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英雄”咋沦为“涉黑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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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上午,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在市委办公厅参加会议期间被市纪委的人当场带离会场予以双规,这是重庆打黑风暴中公安局落马的第二个厅级官员,据称其和黑恶势力头目陈明亮、马当等关系密切并充当保护伞。(2009年9月6日新华网转自武汉晚报)
近段时间以来,薄熙来主政的重庆市开展了大规模的打黑除恶行动,在这场越打越深入、越打越精彩的专项斗争和“打黑风暴”中,一批又一批的官员因为充当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或因为贪污受贿、渎职犯罪,而纷纷落下马来。彭长健便是这次重庆打黑风暴中公安局落马的第二个厅级官员。
玩火者必自焚,涉黑者必下马。作为党的干部、人民的保护神,不尽心尽责地为人民服务,不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是背离党的宗旨、背弃人民群众,干起了涉黑涉贪的肮脏事、龌龊事,因此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人民的审判,当然是其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彭长健是由普通民警一直干到渝中区公安分局局长、渝中区常委兼政法委书记的,因为在抓捕悍匪张君的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文强(已被双规)的赏识,于2005年底被提拔升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2006年兼任政治部主任和党委委员,一直到今年二月才免政治部主任,但仍是市公安局副局长、局党委委员。应该说,作为抓捕悍匪有功的业务型公安局的领导,其本身的业务素质定当不在话下,但是他却在长期与黑老大的交往中,逐渐地蜕化变质而心甘情愿地充当起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由“打黑英雄”沦落为“涉黑贪官”,实在让人匪夷所思,更让人痛心疾首。
那么,到底是什么促使这样一位长期从事公安工作的厅级干部因声落马的呢?
可以这样说,彭长健的升迁,固然与其出色的工作业绩(打黑有功)有着重要关系,更与时任重庆市公安局长文强的赏识密不可分。而文强,一个带着“保护老百姓平安”头衔的正厅级干部,却有着上亿元资产。当然,这是给涉黑团伙撑“保护伞”的回报,这是带着老百姓鲜血的黑钱。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更所谓“上行下效”。在这样的“领导”带领下、影响下、教唆下,身为副职的彭长健,真的可能是想不听话都难,想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都难,想不腐败都难,因此,彭长健的落马首先应该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的结果。
在很多官员的思想中,通常有着某种不平衡的心理。尤其是对于那些长期和老板、商人、黑恶势力打交道的官员而言,看到别人大把大把地赚钱发财,常常会有所心动、有些手痒,于是便会产生心理失衡,动起歪脑筋、鬼点子。当然,自己身为官员,又不能明目张胆地去经商、贩毒、涉黑,于是便会拿自己手中掌控的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交换的条件和投资的资本,通过充当不法分子的保护伞而换取一些“好处费”、“赞助费”、“服务费”啥的,这样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权钱交易不显山不露水,实在是一举两得、两全其美的“好事”。所以,必须下决心清除一些官员“不贪白不贪”、“不拿白不拿”的腐朽思想,才能使官员筑起拒腐防变之墙。
任何一个官员的腐败堕落都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种种原因和条件的,其中一种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政治土壤的洁净与否。一些地方,动不动就会出现窝案、串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正之风、不廉之气比较盛行、比较泛滥。能够真正“世人皆醉唯我独醒”的官员毕竟需要顽强的意志,很多官员存在着随大流的思想。消息人士说:“彭长健的落马对渝中区的一些官员来说可是一个坏消息。”重庆市接二连三地有官员因为涉黑而落马,恰恰说明了重庆的官场中存在着严重的“你坏我坏大家坏”的不洁氛围,很多官员也正是在“你贪我贪大家贪”的影响下而弃善从恶、弃明投暗的。
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和环境依然存在,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仍然比较活跃。在这种情况下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积极应对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变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向经济领域扩张,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是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打黑除恶”势在必行,而躲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才是最大的“黑”、最可怕的“恶”,因此必须坚决地清除,当然,我们在坚决清除的同时,还要立足于抓好防范、抓好管理、抓好监督,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一身正气。