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之:体检枪手是诸多社会病的产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0:44:03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12月11日,在报上读到一则《“替检族”违规办出健康证》报道,称如今在北京,只需几百元便能办到正规的健康证。上网一查,果然如此,如报道所述,到处都有代办健康证的网帖,不少体检枪手还开起博客,公布了联系方式,甚至声称有“专业团队”。
健康证是进入某些特殊行业的资格证。为某些特殊行业设立健康门槛,虽少数有歧视之嫌,比如某些行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设防,但不可否认,其他大多数的健康门槛都是很有必要存在的。试想,如果身有传染性疾病者做了厨师,重度色盲分不清红绿灯者当了司机,有了严重皮肤病却仍然从事美容……搞不好就会害人害己。所以,在健康证方面造假,往往隐含着一定的社会风险。
体检盛行“替检”,固然是那些身体有问题的体检者所促成,而所暴露的却还有很多的社会病。一为“制度病”。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求职者的健康状况确实是很重要的,则体检过程显然应该有专人组织进行,不能由求职者自己去做从而让其获得了“替检”机会。对于提供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来说,更须知每一份健康证不仅牵涉到一个求职者的工作问题,更有可能对应着一个重要的社会性岗位,一旦发生问题,可能就会有许多人受到连累。
当然,“替检”成为“现象”,有这样一个背景不可不察,即某些单位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有根深蒂固的歧视——有报道显示,在寻找体检枪手的体检者当中,乙肝病毒携带者占了大多数。倘若如此,则这又涉及到社会的“观念病”问题。目前,从理论上说,很多人已经知道“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不会因一般的生活接触、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但对不少人来说这也仅仅停留在“理论”上,当前许多单位的入职体检中,依然保留着此检测项目,使得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无奈之下只好求助寻求“替检”以蒙混过关。
就这一观念误区,还有一点或亦不可不察,即乙肝病毒携带者自身对此的认识问题。目前似乎存在一种现象,即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自我歧视”,有些人之所以寻“替检”以谋求“无污点”的身体证明,并不是入职单位有这样的要求,而只是由于自己想隐瞒。当下背景下,这种隐瞒的愿望未必是错误的,但反过来看,这种做法又未尝不加重了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氛围。其实,恰如有乙肝病毒携带者所言,“不应先自己被自己歧视了”。该人群应该理直气壮地宣传医学科学,更应该理直气壮地主张自己的求职权利。
除以上两点外,亦有些许“法律病”和“道德病”存焉。就前者,按《就业促进法》,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仍然具有就业权;而按《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体检当中“替检”盛行,或是说明《就业促进法》维护不了这一特定人群的就业权,或是说明《劳动合同法》维护不了用人单位的知情权,无论是哪种情况,法律都难免尴尬。就后者,如果很多人都在用欺骗手段谋取自身并不适宜从事的职业,则其中的道德滑坡趋势,当然亦是很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