自缚。当传统的版权保护体系和现代的知识共享理念发生抵触之时,我们需要一个更开放的心态、更广大的视野。

    □严峰(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漫画 北京翾羽传媒

http://gcontent.nddaily.com/f/c7/fc7b1dd1da46208a/Blog/2e0/50865f.html http://epaper.nddaily.com/C/html/2010-01/10/node_5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