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福珍死了 崛起迷梦该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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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福珍自焚身亡 崛起迷梦该醒了
唐 传说中的中国盛世之代表,为了纪念祖宗的光荣吧,已成为华人在世界另一通称。据说正在和平地崛起,坦克大炮不合时宜了,于是挖掘机和推土机开道,掩护着后面的城管。真是和平了,最炫目的武器也不过就是自制的燃烧瓶。而被制服的既然是老百姓,连“缴枪不杀”的待遇也可以没有。因为占据的堡垒毕竟只是民房,俘虏被杀倒是还不至于,自杀么,就另当别论。枪,只能是玩具但不能是仿真的;菜刀,在举国欢庆时也是要下架的;感动用砖头,是要击毙的。当然,这不妨碍继续喝路易,十三的,也不妨碍开Q7,村支书的。
福 中国人民百代不移的人生梦想。只不过,福被“倒”的年代太多久远,而且众人都信这样福才能来到。不过现在看来,似乎终于“到”头了。老子这个老头说了一句“福兮祸所伏”真是一句顶一万句。幻想着福的老百姓一代又一代,被祸害的老百姓也是一代接一代。谁让你迷信,以为贴个红色的东西就喜气,就能辟邪呢?在自焚发生的屋顶上,红彤彤的国旗不在迎风飘扬吗?怎么样了呢?
珍 中国人很珍惜自己家的烂扫帚,这是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但很奇怪有另外一种传统——不珍惜生命,不管是动植物的还是人自己的。所以,当潘蓉举起燃烧瓶,推土机照样前进,哪管你屋里还有小孩子;于是,当唐福珍浇上了汽油,推土机暂停,所谓救援也终于没有展开。眼睁睁的看着汽油点着。所以,应该“珍”的,似乎都是假的。这就是主义所谓的辩证法;应该救的时候不救,不该推的时候照推,这就是特色所谓的方法论。
其实焉知官们不委屈呢?官们的逻辑是:汽油是唐福珍自己买的,中石油肯定不会大方到送这么珍贵的东西给一个老百姓的。按照《物权法》唐福珍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这是她的权利!我们是法治国家吗!自焚了,唐福珍在暴力抗法。重伤了,好啊,送医院,自己掏钱呢,是消费者,是纳税人,很光荣;而如果竟而幸运地被公款医疗了,足以证明救死扶伤的革命主义人道精神之伟大;房子呢,当然推平了,因为官们手上是有文件,红透的。不执行红透文件,不是有组织无纪律吗?
所以唐福珍似乎只有死路一条了,死于不知是一种什么样颠三倒四的价值观,死于那个被拐了个弯圈住的以为是自己的楼房,死于不光可以暴力执法而不允许暴力抗法的官们,死于他们左手的《物权法》和右手的红头文件,其实更死于不能预见官们什么时候出左手什么时候出右手的选择性困境。以上这些都还只是推论,自然不可能作为官方结论。而可以预见的是,在这场惨剧谢幕之后,一定会有专家出来,很学术地告诉大家,唐福珍死于汽油以及由汽油引发的一大推发面馒头似的医学名词。所以,为了限制汽油滥用,一定要大幅度涨价,正如为了节约用电电价就一定要涨一样。而且,为了方便地推进崛起(推土机前进,小民绝期),将来的拆迁手册上一定加两条:在拆迁前,除了必要的法治宣传、微言大义之外,一定要确认所谓钉子户即将被扒的家里,有没有汽油,有没有喝二锅头剩下的瓶子。
82年前,刘和珍君死了,段祺瑞当即赶到现场,长跪不起。事后,执政府的国务院总辞职,执政段祺瑞颁布“抚恤令”。这发生在在号称腐朽透顶丧权辱国内乱不休人民涂炭的北洋。
82年后,唐福珍阿姨死了,没有看到哪个镇一级干部说一句哪怕稍带歉意的话,而且亲人们要见要见死者最后一面也不被允许,而且亲属们中的几个还被羁押着。至于抚恤,就更是比崛起还迷的一个梦。
虽然有一个著名的李吉诃德先生称唐福珍为“烈士”,但在官们看来,这个名字首先国籍就很可疑,疑似西班牙派来欲如何如何的镜歪粉紫。再一查,确定是有中国国籍的,那又如何?冯正虎怎么样,不是说不让回来就不让回来了吗?更关键的问题是,李吉诃德是那一级的?这家伙在代表谁说话?查,不查不足以平官愤。
结论,唐福珍阿姨恐怕是白白死了。她生前嘱咐家人,选一张最好的照片给自己做遗像。她是个爱美的女人,却竟然被一把火烧的面目全非然后在屈辱中死去。
愿她在天国安息!天国里应该没有推土机来来往往吧?天国里也用不着将汽油和人组合成火炬,来告诉其他人:
醒醒。醒醒。
(附我于看到唐福珍自焚新闻当日含泪写的博文,发在凤凰博客上。流泪是没用的,所以,今天我没有做无用功。而且证明,彼时所提及的已经成为现实,在唐福珍死后,脏水也在不断袭来。)
http://www.oeeee.com/a/20091126/809252.html
铁打的人也难以忍受这样的生活!只要心肺还没有变成铁石!
当这组照片及相关的新闻在屏幕中徐徐展开,我很不争气的眼泪在汹汹而出。
这一刻,一个声音告诉我,让之前所受的种种教育和教训滚开吧!尽管它们曾经是我被赋予的工作和生活的金科玉律;这一刻,一个声音告诉我,之前一直虎视眈眈的那个庞然大物已经轰然倒地,这个被烈火焚烧的女人就是压垮它的最后一根稻草;这一刻,一个声音告诉我,我也在火焰中被炙烤。
阳光灿烂但却恍若地狱。
还要一本正经地说什么吗、尽管已经失语很久;还需要一本正经地说什么吗,所有的语言在火焰映衬下变得轻忽。还有什么人要为这把火辩护吗,还会有一如既往的谎言吗,还会有一众冷血的动物继续向这个可怜的女人泼脏水吗?我听见一个答案——会的。
因为,远离权势的失去了做人的资格,被象野草一样地对待;依附权势的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被象狗一样地驱使;掌握权势的人则失去了做人的底线,象狼一样虐杀。
自焚的这位妇女叫唐福珍,今年47岁。她将自己变成火,昭示了这样一种罪行——反人类罪!
语无伦次之下,不言其他,为唐阿姨及家人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