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报告称缩小贫富差距系实现小康社会关键\\30年收入分配政策流变一览 \\中国居住小康指数调查:住房条件贫富差距扩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6:52:02
 统计局报告称缩小贫富差距系实现小康社会关键 - 建设进程由2007年72.7%升至2008年74.6%

    - 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所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国在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而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日前发布的监测报告显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进程已由2007年的72.7%上升至2008年的74.6%,取得了新的进步。该报告同时也指出了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几大重点和难点,认为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所在。

    统计监测涵盖六大方面

    中国所要建设的全面小康,已经不仅仅是让人们“吃饱穿暖”,而是经济、社会、民主、环境等诸多方面协调发展的小康。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统计监测,就包括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事业、资源环境六大方面,共计23项指标。

    从监测的六大方面看,2008年,中国经济发展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其实现程度为67.9%,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社会和谐程度明显提高,其实现程度为76.1%,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居民生活质量逐步改善,其实现程度为79.9%,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民主法制逐步健全,其实现程度为91.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文化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其实现程度为67.3%,与上年基本持平;资源环境受到重视,其实现程度为74.0%,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 

 

制图刘新华

    仍存在几大重点和难点

    该报告同时也分析了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几大重点和难点:

    首先,从我国现阶段而言,经济发展的程度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2008年,“经济发展”的实现程度仅为67.9%,虽然比上年有一定进步,但是在全面小康的六大方面中几乎是最低的,因此,大力发展经济仍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

    其次,2008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有所扩大,平均预期寿命得到延长,总的来说,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和提高。但是与人均GDP的增长速度相比,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过缓;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仍然较高;有一部分人的住房状况急需改善,尤其是很多年轻人和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人民生活质量还有很大提高的空间。

    第三,在目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的情况下,如何保持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面对的艰巨任务:2008年,我国“资源环境”的实现程度仅为74.0%,单位GDP能耗和环境质量指数还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此外,从未来的发展情况看,有些指标的实现难度相对较大,比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虽然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但其增速相对缓慢;反映收入分配差距的“基尼系数”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2000年以来持续扩大;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虽然自2004年以后增幅较大,但今后提高的空间相对较小;地表水达标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等等,这些都需要引起重视。关键在于缩小贫富差距

    该报告发布的监测结果还表明,2008年,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和城乡差别的“城乡居民收入比”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存在很大差距,而我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尤其是各省(区、市)之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所占的位置更是参差不齐:

    2008年,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进程达83.5%,位列四大区域之首;东北地区仅次于东部地区,为77.6%;中部地区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72.4%;西部地区只有66.3%,比全国的平均水平低了8.3个百分点。具体而言,经济发展方面,2008年,东部地区的实现程度已达83.1%;东北地区是75.2%,相当于东部地区2006年的发展水平;而中部和西部地区则分别为57.3%和55.5%,只相当于东部地区2000年的发展水平。从生活质量来看,东部地区的实现程度已达90.3%,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值;中部、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相比则存在较大差距,分别为79.3%和78.9%;西部地区的实现程度仅为69.4%,相当于东部地区2000年、中部和东北地区2004年的发展水平。

    从省际之间来看,2008年,东部地区的北京和上海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实现程度达90%以上,而新疆、青海、甘肃、贵州的实现程度仍在60%以下,尚未达到总体小康的水平。    为此,报告指出,如何缩小各阶层、各区域之间的贫富差距,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记者 刘泉 30年收入分配政策流变一览  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的30年间,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制度逐步确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形成。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克服平均主义”,会后,以农村为突破口,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是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

    而此前,即1978年5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的通知》,正式恢复了已停止实行十多年之久的奖励制度和计件工资制度,并通过试点逐步扩大。随后,国务院及其所属综合部门重新发布或修订了发明奖励条例、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国家优质产品奖励条例。奖励和计件工资制的恢复、实行,拉开了我国分配制度改革的序幕。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并作出了若干具体规定。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一是改革国有企业工资管理体制,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制度;二是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结构工资制;三是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1987年十三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和正确的分配政策。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以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原则,提出了允许合法的非劳动收入,要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等政策主张。

    1992年十四大提出,“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首次提出在分配制度上要兼顾效率与公平,还把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作为加速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必须努力实现的关系全局的主要任务之一,要求加快工资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作了详细阐述,提出了收入分配制度的十一项基本原则。如“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将多种分配方式作为与按劳分配方式长期并存的制度确定了下来;个人收入分配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是在党的文献中,首次提出了在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上应坚持的原则。

    十四大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后,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一是实行了以岗位技能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了国有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国家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内部分配,不同企业之间的工资水平因经济效益的高低不同拉开了档次。二是进一步改革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三是颁布并实行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发挥税收手段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关系的作用。四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改革和完善了社会保障制度。

    1997年十五大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的最大突破,就是解决了生产要素能不能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明确提出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第一次把其他分配方式科学地概括为“按生产要素分配”。

    2002年十六大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解决了其他生产要素能不能和怎么样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是我国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十六大还提出,我国的分配制度改革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这指明了今后我国要努力形成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即中等收入者居人口的多数,并占有大部分收入和财富的格局。

    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针对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中央经过反复研究,决定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同时,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继续适当提高相关人员的待遇水平。    2007年十七大针对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瞭望》新闻周刊整理) 评论:警惕疯涨的楼市沦为贫富分化离心机  这已是一个近乎疯狂的市场。

    10月份以来,一度在9月份稍显低迷的楼市因系列购房优惠政策可能于年底“到期”的猜测而再度火爆,“抢搭末班车”的心理使得不少城市的新房和二手房交易重新升温。北京五环外一楼盘推出700余套房源,竟引来6500余人登记排号,其单价已高达每平方米13000元以上;多个地段更佳的项目则再度推迟开盘,开发商“惜售”心理明显。

    有人据此判定,今年楼市的V型反转,实际上是对2007年狂飙的房价的再度确认,高房价已经不可逆转。

    汹汹上涨的房价,不明朗的政策走势,因恐慌而绝望、因绝望而疯狂的购房人群,汇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不停地旋转、挣扎……这不由使人联想起离心机,高速旋转所产生的强大的离心力,将那些中低收入阶层、甚至所谓的“中产阶级”甩向了贫困的边缘。

    于是,“一套房消灭一户中产”、“房贷将使半数白领在通胀中破产”的警示声音不绝于耳,就连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也指出,北京房价高得离谱,两个小青年买房,双方父母掏钱,爷爷奶奶掏钱,是6个家庭支持一个小家庭买房子,实际是把三代人一生的积蓄都用来买房。

    但令人遗憾的是,姚先生将房价疯涨归咎于双方父母和祖父母为独生子女购买婚房的“第三方埋单”现象,认为这种行为“扭曲了支付能力和市场价格”。这实际上是颠倒了因和果,“三代人一生的积蓄都用来买房”恰恰是由于房价多年持续快速上涨,且这一趋势未得到根本遏制所造成的。

    如果按照姚先生的逻辑推导下去,提高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取消购房优惠政策,似乎就可以阻止这些人买房,设若需求得到了遏制,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大约也就不会出现。而在过往的多次调控政策体系中,对需求的抑制的确也一直是主基调。

    但本报记者经过走访多位银行界人士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按揭贷款更多地流向了所谓“优质客户”的富裕阶层,楼市购买力呈现出令人担忧的“马太效应”(详见本期9版报道)。由于贷款规模未必减少,而贷款门槛或将提高,被放贷政策筛出的必然是中低收入阶层,而富有阶层的购买欲与购买能力则反而得到了更多满足。本报曾多次警示楼市“挤出”效应,其实,这里体现的正是一种不当政策机制或因素导致的社会离心力加剧现象。    龙永图先生近日发表一系列见解,其中尤以“三分之二的房子由政府提供房价才能降”最令人瞩目。他点出的正是一个立得住脚的逻辑:城市化是中国过去三十年至未来几十年的发展引擎,在这个过程里,房地产业是必然助推力。但是,正是因为这个过程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更须认真、协调对待,如果处理不好,高速发展的社会就会如同一台飞速运转的离心机,甩出的将是最需要得到发展的中产阶层、蓝领阶层与失地进城的农民,他们将不但失去分享经济成果的机会,而且还会被越甩越远,这样的城市发展将犹如坐在“火山口”上。 快速上涨的房价将房地产行业再次推向了政策抉择的十字路口。楼市政策明年是否收紧、房地产行业是否需要宏观调控成为此次住建部调研座谈会上的热点议题。

    一位参加了住建部座谈会的人士透露,从宏观经济的全局出发,明年国家鼓励房地产开发投资,以此来拉动经济增长的政策大方向并不会改变。这是因为房地产业对今年中国经济“保八”的贡献很大,“在座谈会上没有人否认这一点”。预计4万亿投资的效力将在明年出现衰减,届时中国经济需要房地产投资跟进顶上。

    “大多数专家和开发商均认为,未来的经济复苏还需要房地产出力,所以不宜轻易打压房地产。”该与会人士说。

    但这不意味着监管层将对眼下房价飙升的情况坐视不理。据悉,探究2009年楼市复苏与房价高涨的政策因素亦成为此轮住建部调研的重点。

    参加了上海座谈会的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二套房贷的松绑和营业税减免政策容易让投资投机者“搭顺车”,造成房价快速上涨。因此,他建议房地产政策在大方向不变的情况下,在一些细节应作出适当的调整。例如,上述二套房贷松绑与营业税减免应该终止或者调整。而其他鼓励首次置业、合理自主需求的政策,应该总体维持不变。

    “这些政策的微调也在座谈会上透露出信号。”杨红旭说。

    或留有地方自主空间

    上述参会人士透露,在住建部深入地方调研中,听到最多的建议之一就是,政策应该给地方政府留有一定的空间。

    如一些重点城市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住宅成交量就达到最高点,而一些二三线城市则是在6月份之后才开始回暖;一些城市房价暴涨几成,但是一些城市的房价却比较稳健。所以,房地产政策可以在一个既定的原则范围内,放权至地方,让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相关的政策。

    此外,未来房贷政策也可能给各机构留有自调余地。事实上,从银监会6月警示风险重申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开始,到如今的房贷优惠政策取消传言,央行却始终没有表态,这也是给各家银行留有操作空间。    分析人士表示,央行很有可能一段时间内都不会作出明确表态,在一个给定的空间内,由商业银行根据自己的资本金充足率、利润需求和市场竞争状况来调整。 赖明常委:我国贫富悬殊不断加大 收入差距12.66:1 “随着近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导致社会矛盾加剧和内需不足,收入分配不合理,居民消费不断下降。最终消费占GDP比重从80年代的62%下降到2008年的48.6%,贫富差距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5:1扩大到现在的12.66:1。”

    在政协第十一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期间,赖明常委指出,近年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致使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

    “收入分配差距主要表现在贫富悬殊、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行业差距不断扩大。”赖明做大会发言时指出,现在贫富悬殊的距离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5:1扩大到12.66:1。城乡居民收入从1998年的2.52:1扩大到2008年的3.31:1。中西部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电力、石油、金融等行业收入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高达10倍。

    赖明常委分析了导致差距扩大的原因,国有垄断企业地位的增强,压缩了中小企业生存空间;政府实际收入较高,企业负担重;税收逆向调节,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比重由10年前的49%增加到60%。;一些宏观政策也有待调整,东西部价格“剪刀差”使中西部获得公共设施投资少。

    为此,赖明常委提出,要调整初次分配,制定反垄断法配套法规,清除企业进入市场壁垒。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可行的劳资利益谈判机制。

    要强化政府在二次分配中的作用。要大力压缩行政开支,尤其缩减是占财政的30%以上“三公”支出。要加大税收调节力度,调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少企业负担。此外,还应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赖明常委认为,还应推进社会三次分配,积极发展100多万家慈善机构的发展。加快统筹城乡改革,实现在城市就业农民工的稳定转移,加快宏观产业调整,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记者 常红) 中国居住小康指数调查:住房条件贫富差距扩大 中国居住小康指数 八成人不满意房价

    2008~2009 中国居住小康指数67.2

    2009年6月,《小康》杂志联合新浪网,会同有关专家及机构,对我国“居住小康”进行了调查,其中网络调查参加的总人数累计达7865人。经对调查结果进行加权处理,并参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监测数据和大量社会信息,得出中国居住小康指数为67.2分,比上一年度的65分提高2.2分。其中:居住面积指数为75.5,比上年增加1.2分;住宅建筑质量指数为64.3,比上年增加2.9分;住宅配套及环境指数为65.6,比上年增加3.0分;社区关系指数为80.5,比上年增加1.1分;物业服务指数为52.3,比上年增加2.8分。

    住房自有率超六成

    2007年12月29日,国家建设部曾经公布一组数据:我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从2002年底的22.8平方米增加到2007年底的约28平方米,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达到83%。

    这个调查结果公布后曾引来质疑无数。而其他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有关“居民住房自有率”方面的统计也很少,但中国居民住房自有率在世界范围内较高一直是官方坚持的观点。2009年6月,《小康》杂志联合新浪网的调查显示,46.4%的人拥有一套房子,13.7%的人拥有两套房子,5%的人拥有3套以上的房子,总计有超过六成的人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两套、三套房子的总持有率更是将近两成。根据《小康》对网友居住地的统计分析,41.1%的人来自大城市,27.7%的人来自小城市,26.7%的人来自中等城市,仅5.5%的人来自农村。这个调查结果一定意义上反映了中国城镇居民的居住情况。如果扩大对农村住房的调查比例,那么中国人的住房自有率将远超六成。当然,仅就大城市来看,则住房自有率要低于六成。

    调查结果显示,仍然有相当比例的群体不拥有自己的产权房。12.1%的人自己租有一套房子;与人合租的比例高达20%,与三个人或三家人以上合租的情况也并不鲜见,比例达到了3.9%。合租与群租方式成为都市人降低生活成本的选择。高达17.9%的网民打算 “不买房、只租房”。

    《小康》研究中心调查发现,倾向于租房的人群有这样几种构成:第一种人,因为自己的经济能力有限,属于有购买意愿,但无购买能力型,他们冀望于国家廉租房制度的“保底”;第二种人,在大城市打拼、创业,但不一定想在大城市养老的人;第三则属于异地置业型,这些人的工作具有高流动性,他们很可能在某特定的城市有自己的产业。社会学家分析,在全球化时代,讯息的便捷和发达让地理区域上的距离不成问题,市场化带来的就业迁移和流动则使得人们选择租房,对于中高端社会阶层而言,配套好的公寓式、酒店式租房能够较好地满足人们的乐居;同时,对于大量的农民工群体,还要地方政府的廉租房建设大力加强。

    居住的贫富悬殊在扩大

    据统计,2008年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为32.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8平方米;城镇居民住房状况也在不断改善。虽然2008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比上年有所下降,但仍达6.2亿平方米。

    网络调查中,接近四成的网民在个人及家人的人均住房面积选择30平方米及以上,占据首位;其中,人均31平方米以上的是38.75%,26-30平方米的比例是12.1%。根据国家统计局曾经公布过的住房小康标准:2020年人均住房面积要达到27平方米。我们的城镇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在居住小康上早已远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同时,值得警惕的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居住上的贫富悬殊在扩大。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低于人均10平方米的群体占了二成左右,其中,人均仅有6-10平方米的占了10.5%,人均5平方米以下的竟高达7.4%的比例。都市中的群租房一族,包括各个城市中的最低收入群体的住房状况堪忧。

    在另一项有关居所的卫生条件、厨房条件,以及能否上网等项目的调查中,超过八成的人“有独立的卫生间”(近一成的人“与人合用卫生间”,6.4%的人使用“公共厕所”)和 “有独立的厨房”(9.2%的人选择了“与人合用的厨房”),高达86.3%的人可以在居所上网,另外超过一成的人在办公室或网吧上网。调查结果显示,居住方面的卫生条件、厨房条件、网络条件上,自有住房和租房差别不大,但是在居住的人均面积以及空间的私密性上,租房显然和自有住房相距甚远。

    2008年,中国的保障房建设已经有较大的推进,2008年11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三年内要新增加200万套廉租房、400万套经济适用房,并完成100多万户林业、农垦和矿区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总投资将达到9000亿元,平均每年3000亿元。应对经济危机的各项举措中,中央也显示了在保障房建设方面的决心和力度。2009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披露“四万亿内需计划”的最新进展中,保障房建设占了10%。有关专家认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重心正从“重市场、轻保障”向“市场、保障并重”的方向调整。

    近八成人不满意房价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数据,2008年,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比上年涨6.5%,涨幅虽比上年的7.6%有所下降,但仍高于2008年城乡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9%的幅度。

    本期居住小康的调查中,网民中超过六成的人拥有自主产权,但是在对当前房价的满意度上,接近八成的网民表示“非常不满意”或“不满意”。这表明,至少1/3的有房族也认为当前的房价不堪重负。

    “以您目前的收入,在当地购买一套普通两居室的住房,需要多长时间的纯收入?”《小康》2009年的调查显示,24.4%的人认为要三十年之上,位居首位。经过《小康》研究部对调查结果的计算,中国人平均23年的工资才能抵上一套普通两居室的房价。但是值得玩味的是,在房价和收入如此悬殊的前提下,没有自有产权的人中依然有15.8%的人选择“今年或明年买房”,23.6%的人选择“三到五年内买房”;11.8%的人选择“五年到十年内买房”;选择“十年后买房”的人有11.9%。另外,17.9%的人选择“不买房、只租房”。

    调查的结果显示,目前人们对居所的满意度也不容乐观,其中,物业服务获得最低评价;建筑的工程质量在满意度方面处于倒数第二位;邻里社区关系方面也差强人意。

    虽然城镇住宅建筑质量、住宅配套及环境、物业服务都比以前明显进步,但显然距离人们的要求相差太远,特别是在一些住宅周围,图书馆、剧场影院等休闲场所以及小区绿化方面的配套还比较欠缺。另外,在物业服务中,人们对各种软性服务最不满意。

    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力措施”中,67.8%的网民首选“把房价降下来”;而经济适用房、单位或个人集资建房、廉租房、两限房及小产权房等获选比例远远低于人们对降低房价的呼吁。来自多个城市两限房认购、签约等数据显示,人们对这类住房的总体质量颇有怨言。一方面,房子的位置远、配套差,确实不能称得上“宜居”;另一方面,某些城市的两限房价格甚至比商品房还高,因此造成它们已成无人购买的垃圾。而更多的人则和单位或个人集资建房、两限房等福利房遥不可及。

    “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将政策适用人群的标准制定权交给了地方政府,于是地方政府就将这一标准扩大到了政府官员、政府机关公务员等一系列并不应享受国家保障住房优惠政策的群体和家庭。这种制度性腐败几乎在所有的城市都处处可见。”地产商任志强认为,在中国的保障房领域出现的制度性腐败,在这个社会中成为了一种从上到下的普遍现象。    各地官员别墅黑幕、官员内部的购房事件以及涉及房地产的腐败的高官落马不断被揭露,更为可怕的是政府特权集团腐败的常规化,这些现象都将成为中国居住小康的大的障碍。★文/《小康》 研究中心  (感谢吕庆吉吉博士提供智力支持)  时评:“均贫富”要先做可为之事  因为贫富不均,造成内需不足,这似乎已成高层共识。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全球智库峰会上建议,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把富人缴的税通过财政杠杆转给低收入群体。通过均贫富,可以让穷人有钱可花,从而促进国内消费,推动经济增长。(7月4日中新社电)

    世界上之所以存在贫富差距,大概都是因为富人拿的多,穷人拿的少,也就是一次分配不公。但导致贫富差距的原因,应该不只这一个:政府乱花钱、乱收费,公权力腐败导致钱权交易,甚至战争,都未尝不会令贫者愈贫,拉大贫富差距。

    中国现在贫富差距大,自然与一次分配密切相关。但不能忽略了其他“病因”:中国人不敢花钱,直接的原因,就因为学费太贵、医药费无底、房价太高。

    通过法律手段把富人部分的钱,转移支付给低收入者,知易行难。加重税收,比如增加遗产税,面临种种困难。比如会降低富人投资积极性,最终影响经济运行的效率。数月前,英国首相布朗决定“杀富济贫”,结果就有不少英国富翁威胁移民。

    在中国,税收作为均贫富的杠杆还有特色性困难。向富人征税的前提是知道富人的收入,而中国政府的困境恰恰在于,不知道富人的真实收入。不容否认,这是政府与富人在收入和财富信息上不对称。结果,均贫富的口号叫响有年,却很少见诸行动,更未见出实效。

    不过,政府并非完全无能为力,但政策必须针对中国的具体情况,体现“中国特色”。学费贵,医药费无底,房价高,根源在于政府的教育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和财政政策。一些国企控制着能源、通信、交通、金融等“战略产业”,而这些行业属于基本消费领域,民众需求刚性小,而这些行业恰恰很大程度上依赖政府定价。只要政府不再与民争利,老百姓就可以松口气,多出钱来购买别的东西。

    均贫富值得政府去做,但要先做可为之事,再徐图改良整个分配体系。把富人的钱拿来给穷人花,需要观念、政策、法律的配套调整,政府只能求实效于将来。相比之下,把社会保障搞好了,把垄断国企的价格管好了,低收入者马上可以在教育、医疗、通信、能源方面减少支出,即使收入不高,也可以安居乐业。(杨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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