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权力是人民给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2:27:22
一批批官员前腐后继奔上不归路,神州大地收获着越来越巨大的反腐败成果。对此,不知道应该是欣喜还是悲哀。国家领导人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不容置疑,但眼里看到的却总是发如韭割复生,头如鸡割复鸣,贪官们像南方的庄稼,伐了一茬又一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们中国人好说“前事不忘,后世之师”,前人的事情做错了,从中吸取教训,对后人是个警示,可以避免重蹈覆辙。从眼前积累的一大堆反腐败成果中,人们应该吸取什么教训呢?有人说“政治思想学习和教育不够”,有人说“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有人说“某些权力有时候不受或少受制约”。这些都有道理。但人们听到最多、最为冠冕堂皇的,还是几乎在每个大案被查处后,来自高层领导的那句语重心长的话:“忘记了权力是人民给的。”
在第一次听到“权力是人民给的”这句话时,我曾从内心生出感动。是啊,如果所有官员都明白权力是人民给的、须为人民负责,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英特纳雄乃尔何愁不能实现!事见多了,反腐成果历年有增无减;话听多了,每次高官落马都有更高级的领导出来如此谆谆教诲,便渐渐的有怀疑从心中萌生:高层领导的话,各级官员你们听懂了吗?既然“权力是人民给的”,人民何曾让你们心生敬畏?为什么你们之中总有人不断侵害人民的利益?为什么人民的利益被侵害后,人民却无可奈何?进而又想:他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吗?人民何曾给予过他们权力?
论道理、或从宪法的角度说,官员是人民选举的结果。但事实又如何呢?想起了走上断头台的李真,去问问河北无辜的人民,你们是如何让李真当上省国税局长的?想起了耳熟能详的胡长青、胡建学、成克杰、王宝森、田奉山、周北方、慕绥新、马向东、倪献策、谢建邦,以及贪官榜上所有耀眼的明星们,去问问无辜的全国人民,你们是如何行使手中的公民权力,送这些人上台掌权的?
那些满口反腐倡廉为人民服务,平时轻车简从身穿补丁衣服行为低调的巨贪大恶们,似还有可原谅。因为他们的作秀,毕竟是出于对社会影响的顾忌。可恨的是新近出现的一些连一些起码的颜面也不要,以在群众面前摆谱、耍横、抖威风、显势力为荣的渣滓,动不动以我是官员我怕谁的流氓嘴脸示人,就更与“权力人民给予说”不靠谱了。近期这方面有两个例子发生在广西合浦,一是政府办公室一副主任黄某因在慰问灾区大摆官谱,紧接着一副县长庞某于9月4日晚因处理其交通事故不满而挥拳将一交警鼻梁打折。与那些重大的贪腐案比起来,这些事情小的几乎可以被忽略。但是,小事所反映出的,是官员在人民面前有恃无恐下的肆无忌惮。芝麻小官的作威作福,反衬的是人民的无权、无助和无奈。如果这些官员的权力真的从人民那里获得,除非他们是疯子或昏了头脑,他们能如此的对待给予他们权力的人民?在他们眼中,人民算老几?这些事件,更反证了“权力人民给予说”的苍白和无力。
权力来源于人民,官员便会把热情投向人民;权力来源于他的上级领导,官员便会把热情投向他的上级领导、并且为了向他的上级领导卖好,他需要榨取他治下的人民。
对于那些犯案的贪官来说,制度的缺陷,也是他们人生悲剧的根源。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可以让好人变坏。从这个意义上说,未经人民授权、不受人民监督、在人民发现他们的毛病后没法给予批评直至从官位上把他们拿下,以至于他们走上绝路,也是贪官自己的悲哀。
“权力是人民给的”这话本身没有错。公共权力不是私产,应该由人民授予、接受人民监督、并且人民有权把被滥用的权力收回。问题就出在权力不是人民给予的。面对风起云涌的贪腐狂潮,“权力是人民给的”这句话让人民很无辜。
“权力”真正由人民“给予”之时,才是腐败根绝、反腐败不再出成果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