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电摩新规定的人员里有没有周久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6:59:50
文章提交者:李新月3186 加帖在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原创:制定电摩新规定的人员里有没有周久耕
12月初出台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此规定一经发布便引起热议。为此,12月6日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说明,指出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消费者购买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2009年12月8日《人民日报》)。
专家估算,此规定实施将导致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成为非法企业或面临倒闭,将使500万就业工人面临失业,将使1.2亿人为此考驾照、买保险或者放弃骑行。此规定出台涉及面如此之广,是广泛征求专家的意见吗?可是作为中国自行车协会首席专家的马贵龙就公开表示自己“并没有参与该标准的工作”。那么是广泛征求了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意见?可是全国电动车十大知名品牌及销量前十位的企业意见均未采纳。那么本部门制定的规定部门人员应该比较熟悉吧?可是国家标准委政策研究室的工作人员也是通过媒体才知道有这么个标准的出台。企业之间、部门利益的纷争老百姓无暇顾及,但是涉及到众多老百姓切身利益事情总该进行听证吧?可是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主甚至不知道这一标准的主要内容!如此,屁股决定脑袋的规定是如何出台的?
这些制定规定的所谓的专家难道不知道,在经济危机的阴霾尚未扫除的情况下,贸然出台拍脑袋的规定会引发大量的企业倒闭吗?难道不知道数百万人会因此规定的实施而面临失业吗?这样的标准如果实施,上亿人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要么无白遭受损失,要么理直气壮的走上快车道,让交通更加拥挤,让事故率一路攀升!这样引发众怒的规定的出台怎能让人不怀疑是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呢?难怪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会说“是摩托车厂家看上了电动自行车庞大的市场,想用电动摩托车取而代之”。
我在一部反腐小说中看到,一位沿海的县长想把他填海造田的政绩工程变得科学合理,不惜重金到一大学的海洋系找到知名专家,该知名专家桃李满天下,在赞助金的诱惑下,他和他的学生不顾道德良心,不顾大面积红树林因此消亡的实际,做出一份填海造田的可行性报告,最终使国家叫停的项目重新上马。小说源于生活,我不知道作者是在哪个反复案例中得到启示,如果让我现在来看,我会把它理解为这样一份规定的出台。因为这份规定的出台太不可思议了,不由得让人想入非非。
和农夫山泉的砒霜门事件一样,公权力部门制定、发布这样的规定像是核武器一样具有毁灭性的力量,它可以决定一个企业、一个行业的生死、甚至是社会的稳定。有关部门在使用这一“毁灭性权力”的时候必须慎之又慎,尤其要防止这种权力被人利用甚至成为“谋取私利的权力”。因此,对于这样一个不顾实际、有几个人或几十个人关起门来拍脑袋决议的规定,我们有理由知道参与人员与是否因此谋取了私利!或许,通过有关部门的深查,没准这些人都是不准老百姓受益的周久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