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6年下半年考试报考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1:35:10
2006-05-12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06年下半年考试课程报考采用网上、电话和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办理三种方式同时进行,网上报考的网址为:www.bjeea.cn(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电话报考拨打的号码为11185--6--5。办理报考只可选择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新生注册只能在网上办理,网址与报考网址相同。
一、具体时间安排
注册和报考时间:2006年6月18日至7月18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补报。
新生摄像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06年8月26日至28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新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至11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网上和电话查询《考试通知单》的时间:2006年10月9日至考试结束。查询英语专业非笔试课程《考试通知单》的时间为9月5日至考试结束。
二、报考缴费
网上报考缴费系统支持的是北京银行和北京邮政储汇局。网上缴费时请考生一定注意:首先根据个人持有卡(折)的类别在北京银行和北京邮政之间进行选择,以免缴费失败。
通过北京银行实施网上报考缴费的考生应在报考前到该行办理开户手续,凭借正确的帐号(或卡号)和取款密码(不是电子密码)实现网上缴费。
通过北京邮政储汇系统实施网上报考缴费的考生应在报考前到北京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开立北京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帐户和邮政储蓄卡,并进行邮政支付网关注册。网关注册和办理个人邮政储蓄卡(折)使用的证件类别和证件号必须一致,网上缴费时请考生使用网关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电话报考和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现场报考缴费系统支持的是北京邮政储汇局,考生在报考前须就近到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同时申请开通自学考试服务业务。
报考收费标准如下:
1.笔试课程:30元/科次;
2.非笔试课程(见附件1)。
三、特别说明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首先在网上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并选定报考专业和课程,缴费成功后用临时准考证号重新登录网络获取正式准考证号,下载打印《成功注册、报考信息单》,凭此单(或正式准考证号)和身份证件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摄像及其它相关手续。只注册不报考课程的新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摄像手续的新考生不能办理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2、考生报考课程需先选择确认考区(各专业笔试课程报考区县见附件2),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在2006年7月18日前,考生可随时查询自己报考课程的情况,并可以修改和补报课程,但不能退报课程(即付费成功后不能退费),已报考的非笔试课程不能改报和退报。考生报考时可直接办理转区县考试和增报专业手续,不需另外缴费。
3、部分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由委托开考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3)负责集体办理注册、报考手续,考生不能自行注册、报考。
4、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金融管理》(专)网上报考系统和常规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系统已经合并,报考上述两专业的考生可以直接点击报考首页“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的相应链接图标登录实施报考。同时持有自学考试IC卡准考证和中英合作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可直接通过自学考试IC卡准考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报考上述两专业的课程;仅持有中英合作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应首先输入原中英合作考试准考证号码登录报考系统,以获取自学考试IC卡准考证号码,然后使用获得的新自学考试准考证号重新登录系统报考。仅持有中英合作考试准考证的考生,无论本期是否报考,均可于2006年8月26日至28日到西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自学考试IC卡准考证。报考以上两专业的新生请按照常规自学考试的要求进行注册、报考、摄像。今后,以上两专业的报名、考试、领取成绩等各个环节将统一使用自学考试IC卡准考证。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自本期考试开始,报考上述两专业的考生必须使用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原中英合作考试准考证不能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同时请考生妥善保存原中英合作考试准考证和成绩单,以便办理毕业手续时使用。
5、本次报考课程包括2006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笔试课程和非笔试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除燕山不开考外,其它十八个考区均开考,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任一考区报考,该课程考试时间为2006年11月11日至12日。
6、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不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的考生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7、需要领取《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可于2006年10月10日至11日到报考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
8、需要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可于2006年8月26日至28日到所在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9、考试实行分卷考试,考生考试时必须自备2B铅笔和橡皮。
10、市、区(县)自考办地址、联系电话见附件4。
附件:1.2006年下半年开考非笔试课程及收费标准
2.2006年下半年各专业笔试课程报考区县分布表
3.部分委托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安排一览表
4.市、区(县)自考办地址、联系电话表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
200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