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色还是色情 中国人性观念的转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18:14:23
  轰动中国的“情色六月天”案一审结果出来了,运作这个被法院称作“特大淫秽色情网站案”的陈辉被判了无期徒刑,罪名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于这项判决,有网友拍手称快,说是除了社会的一大毒瘤。有律师谨慎地说,这判决“还是有点重了”。而一向说话大胆地性专家李银河也站出来对此案提出了质疑,在她看来,中国淫秽品法案的存在本身就是带有偏见的。

  提倡性观念开放的李银河在判决结果出来后,在她的个人博客上感叹:中国还没有完全走出性的中世纪!因为现代社会是没有淫秽品法,而中国仍保留这一法律,并且继续执行。

  虽然从判决先例上来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此前是很罕见的,但是这一罪名作为一定历史条件下的道德观念的法律化的产物,却不是“新鲜事物”。按照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的解释,“色情网站”以注册会员、发布图片量和点击量等方式牟利的,只要有一项标准达到就可以认定为“情节极其严重”。

  且不看依据法律条文的判决结果是否“过重”,但看“淫秽物品”一说,就带有强烈的道德判断色彩。淫是色情泛滥,秽则是肮脏,都是一种基于道德底线的判断。一幅裸体绘画,一部描写性爱的小说,在几十年前的中国就是“淫秽物品”,放到今天,已经是美术馆和图书馆的高雅藏品了。说到底,这还是一个价值判断和道德底线的问题。

  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迁,社会道德观念也在变化。中国的法律条文对色情的判定很严格是因为中国人比较保守,但在现在已经有了突破,社会性观念也在变化,婚外情、一夜情在中国也比较常见,就连性工作者也不似过去遮遮掩掩。在移风易俗的进程中,中国人的性观念也在发生变化。

  陈辉的“情色六月天”所以被认定“淫秽”,是网站上提供含有色情内容的电影、图片和文章等信息,还有一项服务是非常火爆的裸聊,只要付费,就可以从这些网站提供的名单中挑选一个聊天对象,以身体全部裸露形式进行网络视频聊天。毫无疑问的是,那些电影、图片被认定是“色情”,就是其中出现了裸露人体,或者出现性交场面。但这既是“成人网站”,“色情”其实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当然,这类成人网站的内容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有不良影响,但是也不至于像一些悲观论者形容的那样拖垮一代人。其实大部分人对这种“色情内容”还是能够接受的,这也是目前中国各大网站的在“色情”“情色”之间打擦边球的一大原因。过去,太多属于情色的东西被人为的界定为色情,现在,情色在被逐渐还原。很多中国人也不再是谈“性”色变,大多都能用一个客观的态度来看待这一人类的“本能”。

  其实界定“淫秽品”的标准是存在灰色地带的,此一时,彼一时,是不是色情,是不是淫秽,并没有一成不变的硬性规定。但是由于立法和修改过程的特殊性,相对于现代社会条件下人们道德观念的快速转变,法律也难界定所有属于道德范围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