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代的覆灭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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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理禹
2009年11月03日11:49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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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年来,无数人哀痛于明代的灭亡,在他们看来,清朝的一统,意味着汉民族的又一次彻底沦陷。人们或想到,先于明代数百年的北宋王朝,也经历过与晚明相似的繁荣,而北宋以其军事力量的羸弱闻名于世,然而,靖康之难后宋朝毕竟保住了半壁江山,在南方继续了150年的统治。但曾经兵进漠北,平定安南,万国来朝的明朝却垮得那样快,那样惨。在崇祯年间,清军五次入关,席卷直鲁,如入无人之境。明亡后清军自山海关长驱直入,迅速控制了北方,次年又挥师南下,数月内占据江浙,数年内进抵广州。除了扬州等少数地方稍有抵抗外,清军可谓势如破竹,所向披靡。尽管明朝最后的永历政权为留住残山剩水,与过去的劲敌——农民军余部携手抗清,但毕竟大势已去,十余年后便宣告彻底失败。
不少人对明代的灭亡怨天尤人,耿耿于怀。殊不知,正是晚明盛行的病态政治、赋役苛扰与民心的丧失决定了明代的覆灭乃是历史的必然。
病态政治
说到晚明的病态政治,人们自会联想到宦官专权,然而宦官专权其实不过是病态政治的种种表现之一。病态政治的根源在于政体。明太祖创立了前所未有的集权专制,废除丞相职务,由所谓的“内阁”秉承圣意处理政务。但内阁的意见“票拟”往往是君主施政的主要依据,因此说“内阁”仍具有一定的权力,只不过它的权力完全依附于皇帝的“批红”。对于勤于政务的君主而言,内阁作为其行政秘书,不难予以驾驭;而一旦君主怠于政事,则内阁的权力便会急剧上升,为权力所诱惑的官员也会为了内阁的执掌权而明争暗斗,互相倾轧。内阁首辅要保证其地位,又必须获得那些代行“批红”的权阉的支持,从而形成腐败的官僚——宦官集团,攫取各种政治私利。专制制度下最高统治者的疲软,引发官僚对于权力的争夺,形成政治利益集团,使腐败日益加剧,这是明代一再发作的政治病症,也是一切专制政体难以避免的通病。
赋役苛扰与两极分化
对于一个专制君主来说,天下的地土民众都是其家产,而将这份财产经营得当,传与子孙,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官员则如他的管家与仆人,负责管理家业,维持家中的开支用度。一个善于治家的主人,不仅要选择胜任的仆人,也要密切监督考察,规范其行为操守,还要善于培养仆人们的忠诚度。明太祖支给官员们难以接受的低廉俸禄,但其严苛的监管与残酷的刑罚遏制了官吏的渎职腐败。而时至晚明,荒淫贪婪的明神宗、玩乐无度的明熹宗无暇监管,致使整个官场的腐败登峰造极。隆庆、万历之交明廷推广“一条鞭法”,将诸项赋役归并后折银缴纳,本意在于减化赋役制度,减轻人民负担,然而各级官吏为中饱私囊,在正税外滥行科派,臭名昭著的“火耗银”便源于此时,其少则占正税的十之二三,多则达正税的数倍。百姓艰于完税,不得已或售卖地产,或逃亡他处,或诡寄地产于豪绅名下,极大地刺激了土地兼并,加之明廷动辄滥赏宗室地产,以致催生出一批地跨万顷,田连阡陌的藩王与官僚地主。与此同时,据顾炎武估计,富甲天下的苏州、松江等地,晚明时9/10的民户沦为无地的佃农。大量的失产民众与严重的两极分化,体现了晚明社会的空前危机,剧烈的社会动荡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