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以来15高官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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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十七大以来15高官落马(组图)
网友:王捷
2009年08月07日15:3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于幼军:文化部原党组书记、副部长,担任深圳市长期间,利用职权为其亲属牟取巨额利润,2008年9月被免职,留党察看两年。
据8月7日《齐鲁晚报》报道,十七大以来,先后有杜世成、于幼军、朱志刚、黄松有、刘志华、陈少勇、王益、郑少东、米凤君、王华元、陈绍基、许宗衡、陈同海等15名高官落马。
十七大以来,先后有10多名高官落马说明什么?其一,说明搞腐败是没有出路的。领导干部不论其级别有多高,官职有多大,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除了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以外,没有任何特权,否则,就会被党和人民群众所抛弃。“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十七大以来,先后有10多名省部级高官落马,说明搞腐败是自焚和自溺,是在为自己挖墓坑,迟早有一天会葬送自己的美好前途和一生。
其二,说明中央反腐败的决心是非常坚定的。自十七召开至今,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先后查处10名省部级高官,查处高官腐败的数量,环比远远超过了十六大前两年所查处的高官数量,这说明中央反腐败的决心一年比一年决定,决心以铁腕手段把暗藏在党内的一切腐败分子彻底铲除!
其三,说明我国“惩防结合的反腐败模式”已经走入制度化和常态化。十六大期间,先后查处了刘方仁、高严、王怀忠、韩桂芝、吴振汉、王昭耀、王有杰、荆福生、李宝金、郑筱萸、陈良宇等10多名省部级高官。十七大以来又查处了10多名省部级高官,说明我国反腐败已经走入了制度化和常态化,是一贯的,是前后相接的,只要有人敢搞腐败,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养奸,而且,今后还将继续这样坚持下去,不因时间和执政届别的变化而变化。
其四,说明我国的“惩防结合”的反腐败理论与模式是正确的、成功的。无论是十六大以来,还是十七大以来,反腐败之所能取得如此丰硕的成果,主要是我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反腐败理论体系和模式,叫响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的口号,明确反腐败的任务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先后出台了《实施纲要》和反腐败《工作规划》,等等,实行惩防结合,大力查处各类腐败分子,绝不迁就姑息。
继十六大以来的反腐败就,十七大以来,又查处10多名省部级高官,既说明我党始终把反腐败作为我党的一项长期任务来坚持的,又说明“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的。这告诫全党,不论是谁,凡抱着侥幸心理搞腐败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朱志刚,资料图片。
朱志刚: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委员会原主任,前财政部副部长,2008年10月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双规”。

黄松有
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二级大法官,2008年10月被“双规”、免职,接受调查。

刘志华(资料图片)
刘志华:北京市原副市长,2009年1月21日终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资料图片:杜世成
杜世成: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原市委书记,2008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陈少勇(资料图片)
陈少勇:福建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书长,2008年7月被“双规”,2009年1月被“双开”。

王益
王益: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证监会原副主席,因涉嫌受贿罪于2009年1月22日被批捕。

郑少东
郑少东: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部长助理,因涉黄光裕案,2009年1月被“双规”,后被撤职。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资料图)
米凤君:吉林省人大原副主任、吉林省委原常委、长春市委原书记,2009年3月,涉嫌受贿、违规批地及生活作风问题,长期嫖娼,被“双开”。

王华元 资料图
王华元:浙江省纪委原书记,2009年4月,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免职。

陈绍基
陈绍基:广东省政协原主席、省委原副书记,2009年4月,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免职。

许宗衡 资料图片
许宗衡:深圳市原市长,2009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

陈同海
陈同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因受贿近2亿元,2009年7月16日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