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嬉闹撞伤老人 诉老年公寓索赔51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0:23:14
作者:原静  发布时间:2008-11-27 14:09:06
 
因在楼道内被正在打闹的护理员撞伤致骨折,64岁的王老汉将天乐老年公寓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1万余元。据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王老汉讲,他从2003年1月5日起长期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办事处天乐老年公寓。今年5月4日,王老汉晚餐后在老年公寓楼道内散步,被正在打闹的护理员小王撞伤,后被送到中日友好医院进行救治,诊断结果为左骨颈骨折。治疗过程中,老年公寓支付了部分治疗和护理费用。但是根据医院建议,王老汉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及日后康复治疗,加上王老汉受伤以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护理和照顾,费用巨大,经多次与院方协商赔偿事
宜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王老汉认为,其被护理员小王撞伤,身体和精神都承受了极大痛苦。因为事情是在小王工作期间发生的,故老年公寓应对这一行为的后果负责。据此,王老汉诉至法院,要求天乐老年公寓给付其医疗费32500元、康复费60000元、护理费384800元,营养费374元、残疾辅助器具费690元、护理垫费用58.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33元、交通费1450元及误工费1131.03元,被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共计511536.83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