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是孩子的天性和权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2:19:10
作者:吴放
2009-12-16
在上次节目中,我讲到今年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缔结的第二十年。《儿童权利公约》的第31条提到“缔约国确认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也就是说玩、或者说游戏,是天下所有孩子们与生俱来的权利。
在联合国制定《儿童权利公约》的过程中,为促使把游戏的权利写进这个具有指导性的文件,有一个组织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那就是“国际促进儿童游戏权协会”,英文名称叫做“International Play Association”,简称IPA。
这个协会有将近50个成员国,其中包括了英国、丹麦、比利时、德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阿根廷、印度、新西兰、西班牙、日本等欧美和亚洲国家,中国的香港地区也是IPA的成员。
IPA于1961年成立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是一个非政府组织,目的是为成员国提供一个国际平台,以促进和改善各国为少年儿童提供的游戏环境、消闲设施、以及娱乐项目,从而全时间地保证儿童的游戏权利。
目前,中国大陆尚不是IPA的成员,这就难怪在中国无忧无虑的游戏已经成了大多数孩子们只能向往的奢侈。孩子们玩的天性已经退化,许多孩子只会念书,已经不会玩了。
其实,现在成为祖父母、父母、老师、和教育官员的成人们,如果他们认真想一想,就会发现自己小的时候也曾有过无忧无虑的游戏时光,他们也曾经从游戏、玩耍中获得过快乐、学到过许多知识和经验。问题是这些曾经玩着长大的成年人,已经忘了什么是童年应有的快乐。他们以“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为理由,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为自己的孩子提供最简单、最自然的人生乐趣。
而那些有幸、或者说是不幸出生于二十一世纪的孩子们,他们的童年变得越来越短,童趣变得越来越少、负担变得越来越重,对这个世界的体验也变得越来越单一和枯燥了。
以教育的名义剥夺孩子玩的权利是最短视的行为。其实,玩和教育从来都不是矛盾的对立面。心理学家们早就告诉我们,越小的孩子越需要玩,玩是孩子们认识世界、学习知识技能、体验人生的最佳途径。这是因为玩是需要孩子来动手操作、亲身体验的。在游戏中,通过发现而学到的新知识比通过任何说教而获得的内容,都要扎实,而且容易举一反三、融会贯通。
而且玩从来就是孩子自己的选择,没有人能够强迫孩子去玩。因此呢,不管孩子选择做什么,他的动机都会非常强烈。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也不会轻易就知难而退。更重要的是玩耍中的孩子都是快乐的孩子。这种积极的情感体验是保证孩子们健康成长的一个大要素。
童年的经验为人的一生做出铺垫、打下基础。可以说没有一个快乐的童年的人是不会有一个快乐的人生的。既然玩对孩子们来说如此重要,家长和老师们就要有意识地为孩子们安排玩的时间和玩的机会,让孩子们玩得开心,更重要的是让孩子们玩得有所收益。
那么,怎样才能够让孩子们玩得开心和有所收益呢?最重要的一点恐怕是要以孩子的兴趣为出发点,让孩子自己有所选择。2004年,英国的保婴公司推出了一个“十岁以前你应该做的33件事”的清单,随后便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成为许多家长的育儿指南。
这个清单里包括了很多最原始、也最受孩子们喜爱的活动。其中包括了捏泥巴、捞蝌蚪、堆沙子、爬树、露营、挖蚯蚓、放风筝、堆雪人、喂小动物、在青草地上打滚、用手和脚来作画、采摘蔬菜和果实、种植花草、到公园里收集十种不同的树叶、还有把早餐送到爸爸、妈妈的床前。
这些活动其实都不需要很多金钱,也不需要很多装备,更不需要成人作很大的付出。要参与这些活动,只需要给孩子们一点点自由自在的时间、和家长老师们的一点理解和支持,余下的便可以交给孩子们,他们自会尽情地享受自己的童年。
您打算让您的孩子在他(她)的十岁生日以前,做几件这样的趣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